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生效 政府拚減排
2016-11-04 04:25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巴黎氣候協定今(4)日生效,環保署現與各部會研議訂定第一個五年期減排目標及行動計畫,包括工業、能源、交通、住商及農業等五大部門,都須負擔減排責任,預訂今年底前定案,明年實施。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台灣在2015年7月已制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我國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減至2005年排放量的50%;台灣是少數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納入法律目標的國家,期望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
李應元近來積極投書外國媒體,爭取台灣曝光機會。他指出,世界各地不斷出現破紀錄的高溫與極端氣候異常現象,現在不採取行動減排,未來將付出更多代價。台灣身為地球村成員,不能袖手旁觀。
他說,一個國家無法單獨減量,希望國際社會聆聽台灣爭取參與氣候公約的訴求,讓台灣能獲國際社會接受,納入全球互助體系。
事實上,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馬政府已向國際社會宣布我國自訂減排目標(INDC):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減量50%。去年我立法院已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環保署更制訂一系列子法,為減排預做準備。例如,環保署將石化、半導體、面板等277家排碳大戶納管,於今年8月前強制登錄排放量,作為未來總量管制基礎。
環保署亦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自願性減排及抵換制度,包括台電、奇美、台橡等十件扺換申請案獲環保署通過,估計未來可能核發減量額度約392萬噸二氧化碳量,約是一座中大型石化廠排放量。
官員說,未來業者可將此抵換額度拿來擴廠,或在碳交易市場賣出。
近期環保署將擬訂獎勵機制,官員表示,只要業者採行符合效能標準的設備與製程,就可獲得減排額度;據了解,電力、半導體和面板等產業,因製程和設備不斷更新,較有提升效能空間,將列為首波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