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龍判刑18年 樂陞案大事記
2018-02-02 21:13聯合報 記者
賴佩璇╱即時報導
樂陞在2016年間爆發出證券史上最大收購弊案,坑殺2萬名投資人,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樂陞公司董事長許金龍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元,全案可上訴。以下為樂陞案大事記回顧:
2016/05/30
日商百尺竿頭負責人從黃文鴻,突然變更為樫埜由昭。
2016/05/31
樂陞科技晚間發布重大訊息,百尺竿頭擬從6月1日日起至7月20日止,以每股128元、總價48.6億元,在市場公開收購樂陞25.71%股權。這是台灣遊戲業有史以來最大金額的入股案。
2016/08/22
日商百尺竿頭公告,本次公開收購案共有逾6.1萬張參加應賣,超額收購比率約60.5%,但因只收購3.8萬張,因此多餘股權退回原應賣人,最慢在8月31日完成交割作業。
2016/08/30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股權案確定破局,股價已跌至76.10元。
2016/09/02
金管會發現收購前股價異常波動,懷疑有人在背後操盤,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百尺竿頭日籍負責人KASHINO YOSHIAKI(樫埜由昭)涉犯證交法等罪嫌,北檢簽分他字案。
2016/09/07
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赴新北市調處接受約詢,說明收購案破局始末,晚間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並改列被告。許金龍和獨立董事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也遭中華金融人員暨投資人協會告發涉嫌背信罪。
2016/09/23
北檢查發動大規模搜索,約談許金龍、百尺竿頭前董座黃文鴻共50人。檢方認為許金龍涉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向法院聲押。股市金主陳聰明以250萬交保,黃文鴻依違反證交法交保300萬元,康和證券副總林宜霖依違反證交法命交保250萬元,遠東國際商銀財務主管林麗珍交保200萬元。許金龍的胞兄許世龍則是訊後請回。
2016/09/24
北院清晨裁定許金龍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每周一、三、五上午8點半至新店碧潭派出所報到;檢方不服提即時抗告。
2016/09/25
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許金龍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
2016/09/26
北院清晨裁定許金龍以2000萬元、限制出境,每周一、三、五向派出所報到。檢方不服,認為許的保金與受害人鉅額損失不相當,且交保出去後更有充裕時間處理資產,恐帶同資金潛逃出國,受害人將求助無門,上午再提即時抗告。高院認定北院的裁定有疑點未說明,再度發回北院重裁。
2016/09/27
北院兩度交保裁定都被高等法院撤銷,今晚間第三次開羈押庭,隔日凌晨3點50分維持原裁定,許金龍仍以2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住居,並定時向派出所報到。
2016/09/28
北檢第三度提抗告,高等法院今凌晨再度發回北院重裁,北院下午第四度開羈押庭。
2016/09/29
北院第四度開羈押庭,檢察官提出許金龍刪除通訊軟體、手機通聯紀錄,另在檢調搜索時,樂陞高層傳訊息給員工指示爭取緩衝時間,被法官認定企圖滅證,隔日凌晨裁定收押禁見。
2016/10/18
檢調查出涉及樂陞炒股的股市作手「安東尼楊」,就是曾犯下國內金融史上最大交易員舞弊案的國票案主角楊瑞仁(已改名楊博智);檢調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楊等十人漏夜偵訊。
2016/10/19
北檢認為楊瑞仁出獄後重操舊業,藉由公開收購議題炒高股價,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今晨依違反證交法命他300萬元交保、動游公司董事長謝啟耀交保150萬元,均限制出境。
2017/01/24
北檢偵查終結,依證交法等罪起訴許金龍,求刑30年。
2017/10/11
北檢將樂陞前獨董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列為被告,3人所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部分,依罪嫌不足,將3人不起訴。
2018/02/02
北院宣判,依證交法等罪,判許金龍18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