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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疑來台發展共諜組織 台北地院開羈押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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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疑來台發展共諜組織 台北地院開羈押庭審理

2017-03-10 10:28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調查局掌握情資,指有一名陸生接受大陸國台辦指示,以唸書名義來台發展共諜組織,長期吸收我台中央部會級官員,調查發現,該陸生近日想吸收外交部一名官員,並以招待旅遊方式作為誘因,要該官員赴日本交付外交機密資料,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昨晚認為時機成熟,以現行犯將這名陸生逮捕,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以違反國安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現正開庭中。

調查局保防處解釋,該局草擬的保防法就是反情報法,舉凡美國有反間諜法、反情報法,英國有安全局法、調查權力規定法,德國有軍事反情報法,日本有破壞防止法,這些全部都是反情報法,台灣長期以來面臨「共諜、外諜、電腦駭客、恐怖主義」四大威脅,若不立專法保護國家利益,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會愈來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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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任「中間人」? 檢調查新黨青年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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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任「中間人」? 檢調查新黨青年軍

2018-01-11 23:59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調查局偵辦周泓旭陸生共諜案,發現隨身碟有份未曝光的「中間人鼓勵計畫」。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調查局偵辦周泓旭陸生共諜案,發現隨身碟有份未曝光的「中間人鼓勵計畫」,內容建議要特別與「重要朋友」交往,如能達成任務,每月有兩萬元獎金,每季另有五萬元「參訪費」,由於部分新黨青年軍曾提供軍官個資,是否曾擔任中間人,有無領取獎金,將是檢調偵辦重點。

此外,調查局還原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手機,發現周泓旭遭收押後,曾試圖仿效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赴陸模式,安排周泓旭家屬來台進行「國際救援」,營造政治受難者形象,並在手機寫下「旭家屬爭取來台」構想,內容為「大陸官方至少不要為難,可找海協會出面協助」。

周泓旭隨身碟有個項目名為「中間人鼓勵計畫」,如有「重要朋友」要發展,可單獨立項聯絡,若對象想在外縣市租房,「房租每月補助四萬元」,檔案中還有「外派幹部獎金制度」;檢調研判,周泓旭可能想把觸角延伸至全台各地,利用獎金鼓勵中間人拓展軍中人脈。

周泓旭另編列「每季五萬元」外縣市參訪預算,希望被接觸的「關鍵人士」,能常在各地舉辦論壇聚會,總計「中間人鼓勵計畫」年度預算四百五十萬元。

此外,二○一六年間,政大一名主任教官撕下校內「野火陣線」學生張貼的二二八海報,與學生爆發衝突,新黨青年軍林明正曾特地送上花籃向教官致敬,被稱為「政大教官送花事件」。

據調查,林明正因「政大教官送花事件」結識王姓現役軍官,並將個資交付周泓旭,辦案人員在檔案中找到相符資料,約談王時,王證稱,林曾用臉書問一些問題,專案小組要釐清林是否為「中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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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周玉蔻爆料顛倒眾生 將求償1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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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周玉蔻爆料顛倒眾生 將求償148萬

2018-01-09 12:17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王炳忠今下午二時將赴北檢,針對周玉蔻對他的不實指控,提出刑事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自訴,以及民事損害名譽求償。報系資料照

新黨捲入共諜案爭議不休,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今天臉書貼文,指名嘴周玉蔻早已不是記者多年,卻沉迷不實爆料不思悔改,一旦被告就以採訪自由推託責任,「不僅信口雌黃傷害他人,更敗壞全體新聞工作者名聲,踐踏台灣媒體人尊嚴本人」,他下午2點會在律師陳麗玲陪同下,到台北地院對周提出刑事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自訴,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王炳忠表示,周玉蔻是中華民國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從郭台銘先生的「3億男」案,到馬總統新台灣人基金會遭受到的不實指控,法院都已判決周女士敗訴賠償,公開道歉;周汙衊馬總統收受頂新2億元案,更經法院判決定讞,誹謗有罪,周沒有以坐牢自證清白的氣魄,低調易科罰金,飛奔英國,閃避媒體。

王的貼文表示,法官說希望周玉蔻爾後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很遺憾的,周顯然仍無悔意,更不願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直到今天,依然如馬總統所言,「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准許他具體求償新台幣148萬7000元,作為本人家人之精神撫慰,以及捐助公益回饋社會,購買弱勢團體產品與大眾分享。

王炳忠認為,周玉蔻總以對方是財團或總統為由,塑造自己被打壓形象,但他在她面前絕對是小人物,因為早在他還在讀小學時,周女士就已是驚動社會的話題人物,掌握媒體顛倒眾生。身為大人物的周女士,有資格可憐他這個小小政黨工作者,但他不敢可憐周女士,只敢努力透過提告,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為台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為他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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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王炳忠事件 陳虎門:這樣抓共諜 大陸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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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王炳忠事件 陳虎門:這樣抓共諜 大陸會笑

2018-01-07 00:25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遭檢調搜索的新黨青年軍王炳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幾位「青年軍」,被指涉入陸生周泓旭共諜案,遭到台北地檢署的搜索、偵訊。對此,軍情局退役的少將陳虎門表示,檢調方面公開或私下暴露的案情充滿不合理,「我們這樣抓共諜,大陸看了大概會笑。」軍方也歸納對岸最有興趣吸收的對象,集中防空、電訊範圍。

他說,由政治面上去解讀,就是政府希望藉此警告統派勢力。在王炳忠等人被搜索,以及「白狼」張安樂之子張瑋被起訴後,「不覺得最近統促黨的活動突然少了很多?」

陳虎門表示,檢方查獲的「罪證」,是周泓旭隨身碟裡還原的文件。但情報單位執行任務,一定預先考慮失風被捕,如何將損失減到最小,沒有人會把工作計畫留在身邊。

陳虎門表示,在情報實務上確實可能有基層人員毛遂自薦,主動擬出工作計畫呈報,上級審核認同後再修正實施。但本案不可能是這種狀況,「否則不會那麼外行」。從過往例子來看,中共諜報單位即使對非編制內的「運用人員」,訓練也都頗嚴密,沒見過這麼離譜的例子。

國安會前秘書長丁渝洲說,自己如今不可能接觸案件內情,但覺得看起來處置太嫌粗糙。在執法程序上,必須考慮我國是民主國家,程序正義一定要顧,否則有理也變成沒理;二方面本案對兩岸關係而言極為敏感,處理務必慎重,但看起來也不夠。

另外,近七年至少已破獲廿五起軍中共諜案,而周案的重點也是「吸收軍中人員」。國防部也從歷年的共諜案中,歸納「對方積極誘惑」的高風險群體;除了一定層級以上的高階軍官,主要集中於「防空」與「電訊」範疇,例如飛行員、戰管人員、通資單位、飛彈部隊等。

至於一般部隊的低階官兵,如果接觸不到機敏資訊,官員說,「就算你想變節,別人也未必有興趣收買」。而比較容易變節的,不管現役或退役,絕大多數都是為了錢,而且是「缺錢」。有些人沉迷賭博,或是流連聲色場所,或者投資不當血本無歸。因此國防部向來也把「財務失衡」與「行為不檢」列為可能洩密的高風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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燎原新聞網400萬購屋款 與周泓旭記載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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燎原新聞網400萬購屋款 與周泓旭記載相符

2018-01-06 00:41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調查局偵辦陸生共諜周泓旭案,發現新黨青年軍王炳忠設立的「燎原新聞網」,房屋登記在母親林麗英名下,公司位於台北市環河南路住商大樓,巧的是,該公司支付的頭期款四百萬元,與周隨身碟內提及的「網站房屋購置頭期款約四百萬元」相符。

另外,周泓旭透過新黨青年軍林明正刺探我軍「涼山特勤隊」軍官個資,經過濾周的隨身碟後,發現在「星火T計畫」檔案中,明確記載該軍官二○○六年前軍旅生涯的資料。檔案內容顯示,「該軍官二○○一年入伍,二○○三年與林結識」;由於事涉敏感,調查局國安站已用密件將相關被介紹的軍人資料送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

據了解,檢方已研究過國內過去有關國安法的相關判決,若是涉案共諜吸收對象是軍人,法院通常認定違害國安、幾乎都判有罪;但若吸收對象是民間人士,不管是民意代表、商界或政黨、媒體,法院幾乎都判無罪,主要理由在於這些人發表的意見屬言論自由範圍。

檢方除先將周泓旭擬訂的在台發展組織計畫部分併案高院外,對王炳忠等人是否涉嫌違法,態度相對謹慎。

據調查,周泓旭隨身碟的「燎原企畫案」檔案中,記載「燎原新聞網」執行人為侯漢廷,檔案下列舉預算清單,包括「房屋購置四百萬元」、「網站設計五十萬元」、「設備採購兩百萬元」、「裝潢一百五十萬元」,總計八百萬元。

令檢調起疑的是,「燎原新聞網」在內政部登記的名稱是「中華代天文教拓展協會」,該協會負責新聞網的人事支出、場地活動費、雜支等開銷,協會理事長是王進步,執行長是王炳忠,種種跡象顯示,周泓旭與王炳忠家族關係密切。檢調曾為此約談該協會財務曾琬淨,燎原新聞網與協會登記為同一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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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山特勤軍官遭共諜滲透?國防部:兵役舊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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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山特勤軍官遭共諜滲透?國防部:兵役舊屬關係

2018-01-06 09:46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調查局偵辦陸生共諜周泓旭案,發現新黨青年軍林明正刺探陸軍涼山特勤隊」軍官個資。但國防部上午表示,此個案是有人循兵役管道進入軍中後,私自記錄軍官個資外流,兩人是舊屬關係。

檢調傳出,周泓旭透過新黨青年軍林明正刺探我軍「涼山特勤隊」軍官個資,經過濾周的隨身碟後,發現在「星火T計畫」檔案中,明確記載該軍官2006年前軍旅生涯的資料。檔案內容顯示,「該軍官2001年入伍,2003年與林結識」;由於事涉敏感,調查局國安站已用密件將相關被介紹的軍人資料送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

但國防部上午表示,此個案純粹是舊屬關係,是有人以兵役管道進入軍中,結識軍官,記錄其服役紀錄,退役後私自進行運用。

所謂涼山特勤隊即陸軍航特部高空特種勤務中隊,駐地在屏東涼山,是陸軍甲種特種部隊,具備海陸空三棲作戰能力。

涼山特勤隊實施室內操演攻擊敵指揮所、搶救人質等戰術課程。圖/翻攝自軍聞社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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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檢察官恐嚇我」 周泓旭稱遭調查局構陷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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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檢察官恐嚇我」 周泓旭稱遭調查局構陷入監

2017-12-14 11:26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來台念碩士的陸生周泓旭,涉替「大陸黨務機關」發展組織,台北地院依國家安全法判他1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上午開庭審理。周在步出法庭後批評「台灣的檢察官很兇、恐嚇我」,並表示他在大陸雖未接觸法治,但他認為「台灣的法治很需要改革」。

陸生共諜周泓旭批評台灣的檢察官「很兇、恐嚇我」。記者王宏舜/攝影

周泓旭來台攻讀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去年畢業,今年2月再以商務名義來台。台北地檢署指控,周涉嫌接受「大陸地區黨務機構」李姓秘書委託,去年間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文件的「A男」為中國工作,承諾給他每季1萬美元報酬,還建議A男以自由行方式到新加坡、日本,再安排對岸官員與他會面。A男不同意,周任務失敗。

周的辯護律師王可富表示,周因熱愛台灣的「假民主與法治」,來台勤讀7年,從無不良前科,但調查局幹員卻裝親切、利用他不諳台灣法律的盲點,誆周共諜罪最高可判10年以上,若認罪「頂多坐牢2、3個月即可回大陸」。

王可富聲稱,一審法院以外交部陳仲偉的證言來認定周泓旭有罪,但外交部「卻無此人」,檢舉人顯然是貪圖檢舉獎金而栽贓周。王還說,愛國同心會10月1日集結數百人,在台北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難道這些人不是組織犯罪?但周沒參加相關活動與組織,卻反被構陷入監?希望法官依法審判。

王認為,這名「陳仲偉」他可斷言是調查局幹員,本案是政治操作,讓嚮往台灣自由法治的大陸青年「白白關那麼久」。周也說「台灣的司法改革刻不容緩」,但也坦承在大陸未接觸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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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嫌犯嗆台灣法治需改革 陸委會:他已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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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嫌犯嗆台灣法治需改革 陸委會:他已享權利

2017-12-14 18:32聯合報 記者許依晨╱即時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共諜案,被告周泓旭遭提解出庭時對媒體表示「台灣的法治很需要改革」,也對案件無法公開審理表達不滿。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尊重司法機關的權責外,「周泓旭在我法庭享有辯護權,絕對不是形式上的,而是實實在在的權利」。

來台念碩士的陸生周泓旭,涉替「大陸黨務機關」發展組織,一審遭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由高院審理中。高等法院上午開庭審理,周在步出法庭後批評「台灣的檢察官很兇、恐嚇我」,並表示他在大陸雖未接觸法治,但他認為「台灣的法治很需要改革」。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周弘旭因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北檢判處1年2月,宣判後,他自認無罪,提起上訴,目前案件還在高等法院審理中,至於此案不公開審理,陸委會尊重司法機關的權責。

邱垂正說,目前全案偵審中,我方依據刑事訴訟法給予被告充分且正當程序保護,包括踐行權利的告知,保障任意自白的自由,也保障享有充分辯護權,從周泓旭已聘請律師,而律師也可以會見當事人,一直到周泓旭可以完全推翻偵查中的供詞,主張自己無罪等,顯見周泓旭在我法庭享有辯護權,「絕對不是形式上的,而是實實在在權利」。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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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周泓旭偵查中認罪 不服被判1年2月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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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周泓旭偵查中認罪 不服被判1年2月提上訴

2017-11-28 11:47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李明哲認罪被重判,陸生周泓旭涉共諜案也受到關注,他被控來台就讀政大企管所期間,遭中共黨務人員要求暗地在台發展情報組織,畢業後今年2月改以經商名義來台,欲以每季逾30萬元收買我外交部一名官員換取情資等,經官員舉報被逮。台北地院九月依國安法為中國發展組織未遂罪,判他1年2月徒刑,他表示不認罪,全案上訴高院審理。

周泓旭被控擔任共諜刺探外交機密及在台發展組織,被調查局逮捕,7月6日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起訴他;周偵查中自白、認罪,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台北地院審理2個月後判處周泓旭1年2月有期徒刑。他聽完判決後面無表情,表示不認罪要上訴,檢方也上訴,案件未確定,法官裁定續押但解除禁見。

高院本月二日首度開庭,周泓旭面對媒體仍面露微笑,但未發表意見,因案件涉國家安全,審理過程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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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李明哲案 大陸媒體:台灣才是黑箱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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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李明哲案 大陸媒體:台灣才是黑箱審判

2017-09-16 09:58聯合報 記者杜宗熹╱即時報導

政大企管所畢業生周泓旭(中)涉嫌接受大陸高層指示,來台發展共諜組織,台北地方法院先前宣判,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周男1年2月,持續羈押、但解除禁見。報系資料照
畢業自政治大學的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昨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在台從事共諜工作、刺探外交機密未遂為由,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兩個月。幾天前,大陸剛剛公開審理李明哲案,此案宣判緊鑼密鼓地跟進,顯得意味深長,有分析認為這是台灣當局故意為之的政治動作。大陸官方媒體環球時報認為,這不像是空穴來風。

環球時報今天發表名為「對比李明哲案,台灣才是黑箱審判」的社論指出,周泓旭案疑點很多,不能不引起輿論的關注。民進黨人還在推動轉型正義,批判白色恐怖時期檢舉匪諜製造冤案的做法,但似乎如今的民進黨在重蹈白色恐怖的覆轍。

社論批評,台灣當局喜歡號稱自由、民主、人權的「亞洲燈塔」,可是,怎麼碰到大陸公民,這個「人權燈塔」就黑燈瞎火了?台灣當局還給李明哲貼上了人權工作者的標籤,要求以普世人權價值來處理李明哲案。如果臺灣方面真的信奉所謂普世人權價值,關心大陸人民的人權,是不是應該在台灣好好改善陸生、陸配、大陸漁工、被留置羈押大陸人員的人權?這樣才實在些、真誠些。

社論還批評,一方面在台灣打壓、歧視大陸居民的人權,另一方面又跑到大陸來關心所謂異議分子的人權,居心何在,路人皆知。

社論表示,輿論將這兩個案子作類比,但陸委會某副主委表示:「兩者完全無法類比」。這自然是想撇清案件審理的政治含義,但也的確說了句實話,因為李明哲案與周泓旭案的確在性質、案情、審案過程等方面完全不同,無法類比。

環球時報認為,第一,從當事人情況看,李明哲曾是民進黨專職黨工,又是長期關注大陸的非政府組織成員,年齡已經40多歲,社會閱歷豐富,經驗老到,可謂老江湖。其妻子更是以從政為目標,在李明哲被羈押後四處活動。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李明哲夫妻兩個都絕非清純之輩。

而周泓旭則是2016年7月才從政大畢業的學生,初入職場,江湖險惡毫無戒備。尤其詭異的是,周泓旭2月赴台從事商務活動,3月初即被臺灣當局羈押。台灣反間諜能力如此精准、高效,實在令人吃驚。

第二,從案件事實來看,李明哲涉案時間長,從2012年持續到2017年,將近五年時間。李涉及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有組織、有計劃、有宣傳、有活動,可謂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台灣有人評論說李不是故意,持續五年都不是故意,難不成李明哲夫妻真是徹頭徹尾不靠譜的糊塗蛋嗎?

相反,周泓旭案全案的主要證據,是所謂A男與周談話過程的錄音,還有就是一張名片,這幾乎就是孤證,難怪周泓旭認為自己是被A男設局陷害。連台灣司法機關在判決書中都不得不承認「其僅引介一名政府人員,所引介之政府人員事後並未加入大陸地區之組織,或為該組織所用」。環球時報懷疑,有關機構是在釣魚執法,入人於罪。

環球時報也認為,從案件審理過程看,大陸對李明哲案的審理全程公開,視頻直播,其親屬出庭,有律師辯護,李明哲本人也表示認罪悔罪。自稱比大陸還公正公開的台灣司法,對周泓旭案則是從頭到尾神秘到底,全程黑箱操作,在周泓旭否認犯罪,認為被設局陷害的情況下,仍然草草結案。到底誰更重視人權?誰在切實維護人權?這不是鮮明的對比嗎?台灣社會有些人對黑箱深惡痛絕,這個時候怎麼沒人站出來「反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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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陸生共諜案判決有溫度 大陸如何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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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陸生共諜案判決有溫度 大陸如何接招?

2017-09-15 16:34聯合報 主筆室

李明哲(中)本月11日在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全程直播。圖/翻攝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我認罪、我悔罪」,本月十一日大陸湖南省岳陽中級法院直審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李明哲簡單的陳述深烙人心。

事隔四天,繫屬我方台北地院的陸生周泓旭共諜案宣判,合議庭依國安法判周一年二月徒刑,周泓旭未如李明哲沈默,他在審理中翻供,聲稱調查局誘他入罪,為這次案件宣判增添話題 。

這兩起間諜案因發生時間接近、行為態樣不同、兩地司法單位處理方式大異其趣,而引起兩岸人民的關切,兩岸是否互為牽動,甚至成為兩岸關係指標,都值得進一步觀察。

大陸法院開庭審理過程直播,審判長對李明哲詳細詢問,程序、證據、詰問沒缺一樣,講的是公開透明、光明正大,但看在台灣人民眼裡,卻有如早年的美麗島大審,李明哲近乎沈默的應訊,毫不猶豫的認罪,其實是可以理解。

相較之下,台灣依慣常程序處理周泓旭案,就顯得低調許多,法庭沒有直播,也沒被告親屬在場聽判,第一印象就感覺比大陸遜了一截,但再看看判決內容,可以發現台北地院的判決其實挺有溫度的。

周泓旭犯行未遂,本屬符合減輕其刑的要件,周泓旭在審理翻供,指他偵查中自白是因為受到調查局的利誘,但法官還是找來調查員和律師調查,認定周是在自由意志下自白,為他再一次的「減輕其刑」打底,所以,周所犯之罪最重雖可處5年徒刑,但法官「減輕再減輕」,才有1年2月徒刑的「輕判」。

周泓旭已被羈押191天,如果1年2月徒刑確定,依我方二分之一假釋規定,周離重獲自由之日已經不遠了,無非又是我方釋出的另一個善意了。

李明哲的案子比周泓旭早10天,台北地院搶在此時宣判,判決內容足見法官用心,其實用意明顯,如果對岸什麼都要和台灣比,這兩件案子正好可以拿來超級比一比,究竟誰比較尊重法治人權,答案很快就會出來了。

涉共諜案的周泓旭(中)今天被台北地院處1年2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記者許正宏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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