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救國團被迫搬遷 李鍾桂:哭也不會有人同情你
2017-09-20 10:25聯合報 記者
馮靖惠╱即時報導
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記者馮靖惠/攝影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於下月再度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聽證會。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們跟黨沒有任何關係,既沒有拿黨的錢,也沒有從事任何黨的工作,事實勝於雄辯,他(黨產會)不能硬栽贓。」
「執政者不要把前人努力打得一文不值、一概不承認。」李鍾桂說,救國團全國義工很多,可用之處很多,希望政府能正視救國團的優點,多利用救國團,讓他們發揮更多力量。「黨產會動輒指控救國團是附隨組織,只會讓救國團員工心神不寧。」
李鍾桂表示,雖然現在是綠色執政,「但只要執政者有人性和理性,哪個民間團體若願意為政府服務,政府應該何樂而不為。「執政者在施政上不要自絕於人,身為中華民國總統,就應為中華民國多想」,不應分彼此,製造對立,「排斥的結果,一定是兩敗俱傷。」
「救國團從來沒有藍綠之分,因為服務對象青年,是一張白紙。」李鍾桂說,她擔任救國團主任時,當初13個縣市是綠色執政,大家也處得很好,後來扁政府執政期間,綠營政治人物只要有心為青年服務,救國團也不排斥綠營人士加入。救國團現任指導委員就有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
另,救國團長駐50年的志清大樓,今年2月被最高法院判定為國有財產,應返還國家,救國團明將舉行新址喬遷典禮。李鍾桂說,「做夢也想不到會有這種事發生,哭、叫都沒用,只能往前看,哭也不會有人同情你。」她強調,志清大樓是救國團用自己的錢買的土地、蓋的房子。
李鍾桂說,民國41年至58年,救國團隸屬國防部。民國58年改隸屬內政部,申請為社團運動機構。78年人團法立法,救國團正式登記為社團法人,「一切按法做事。」
至於救國團要不要更名?李鍾桂表示,「更名不是壞事」,因為現在講「中國」,有人會敏感,所以有人建議可以改成中華,或者改為服務團;然而,更名要怎樣恰如其分,是很大的藝術。
她民國78年擔任救國團主任,當時花了8年將「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的「反共」2字拿掉。但她覺得,「救國團」已是歷史名詞,這3個字已經根生蒂固,應該維持。
救國團歷經多次轉型,李鍾桂說,她在民國78年出任救國團主任,推動救國團三度轉型,從政府組織轉型非政府組織和非營利機構,第三次轉型則是將救國團轉型為「社會企業」,每次轉型都是根據社會改變而有不同轉向,她強調,「取之於青年,用之於青年」,相關營利事業如有利潤,一切都會回饋給青年。
那救國團現今當下該如何轉型呢?李鍾桂指出,現在已經是AI時代,機器人幾乎可以取代人力,在新時代中,培養人才是當急之務,培育人才的方式也必須跟上時代,「要把未來放在眼裡」。但她強調,唯一不變的是,永遠為「青年」服務,包括「未來青年」和「過去青年」,未來青年是現在的兒童少年,「過去青年」是現在的銀髮族,所以「老中青少兒」都是服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