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誤了經濟?當年馬政府改革 只跨出半步…
2017-04-17 08:00聯合報 記者
侯俐安、
董俞佳/台北報導
環評被外界批評曠日廢時、拖垮國家。 本報資料照片
「每個人都喊重視環保,卻不願意擔任被修理的角色,扭曲的環評制度,讓環保署錯置戰場…。」
環評回歸美國原型 功虧一簣
聯合報今天獨家報導蔡政府大刀闊斧檢討環評制度,修法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其實,馬政府時期就曾推動環評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除環評否決權等,時任環保署長的沈世宏當時就疾呼環評制度回歸美國原型,但功虧一簣。
環保署前署長沈世宏曾想修法,讓環評制度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功虧一簣。 本報資料照片
沈世宏昨受訪表示,蔡政府若要修法,總統及行政院須扮演關鍵角色。
我國環評法在一九九四年實施,但從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美麗灣度假村到六輕擴廠,環評制度不見得都是理性探討,有時反而成了經濟與環保的赤裸鬥爭戰場。
轉送業者環評申請 經濟部像郵差
現行環評制度是當業者提出開發行為時,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再由機關「轉送」環保單位審查,由環評委員把關並擁有否決權。但經濟部、交通部等機關的「轉送」行為,有如郵差,未實質發揮功能,環團也因此總將「砲火」對準環保署。
環保團體向環保署長李應元要求應做產業等政策環評。 本報資料照片
但在美國,環評審查機制是個諮詢平台,交通單位要蓋路、經濟部要設廠,部會內都設有環評機制,須召集專家學者、相關部會及環保署參加,當各部會有衝突則由白宮拍板定案。
沈世宏想修法 取消否決權遭反彈
二○一二年底,環保署駁回台塑六輕四點七期擴建申覆案,引來經濟部及企業痛批環評誤經濟,沈世宏隔年順勢啟動環評改革,無奈沒能走到終點。
沈世宏當時就想修法,讓環評制度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消環評否決權,但不僅經濟部、交通部等開發單位反彈,環團也無法信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考量環境的能力,最終只能修改環境影響評估施行細則,爭議性的開發案件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先處理、釐清爭議,改革只跨出「半步」。
環評挨批疊床架屋,環團也質疑審查不實,圖為環評大會情況。 本報資料照片
大家都喊環保 但誰都不願被修理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這次修法不會馬上回到美國原型。 本報資料照片
「當時誰(各部會)都不願擔任被修理的角色,修法一到行政院就被打回來。」沈世宏說,環評制度應讓每個部會都有裁量權,平衡考量開發案對環境、經濟、社會的影響,才能做最好協調,環評制度專注於環境影響層面,而非最終的否決權,有衝突時則須拉高層級讓行政院扮演協調功能。
沈世宏說,蔡政府這次修法看來層級拉到母法,但未來如何真正落實環評制度,應由總統召集政策會議,「總統、行政院才是關鍵角色。」
我國環評制度源於美國,但當時不少立委擔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恐無法為環境把關,制度出現本土化質變,將環保署定為環評審查主管機關,但實施多年來引發不少爭議。
這次修法 加重主管機關監督責任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這次修法不會馬上回到美國原型,而是先修相關子法、搭配國土計畫與政策環評,簡化個案環評程序,預計以十年到十五年時間,逐步讓目的事業主管的環境意識、人力提升,再回到美國原型。
根據環保署規畫,將修法加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責任,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開發監督作為,輔導開發單位在規畫開發行為之初,即應審慎選址。另過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只是轉送環評書件,未來須先篩選,並說明為什麼要支持此開發案,如果該案因環境敏感遭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再送,就須再詳述說明捍衛該案開發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