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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海洋爭議議題 沖之鳥爭議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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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海洋爭議議題 沖之鳥爭議大事記

2017-12-20 21:37中央社 台北20日電

外交部表示,台日雙方對沖之鳥議題仍有歧見,但同意在維持作業安全及漁業資源養護原則下,持續對話漁船在附近海域作業議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第2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19、20日在台北舉行,外交部表示,雙方對沖之鳥議題仍有歧見,但同意在維持作業安全及漁業資源養護原則下,持續對話漁船在附近海域作業議題。

沖之鳥附近海域作業問題,長年是台日海洋爭議議題之一,雙方對沖之鳥法律地位有不同立場。目前政府對沖之鳥的法律地位沒特定立場,但主張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對「沖之鳥」法律地位未有定論前,台灣漁民有權前往附近海域作業;日本則主張沖之鳥是「島」,擁有「沖之鳥」專屬經濟海域。

以下為近年台日有關「沖之鳥」漁權爭議大事記:

--民國94年10月8日,台灣漁船「龍榮二號」在沖之鳥近海被日方指稱違法越界捕魚,而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扣押。當時船上包括52歲船長林王祥在內,共8人遭日本扣留。

--民國94年10月11日,日方完成有關手續並在台灣船東將408萬3000日圓的保證金匯到日本後,在琉璜島附近海域釋放「龍榮二號」;「龍榮二號」隨後啟航返回台灣。

--民國105年4月24日,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海域捕魚,被日本保安廳公務船追趕;台日展開交涉。

--民國105年4月25日清晨,在「沖之鳥」東南東方150浬海域(距鵝鑾鼻東方1007浬),屬於公海海域,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登檢及扣捕。

--民國105年4月26日,「東聖吉16號」船東將600萬日圓保證金匯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駐日代表處再交給日方後,接獲日方願釋放人船消息。

--民國105年5月5日,「東聖吉16號」人船返抵小琉球

--民國105年5月6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編成聯合船隊抵達沖之鳥公海海域,執行1個月巡護任務。

--民國105年5月23日,行政院宣布台日雙方針對漁業糾紛,經磋商後已達成共識,將正式成立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機制。

--民國105年10月31日,第1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於東京召開,政府主張台灣漁船有權在「沖之鳥」海域作業、抗議日方扣捕東聖吉16號等漁船及盼索回遭日方沒收的保釋金。日方則重申其擁有「沖之鳥」專屬經濟海域立場。

--民國106年1月11日,漁業署緊急通報5艘在沖之鳥公海作業的東港與琉球籍漁船迴避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巡邏,避免造成無謂損失。外交部向日方重申對「沖之鳥」海域立場,在國際間對「沖之鳥」附近海域法律地位爭議未有定論前,日方應尊重中華民國船隻在沖之鳥海域航行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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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抗議 中國船隻繼續在沖之鳥礁水域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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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抗議 中國船隻繼續在沖之鳥礁水域科考

2019-01-09 12:13聯合報 記者戴瑞芬╱即時報導

參考消息網報導,日本駐北京大使館向中國提出正式抗議,不滿中方未經許可在沖之鳥礁(日稱沖之鳥島)周邊水域開展海洋科考活動,但未獲回應。國際專家認為,「中國當前發出的訊息,是在回應日本的南海政策。」

自去年12月中旬以來,中國科考船持續在沖之鳥礁周邊水域進行海洋科考,這使出現新氣象的中日關係,又蒙上陰影。

日方稱,太平洋上位於東京以南1700公里處,無人居住的沖之鳥礁是其最南端領土,並堅稱沖之鳥礁擁有200浬的專屬經濟區。

參考消息網報導,雖然中國承認日本對該礁擁有主權,但堅持沖之鳥礁不認定為島嶼,因此不形成專屬經濟區。

無視日方抗議,中國科考船稱在公海且依法作業。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對此表示,「根據我所掌握的情況,中國向陽紅一號科考船依法在沖繩島附近海域開展海洋科考活動。」

中國多次引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該條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石,不應有專屬經濟區」。

報導並引用巴黎蒙泰涅研究所亞洲專案主管、海洋安全問題專家馬蒂厄·迪沙泰爾說法,暗示「中國當前發出的訊息,是在回應日本的南海政策。」

中國承認日本對沖之鳥礁擁有主權,但堅持沖之鳥礁並非島嶼,因此不具備專屬經濟區。取自參考消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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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海洋對話 簽署海洋科學、走私應處合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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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海洋對話 簽署海洋科學、走私應處合作備忘錄

2018-12-27 18:58聯合報 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第三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今日於東京舉行,會後雙方簽署海洋科學合作、走私及非法入出國應處合作備忘錄。

海洋對話由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為平台舉辦,輪流由兩國主辦。今年由日方主辦,我方由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擔任團長,台日協會長邱義仁擔任顧問,包括海洋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科技部、外交部皆派員出席。

會後由邱義仁、日台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簽署兩分合作備忘錄。

走私及非法入出國應處合作備忘錄則提到,為使台灣及日本的走私及非法入出國阻絕於海上,兩協會將致力推動台日間有關應處走私及非法入出國的全面合作;海洋科學合作備忘錄指出,兩協會為促進台日海洋以及其有關大氣、地質、地球物理、生態與環境變遷的學術合作與交流,根據平等互惠原則,將致力推動台日間有關海洋領域之全面合作。

兩份備忘錄都提到,由兩協會輪流主辦實務層級的年度會議,必要時可隨時進行專業領域的相關交流。為達成本備忘錄之目的,兩協會將在可能範圍內,就走私及非法入出國的應處對策、海洋領域交換相關技術等情報與資訊。

兩份備忘錄也都有但書,備忘錄自簽署日生效,可在雙方協議下進行修正。兩協會之任一方得於90日前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備忘錄效力。

邱義仁在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開場致詞提到,他很高興再度與會,台日在海洋事務經多年努力建立很多合作機制,但仍有許多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對話機制能讓沒有解決的問題更有系統的處理,海洋對話也讓台日互信基礎、友好關係更加鞏固。大橋光夫也提到,台日花了17年時間,在2013年簽署了漁業協議,這一協議經過很多波折,因雙方的耐心、誠意,得到歷史性成果,今日也簽署了2項備忘錄,即使面對複雜的問題,雙方透過對話,想方設法找到突破,以回應雙方人民的期待。

第三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今日於東京舉行,會後由台日協會長邱義仁、日台交協會長大橋光夫代表簽署了關於海洋科學合作、走私及非法入出國應處的兩分合作備忘錄。東京記者蔡佩芳/攝影
駐日代表謝長廷晚間出席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與晚宴,未接受在場媒體訪問。東京記者蔡佩芳/攝影
第三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由台日協秘書長張淑玲率團,張淑玲提前到達會場,與日方逐一寒暄後回到座位,視線未與媒體區交會。東京記者蔡佩芳/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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