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 03:10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在行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案二審宣判前夕突然認罪,法界認為他是為了求取輕判。圖為趙藤雄日前出席遠雄購物中心開幕典禮前,雙手合十向神明祈福。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控在林口A7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中,行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但他始終喊冤,一審被合併判刑四年半;高院最近將宣判,他突然遞狀改口認罪,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加碼」承認行賄。
「翻供認罪,趙藤雄在玩哪招?」法界人士認為,趙藤雄被控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為刑度三年以下之罪,全案在二審定讞,趙董可能為了請求緩刑或輕判,才會放手一搏地全部認罪。記者在法庭外詢問趙藤雄為何突然認罪,他沒說理由,僅揮手回答:「謝謝」。
高院審理趙藤雄行賄葉世文案,已於十月八日辯論終結,合議庭原定本月十八日宣判;趙藤雄及同案被告、遠雄開發部前副總經理魏春雄,最近卻數次遞狀向合議庭表明「對於被訴犯罪事實均認罪」,還聲請再開辯論庭獲准。
林口A7案
高院昨天為再開辯論庭進行準備程序,趙藤雄出庭稱林口A7合宜住宅部分,他請人送五百萬元給葉世文,但葉實際收下多少錢他不知道。他說先後交出去四百萬元、一百萬元,魏春雄也說幫趙藤雄交兩次錢,分別是四百萬、一百萬元,但不清楚葉世文和蔡仁惠怎麼分錢。
葉世文則說,他在此建案沒有與趙藤雄期約,也不確定收多少錢,但他在八德合宜住宅案與趙藤雄講好期約賄賂,所以確定收下一千六百萬元;他願意繳回一千六百萬元,希望法院能減輕刑度。
新竹眷改案
由於檢方起訴趙藤雄涉嫌行賄三案,其中兩案經台北地院判決有罪,法官昨天也向趙藤雄確認認罪部分是否也包括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趙藤雄回答,他承認與葉世文期約賄賂兩千兩百萬元,但期約時間不是檢方所稱二○一一年下半年,而是前年九月二日。
全案在去年五月底爆發,台北地檢署依收賄罪起訴葉世文,求刑六十一年,依行賄罪起訴趙藤雄、魏春雄,分別求刑九年、七年半。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趙藤雄承認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案中分別交付葉世文五百萬元、一千六百萬元,但他辯稱是怕遭刁難、得罪不起葉才付錢,並非行賄;趙藤雄還反控檢方和轉汙點證人的白手套蔡仁惠聯手設計本案。
北院今年五月宣判,葉世文判刑十九年,趙藤雄涉嫌兩次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合併判刑四年六月;新竹眷改案證據不足,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