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婚」團體3公投提案 被中選會要求限期補正
2018-03-23 17:06聯合報 記者
林河名╱即時報導
中選會3月9日針對反同婚人士所提公投案舉行聽證會,同志團體成員則舉行「反同婚公投、同志只是局外人」記者會,呼籲中選會聽證會應納入真正的利害關係人。聯合報資料照/記者曾吉松攝影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有關反同婚人士游信義所提「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曾獻瑩所提「你是否同意以婚姻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及「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不應對孩子實施同志教育?」等3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均經決議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後,再提下次委員會議審議。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規定,該會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後,應於30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非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同一事項於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2年內重行提出、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或非一案一事項之情事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進行必要之補正,該補正之30日期限,係自聽證結束日起算。
中選會表示,上開3案,前2案於3月9日,後1案於3月14日已舉行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