沒辦法~~
我就是手癢~~~
忍不住就是會分類~!
總之~~~
分類是已討論版的主題為依據~!
至於最後內容演變出啥結果~
就跟本事務所沒肝連了ㄛ~!
雖然回應內容最後都是PG-13..
但是
1. 為求自保..免得電小二找麻煩嘛~所以就分類嘍~!
主題都是很正經的ㄛ~!
回應的內容不代表事務所之立場~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ㄛ~!
2. 文章已經多到有些跑到第2頁了~!所以分一下類~讓很久沒回應的ㄝ被照顧一下~!
3. 我就是手癢~忍不住要分類一下~!










如果有發現文章被歸類到錯的位置~ㄝ請告知~!(跟有一隻叫杜賓狗的沒關係)
甘溫勒~!
本文於 2006/09/12 15:31 修改第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