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扣我漁船索錢 島礁之爭在試探什麼?
- 日本片面認定「沖之鳥礁」是島,驅趕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繼而扣押人船。
- 船東:政府告訴我們可以前往捕魚,請保障漁民的捕魚權。
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25日清晨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上,遭日本公務船扣押人船,要求今中午前匯保證金170萬台幣,否則人船將押往日本,並將重罰800萬。
船東潘忠秋說,為了生計,他只能選擇匯錢贖回人船,等今天銀行一開門就去匯;但他同時向政府喊話:「一定要據理力爭為漁民爭取權利!」
大陸、韓國都認為日本的沖之鳥礁是礁不是島,不能主張經海域。 圖/取自香港明鏡郵報網
日養礁20餘年 自行宣布礁變島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這次扣船事件和以往釣魚台漁場扣船爭議不同,釣魚台中日雙方都宣示有主權,而這次是「島礁之爭」,我方認為沖之鳥礁只是隨漲退潮浮現的礁石,漁民只要謹守勿進入沖之島礁12浬作業,就不會有問題。
蔡寶興說,日方1989年開始,用水泥將沖之鳥礁逐漸「養大」, 並片面宣布為島,聲稱有專屬經濟海域200浬。這次是日方首次為島礁之爭扣船,開出170萬為「認罪協商」金額,若乖乖認罰恐留下案例。
總統指示向日表達嚴正立場 盡速釋放人船
總統馬英九昨天下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邀集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張善政、國安會秘書長高華柱與外交部、海巡署等相關部會首長,共同研商因應策略。馬會中裁示,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我國政府嚴正立場並積極交涉,要求日方盡速釋放人船,並與我展開協商。
馬總統表示,
日本沖之鳥礁的南北小礁合計約9平方公尺(約2張標準尺寸桌球桌大小),能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適於人居且有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定義,進而主張享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在國際間存有極大爭議。
「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遭日本扣押。圖/報系資料照
沖之鳥礁 法律地位未定
馬總統強調,我國一向主張此事應由當事各方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對沖之鳥礁爭議未解、法律地位未定前,日本應該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捕魚等權益,我國無法接受日方在該爭議海域扣捕我國漁船行為。
外交部也回應,已在台北及東京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呼籲日方盡速釋放人船,與我進行協商,以期獲致雙方均能滿意的結果;至於本案涉及「訴訟保證金」部分,外交部已電請駐日本代表處查明相關細節,以利續辦。
追我漁船一夜 登檢扣人船
「東聖吉16號」船東潘忠秋表示,兩個多月前其子潘建鵬率9名中國籍、印尼籍船員出海作業,作業範圍在日本以南、菲律賓以北到關島之間海域,主要捕撈鬼頭刀、旗魚等雜魚類,目前漁獲約4000公斤,準備再10天就返台。
他表示,前晚7時許漁船在沖之鳥礁東南東方150浬海域作業,先發現有飛機飛過,不久出現一艘日本保安廳公務船,表示要執行登檢;但船長潘建鵬認為漁船在該海域作業沒有違規,加上晚上風浪大,船易碰撞出事,沒有答應日方要求。
漁船整晚在公海上航行,日本公務船緊追在後,一直打強力探照燈,昨清晨5時46分派出小艇登檢。
船東為生計 只能乖乖付170萬贖人船
潘忠秋說,兒子在電話中回來求救時告訴他,追捕過程中曾向漁業署確認是否有違法之虞,都獲得可以作業的回應,因此才同意日方登檢;原以為檢查完沒事就可以走了,沒想到對方以違法進入200浬經濟海域為由扣押人船。
潘忠秋表示,日方要求今天中午前付台幣170萬元才肯放人,否則人船就要押回日本送審,並重罰800萬元台幣,「我們聽政府的話在合法區域捕魚,這筆贖金政府不用負責嗎?」
日試探新政府親日底線?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台灣漁民這幾年在沖之鳥礁海域捕魚,大家都遵守勿入12浬作業規定,一直以來相安無事,想不到卻發生扣船事件;有漁民猜測是否因台灣政權即將移轉,新政府比較親日,日本做出「試探」性扣船手法,看看新政府的反應。
他表示,漁民只求生計,不管政治,希望不管換個政府執政,都要保障漁民在公海捕魚的權利,不能被日本「軟土深掘」。
2005年,時任東京都知事的石原慎太郎曾造訪沖之鳥島,親吻島上的地理標記碑。(路透)
學者:日違反國際公約
國立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系教授歐慶賢說,沖之鳥礁屬日本最南邊的礁,不但沒人居住,上面也沒有任何經濟活動,不該擁有專屬經濟區;日本扣押我漁船,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外交部應該代表漁民向日本據理力爭。
近3年日扣我漁船案例
2015-11-13
基隆滿慶祥16號:到東海作業,越界捕魚人船遭扣押,船方付800多萬獲釋。
2015-05-19
高雄籍勝吉安號:在琉球八重山群島海域捕鮪魚時,被日以越界扣押,家屬繳172萬罰款獲釋。
2013-11-20
蘇澳籍春何豐166號:疑進入日領海捕魚遭扣押,船主繳日幣100萬保釋金才釋放。
2013-05-31
蘇澳籍益昇12號:超越台日暫定執法線3.6浬遭日逮捕,家屬繳交約台幣123萬罰金後獲釋。
2013-05-24
蘇澳籍漁港福昌168號:超出台日漁業協議畫定界線遭日取締,罰款約台幣127萬獲釋。
聯合報/蔣繼平、翁禎霞、張芮瑜、廖炳棋、楊湘鈞 報導
聯合報/胡若梅、柯永輝、葉名軒、蘇士堯 製作
主圖/蔣繼平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