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滿兩周年 國民黨:除了我還有誰被追討?
2018-07-26 19:34聯合報 記者
賴佩璇╱即時報導
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遭黨產會第二度凍結,黨中央向法院提告撤銷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開庭,適逢立法院三讀通過黨產條例滿兩周年,而黨產會也如火如荼召開聽證會,逐步追討不當黨產。國民黨方強調,雖對方聲稱有包括民進黨在內的10個政黨適用條例,卻明顯僅針對國民黨出擊,已違反憲法。全案訂10月4日續行準備程序。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後,國民黨旋即從永豐銀行帳戶提領5.2億元,拆成10張金額各為5200萬元的支票,其中一張已兌領,作為人事費用,黨產會在未經國民黨說明其餘提款用途為何之下,懷疑國民黨要處分不當黨產,緊急作出保全措施,發函給台銀和永豐金凍結提領動作及帳戶餘額。
國民黨向行政法院提告要解凍。法官今請雙方就合憲性問題論述。黨產會指出,《黨產條例》是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揭示現代民主政治係以政黨政治方式呈現,因此有必要保障政黨公平競爭,以健全民主法治,使民主選舉制度不再受不當黨產而左右,為我國轉型正義法制化濫觴。
由於適用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10個政黨,包括,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中國青年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新社會黨、中國中和黨、青年中國黨、中國民主青年黨、民主行動黨、中國中青黨。
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認為,黨產會聲稱立法是要鞏固民主、為戒嚴後調整政黨財產不公情形,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秩序,但條例通過兩周年,有去調整民進黨或其他政黨嗎?依認定欣裕台、中央投資公司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一案的合議庭釋憲聲請書,內容提及「在這段期限內有執政過且擁有財產的只有國民黨…。」
他說,至今黨產會的聽證會12個主題,沒有一個與民進黨及另外幾個政黨有關,客觀、論理來看只適用國民黨。就財產來源部分,以前取得的財產除黨費外,還有政府補助款、合法取得之不動產、投資營利事業收入(中投、欣裕台股利),國民黨與其他政黨並無不同,在《政黨法》尚未通過前,其他政黨也以此方式取得財產。
此外,法官針對黨產會提問,要以後競爭秩序的調整,是用現在的法令去做,是否條例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怎麼訂立民主法治標準?是以現在?還是跨時間的客觀標準?黨產會方則說明,在過去看似符合當時法令取得財產,但解嚴後回顧,卻是違反民主法治原則,所以才要收回財產。
律師表示,過去形式上看似符合法治規定,但現在放諸四海一看,並不符合民主法治標準。解嚴前有憲法存在,在此情況下,本來就該依憲法施行民主法治,解嚴後必須去挖掘、彰顯出來。
張少騰認為,戒嚴是合乎憲法的制度,戒不戒嚴取得財產的界線相同,對方僅用時間點去切割、論斷,已違憲。民國76年解嚴至黨產條例通過,這32年間,允不允許政黨取得財產?取得並非僅在戒嚴時期。黨產會方則說,縱使符合解嚴時期法律,但憲法有其不可觸碰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