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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涉詐台嫌返台獲釋「既無程序正義 更無司法正義」
2016/04/16 06:03 瀏覽3,857|回應27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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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涉詐台嫌返台獲釋「既無程序正義 更無司法正義」

2016-04-16 04:08 聯合報 記者鄭超文/桃園機場報導

被馬來西亞逮捕的我國籍52名電信詐欺疑犯被立委爆料將被遣送大陸,其中二十名因涉電信詐騙的20名我國籍嫌犯,經外交積極交涉後,昨天晚上搭乘亞航D7-376班機於晚上22時25分抵桃園機場。 記者鄭超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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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馬來西亞電信詐欺的我國籍五十二名詐欺疑犯,其中廿名嫌犯昨晚搭乘亞航D7-376班機於晚上十點半抵桃園機場,刑事局派出廿名刑警前往桃園機場支援,協助釐清是否有涉及詐騙事實。

但廿人一下飛機就被釋放,法界直指,真是可笑,台灣欠缺事證,爭了半天卻放人,既無程序正義,更無司法正義可言。

廿名嫌犯在其他旅客離開後才下飛機,由在登機門口等候的刑警一一唱名,遞交傳喚通知書後,並諭知他們有拒絕偵訊的權利,在所有人都同意接受偵訊後,廿人分成兩批帶往航警局及移民署面談室說明涉案情節。

一名嫌犯說,原以為要被帶往大陸,很擔心,知道被遣送回台,覺得很幸運,因為台灣比較有人權。

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嘉祿表示,特別求駐馬聯絡官全力配合駐馬代表處,積極向馬國爭取依例,各自遣送回國籍地的處理模式,將廿人送回台,刑事局已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但目前因證據不足無法取得拘票,在初步詢問後,將廿人都飭回,刑事局將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聯繫機制,洽請陸方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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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大陸「看你們怎麼辦」 台灣政府拿不出辦法?
2016/04/17 07:2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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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大陸「看你們怎麼辦」 台灣政府拿不出辦法?

2016-04-17 02:51 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

詐騙集團猖獗,主要是跨境作案據點分散,且利用科技和分工製造「斷點」,檢警就算抓到車手、機房,仍難追幕後主嫌和金流,始終無法斷根。過去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有相當成效,如今檢警對大馬案廿名犯嫌返台趴趴走毫無對策,絕非國人所樂見。

詐騙集團分工細膩,除了幕後金主、指揮首腦,底下還有機房、車手,帳房、人頭戶等組織,且幾乎各自獨立運作,彼此不相往來,甚至分散在海內外,追查困難。

詐團作案手法也有一套標準作業流程,除了利用二類電信、通訊軟體等科技犯罪,詐騙話術結合時事不斷變化,「軟硬體」與時俱進,總能耍得檢警單位團團轉。

詐騙機房設在非洲肯亞、馬來西亞,就是利用「距離」躲警的招數,政府耗費的查緝成本越高,詐團被查獲的機會就越低;大陸公安近年不計成本地連破東南亞詐團機房,如今連遠在肯亞的機房也能瓦解,對詐團的衝擊,不可謂不大。

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機制下,兩岸合作瓦解詐團再「各自帶回人」偵辦,逐漸發揮作用;近來大陸辦案不讓台灣插手協辦,處理大馬案甚至「不阻止」我方要人,一副「看你們怎麼辦」態度,難道我們就要眼睜睜地看著廿人搭機返台填寫資料後就「沒事」?政府應及早謀思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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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轟立委:自己錯了還怪人 徐永明嗆:不知反省
2016/04/17 07:1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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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轟立委:自己錯了還怪人 徐永明嗆:不知反省

2016-04-17 02:51 聯合報 記者劉時均、丘采薇/台北報導

法務部16日深夜發新聞稿回應立委。 圖/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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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日前因肯亞案質詢法務部長羅瑩雪時,雙方唇槍舌戰。法務部昨深夜突然發出一篇「自己錯了還怪人」的新聞稿,點名立委徐永明等人,「拜託這些立委,如果真的愛台灣就適可而止,放過台灣吧!」

記者詢問法務部新聞稿像極羅瑩雪語意、是否部長撰寫,法務部僅表示「就說是法務部寫的吧」。

新聞稿提到,「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一面努力說明、一面與大陸聯繫,還沒談出結論人就送回來,但事證都在大陸,目前尚未取得,只好先放人再蒐證。」

文中表示,這些立委痛罵大陸、製造對立,一方面又要求法務部向大陸索取證據資料,卻又說大陸證據不具證據能力,要求法務部不可像大陸隨便押人,卻又說這些人沒收押是法務部擺爛。

新聞稿最末指出,「這類操弄民粹的作風,真的會害慘台灣。拜託這些立委,如果真的愛台灣就適可而止,放過台灣吧!」

立委徐永明昨晚表示,遭法部點名,只能說法務部長羅瑩雪仍不知反省。

徐永明說,我國打擊犯罪會成為問題不是今年四月才發現,早在二○一二年七月,中國就開始刁難。就算最後破獲詐騙集團,我辦案人員向中國要求相關資料,中國也一拖再拖,「這些辦案困境,羅瑩雪知道嗎?請問妳有想辦法解決問題嗎?還是只會惱羞成怒,發新聞稿痛批我國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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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嫌「無案」當場釋放 張揆:沒辦法
2016/04/17 06:5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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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嫌「無案」當場釋放 張揆:沒辦法

2016-04-17 02:51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劉時均/台北報導

詐騙集團成員在馬來西亞落網,20名台籍成員被押返台,因無具體犯罪證據,訊後全數請回,處理方式引起譁然。 記者鄭超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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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在海外涉嫌詐欺,遣返回台卻「無案」可辦、當場釋放,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晚無奈表示,「這沒辦法,本來就知道這樣的結果」。他表示會要求法務部與外交部,透過管道盡速取得證據及資料,進行偵辦。

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薛維平、張紹斌均表示,如果外交部、法務部等單位只將人從國外帶回台灣就地解散,卻沒有積極偵查作為,未來國人在境外犯罪,台灣想再將人帶回受審,其他國家都可能以「台灣帶人回去最後都放走」為由拒絕交人,間接影響國際對台灣的觀感。

張紹斌指出,要將在境外犯罪的國人帶回台灣偵審,駐外人員事前就要先向當地政府、司法單位取得相關人是否逾期停留、犯罪事實等所有行政及刑事資料,由駐外人員翻譯完成蓋章,與涉案人一併帶回,這些蓋過章的文件都會被認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資料。

不辦恐影響政府公信力

他認為,大陸應該有被害人及犯罪事實等資料給馬國政府,才能將涉案人帶回大陸偵辦,我駐外人員應分頭向大陸和馬國取得資料,否則人帶回來卻沒有積極處理,會影響司法單位、政府公信力。

政院幕僚說,張揆十五日即獲悉馬來西亞受中共壓力,可能將我台籍詐欺犯遣送大陸,因此,緊急要求外交部無論如何要搶時間,促馬國將台籍詐欺犯送到台灣。

擔心馬來西亞不再交人

行政院高層表示,由於台籍詐欺犯在送抵台灣後,一如行政院、法務部所料,檢察單位「無案」可辦,只能釋放;但還有兩批台籍人犯在押,馬國可能不願再將台籍人犯遣送台灣,這是行政院目前最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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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放詐騙嫌犯 國台辦:盼台灣糾正錯誤
2016/04/17 06:5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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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放詐騙嫌犯 國台辦:盼台灣糾正錯誤

2016-04-17 02:51 聯合報 特派記者陳言喬/北京報導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昨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出肯亞電信詐騙案的五點說明,呼籲台灣多站在被害人角度看待此事。 特派記者陳言喬/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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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我廿名電信詐騙案嫌犯自馬來西亞押回台灣卻立即釋放,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昨表示,台灣方面這一作法只會縱容日益猖獗的跨境電信詐騙活動,勿對兩岸關係造成更大傷害。

安峰山應媒體詢問表示,台灣的作法是對眾多受害者權益的漠視和再度傷害,損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希望台灣方面立即糾正錯誤,消除惡劣影響,使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追究和懲處,以實際行動證明對受害者合法權益的尊重和維護,避免對雙方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造成更大傷害。

熟悉案情人士透露,大陸這次同意讓台灣把馬來西亞廿名台籍詐騙嫌犯帶回,一是考量到馬來西亞詐騙案嫌犯對大陸的受害面沒那麼大,影響沒那麼負面;二是,肯亞事件已造成兩岸緊張,對八年的兩岸關係造成負面影響,必須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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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打機制 成台灣詐騙集團保護傘?
2016/04/17 06:4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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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打機制 成台灣詐騙集團保護傘?

2016-04-17 02:51 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白錫鏗/連線報導

涉電信詐騙在馬來西亞被逮的廿名台籍犯嫌前天深夜返台,警方因未獲相關涉案資料,在機場發給通知書要求說明詐欺案情後,讓他們離去。 記者鄭超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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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從馬來西亞「營救」廿名台籍詐欺犯嫌回台,因無法認定有罪而讓他們鳥獸散;事實上,刑事局已至少兩次從海外帶回疑似詐欺嫌犯,都因「無具體犯罪事證」當場釋放,只是低調未張揚。

兩岸司法互助與共打機制,如今淪為台灣詐騙集團保護傘,顯得諷刺;刑事局承認問題確實存在,但「沒有具體犯罪證據,警方也無能為力。」

刑事局說,肯亞與馬來西亞案件,大陸婉拒台灣加入共打,的確「怪怪的」,關鍵應是陸方歸咎台灣打詐、追贓不力而調整作法,兩岸繼續合作打擊犯罪是「雙贏」,會續向大陸表達台灣打擊詐騙的嚴正立場、化解誤會。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表示,以往偵辦跨境詐欺案,皆由刑事局駐外聯絡官與東南亞當地治安單位聯繫,取得卷證資料後再押返犯嫌,由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後,再視犯案情節追訴。

這次在馬來西亞落網的台籍成員押解返台過程倉促,刑事局前天以涉案成員多設籍台中為由,報請中檢指揮偵辦,但警方只有押返人員名單,沒有涉案資料,因此只能由警方驗別身分後請回。目前已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請法務部向陸方索取相關卷證,也請刑事局向馬國治安單位索取卷證,以利中檢偵辦。

刑事局不諱言,我國對詐欺犯量刑太低實在需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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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詐騙案陸鬆手? 兩岸見招拆招
2016/04/16 06:2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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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詐騙案陸鬆手? 兩岸見招拆招

2016-04-16 04:08 聯合報 本報記者李仲維

在兩岸「搶人」的情況下,部分在馬來西亞涉及詐騙的台籍嫌犯昨晚已返台,與「肯亞案」出現迥然不同的發展,但在當事國家不同、個案不同、相關事證還不明朗的狀況下,此案尚難論斷是大陸方面釋出善意。

據了解,馬來西亞原欲將這五十二名台籍嫌犯遣返回台,但陸方欲循肯亞模式向馬國要人,以書面方式提出將陸籍嫌犯遣回大陸,在台籍嫌犯方面,陸方僅以口頭方式表達要人。

在法務部、陸委會昨天緊急聯繫陸方後,馬國後續處理方式顯與肯亞不同,但這是否意味陸方「鬆手」或釋出善意?目前恐無法延伸到如此解讀。

首先,大馬案與肯亞案都涉及個案及事證的問題,陸方若欲強行押人,必須看證據是否足夠,受害人是否全部都是大陸老百姓,我國警方是否有參與辦案等,如果陸方沒有堅實的證據,管轄權的要件便會削弱,有利我方取得管轄權的平等地位。

其次,各國之間的司法互助程度也不一樣,加上我國在馬來西亞有代表處,與馬國的官方互動與肯亞大相逕庭,在人多就近好辦事的情況下,才能沒有重演肯亞案。

在二○一一年菲律賓的詐騙案後,兩岸已形成「對人管轄權」的作業模式,當台灣人與大陸人在第三地合夥犯罪,「各自的人將各自帶回」。站在我方的立場,當然樂見陸方回歸二○一一年的模式,但在兩岸當前的氛圍下,難免要一案歸一案、見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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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馬國涉詐台嫌荒謬捉放記 哪門子管轄
2016/04/16 06:1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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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馬國涉詐台嫌荒謬捉放記 哪門子管轄

2016-04-16 04:08 聯合報 本報記者蘇位榮

廿名在馬來西亞涉電話詐欺的台籍嫌犯,一度傳出要被押往大陸,昨天深夜總算返抵國門,因我國檢警未掌握他們涉案證據,只能讓他們離去。 記者鄭超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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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原本欲押送在馬來西亞涉及詐騙案的五十二名台灣人到大陸偵辦,台灣積極爭取後,昨天大陸和馬國的態度突然轉折,同意讓其中廿名台灣人搭機回台,而這些台籍嫌疑犯一上飛機就自由,回到台灣,一下飛機就四處鳥獸散,不久馬上可再見到類似的肯亞案、馬國案在世界其他國家重現,台灣成了不折不扣的詐騙犯罪輸出國。

外交部和刑事局、法務部積極為涉犯詐欺案的五十二名台嫌奔走回台,據指出,因這些人在馬國設電信機房,打電話對大陸人詐騙,案情與肯亞案雷同,大陸和馬國合力偵辦破案,刑事局考慮到台灣沒有任何證據資料,人若是帶回來將要放人,在外館協助下,拿了二張情資當證據資料立案,前天向台中地檢署聲請發拘票,打算這些人回台就拘,但被中檢打槍「胡亂立案、拒發拘票。」

於是刑事局和外館另立一個名義將人帶回─基於國人「急難救助」及「保僑護僑」原則,協助當地移民機關辦理台籍人士返台。既是保僑護僑,不是辦案,自然就不能有外館及刑事局人員陪同他們上飛機。

為了讓疑似詐欺犯回台,台灣用盡所有手段,國際管轄權是最正當的理由,但人帶回來了卻放了,沒有證據,無從偵辦,檢警更不能施以任何的強制處分或限制出境,任隨嫌疑犯到處趴趴走,這是哪門子的管轄?

人權喊得震天價響,人回來竟然不必辦;被害人的人權,政治人物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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