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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斷首案震驚社會 女童母親:保持相信別人
2016/03/29 12:14 瀏覽5,486|回應30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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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11:28 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內湖受害女童母親呼籲網友,刪除女童兇案現場照片並停止轉發。 圖擷自爆料公社
分享北市女童斷首案震驚社會,未料昨天現場有民眾拍到女童屍體尚未覆蓋白布的照片,並透過通訊軟體瘋傳。
女童的母親在臉書呼籲,請網友別再轉發。

她透過臉書表達如下:

第一點:請不要再轉發任何不堪入目的畫面,請完整真實的呈現我記者會說的話,我出來面對媒體就是希望不要在有任何斷章取義的報導。

請撤除任何血肉模糊的現場畫面,我自己還沒辦法打開新聞,但我真的不希望我家另外三個孩子看到那些可怕的畫面。

第五點:請保持相信別人,這個社會真的還是很美好的。

第六點:請多關心別人,如果今天沒有路人們的幫忙,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在這裡照顧我另外三個孩子。

第七點:我想講的都講完了。事實已經是事實,沒什麼好採訪的,除了記者會的發言,請大家拒聽、拒看。

第十點、第十點、第十點:很重要!請抱抱你們身邊最親愛的家人,就是對我們最大的安慰與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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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殺童案/等到太平盛世 廢死才會成主流
2016/03/30 16:05 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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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2:02 聯合報 朱界陽/亞洲大學總務長(台中市)

反廢死支持者在警察局內湖分局前繞來繞去,舉牌表達立場。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無辜幼童遭冷血砍殺慘案,又掀起一場支持死刑與廢死刑論戰。難道是台灣社會「愛與恨、無輸無贏」的一場糾纏嗎?
這是個價值觀的論戰!人文價值可概分三種,一是普世價值,二是相對多數價值,三是相對少數價值。當今普世價值,如法治、民主、自由、人權等;相對多數價值,又稱主流價值,即在此一時空下,多數人支持的共識,如台灣支持死刑民調長在八十%左右;相對少數價值,又稱非主流價值,在台灣反對死刑者,約十%左右。

價值觀常會因時間、空間改變而改變。例如早年對離婚官司,大都「勸合不勸離」;現在考慮長痛不如短痛,尊重個人而常「判離不勸合」。不過,主流價值與非主流價值,都應有其價值與生存空間,是社會多元價值的包容力,也是言論自由,均受到尊重。

雖然有人主張廢死刑,吾人應尊重其自由。但當前台灣時空,支持死刑是主流價值,而民主機制規則就是「少數服從多數」,法制設計也有死刑配套,依法該判死刑的自然就應該判死刑、執行槍決。

法務部前部長王清峰就是好例子。她當部長要依法、依主流民意去簽署處決死刑犯,但她反對死刑,不但背離主流價值,又阻卻執法,雖然是位曾努力為慰安婦爭人權的有愛心法律人,也不得不下台。

不過,王前部長的非主流價值還是有其價值。只是當前的社會失調病態,引多數國人怨憤,致使她的價值還難以成為主流。期望人人努力,從教育改善人性品格,政府加強治安,確保人權;未來如果有那麼一天,百姓都能「安身立命、安居樂業、安享天年」的三安太平盛世,或許「廢死刑」就如同「判離不勸合」那般的改變,成為主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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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梯言/你選沙悟淨還是殺無盡?
2016/03/30 15:55 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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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2:02 聯合報 公孫策


廢死聯盟又成了眾矢之的。我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可是對每次發生一起駭人凶案,群情悲憤,卻只有對廢死聯盟嗆聲,則不認為有助於改善問題。

有一個杜撰的故事,蘇東坡編造的,用在他考進士時的文章中:

帝堯時,皋陶掌司法,主張將一名罪犯處以死刑。皋陶三次說「死刑」,帝堯三次說「免死」。

蘇東坡編這個故事,卻不在討論「該不該有死刑」,而在「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也就是討論「刑賞與教化」如何相濟運用。

今天法官判一個殺人犯「不死」,常用的理由是「尚可教化」。我可以接受「尚可教化之人,可以再給他一個機會」。然而,我們的法律(乃至教育、道德)思想體系,對於「教化」並沒有定義,遑論一套完整且有效的可行之法。如此狀況之下,讓一個兇徒回到社會,正是「放兕豹於公路」了!

漢高祖劉邦與關中人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與盜抵罪」,得到關中人民熱烈擁護。為什麼?因為之前秦國的刑法太密、太苛。但是換個角度想,秦法為什麼比周法苛刻?還不是因為社會愈來愈多元化,人愈來愈複雜,以致「無法以教化導正」嗎?

當教化無法導正,而刑法無法規範兇徒, 一旦人民發現,殺人可以免死,就會出現兩極現象:兇徒不憚於殺人,而人民不再期待公權力。

這次殺童案的新聞畫面,又看到我最厭惡的現象:群眾圍毆兇徒。那可是當著警察的面喔!雖然群眾是基於義憤,可是那是一種目無公權力的「私刑」行為。我真的懷疑,如果兇徒手上還拿刀,且警察還沒來,那些群眾有幾個敢上前。相對於第一時間衝出去制伏兇徒的兩位「義士」,那些偷襲被銬兇徒的…。

另外也有人提出,對殺童兇徒施以鞭刑,每天都鞭打。

《西遊記》裡,捲簾大將失手打碎了玻璃盞,挨了八百棍,貶下凡塵,「又教七日一次,將飛劍穿他胸脅百餘下」,那是何等酷刑!我曾戲稱,「飛劍穿胸」是一種「殺無盡」的酷刑,所以後來捲簾大將皈依佛門後,法號「沙悟淨」。總之,絕對不能用如此「生不如死」的酷刑,來替代死刑。

廢死聯盟有自己的人道思考,但若不能提出有效、讓罪犯能夠「悟淨」做法,空喊廢死,非但不會成功,萬一成真,結果會更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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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就醫擬擴大/第一線警消認定 即送醫
2016/03/30 12:2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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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2:10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內湖女童遇害後,衛福部昨天一早立即開會研擬修正精神衛生法。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表示,過去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門檻高,未來將鬆綁,只要第一線警消認為條件符合就可強制送醫、評估鑑定,避免社會傷害事件,也保護患者免於自我傷害。

諶立中表示,精神衛生法立法前,警消人員認為精神異常者就可強制就醫,由兩名醫師協助鑑定診斷,必要時強制住院,平均每年案例約三千多件;但精神衛生法於民國九十七年實施以後,為保障病患人權,強制就醫條件限縮「嚴重病人」,同時有「自傷傷人」或「有傷害之虞」者,除了醫師鑑定,還得通過委員會評估,案件銳減至每年六、七百件。

諶立中表示,「嚴重病人」及「自傷傷人」較好認定,例如已胡言亂語、思想怪異且具攻擊行為,但是「有傷害之虞」的虞犯概念,就很模糊,警消根本不敢把雙眼發直、在街上漫無目地遊走的人強制帶走就醫,他感嘆:「只能在他砍下別人的頭後再來追究,但這怎麼有用啊?」

諶立中說,目前擬修精神衛生法第卅二條及第四十一條,下月將召開專家會議擬定修法細節。

「強制就醫不等於限制人身自由。」他說,國內人權意識高漲,卻忘了這群人有危險性,更可能傷害自己。他認為,強制就醫、進入鑑定程序後,予以適當的住院治療和陪伴,才是保護他們的做法,「與其說是強制,改稱協助會更適當,他們並非罪犯。」況且未來強制就醫條件將維持嚴格的鑑定機制,只要評估沒必要住院,民眾就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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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 怎麼補?
2016/03/30 12:2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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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2:10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陳雨鑫/台北報導

台北西湖國小附近發生女童遭斷頭命案,昨天校方及警方加強站崗,送孩子上課的家長不放心,一手牽一個親自送進校園。 記者林俊良/攝影
分享案例一 街頭怪異男子 3天才被送醫
衛福部心口司四天前接到一個案例,一名男子在街頭不時跪拜,附近住家不明所以,又不認識他,擔心他不知還會做出其他奇怪舉動。男子在街頭出現三天後,警消人員才出面帶他強制就醫,鑑定確實罹患精神疾病。


女童命案中看到的防護網破洞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指出,「花三天才帶病人就醫,實在離譜」,但目前的精神病衛生法對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門檻較高,太多精神疾病就是這樣存在許多角落,在你我身邊。他說,內湖女童慘劇令人心痛,卻也提醒社會該正視精神疾病,且應更務實面對。
部分酒癮和藥癮患者, 則是社會安全網的另一種漏網之魚。諶立中解釋,許多具毒癮、酒癮的人,因已成癮,使用毒品、酒精的量只會愈來愈高,使精神混亂、生活功能與職業功能受損,是自傷及傷人的高風險群。

案例二 自殺傷及無辜 需要治療陪伴

更不為人注意的,是意圖自殺者,不只威脅自己的生命,也可能意外傷及他人,例如跑去撞車,卻造成他人車禍受傷死亡。

諶立中說,這次決心修法,是因為一位卅年多前他任職三總精神科時收治的病患,那是一名廿多歲的年輕男子,憤世嫉俗,嘗試自殺多次,包括跳樓、上吊、躺在路上意圖被車撞等,都在緊急關頭被警消及醫護救回,甚至在某次車禍中造成他人受傷,但都在緊急關頭被救回。

直到某天他喝下農藥巴拉刈自殺,肺部全纖維化,他用顫抖微弱的聲音跟醫師說:「我還不想死…」但最後卻因無法治療而死亡。

諶立中說,事後他省思,意圖自殺的人並非一心想死,而是內心有什麼事情過不去,或許給予更多陪伴及適當治療,能挽回一條生命;但現行並無法規強制意圖自殺者就醫治療,許多自殺後被送到醫院的人,只要跟醫師說「我沒事了」就可返家,卻又常因再自殺回到醫院,醫師也拿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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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殺人事件 醫界憂心出現「暫時性仿效」
2016/03/30 12:1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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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2:10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鄧桂芬、黃安琪/台北報導

發生四歲女童遭斷頭命案後,西湖國小附近案發地,昨天一早有不少上班上學民眾到場哀悼,紛紛以獻花、寫卡片及送小禮物等不同方式,弔念不捨這早逝的生命。 記者林俊良/攝影
分享內湖女童案後,廿四小時內又發生捷運砍警案,新北市清潔隊包商也遭人砍傷,醫界憂心出現「模仿效應」。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呼籲媒體適可而止,並請NCC要求媒體節制,滿足民眾知的權利,但沒必要廿四小時播送;也通知縣市政府及網路防護機構,發現不當內容與圖片,全部下架,保護家屬身心。
前年台北捷運發生鄭捷殺人事件,造成四死廿多傷,台安醫院精神科主任許正典表示,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後,媒體瘋狂報導,全民激憤,多方刺激下,變相刺激或扭曲已壓抑已久的民眾,出現「暫時性仿效」效應。

林口長庚兒童重症加護科主任夏紹軒則擔心帶動兒虐連鎖效應,他表示,去年五月廿九日北投女童遭割喉後,該院在接下來一周內,接獲受虐到重傷害的嬰幼兒共六名,超過全年類似案例的三分之一。張秀鴛則表示,去年六月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共五○一三件,比月平均的四四八八件,多出五百廿五件,確有增加現象。

許正典說,「暫時性仿效」至少會持續三天,媒體報導恐拉長仿效時間。馬偕醫院精神科資深主治醫師陳喬琪說,從鄭捷事件、日本近十五年的隨機殺人事件中,都有類似情況。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主任兼所長蔡田木說,被媒體誘發出模仿行為的人,常見本身憤世嫉俗者,自我中心、有過暴力行為、家庭功能不足、性格偏激,多數沈溺於網路世界。開業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說,避免情緒激動,建議民眾減少收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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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案省思 衛福部:強制就醫門檻高
2016/03/30 12:0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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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14:52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強制就醫流程資料提供:台北市衛生局 製表:彭宣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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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女童枉死一案,外界批評「精神衛生法」以保障精神病患人權為由,限制強制診療,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說,「門檻確實過窄」,將積極修法,將酒癮、毒癮及意圖自殺者納入強制就醫範圍,近日內將召開專家會議擬定修法細節。

諶立中指出,王嫌從未被確診精神疾病,但有吸毒前科,曾因吸食安非他命勒戒一次,這次犯案極可能為吸食安非他命導致大腦損傷,以致幻聽幻覺,才會出現如此殘忍的行為。

諶立中說,現行「精神衛生法」確實有改進的必要,應該放寬門檻,強制就醫對象不能僅限於精神疾病患者,應該納入毒癮、酒癮及意圖自殺者;如果毒癮者符合強制就醫住院條件、家人也提出申請,就能避免昨天這場悲劇發生。

此外,諶立中也認為目前規定僵硬、不知變通,警察只能抓現行犯,即使看到精神恍惚、行為怪異的人,無法主動協助就醫,未來將修法放寬規定,在人身自由與民眾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點。

至於網友認為衛福部失職,並未妥善負起社區精神患者後續追蹤照護責任,諶立中說,「這根本是嘴砲」,目前社區關懷員及公衛護士負責追蹤精神疾病病患,但受限於經費人力明顯不足,怎可能面面俱到。

此外,許多家屬不願意家人罹病事實曝光,遭受鄰里異象眼光,拒絕社關員探視,病患又常缺乏病識感,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辦法多做什麼的。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針對「精神衛生法」修法,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表示,他們反對修法,因為每條人命都一樣重要,若誤殺該怎麼辦,「修法不負責任」。現行司法一直把精神病患汙名化,衛福部該有肩膀擔起任務,做好精神病患處置,不能前端沒做到、傷害後面更多人;但若是吸毒導致精神障礙,應該罪上加罪,「否則精神病患何其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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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醫師嘆:台灣重視人權 忽略人命
2016/03/30 11:5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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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14:55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30多歲陳先生直覺全世界對不起他出現嚴重妄想,自家床上、辦公室抽屜都藏著美工刀,口袋也有一把刀,家人驚覺他異常申請強制就醫,但強制住院審查會被打回票,原因為症狀不夠怪異,讓精神科醫師大嘆:台灣「重視人權,忽略人命」。

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王俸鋼說,台灣「精神衛生法」仿效歐美國家,重視精神患者人身自由權,卻過度限縮精神科臨床裁量權,強制就醫條件嚴格。

王俸鋼表示,精神衛生法97年實施後,國內強制就醫件數銳減,從一年2000多件減至6、700件,原因為程序繁瑣,且組織疊床架屋,除原本兩名醫師診治外,還需交由第三方人士組成的強制住院審查會審核,醫師臨床專業裁量權受到限縮。

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統計,104年度申請強制就醫住院的案件數747 件,634件通過審核、比率約九成。王俸鋼表示,九成看似很高,但現行制度強制就醫標準為「精神狀況嚴重、怪異」,字意模糊,醫師自我設限,不太願意主動申請強制就醫。

王俸鋼以患者陳先生為例,該患者妄想症狀嚴重,容易爆怒、眼神嚇人,認為自己遭迫害,別人都看不起他,隨身攜帶美工刀,連臥室、辦公室都藏著刀子,家人申請強制就醫,醫師也開出證明,卻被強制住院審查會退回,原因是症狀不夠怪異。

王俸鋼說,個性爆怒或許不見得怪異,但隨身攜帶刀械萬一情緒失控,就可能自傷傷人,但審查會委員卻不當一回事。另外,部分精障者雖不會傷人,但常在社區鬧事,依現行精神衛生法同樣無法強制就醫。

王俸鋼指出,這類患者只能勸說希望他們住院,但患者通常缺乏病識感,不可能該乖乖配合住院,家人常無力管束,加上國內並無足夠的社區醫療資源,難以解決問題。

另外,最近健保署計畫縮減慢性精神科患者較長住院天數給付,例如部分症狀嚴重的慢性患者原本可住一至兩年,未來一次只能住半年,回家後出事才能再住院,相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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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突然跳進駕駛座 幸好早就有人報警
2016/03/30 11:5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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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15:01 聯合晚報 記者曾桂香、國際組/綜合報導


如果每個人都多關心一點,也許就不會發生內湖女童命案的憾事。本報讀者分享一個發生在加拿大的經驗,因為民眾的熱心、警方的積極,防止了一樁可能發生的意外。

任職金融業的吳姓讀者回憶,去年一家五口前往加拿大多倫多,在當地餐廳用餐後準備前往停車場開車離開。他將小女兒抱進後座安全座椅,正要扣上安全帶時,一名男子突然跳上駕駛座,他本來以為是親人要代為開車,不疑有他,直到妻兒尖叫衝出車外,他才恍然大悟,抱起女兒也往外跑。

兩名便衣警察及時衝上來與歹徒扭打在地,制伏嫌犯,才結束一場驚魂記。加國警察對他表示,當天下午就接獲該名歹徒形跡可疑的報案,一路跟蹤,並在商場附近埋伏,聽到尖叫聲就馬上行動。做完筆錄,讀者憶起當時情景,要是歹徒成功開走車子,且載走任何一個小孩,後果將不堪設想,回想起來便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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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至今2起女童割喉案 許淑華打臉柯文哲
2016/03/30 11: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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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15:45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短期內會加強公共區域見警率,避免民眾恐慌。 記者邱奕寧/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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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內湖殺童案發生後,市長柯文哲表示必須重新思考社區安全系統,防止這種事情再發生。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隨即在臉書打臉柯p「剛剛看到柯市長對4歲女童殺害事件的回應,非常失望與無奈。」

許淑華在臉書表示,「從去年女童在校園慘遭割喉案,當時就直接要求柯市長,要針對這種社區潛藏的未爆彈加以追蹤調查,結果呢?事隔不到一年又一起悲劇再度發生,現在才又說要『思考社區防衛系統』......,請問柯市長去年的質詢回覆,難道只是在應付議會而已嗎?」

北市內湖殺童案發生後,柯文哲已請副市長陳景峻成立專案小組,提供家屬必要支持和保護。繼上次文化國小事件後,這已是柯市長上任至今第二起女童遭割喉致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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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女童命案引發公憤 王嫌父親:真的很抱歉
2016/03/30 11:4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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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19:17 中央社 台北29日電

 

殺童王嫌昨移送士檢時遭民眾追打。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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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號「小燈泡」4歲女童昨天在內湖遭殺害,33歲王姓嫌犯的父親今天接受媒體電訪時僅說,「發生這種事真的很抱歉」,會配合警方釐清案情,並對被害家屬致上最深的歉意。

女童和母親昨天上午11時許到西湖捷運站準備和爺爺等家人吃中飯,王姓男子突然持菜刀,從後方往正騎著兒童滑步車的女童後頸部猛砍,導致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凶嫌隨後遭趕到的警方逮捕。

昨天晚間王嫌移送士林地檢署時,外圍約50名氣憤的民眾突破警方封鎖線毆打,王嫌因此數度求饒「不要再打了」,但仍然無法平息民眾的怒火,王嫌的安全帽甚至被打飛、身上多處掛彩,齊聚的民眾一直到凌晨1時許才逐漸散去。

案發迄今,王嫌的父母遲遲未露面。但今天下午王父接受媒體電話訪問時僅表示,「發生這種事真的很抱歉」。

他說,將會配合警方釐清案情,並對4歲女童、家屬致上最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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