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彰化廠售電爭議 台化今反駁:不到六成
2016-10-12 20:18聯合報 記者高詩琴╱即時報導
台化彰化廠案中,一爭議點是台化售電比例,被環團質疑「把工廠變成火力發電廠」。彰化縣府曾引述經濟部能源局資料批評,台化彰化廠今年售電比例高達83%。但是台化今天反駁指出,正確售電比例是58.4%。
彰化縣府4日發佈新聞稿指出,檢視能源局所提供台化公司售電資料,105年高達83%用於售電,並非提供蒸氣所需。這數字也引發環團不滿,認為落實了對台化「把工廠變成火力發電廠」的質疑。
不過,台化副董洪福源11日出席台塑企業業績說明會後表示,雖然83%是能源局給彰化縣的數據,但是算法不對,「分子不對,分母也不對」。不過他昨天未說明正確的售電比例。
台化總部今天表示,依據台化自己試算,今年一到九月平均售電比例是58.4%,不到六成,跟外界所批評的「超過八成」差很多。
算法差在哪裡?洪福源解釋,雖然能源局所說的83%是由台化提供資料而算出來的,但是如果要計算整個彰化廠發電與售電比例,「應該要把所有的機組都算進來」。
洪福源指出,彰化廠自己有兩台合格的汽電共生設備與一台自備發電機。自備發電機是發電給工廠用,發電量應也算進分母裡。至於分子,應扣掉台電因為尖峰用電備載容量不足而要求台化多發電的售電量。
台化幕僚今天也補充,彰化廠自備發電機每小時發電量約4萬7000瓩,至於台電緊急增購,每小時約3萬2000瓩。如此分母一加與分子一減,正確的售電比例是58.4%。
洪福源11日也指出,台化被人詬病「本業不管、只是賣電」,但台化是配合台電才多賣電。「好人做了以後被這麼糟蹋,明年我會這麼傻嗎?」他認為,明年會是台電最困難的一年。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能源局會請業者回報「合格汽電共生設備」的發電與售電量,但不會去管「自備發電設備」。因此,並不清楚當時台化回報的數字中,有沒有含自備發電設備的發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