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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疑來台發展共諜組織 台北地院開羈押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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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疑來台發展共諜組織 台北地院開羈押庭審理

2017-03-10 10:28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調查局掌握情資,指有一名陸生接受大陸國台辦指示,以唸書名義來台發展共諜組織,長期吸收我台中央部會級官員,調查發現,該陸生近日想吸收外交部一名官員,並以招待旅遊方式作為誘因,要該官員赴日本交付外交機密資料,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昨晚認為時機成熟,以現行犯將這名陸生逮捕,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以違反國安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現正開庭中。

調查局保防處解釋,該局草擬的保防法就是反情報法,舉凡美國有反間諜法、反情報法,英國有安全局法、調查權力規定法,德國有軍事反情報法,日本有破壞防止法,這些全部都是反情報法,台灣長期以來面臨「共諜、外諜、電腦駭客、恐怖主義」四大威脅,若不立專法保護國家利益,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會愈來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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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共諜案 新黨林明正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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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共諜案 新黨林明正限制出境

2018-05-03 00:02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調查局國安站偵辦陸生共諜周泓旭案,發現新黨青年軍林明正曾交付「涼山特勤隊」等機敏機關軍官個資給周,另在林電腦發現「中華講武堂暨九三製片廠計畫構想書」,內容與周隨身碟的「中華講武堂項目策畫書」相符,為釐清林是否有涉及在台發展組織,今天以被告身分約談林到案,台北地檢署深夜命林限制出境。

檢方日前約談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王炳忠父親王進步及會計曾婉淨,訊後將3人限制出境。

林明正2014年在「新中華兒女協會」擔任秘書長時,因參加「台大中華復興社」活動認識周泓旭,2人自此互動頻繁,周得知林在軍中有些朋友,委託林幫忙蒐集資料,林因而蒐集「涼山特勤隊」、「軍事學校」等五名軍中友人個資。

專案小組另在林明正電腦發現「中華講武堂暨九三製片廠計畫構想書」,分析林是想藉由辦活動招募在職大學生、現役教官退伍軍人,建立學生與教官的互動模式,也跟軍人團體建立關係,證明周泓旭確實有吸收林,意圖在台發展軍事組織。

周泓旭2014年受大陸「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託付,來台接觸外交官並收集情資,日前被高院判刑1年2月;北檢另查出,周每年領取國台辦1千6百萬元,挹注王炳忠成立「燎原新聞網」等組織,擬定對軍方人員進行滲透的「星火T計劃」任務,今年1月移送高院併案審理,但高院認定兩案案情不同,應另行偵辦起訴,因此將併辦部份退回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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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協助發展共諜組織 王炳忠父親、侯漢廷等3人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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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協助發展共諜組織 王炳忠父親、侯漢廷等3人限制出境

2018-04-30 23:56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侯漢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調查局偵辦陸生共諜周泓旭案,去年搜索約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人,台北地檢署後來認定,周吸收王等人發展組織既遂,移請高院併案審理,但高院認為犯罪事實不同,退回檢方另行偵辦;據透露,檢方可能要另案起訴,今天指揮國安站以被告身分約談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5人,王、林赴大陸請假未到案, 侯漢廷及王炳忠父親王進步,會計曾琬淨移送北檢後被依國安法限制出境。

侯漢廷移送複訊時,痛批民進黨只想拔管、鬥爭藍營,強調「我們坦坦蕩蕩、不會屈服、無所畏懼。」同案移送包括王炳忠父親王進步、王的會計曾琬淨,面對媒體詢問有無被冤枉?王進步說,「當然有啊,廢話」,曾琬淨則用包包遮臉,阻擋媒體拍照。

周泓旭2014年受大陸「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託付,來台接觸外交官並收集情資,日前被高院判刑1年2月;北檢另查出,周每年領取國台辦1千6百萬元,挹注王炳忠成立「燎原新聞網」等組織,擬定對軍方人員進行滲透的「星火T計劃」任務,今年1月移送高院併案審理,但高院認定兩案案情不同,應另行偵辦起訴,因此將併辦部份退回北檢。

周泓旭去年3月9日到案並收押後,到今年5月8日羈押期限就滿1年2月,可以全部折抵刑期,高院將在當天開庭決定是否延押或交保,如果檢方另案起訴,檢方須立即向北院聲請羈押;檢方這次的約談動作,很可能是為了另案起訴做最後證據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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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若不上訴或另案起訴 周泓旭5月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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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若不上訴或另案起訴 周泓旭5月獲釋

2018-04-27 00:13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陸生周泓旭昨天出庭聆聽宣判。 記者林伯東/攝影

陸生周泓旭被控受中共「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託付,來台接觸外交部公務員並收集情資,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兩岸在國際尚屬敵對狀態,周嚴重影響國安,駁回他和檢方上訴,仍依違反國安法判刑一年二月,可上訴。

高院審理期間,台北地檢署另查出周涉嫌利用新黨黨工王炳忠等人策畫「星火T計劃」、「燎原新聞網」,企圖在台發展組織,移請高院併案審理,但高院併辦案件是指控國台辦提供資金,想利用王等人物色我方軍人,替大陸在台發展組織,與本案不是同一個發展組織行為,退回北檢另行偵辦。

周泓旭自去年三月九日遭逮捕羈押後,至五月八日羈押期限就滿一年二月,等於可全部折抵刑期,檢方若未在期限內對本案上訴或起訴另案,周泓旭依法將獲釋。

周泓旭前年自政大企管所畢業,去年二月再以商務名義來台。他被控欲吸收一名自稱是「在外交部工作」者,遊說對方到新加坡或日本自由行,再安排陸方官員會面,允諾提供現職薪水等值的外幣當報酬。

對方向檢調檢舉後,周在去年三月九日遭逮後羈押,周一度認罪,但後來翻供,指遭檢舉人陷害。法院審理期間,周泓旭多次更換律師,最後更找來曾在「太陽花」占領立法院案中替陳為廷辯護的律師劉繼蔚辯護。

高院從相關事證確認,是周主動接觸檢舉人,非遭陷害,在兩岸政治、軍事和國家認同都不和諧現狀下,周的行為危及國安。雖然周翻供,但他曾認罪,一審量刑適當。

周昨出庭時喊「不管會判多久,希望台灣人民看清楚是誰在破壞兩岸關係」;在被押解回看守所時,更語帶諷刺地說「希望檢舉人在享受陷害我的榮華富貴後,深夜裡能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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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泓旭引杜甫詩喊冤 希望證人不要誣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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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泓旭引杜甫詩喊冤 希望證人不要誣賴他

2018-03-30 15:10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陸生周泓旭涉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提訊周泓旭,並傳喚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出庭作證,周宏旭再喊冤,引杜甫詩中二句「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譬喻,「我希望A男自己想清楚,至少不要誣賴人,對他對自己都好」,記者問周這些話是什麼意思?周泓旭高聲回答「早回頭比晚回頭好」。

另外,王炳忠出庭前表示,周並沒有吸收他們,也沒有利用他發展共諜組織,這是事實,如果周講的是真的,A男根本不是外交官,而是台灣軍情局人員,那麼整件事就沒有外交機密可言,反而是軍情局人員主動刺探陸生,迎合保防法。他希望法院能把之前檢方查扣的證物還給他。

周泓旭上次出庭前爆料說,「依照高院的卷證資料,A男根本不是台灣外交工作人員,而是台灣軍情局少校人員,整件事是軍情局自導自演的鬧劇」,「我希望整件事公開審理」。因周多次在看守所接受媒體採訪,高院諭令禁見,周今天出庭被提訊時,心情顯得不好。

周泓旭引用的「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這二句話出自「《戲為六絕句》其二」,全文本來是「王楊盧駱當時體,輕薄為文哂未休。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意指當時的王勃、楊炯、盧照鄰、駱賓王,這四人都是初唐時期著名的作家,時稱「初唐四杰」,他們的作品已經達到最高境界,卻被守舊文人攻擊,在歷史的長河中本微不足道,因此只能身名俱滅,而初唐四杰卻如江河不廢,萬古流芳。

在台取得政大企管碩士學位的陸生周泓旭,去年二月以經商名義來台,被控利誘台灣外交官員為對岸發展情報組織,去年三月九日遭逮捕羈押至今,去年九月一審法院依違反國安法為大陸發展組織未遂罪,周被判刑一年二月,周提出上訴。另外, 台北地檢署於去年指揮調查局偵辦周宏旭另一件違反國安法案,在周的隨身碟找到「星火T計畫」在台發展組織資料,指周疑吸收外交部官員和新黨成員王炳忠等人,檢方簽請高院併案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提訊周泓旭(圖),並傳喚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出庭作證,周宏旭再喊冤,引杜甫詩中二句「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譬喻,「我希望A男自己想清楚,至少不要誣賴人,對他對自己都好」。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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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開庭/羈押受訪疑串證 周泓旭禁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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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開庭/羈押受訪疑串證 周泓旭禁見通信

2018-03-27 00:03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周泓旭(中)喊冤,要求公開審理。 記者蘇位榮/攝影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開庭審理陸生周泓旭共諜案,因周多次在看守所接受媒體訪問,檢察官質疑「隔空串證」,當庭聲請禁止周接見通信,合議庭裁准後還押。

法院昨天也傳喚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作證;王炳忠表示,周向合議庭要求傳訊他和父親等人出庭證明周並沒有吸收他們,也沒有利用他發展共諜組織,因「這是事實」,所以願意出庭作證。

周泓旭昨天開庭前就喊冤,指控「台灣軍情局自導自演」,要求公開審理;庭訊結束還押時喊說,「我想回家」。

周泓旭去年二月以經商的名義來台,被控利誘台灣外交官員為對岸發展情報組織,去年三月九日遭逮捕羈押至今;一審依違反國安法為大陸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一年二月,周不服上訴。

另外,北檢去年指揮調查局偵辦周另件違反國安法案,在周的隨身碟找到「星火T計畫」在台發展組織資料,指控周疑吸收外交部官員和新黨成員王炳忠等人,檢方簽請高院併案審理。

高院昨開庭審理周泓旭被控共諜案,因周日前在台北看守所接見室,接受周刊訪問,指控調查局擅自啟封證物袋,檢察官認為周透露本案不公開審理案件內容,並將北檢移送併案事實對外揭露,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對周禁止接見通信。合議庭以本案涉國家機密,屬不得公開案件,當庭裁准。

另外,周泓旭辯護律師、時代力量創黨成員劉繼蔚,則當庭抗議檢方不應把周被指控吸收王炳忠等人的案情,未經起訴就移送高院併案審理,有偏頗之虞,揚言聲請法官迴避。法院預計下月對可否併案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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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台灣民主自由?周泓旭怨:只給我兩段樓梯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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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台灣民主自由?周泓旭怨:只給我兩段樓梯說話

2018-03-02 13:33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高等法院審理周泓旭共諜案,高院今安排新黨發言人王炳忠與父親王進步作證,周卻出招,以「沒有獲得實質的辯護」為由,當庭解除王可富等3名律師的委任;但他又主張要有辯護律師才會詰問王炳忠等人,合議庭諭知周泓旭2周內尋覓律師,若再不選任,就由法院安排律師或公設辯護人。

本案因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5條規定不公開審理,一般人無法旁聽開庭過程,周泓旭遺憾「民主自由的台灣」沒有給他說話的空間。

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企研所的陸生周泓旭,去年2月再以商務名義來台。台北地檢署控周涉嫌接受「大陸地區黨務機構」李姓秘書委託,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文件的「A男」為中國工作,承諾給他每季1萬美元報酬,但A男不同意,周任務失敗。

高院審理期間,北檢又查出周利用王炳忠等人策畫「星火 T 計劃」、「燎原新聞網」在台發展組織事證,1月2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移請高院併案審理。

原委任律師王可富曾主張,調查局幹員裝親切、利用他不諳台灣法律的盲點誆周,一審法院以外交部「陳仲偉」的證言來認定周泓旭有罪,但外交部「卻無此人」,檢舉人顯然是貪圖檢舉獎金而栽贓周。

周泓旭聲請傳王炳忠、王父王進步與新黨黨工林明正、侯漢廷、陳斯俊作證,而檢察官也聲請傳調查局人員,要釐清取證過程。但周泓旭今突解除委任律師,律師當場起身離去,法官要求他們歸還本案的相關機密卷證。

合議庭考量周的權益保障,今未讓周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詰問王炳忠;但調查局證人部分因是檢察官聲請,庭訊仍進行。

被指為共諜的周泓旭遺憾「民主自由的台灣」沒有給他說話的空間。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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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不公開審理…周泓旭嗆:他們敢嗎? 將傳王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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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不公開審理…周泓旭嗆:他們敢嗎? 將傳王炳忠

2018-01-31 18:09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來台念碩士的陸生周泓旭,涉替「大陸黨務機關」發展組織,台北地院依國家安全法判他1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下午再開準備程序,近2小時才結束。高院3月2日將傳王炳忠、王父王進步、林明正、侯漢廷、陳斯俊與鑑識人員作證。周泓旭表示「希望公開審理,不知道台灣的司法在黑箱什麼」,並質疑「他們(司法)敢嗎?」

周泓旭來台攻讀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前年畢業,去年2月再以商務名義來台。台北地檢署指控,周涉嫌接受「大陸地區黨務機構」李姓秘書委託,前年間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文件的「A男」為中國工作,承諾給他每季1萬美元報酬,還建議A男以自由行方式到新加坡、日本,再安排對岸官員與他會面。A男不同意,周任務失敗。

辯護律師王可富在前次開庭時表示,周因熱愛台灣的「假民主與法治」,來台勤讀7年,從無不良前科,但調查局幹員卻裝親切、利用他不諳台灣法律的盲點,誆周共諜罪最高可判10年以上,若認罪「頂多坐牢2、3個月即可回大陸」。一審法院以外交部陳仲偉的證言來認定周泓旭有罪,但外交部「卻無此人」,檢舉人顯然是貪圖檢舉獎金而栽贓周。

高院審理期間,北檢又查出周利用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策畫「星火 T 計劃」、「燎原新聞網」在台發展組織事政,今年1月2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移請高院併案審理。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陳斯俊等人發聯合聲明,強烈要求「必須開放媒體及社會大眾,旁聽證人與被告在法庭的對質」,真相就可大白。

據了解,辯護律師希望能傳林明正提供的5名、侯漢廷提供的1名軍人作證,但這6人只是單純的「被交付」給周,名單與本案無關,檢方也未起訴,檢方認為無傳喚必要。律師王可富反對北檢再次「補充」資料、併案處理,認為程序不合法,也將剝奪周泓旭的審級利益。

周泓旭筆名「甫辰」,檢方所查扣的許多資料,都是署名「甫辰」。據悉,法官詢問周「『甫辰』是你嗎?」,周雖不否認筆名,但辯稱沒看過這些資料、資料也非他所有,「入黨志願書」也是在調查局才看過,強調「我是被栽贓的」、「我怎麼知道?」。

雖然周泓旭面對鏡頭時頻嗆「不敢公開審理」,但他在法庭上卻未要求要公開審理,且發言不多,多由律師代答。周涉犯國家安全法第5-1條,屬國家機密案件,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5條規定不公開審理。

周泓旭嗆台灣司法「不知道在黑箱什麼」,希望能公開審理。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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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 陸生周泓旭延押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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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 陸生周泓旭延押二月

2018-01-26 15:42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涉共諜案的陸生周泓旭案被起訴,台灣高等法院目前正在審理中,周泓旭的羈押期限於去年十二月號廿八日到期,他聲請交保,遭高院駁回,周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裁定繼續羈押二個 月,羈押期限到二月底。

周泓旭去年三月遭羈押,在羈押禁見4個月後,去年7月自白認罪,台北地檢署偵結此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周泓旭1年2月。

陸生周泓旭繼續延押二月。記者蘇位榮/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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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共諜周泓旭計畫 在台發展類救國團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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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共諜周泓旭計畫 在台發展類救國團組織

2018-01-12 22:40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調查局國安站偵辦周泓旭陸生共諜案,發現周曾計畫在台發展類救國團組織。台北地檢署認定陸生周泓旭涉犯國安法,另案起訴移送高院併辦。聯合報系資料照

調查局國安站偵辦周泓旭陸生共諜案,發現周曾計畫在台發展類救國團組織,辦案人員還原周隨身碟發現,周在「2017年年度計畫預算」檔案中,曾規劃組成1支青年團康隊伍,檔案顯示「營隊組訓」計畫,目標是招募30名學員、10名工作人員,至少1年要在寒暑假安排2次康樂活動,編列預算47萬元。

辦案人員研判,周泓旭可能想透過新黨青年軍協助,在台成立1支類似救國團性質的組織,藉由舉辦戶外活動拉攏年輕人加入,再伺機吸收予以思想改造,逐漸擴大共諜組織層面,心思可說相當縝密。

此外,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捲入周泓旭案,去年遭檢方搜索約談,但因是證人身分,王遞狀聲請領取證人旅費,北檢應發給當天6名證人證人旅費,王今天前往北檢領完500元後表示,林明正當天因不願作證遭拘,北檢卻以此為由,說林不是自願作證,所以不給證人旅費,但北檢應該要發。

他還說,「今天我們幾位證人是來領去年1219綠色恐怖事件當中,我們被疲勞偵訊,從早上6點就被帶走進行作證的證人費,我再次強調這個證人費區區500塊,金額雖然不大,代表著我們是在本案當中從頭到尾就是證人。」

王炳忠還拿出「刑事聲請返還扣押物及證人費」,告訴媒體這2張狀紙分別在去年12月29日及30日遞交給地檢署,「這次地檢署因應我提的狀紙,所以還給我證人費,卻對我聲請返還扣押物視而不見,且法院說,他們向地檢署查證過了,我們沒有提出聲請返還扣押物,到底是法院在推責任,還是地檢署在說謊,總要給我們一個交待。」

對此,北檢回應指出,王炳忠先向北院聲請,但程序上是要向北檢聲請,法院收到聲請狀之後,電詢北檢書記官是否收到聲請書狀,但當時王尚未向北檢聲請,所以答覆尚未收到;北檢強調,王炳忠是在北院電詢北檢書記官之後,才在去年12月29日遞聲請狀給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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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王炳忠領證人費 批返還扣押物遭拒院檢「鬼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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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王炳忠領證人費 批返還扣押物遭拒院檢「鬼遮眼」

2018-01-12 16:15聯合報 記者陳慧文╱即時報導

周泓旭共諜案的證人、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上午到北檢,領取年12月19日作證18小時的五百元「證人費」。王炳忠並出示他向北檢遞狀,聲請證人費及返還扣押物的狀紙,批北檢和北院「讓人感到鬼遮眼、活見鬼!」,因為北院居然裁定他們未向北檢聲請返還,拒絕返還扣押物。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我們每一位手上的500元雖然金額並不大,但是它所代表的是我們在本案當中,從頭到尾就是證人,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而這樣的證人費是原本依法在去年1219當天,檢察官就應該當場發給我們的證人費,但是卻沒有主動通知我們,一直到律師提醒,我們提出申請之後,直到昨天我們才收到證人費的領取通知,

然後要求我們今天是最後一天,今天就必須來領取。」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這一次地檢署因應我提的狀紙,所以還給我證人費,可是卻對我聲請返還扣押物,視而不見 而且法院說,他們向地檢署查證過,地檢署說我們沒有聲請返還扣押物,那到底是法院在推責任?還是地檢署在說謊?都應該給我們說清楚講明白,到底是我們再一次鬼遮眼?還是所有的媒體朋友活見鬼?」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上至北檢領取去年12月19日的「證人旅費及日費」,並要求北院、北檢說清楚講明白,申請返還扣押物和申請證人費是寫在同一張狀紙上,為何北院說沒收到?記者陳煜彬/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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