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 04:25:50 聯合報 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加速通訊傳播立法修法,徹底鬆綁「黨政軍條款」,提供無線電視頻道業者更多元的經營方式,中華電信、富邦集團等有政府相關投資,或遠傳電信等上市電信相關公司都可望解套。
NCC昨天審議通過通訊傳播匯流相關立法(簡稱傳播匯流法)草案整體架構,在匯流法架構下將有五部法典,近期將陸續公布草案,對外徵詢意見。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目標是年底將整部匯流法草案送進行政院。
新法將大幅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條款,從原來廣電三法修正草案中放寬黨政軍持股百分之五,在新法中將投資媒體的規範回歸由政黨法與預算法,政黨與政府可依照相關法令投資媒體,不做限制。
黨政軍條款鬆綁,有意經營媒體匯流業務的業者將受惠。例如,中華電信原計畫轉投資自有頻道企業愛爾達,但因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三成五股權,必須從愛爾達撤資;現行MOD也只能經營「純平台」業務,接受一般頻道業者申請上架,未來中華電信將可做更積極的內容投資與代理等業務。
富邦當年原計畫透過台灣大哥大買下有線電視系統凱擘,但因富邦金控與台灣大哥大都是上市公司,有政府基金投資,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與弟弟蔡明興成立個人公司「大富媒體」買下凱擘。蔡明忠一直希望黨政軍條款解禁後,可以由台灣大實質掌握凱擘,實現數位匯流計畫。
最近遠傳電信要投資中嘉網路,同樣面臨黨政軍條款限制,只能用迂迴方式委託外資投資機構摩根史丹利,由摩根旗下的私募基金轉投資成立子公司,買下中嘉股權後,再發行七年期的公司債給遠傳認購。遠傳昨天表示,黨政軍條款鬆綁,遠傳可以自有資金投資中嘉網路。
黨政軍條款放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MOD都受惠,中華電信將可直接經營頻道與MOD。中華電信總經理石木標昨天表示「非常好」,未來可以跟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同一起跑點競爭。
匯流法五部法典,名稱暫定為「電信事業法」、「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及「電子通訊傳播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