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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涉詐台嫌返台獲釋「既無程序正義 更無司法正義」
2016/04/16 06:03 瀏覽3,832|回應27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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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涉詐台嫌返台獲釋「既無程序正義 更無司法正義」

2016-04-16 04:08 聯合報 記者鄭超文/桃園機場報導

被馬來西亞逮捕的我國籍52名電信詐欺疑犯被立委爆料將被遣送大陸,其中二十名因涉電信詐騙的20名我國籍嫌犯,經外交積極交涉後,昨天晚上搭乘亞航D7-376班機於晚上22時25分抵桃園機場。 記者鄭超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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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馬來西亞電信詐欺的我國籍五十二名詐欺疑犯,其中廿名嫌犯昨晚搭乘亞航D7-376班機於晚上十點半抵桃園機場,刑事局派出廿名刑警前往桃園機場支援,協助釐清是否有涉及詐騙事實。

但廿人一下飛機就被釋放,法界直指,真是可笑,台灣欠缺事證,爭了半天卻放人,既無程序正義,更無司法正義可言。

廿名嫌犯在其他旅客離開後才下飛機,由在登機門口等候的刑警一一唱名,遞交傳喚通知書後,並諭知他們有拒絕偵訊的權利,在所有人都同意接受偵訊後,廿人分成兩批帶往航警局及移民署面談室說明涉案情節。

一名嫌犯說,原以為要被帶往大陸,很擔心,知道被遣送回台,覺得很幸運,因為台灣比較有人權。

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嘉祿表示,特別求駐馬聯絡官全力配合駐馬代表處,積極向馬國爭取依例,各自遣送回國籍地的處理模式,將廿人送回台,刑事局已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但目前因證據不足無法取得拘票,在初步詢問後,將廿人都飭回,刑事局將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聯繫機制,洽請陸方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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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涉詐18人遭羈押 否認返台當晚酒店狂歡
2016/04/21 13:0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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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涉詐18人遭羈押 否認返台當晚酒店狂歡

2016-04-21 03:22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涉及大馬詐騙案的廿名台籍成員,十五日返台後獲放行。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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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十五日在大馬涉及詐騙案的廿名台籍成員,返台後獲放行,引起國內譁然,台中檢方取得馬國警方的職務報告與蒐證照片等資料,昨晚傳訊劉姓主嫌等廿人到案,經漏夜偵訊,認定劉男等十八人涉案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訊至今天凌晨二時廿五分,認定涉嫌加重詐欺罪重大,裁定十八人羈押禁見;另兩人由檢察官限制出境後飭回。

詐騙集團主嫌劉男等18人,今天凌晨被法官裁定羈押,由霹靂小組員警押上囚車載往看守所羈押禁見。 記者白錫鏗/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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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詐騙集團在馬來西亞設立機房詐騙大陸民眾,大陸原本要比照「肯亞模式」押送涉案台灣人回大陸偵辦,因台灣強烈抗議,大陸同意依過去兩岸默契,讓台灣帶走涉案的台灣人,首批廿人十五日深夜抵台。

這廿人因在台沒涉案或遭通緝,台灣也沒有他們在馬國的涉案資料,檢警無從立案,檢警在他們抵台後,警方在機場發給通知書,請他們自填在馬國涉案過程後眼睜睜見他們離開。

此事引起輿論譁然,民間一片批判聲,風波延燒至今未平息。中檢十七日透過監聽取得部分證據後,先將二十人境管,再透過刑事警局及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取得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總部移交的蒐證照片及警察職務報告等相關書證後,昨晚傳訊劉姓主嫌及同夥共廿人到案。

檢察官經漏夜偵訊後,認定劉嫌等十八人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昨天深夜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訊至今天凌晨,裁定羈押禁見;其餘兩人犯罪情節較輕,由檢察官限制出境後飭回。

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表示,檢方以往偵辦跨境詐欺案,皆採人卷合一,因此嫌犯返台後,能立即訊問做強處分,但大馬案不同,解返台灣時,只有人沒有卷證,在缺乏證據下無法強制處分,由警方約談訊問後請回。

至於外傳本月十五日劉姓主嫌等人在經警方請回後,當晚就到酒店狂歡。

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表示,偵辦員警私下有詢問詐欺成員有無這回事,詐騙成員回稱「這是網路謠言,沒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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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訴心聲…台詐團犯行 陸連日報導
2016/04/19 13:4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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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訴心聲…台詐團犯行 陸連日報導

2016-04-19 02:54 聯合報 特派記者陳言喬/北京報導

台灣釋放廿名遣送回台的馬來西亞台籍嫌犯後,大陸官方媒體連日持續報導「台灣詐騙集團」犯行,引發大陸民眾強烈不滿心聲,網路上一片撻伐台灣與情緒性攻擊字眼。

大陸官媒央視和新華社昨天一早播出多名被害人憤怒、哭泣的心聲,引起陸民對台灣更多反感。一名六十七歲被騙五百多萬人民幣的北京市民劉大娘憤怒地說:「看到台灣那幫騙子被抓住了,我們還有點安慰;現在又把他們放了,這就是對犯罪的變相縱容包庇,實在太可恨了!」

八十一歲的北京市民吳先生被騙了二百卅二萬人民幣,他雙手顫抖地說:「本來已經涉嫌犯罪了,你台灣為什麼把他們放了?這是絕對不允許的,是違反公理的!必須對這些犯罪嫌疑人予以嚴懲,絕不能放縱他們再次犯罪、危害百姓!」在鏡頭前老淚縱橫。

北京一名在大陸網路公司工作三年的林姓台籍幹部說,周遭同事都知道最近發生的電信詐騙案,有的看到他會調侃他,有的則是當著他面不客氣地說「你們台灣真多騙子」,讓他十分尷尬。

另一名曾到政大交換生的北京清華MBA李姓學生說,同學或朋友質問她:「別再說台灣有多好、多好了,那麼多騙子,真噁心!」

台籍詐騙嫌犯15日從馬來西亞被遣返回台就作鳥獸散,遭司法機關「縱放」的批評。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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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再槓立委:捍衛法部而非好戰
2016/04/19 13:0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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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再槓立委:捍衛法部而非好戰

2016-04-19 02:53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羅瑩雪(左)昨赴司法委員會備詢,召委段宜康(右)花一個多小時質問羅法務部的新聞稿是指哪些立委。散會後,羅瑩雪上前與主席段宜康致意,段宜康要她趕快回去努力。 記者黃義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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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羅瑩雪上周與綠營立委交鋒,加上法務部發布「自己錯了還怪人」新聞稿,昨天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又唇槍舌戰一天;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花了近一個半小時追問羅瑩雪指控的立委是誰?羅瑩雪表示,對事不對人,她只是表達立委稱法務部擺爛與事實不符。

羅瑩雪上周在司法委員會力抗多名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有網友封她「雪神」、「女俠」。羅瑩雪說,她不是好戰的人,只希望事情趕快落幕,不像一些人戴著有色眼鏡,看不到真相、也不能理性思考。

「動不動就把理性思考的人當作是傾中賣台、給別人戴大帽子,讓大家不敢做事、挑撥兩岸關係製造對立。」羅瑩雪說,法務部同仁已連續在周末加班,積極與陸方聯繫,「我是捍衛法務部,絕非把新聞稿當臉書用」。

立委張宏陸質疑羅瑩雪財產申報暴增一千四百萬元,羅反嗆:「我沒有先生嗎?」立委蔡易餘指肯亞案被告有人出面認罪可能來自大陸刑訊逼供,羅也質疑,直接說刑訊逼供「符合法律人的態度嗎」?立委尤美女批羅說法矛盾,羅瑩雪反問「沒送來的證據能用嗎?」「委員的意思是放人是對的?」

段宜康本周擔任召委,不滿法務部未明確點名新聞稿指控對象,自上午便不斷追問新聞稿中「這些立委一面痛罵大陸,製造對立,激發仇恨」、「操弄民粹的作風,會害慘台灣」等指控是說誰?段並提案要求法務部在會議結束前說出新聞稿提到的「這些立委」是哪些人?最後,台下立委僅剩遭羅點名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

黃國昌質疑羅是憑主觀印象還是客觀證據指控?羅瑩雪說是就記憶所及提出,內容細節有待查證議事錄;她也坦言,同仁是擷取PTT上的對話內容。

段宜康表示,他花很多時間討論新聞稿內容,是希望法務部指控要有憑有據;他裁示明天再邀相關部會列席報告肯亞案後續。

羅瑩雪vs.立委精采語錄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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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部長說真話 好好給妳按個讚
2016/04/18 14:0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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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部長說真話 好好給妳按個讚

2016-04-18 02:33 聯合報 胡文琦/文史工作者(新北市)

法務部深夜發出新聞稿,點名指責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等名嘴「自己錯了還怪別人」;此舉再度引發被批判的立委「見笑轉生氣」的反擊與奚落。

要替羅部長加油的是,妳沒有錯,千萬不要因此「灰心喪志」。沒錯,立委代表民意監督政府是天職,更是他們的責任,但在面對若干刻意無限上綱、指鹿為馬、為作秀而作秀的演戲或羞辱時,身為政務官本來就應勇敢捍衛「信我所信、愛我所愛」的政策,必要時因為「說真話」而讓委員「不舒服」也應堅持且在所不惜。

此番面對綠委的政治操弄,除希望妳能挺住外,更要為妳的勇氣與擔當,好好地給妳按一個讚,加油啦。

高文文/公(新北市)

法務部長羅瑩雪針對立委批評大馬台嫌返台失職,親撰「自己錯了還怪人」新聞稿,呼籲立委不要流於民粹及片面思考。

台嫌詐欺案處理程序,見仁見智,但部長這席話應是很多民眾的心聲。社會充斥「立委最大」氛圍,質詢愈來愈辛辣,備詢官員卻仍要保持風度,忍氣吞聲聽訓。殊不知,人民要立委監督政府施政,但並沒有要立委大小聲或不平等方式對待官員。大家將心比心,才會受到人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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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落實兩岸司法互助 別搶人護短
2016/04/18 13:5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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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落實兩岸司法互助 別搶人護短

2016-04-18 02:33 聯合報 楊士隆/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特聘教授、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嘉縣民雄)

在肯亞將疑似詐騙大陸人民的台灣人強行遣送北京之後,印尼、馬來西亞也傳出逮捕涉嫌詐騙的台灣人,印證台灣的電信詐騙集團已經跨國化、集團化,「騙及五大洲」,且有行銷世界之趨勢。

台灣人在海外犯罪侵害大陸人民,肯亞、大陸及台灣都有權管轄,政府之間若有引渡條約或落實協議,且依兩國法律規定均應處罰者,即可妥適處理。

馬來西亞查獲的台籍嫌犯,在立委壓力下,尚未與大陸公安單位取得相關事證,就匆匆移送回台灣,但缺乏犯罪事證,只能立刻釋放,凸顯出防制跨國境電信詐欺犯罪的問題,包括:電信詐欺犯罪利用網路無國界特性,詐騙機房越設越遠,如沒有掌握問題核心,恐讓兩岸警察與公安疲於奔命又事倍功半;兩岸司法制度不同,在電信詐欺犯罪量刑差異,終因肯亞搶人事件,讓好不容易從二○○九年《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開始共同打擊電信詐欺犯罪互信機制,一夕之間面臨崩盤危機。

雖然台灣被痛批為「詐騙天堂與發源地」,但有一點可肯定的是,這十幾年來,刑事警察局對抗快速演變電信詐欺犯罪已累積許多寶貴經驗與做法,包括:設立一六五反詐騙專線、跨部會「反詐騙聯防平台會議」、從前端「電信網路流」攔阻的三層預防策略(電信用戶個人反詐騙宣導、電信業者黑名單攔截、政府設立NGN國際交換機房白單名冊詐騙話務攔截)等,尤其刑事警察局正推廣以被害人為對象宣導策略的社區警政、第三造警政公私協力等,如四月十七日的「全國反詐騙日」活動,都是可以提供給正在電信詐騙高峰期的大陸為借鏡的「台灣經驗」。

建議回歸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等互信機制,進行協商,這是兩岸目前須緊急洽商補強之處,而非在於「搶人」護短心理,主張台灣人的權益,而忽略他們可能的犯行。

也樂見立委提案修改刑法第三三九條詐欺罪刑度,提高至三年以上,甚至於同法第七條「本國人於外國之犯罪,如犯罪地有相關處罰,即適用我國刑法之規定,不再另以重罪為限」等,也就是所謂「自己國人自己刑罰適用」的主張。

但據研究統計,二○○九年至二○一四年間,兩岸共同打擊電信詐欺犯罪集團至少十五個專案,遣返一二一一名國人,而國內查獲八九四人,總計二一○五人,其中遭判決有罪四六二人,定罪率僅廿一.九五%,且詐騙台灣民眾的被告被判處三年一個月以上徒刑占廿七.五%,而詐騙大陸人民的被告被判處三年一個月以上徒刑占十六.○八%,存在量刑差異,是否因為蒐證能力或大陸被害人無法跨海來台交互詰問等審判程序的差異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電信詐騙主要仰賴詐騙產業中的通訊技術專家,以及不肖二類電信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之作為,未來應加強打擊這些協助詐騙的不法二類業者。

另外,當犯罪所得酬勞大於刑罰時,詐騙集團將選擇再犯,前仆後繼。如何善用「嚇阻理論」的三項特性,刑罰迅速性、嚴厲性及確定性,來對抗跨國境電信詐欺犯罪,而非一味與中國大陸「搶人」,倉促結果又是只能以證據不足釋放,檢警的辛勞卻被譏笑為「免費專機護送」,至為可惜。

圖/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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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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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廢死作招牌 還要護詐騙?
2016/04/18 13:3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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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廢死作招牌 還要護詐騙?

2016-04-18 02:33 聯合報 劉永順/退休公務員(台中市)

立法院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質詢法務部長羅瑩雪,不在乎「台灣人」的「人權」、為什麼被中國大陸把人押過去審判。但對那些作奸犯科的人過度講究人權,就好像「要廢除死刑,而不管這個人是殺童、弒親、泯滅人性」似的。

我是電信詐騙的被害人,台灣能漸漸遠離「四面楚歌」、「怕得不敢接電話」夢魘,首要歸功一六五防詐騙專線,以及默默耕耘的警界基層「無孔不入」的宣導。

以前詐騙集團勾結電訊業者、戶政,取得個資,被害者輕者「破財消災」,重者住家被騷擾,全家都深受其害。筆者屬於後者,當時怕讀高中的么兒被擄,暫居親友家,怕家被噴漆、燒房,詐騙業者上門假扮送瓦斯,猛敲鐵門,鄰居還以為是仇家來報復,真是心力交猝,無心上班,又無法自力救濟。

筆者曾從警十年,轉任公務員,都逃脫不了魔掌,更何況一般殷實的阿公阿嬤、老師、工程師,那真是如臨十八層地獄。

更有甚者,筆者的銀行帳號被詐欺集團盜用,常接到外縣市刑警來查證,也隨時會被法院傳訊,就這樣搞了兩、三年,差點妻離子散,事業、家庭、財產都不保。

這些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搭上首投族青睞而當選,不代表他們框上「捍衛台灣人權」的幌子就可以胡言亂語。

選民是「對事不對人」,事情要站在正義的一方,保謢姑息罪犯,就是侵犯「好人」的人權。廢死不也是他們的招牌嗎?台灣就是太過於假民主;人權不能超越法治,只有人權,沒有真理、法治,就會變成「暴民政治」。支持「暴民政治」的立委,如踰越法治、真理、正義的紅線,就是鼓勵犯罪的幕後始作俑者,終究會被選民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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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輕判跨境電信詐騙犯?法界:取證是關鍵
2016/04/18 08:1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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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輕判跨境電信詐騙犯?法界:取證是關鍵

2016-04-17 14:11 聯合晚報 記者甘育瑋/新北報導

台灣的跨境電信詐騙犯被普遍認為,似乎在台灣判得較輕。法界人士表示,法官輕判某程度,是因為證據無法彰顯全貌,跨國犯罪的取證,才是不讓詐欺犯逍遙法外的關鍵。

法界人士說,修法重判沒用,搞錯問題核心,因為最下面的犯嫌,確實只是做機械工作,根本判不重,但上游的抓到,必須有底層的犯嫌跟被害人為根基,這通常涉及跨國互助及法庭活動的證據能力評價,國家主權力量,將是跨國犯罪偵辦實力。

一名檢察官表示,跨國犯罪,尤其是毒品、詐欺等的性質是相同的,詐騙電話如果是大陸電話,無法監聽,何況現在監聽聽不到證據,請票也不易也太慢,檢警偵辦速度永遠跟不上詐騙集團換電話的速度。

檢察官認為,詐欺為跨國犯罪偵辦,涉及司法互助,須與大陸建立連結,證據相互支援,無法由單一國家來解決。但要與大陸取得更好的打擊犯罪默契,司法審判實務,也須適度肯定大陸的警詢筆錄證據能力,讓詐騙集團的國外被害人證詞,可適用台灣法院,但這又可能吵翻天 ,認為大陸筆錄不可信。

檢察官認為,只要是國人犯罪,一律送回國,這麼廉價又民粹的主張,有心人很容易洗腦讓大眾接受,但就案論案,證據便利地是最主要能定罪的國家。不過要注意,司法偵辦是主權問題,不能放棄主權。

檢察官建議,除了加強與大陸或其他主權國的司法互助合作,基於證據便利原則,國人可能在海外審判,政府如何提供法律協助,跟當地律師有合作關係,就算不能實質辯護,也能注意維持正當法律程序,讓國人在國外不會被冤枉,這不涉及主權問題,應是政府可以努力。

資深刑警表示,偵辦詐欺案,主要方法就是透過電訊資訊追蹤,如果當地與台灣無司法互助協議,追查難度高,再者通訊軟體的多樣,外商是否願意配合提供資料,還要看人臉色,大部分會以涉及客戶隱私權為由拒絕,造成追查實務上斷點最大阻礙與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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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新聞稿 黃國昌「不在意」
2016/04/18 07:0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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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新聞稿 黃國昌「不在意」

2016-04-18 03:23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嘉義市報導

法務部長羅瑩雪親寫新聞稿「自己錯了還怪人」;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昨出席嘉義感恩茶會,強調對羅瑩雪情緒性發言不會太放心上,他說真正關心的是第一線工作人員士氣,不要因為高層彼此勾心鬥角、意見不一致而遭打擊。

黃國昌出席感恩茶會,並接受媒體訪問,黃表示自己扮演角色就是監督行政權,此次跨境詐欺犯罪人犯遣返的問題,行政部門步調完全不一致,導致出外談判沒辦法得到有效成果,行政部門要深自檢討。

黃表示,辦詐欺案要法務、警政部門通力合作,他在國會的問政著重於我國司法主權,以及犯罪有效偵辦,希望行政部門在關鍵時刻,不要再出現不同調狀況,一致對外。

日前詐欺疑犯一回國就獲釋,黃國昌說,在打擊犯罪過程中,兩岸司法互助是檢驗重點,但中國大陸不論人犯移轉、卷證移轉,都未按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轉移給台灣,是造成無法有效偵防犯罪的最大敵人。

黃國昌強調,有關偵辦詐欺犯的管轄權擴張、刑度的提高都會在審議內容中,上屆已有立委相關提案,卻遭法務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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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詐騙案管轄和遣返 不能賠掉國家形象
2016/04/18 06:4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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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詐騙案管轄和遣返 不能賠掉國家形象

2016-04-18 03:23 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一篇「自己錯了還怪人」新聞稿,讓法務部長羅瑩雪成了網友討論的焦點人物;她昨天接受專訪透露,詐騙案的管轄和遣返問題,已和將接掌部長的邱太三溝通,邱很務實講理,表示願和立委溝通,理性解決問題。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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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自己錯了還怪人」新聞稿,讓法務部長羅瑩雪成了網友討論的焦點人物;她昨天接受專訪透露,詐騙案的管轄和遣返問題,已和將接掌部長的邱太三溝通,邱很務實講理,表示願和立委溝通,理性解決問題。

「我不會欺負人,也不要風光」,羅瑩雪表示,法務部前天深夜發出的新聞稿,確實是她撰寫。她看到新聞報導立委徐永明罵法務部擺爛、懈怠,簡直不敢相信立委無憑據罵人。

「真是太沒有道理」、「大家都是為公務,又不是貪贓枉法」,立委、媒體與政務官長期處在對立情緒,推著政策走,這種社會現象要不得。

詐騙案的管轄和遣返「應三思而後行,謀定而後動」,羅瑩雪說,她認為從肯亞、大馬等詐騙案,立院的討論流於口水,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賠掉國家形象,撰文是希望立委們不要過於片面瑣碎的思考。

「大家不論在朝在野,都不是敵人」、「我只是就現行所推政策和處理方式告知新任部長」,羅瑩雪說,邱太三很務實,認同她的看法,表示願意去和立委溝通解決問題。

「邱太三的責任會比我大」,羅瑩雪說,她只剩下一個月的任期,邱太三即將接任,未來在國際詐騙案台灣人涉案該如何處理,壓力與責任絕對比她重,兩人很誠懇的討論後,都認為不應用主權掩蓋犯罪偵查問題。

羅瑩雪表示,台灣人和大陸人成立詐騙集團,詐騙對象不僅有台灣人、大陸人,還對印尼、埃及人詐騙,問題非常嚴重。她和邱太三討論後,都認為台灣不能賠掉國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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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陸立刻交人 郭正亮:綠要想清後果
2016/04/18 06:2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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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陸立刻交人 郭正亮:綠要想清後果

2016-04-18 03:23 聯合報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肯亞案延燒,引發政務官與立委互嗆。民進黨前立委郭正亮透過臉書點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要徐「別傻了」,並表示綠營要求大陸立刻遣返台灣詐騙嫌犯,一定要想清楚後果,「否則五二○之後輪到自己執政,很難不讓自己陷入困境」。

遭點名的徐永明回應,郭是質疑「這是民進黨想要的嗎」,但他是時代力量立委,「沒辦法幫民進黨回答這個問題」;他還反嗆表示,「他(郭正亮)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搞不好是他應該要回答的」。不過面對法務部長羅瑩雪的嗆辣新聞稿,徐永明一改前晚反批法務部長羅瑩雪「潑婦罵街」,昨態度轉趨低調不再批評羅,還說支持行政院長張善政出來主持大局。

郭正亮說,我方日前要求馬來西亞立刻遣返台灣嫌犯,大陸決定放手,人回來了,但證據都在大陸手上,大陸不轉交證據給台灣,台灣警方沒證據,只能在偵訊後依法全部放人。

郭正亮點名徐永明,指徐知道這樣做連台灣人都不能接受,卻炮火立刻轉向法務部,譴責法務部沒做好工作,「難道徐永明認為,只要民進黨執政,大陸就會在遣返台灣嫌犯的第一時間,立刻把詐騙證據交給台灣?別傻了!」

郭正亮說,二○一一年二月,菲律賓遣返台灣嫌犯到大陸,警政署長王卓鈞五月才能赴陸協商,七月才讓台灣嫌犯回台。「別忘了,當時還是國民黨執政,國共關係水乳交融。」五二○後民進黨執政,大陸更不可能在第一時間把證據交給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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