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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禁穿罩袍遮臉 官員拒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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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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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禁穿罩袍遮臉 官員拒執法

2019-08-03 00:11聯合報 編譯羅方妤/報導

荷蘭新法禁止人們在一些公共場合穿戴面部遮蓋物,街上不在此限,一名婦女穿穆斯林服飾在鹿特丹街上行走。 (法新社)

荷蘭新法禁止在一些公共場合穿著罩袍、面紗和其他面部遮蓋物。該法於一日生效,儘管不確定哪個主管機關,願意執行這項被批為伊斯蘭恐懼的措施。

該法禁止在學校、政府辦公室和醫院穿戴面部遮蓋物,像是面紗、滑雪面罩和全罩式安全帽,違者將罰款一百五十歐元(約合台幣五千元)。該法規不適用在街上穿戴面部遮蓋物的人們。

荷蘭政府去年通過該法時,加入其他有相關法案的歐洲國家行列,包括法國、德國和丹麥。在北美洲,加拿大魁北克省禁止穿戴面部遮蓋物的人接受公共服務或服公職。

正如上述國家制定的法規,荷蘭新法也遭到人權團體批評,他們表示這是歧視穆斯林女性且侵犯宗教自由。

荷蘭政府已否認該法有基於任何反伊斯蘭觀點,表示這是為了確保某些地區良好交流和安全。但專家指出,該法是荷蘭國會議員向民族主義傾斜的產物,其中一些是由極右派國會議員懷爾德斯和他領導的自由黨推動。

反穆斯林人物包括懷爾德斯稱頌新法,並推文表示「今天是具歷史性的一天」。

他表示,「下一步」是禁止穿戴頭巾,並推文「如果妳想穿罩袍,那就去沙烏地阿拉伯或伊朗生活」。

荷蘭重要官員已表示,他們不會執行該法,或至少不會優先考慮執法。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女市長霍爾斯瑪是第一批反對這項措施的人之一,並在去年秋天告訴荷蘭電視台AT5她的政府團隊不打算執行該法。

她當時表示:「阿姆斯特丹這樣的城市不適合將穿戴面紗的女性趕出電車。」她又說,雖然技術上要遵循國家法律,但官員可以「決定優先執行或不執行法律的哪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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