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歸戶 辦了會受罰? 不辦管不到?
2017-12-29 14:08聯合晚報 記者
彭宣雅╱台北報導
農委會推出寵物歸戶,讓犬貓跟著飼主戶籍走,第一線獸醫師以及動保團體認為立意良善,但需要更多配套措施,讓飼主增加「寵物登記」的誘因,否則守法的飼主做了寵物登記,反而受到更多約束、更多限制控管,恐怕讓更多人躲避登記。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祕書長黃慶榮表示,寵物隨著飼主的戶籍轉移,網路上全都露,主要是要讓飼主負起照顧飼養的責任,但政府必須提出配套措施,明確讓飼主了解「做寵物登記」、配合國家政策的好處;否則若做登記沒好處,反而有更多限制,會造成寵物登記率降低,飼主嫌麻煩,恐怕「乾脆別登記」。
台北市獸醫師公會前理事長楊靜宇表示,寵物登記時,飼主必須年滿20歲,且必須登記身分證戶籍,現在實施寵物歸戶,對寵物遺失找尋確有幫助,但若寵物不在動物醫院死亡,或飼主沒有主動除籍,將無從查起。
楊靜宇提醒,千萬別讓飼主覺得辦了寵物登記才受罰,不辦就管不到。他舉例,陽明山上深夜都有人固定餵養狗,躲在草叢的流浪犬一聽到深夜的汽車聲,就知道有東西吃,一次10多隻全數跑出來,這種餵養方式不可能登記,也不受政府管理,但民眾與環境都必須承擔,這才是現在最嚴重的問題。
動保法規定飼主要進行寵物登記,同時需要為寵物絕育,若不絕育也必須提出申請。黃慶榮表示,全世界只有台灣規定要寵物登記,當時的立法構思,主要是寵物走失時可找到主人,但實施10多年來,政府人力不足,無法稽查,縱然有法律規定,飼主若不守法,政府也幾乎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