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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捕魚重罰 陸漁船繳2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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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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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2 02:51:11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

8月1日大陸休漁解禁,大批漁船傾巢而出,洋巡總局展開全面護漁,基隆海巡隊3日查獲「閩龍漁61895」越界捕魚,船員被留置40天,銷毀漁獲,破壞起網機,重罰240萬元,昨天錢到放人,船員直說「損失慘重,只能回家哭了」。

陸籍漁船「閩龍漁61895」越界捕魚,遭重罰240萬元。 記者林孟潔/攝影

陸籍漁船「閩龍漁61895」越界捕魚,遭重罰240萬元。 記者林孟潔/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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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海巡隊指出,以前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被逮,罰金25到50萬元,留置時間也不長,對他們而言不痛不癢,錢湊一湊,放了人又我行我素。今年6月15日生效的裁罰新基準,把裁罰金最高提高到1000萬元,查扣船舶,人員留置等手段,從嚴取締。

漁船「閩龍漁61895」上月3日於彭佳嶼東北21浬,違法越界捕魚,遭基隆海巡隊當場查獲。海巡隊表示,「閩龍漁61895」是270噸的漁船,從福建省龍海縣斗美港出發,船上共有25箱漁獲,當場處分海拋,也沒收9件漁網、4塊網板,切割破壞2台起網機。

該船5年來越界前科纍纍,被驅趕9次,這次是第10次,從重罰240萬元,這也是裁罰陸船法令修正以後,首件最高罰金的例子。

「閩龍漁61895」船長陳國華帶領11名船員,被逮後住在留置所,長達40天,船員大喊吃不消,他說,這段日子不能捕魚損失上千萬元,失去所有生財器具加上罰款600萬元,損失慘重。

他說,留在大陸的妻女幫忙向銀行貸款,才湊到240萬元,這40天內也沒有收入,回家只能抱頭痛哭。

船員抱怨留在台灣水土不服,「吃便當吃到胃痛」,以後漁船會繞遠一點,不敢再進到台灣的領域作業了。

船主昨天繳納完罰金,在海巡隊巡防艇戒護下,緩緩駛離正濱漁港,被驅離至24浬海域外。基隆海巡隊今年度已留置調查4艘陸籍漁船,行政罰鍰達390萬元,驅離71艘越界漁船,護漁成效讓漁民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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