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算小咖?他這招藏錢術 比陳明文一卡皮箱還狂
2019-09-06 08:00聯合報 記者
蔡晉宇/報導
立法委員陳明文(右)高鐵遺落300萬元現金,昨出示監視器畫面,證明錢是從家中帶出來。記者李承穎/攝影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日前在高鐵上遺落300萬元現金,連日來引發熱議。儘管陳明文託付兒子對外解釋,該款項是給他到菲律賓投資所用,昨天更出示監視器畫面證明現金是從住所帶出,但外界仍議論紛紛。
更有中南部綠委私下表示,現在地方上連到菜市場買菜,都在討論這個案子,討論度相當火熱;且基層民眾普遍認為,300萬並非小數目,這麼大筆錢都能不放在心上而遺落,容易讓人與金權政治的不好印象做連結,進而拖累民進黨選情。該名立委直言,雖然這並不是什麼弊案,但對選情或多或少會造成負面影響,不能掉以輕心。
外傳陳明文得知高鐵報警後大發雷霆,這也讓人回想起,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002年擔任台北縣長時,曾在家中失竊180萬現金,卻不報警的事件。只能說,每當政治人物遇上大筆現金,除了成為社會矚目焦點,更是基層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
行政院長蘇貞昌17年前住處曾遭竊,損失180餘萬元現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蘇貞昌家裡曾被偷180萬 卻隱匿報案?
去年九合一選戰期間,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國春爆料,當時代表民進黨參選新北市長的蘇貞昌,17年前任職台北縣長時,「謊報」位在板橋的官邸遭竊2本護照,實情卻是台北市住處被竊,且除了護照還有180餘萬元現金。林國春質疑,遺失180萬現金卻不報警,是不是怕家裡藏鉅款曝光,影響選情?蘇貞昌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林國春表示,17年前台北縣警局接到縣長辦公室指示,位在板橋文化路縣長官邸遭竊,縣長女兒2本護照丟失,當時他協助縣長女兒補辦,還親自到板橋警分局辦理證明,向外交部申請補發護照。但事發2年後,刑事局逮捕陳銘德竊盜集團,陳銘德供出曾到蘇貞昌台北市新生北路住處行竊,還得意洋洋向警方誇耀,那次總共偷了180多萬元,是他偷過最多現金的一次;這才讓林國春驚覺事有蹊蹺。
林國春說,整起事件有兩大疑點:第一,蘇貞昌為何在台北市失竊,卻在台北縣報案,尤其護照需要在失竊地報案,蘇貞昌卻在台北縣報案?第二,有誰沒事會在家裡放180萬元現金?
蘇貞昌競選辦公室則表示,蘇貞昌先前已回應過,失款是母親多年的積蓄被偷,他們是竊案受害者,老人家也已經不在,竟然還要被扭曲,實在是很不應該,對此議題日後也不會再有其他回應。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將賄款藏在立法院辦公室,連老家床頭櫃也搜出100多萬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林錫山到處藏現金 立院辦公室都成小金庫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日前因收賄等罪被判刑確定入監。偵辦中查出,林錫山運用32個帳戶「藏錢」達2億3618萬餘元,因與他的公務員收入顯不相當,法院認定是不明來源財產,宣告全部沒收,成為「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自2009年成罪以來,沒收金額最高紀錄。
辦案期間,檢調搜索林錫山的立法院辦公室,一打開辦公室抽屜和保險箱,赫然看到數十捆現鈔,約500多萬元,儼然將辦公室當成私人「小金庫」;研判林認定藏錢在立法院辦公室最安全,不料,檢調居然找上門,還把鈔票搜出來,相當難堪。
林錫山將賄款藏在立法院辦公室裡,已讓調查員直呼太誇張。但不僅如此,在林錫山彰化老家床頭櫃也搜出1百多萬,當場查扣超過6百萬可疑金流。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不只藏錢在水池裡,還用金爐燒掉100萬美元滅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林益世藏水池「洗錢」金爐燒美金滅證
大筆現金除了能藏在立法院辦公室,竟然還曾在水池中被找到!2012年,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林益世爆出貪瀆案件,檢調辦案期間,林益世母親沈若蘭遭約談時表示,她將兒子送交的100萬美元在家中金爐裡燒掉,灰燼與燒不完的,再沖入馬桶。
此外,林益世在遭收押後,拉著行李箱,從高雄將1800萬元現金北運,送交特偵組,檢方當時一開箱,發現錢都是濕的,林母供稱,因為錢原本藏在水池裡。贓款「水裡來火裡去」,超狂的湮滅證物方式,讓偵辦人員大開眼界。
林益世被爆料涉嫌收賄後,林母將1800萬元藏在住處後院的水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沈若蘭偵訊時表示,她當時怕被檢調人贓俱獲,索性將錢用塑膠袋包裹沉入後院一個長3米、深1.5米水池中,美鈔則以金爐燒掉或用馬桶沖走。而這招也真的奏效,特偵組大隊人馬前來搜索,帶走一堆東西,卻沒找到水池內的1800萬元現金,也沒發現金爐有異。
其處理賄款手法特殊,竟逃過當時「天下第一組」特偵組法眼,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得知此事後,也特別令特偵組查案要更加注意,防範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陳水扁保險箱藏上億 最讓人記憶猶新
要說到政治人物遇上大筆現金,前總統陳水扁的「海角七億」案還是最讓人記憶猶新。2004年陳水扁連任後,利用推動二次金改政策,吸引銀行、企業家到官邸「進貢」。相關司法資料顯示,扁家在銀行合併過程中,共收賄6.1億萬元,並在銀行保險室最高曾存放13億元,後來吳淑珍領錢購買寶徠花園廣場豪宅,剩下7.4億元,先搬到元大花園廣場,再由元大馬家協助匯5.7億元到瑞士。
前總統陳水扁(右)的「海角七億」案讓人記憶猶新。 圖/翻攝陳水扁臉書
2009年初,案情延燒到陳致中,在面臨審判時,陳主動告訴法官,家中另有6億元未曝光的錢財與珠寶,存放在吳淑珍日本友人家中。
特偵組經查,陳致中擁有美國大華超市股票,價值約2億元;扁家還透過香港與瑞士的銀行帳戶、空殼公司,用賄款購買維吉尼亞州和紐約的房產,陳致中還沒工作,就有了海外房產,令人咋舌。2012年底,維吉尼亞州及紐約地方法院裁定沒收這2處房產,並將拍賣所得約150萬美元還給台灣。
此外,檢方也查出,扁家資金多轉往海外,為追討不法所得,曾發公文給瑞士檢察官,指稱扁家不法所得達1億美元(約台幣30億元),包括扁媳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帳戶的2100萬美元,這筆資金就是俗稱的「海角7億」。由於牽扯變現還財,屬於國家業務,牽涉國際認證、鑑價等複雜程序,相關案子至今仍尚未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