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哪些國家在對付假新聞? 打假還是鎮壓異議?
2018-09-18 11:54聯合報 記者
馮克芸╱即時報導
「假新聞」這個詞在美國總統川普大量使用後日漸普及,從美國、歐洲到亞洲,許多國家近來都針對「假新聞」做了處置,或甚至立法禁止,只不過民主國家多半只是規範不實言論,立法查禁假新聞的國家多半難逃「鎮壓異議」的批評,而法律專家認為,此事立法多半無效。
川普把「媒體對他的負面報導」,無論事實真相如何,全都稱為「假新聞」,不只稱媒體是「全民公敵」,還多次在記者會中,悍然拒絕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之類、他所謂「假新聞」媒體的提問。
美國至今並未針對假新聞有任何立法,但國會針對社群媒體擴大各種不實消息的效應有所關切,曾邀臉書、推特及谷歌等公司主管前去國會作證說明。包括紐約時報、波士頓環球報等在內的全美350家媒體,上月16日還同步刊登社論,反擊川普對媒體假新聞的咒罵,捍衛新聞自由。
德國今年初推出一項網路仇恨法,規定擁有200萬以上使用者的平台,要在24小時之內移除「明顯非法」的恐怖內容、種族主義題材及虛假不實的假新聞,否則將面臨最高5000萬歐元(約台幣18.3億)的罰款。
法國從1881年即將「假新聞」列為非法,但根據衛報報導,這項法令為了保障言論自由,對假新聞有嚴格的定義,允許法官在選舉期間下令移除網上不實內容,也要求社群平台提供贊助內容的廣告主身分,且授權主管機關將「受到外國人影響而試圖破壞投票」的媒體停刊停播。
其他包括瑞典、愛爾蘭、捷克等歐洲國家都在考慮推動「反假新聞法」,但顧慮到此舉可能限縮民眾言論自由,或可能導致審查制度,各國多半高度審慎。
埃及上個月由政府成立追蹤謠言的單位,近日兩項新法規定當局可以「假新聞」為由,在未取得法院令狀的情況下,關閉5000名以上追隨者的社群媒體帳戶,還可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封鎖網站內容。批評者直言,這是鎮壓異己,讓新聞報導噤聲。
在亞洲方面,印度今年4月曾通過一項新令,將疑似傳播假新聞的記者停職,但此令僅推出1天,當局即撤回,許多人批評此法為「赤裸裸侵犯新聞報導」。
馬來西亞4月初通過反假新聞法,民眾凡使用傳統新聞媒體、數位刊物及社群媒體散播假新聞,即使是在馬國之外,都可能被處最高50萬令吉罰金(約台幣398萬元),或最高6年徒刑。批評者稱,此法讓馬國「距離獨裁更近一步」。
泰國也有網路安全法,散播不實資訊者最高可處7年徒刑。新加坡和菲律賓也都考慮推動反假新聞法。
歐盟法律教授艾雷曼諾(Alberto Alemanno)指出,反假新聞法多半見樹不見林,很可能收效不彰,或甚至讓假新聞現象更嚴重。就算是民間推出的事實查核組織,都可能無效,因為查核者都是在假新聞已發布之後才著手處理,為時已晚。
馬來西亞在今年4月初通過反假新聞法,圖為吉隆坡一個車站前呼籲民眾勿傳播假新聞的廣告看板。看板右下角英文是「分享一則謊言,你就成了騙子」。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