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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據點 陷全面被追地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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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03:42:35 聯合報 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雲林縣救國團與縣府土地訴訟判決定讞,救國團須拆屋還地。 記者陳雅玲/攝影

雲林縣救國團與縣府土地訴訟判決定讞,救國團須拆屋還地。 記者陳雅玲/攝影
分享救國團在各縣市青年活動中心等用地,都是向縣市政府租用,多年來被質疑租金過低,這兩年幾乎面臨全面被追討用地困境,其中台北市、宜蘭政府都決定年底收回土地,台中、高雄、屏東也確定陸續收回。尤其雲林縣府追討用地勝訴後,連救國團員工都感到緊張,爆發退休潮。
稱得上救國團旗艦據點的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總面積五公頃,其中約三公頃是北市府土地,但北市府一年只收得到一六八○萬元租金,不斷遭質疑租金過低。

北市府已確定今年底租約到期不續約,只保留經國大樓、住宿大樓、教學大樓其餘拆除,未來將結合基河公園、配合士林再生計畫,打造濕地公園。但活動中心經營會採公開招標,仍歡迎救國團投標。

高雄市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土地分屬高雄市政府和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所有,高市府表示,其中八千六百多坪產權屬市府,年租金二百廿一萬元。租約在明年十二月卅一日到期,因當地屬於水源保護區,高雄市政府決議將該地收回,不再續租。

台中市救國團位在孔廟文教區,租約到民國一百廿年,但市府認為時空背景不同,決定走法律途徑追討土地。宜蘭團委會也是租約到期,地主宜蘭市公所決定今年收回用地。屏東縣團委會也被追討用地,但經協調放寬,延至一○九年才收回。

至於桃園、苗栗、新竹、彰化、南投等團委會,目前則依照租約,尚無追討用地情況。

救國團人員指出,全台救國團只有劍潭與日月潭活動中心有盈餘,其餘各地活動中心、社教研習中心賠本經營,劍潭活動中心土地將被台北市政府收回,其他縣市的救國團活動中心可能遭遇類似問題,員工面對不可確定的未來,已爆退休潮,並強調救國團並非如外界想像「賺很大」。

宜蘭救國團所在地,今年底租約到期,宜蘭市公所計畫收回。 記者廖雅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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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救國團被判拆屋還地 民政局: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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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救國團被判拆屋還地 民政局:轉型正義

2018-02-11 10:05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即時報導

位在台中北區力行路的救國團委會,須拆屋還地給市府。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財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經法院二審,與台中市政府和解,109年1月底將北區力行路的建物移轉登記回歸台中市政府,111年1月底前,自行拆除占用部分設施後,返還所有占用土地,並將建物部分動產騰空後歸還市府。

台中救國團主委吳桂森説,每年參加救國團各項活動的約150萬人次,且團部以服務公益為目的,市府在期限部分有釋出善意,但吳主委希望市府沒有具體規劃前可繼續租給救國團,租金請專業單位鑑價。

市府民政局指出,救國團占用台中市公有土地逾46年,台中市政府104年提起訴訟。一審救國團敗訴,二審經法官勸服達成和解,救國團將負擔所有訴訟費用、按一審判決給付694萬元給市府,111年1月31日前更將自行拆除占用部分設施後,返還土地與建物,歸還前也將按季給付占用所衍生所得給市府。

救國團返還土地及建物點交前,應依照所使用的土地面積給市府每年約為170萬9923元整。

和解案由市府委任民政局副局長盧政遠為訴訟代理人,與救國團代表總幹事王崇綸於本月6日達成和解。

吳桂森說,救國團非營利事業,他會繼續與市府溝通,包括繼續租用現址,如要拆除也比照前市府給予部分補償。

民政局長周永鴻表示,市府堅持轉型正義與捍衛市府財產,市府將持續依和解內容要求救國團逐一完成應履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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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獎學金發放資格疑雲 救國團強調:為國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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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獎學金發放資格疑雲 救國團強調:為國育才

2018-01-28 16:14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國民黨日前向黨產會申請動支1600萬元,用來支付中山獎學金發放,不料遭黨產會質疑,該獎學金只限國民黨籍人士才能領。不過國民黨告知,該獎學金是以人為本。救國團今天也發聲明指出,葛永光在台大就學時,曾因家境清寒申領,並指出中山獎學金雖係國民黨主辦,但是為國育才,得獎者也為各黨所用,包括許信良、張俊宏等人。

據媒體報導,對於國民黨向黨產會申請動支,黨產會委員對國民黨說法有很大疑慮,因中山獎學金向來只限國民黨籍人士才有資格申請,過去領獎學金的人還必須肩負「黨的任務」。之後牽扯出現任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也曾申領助學貸款,獲中山獎學金赴美留學。

救國團今天發出聲明表示,救國團為照顧清寒或遭遇急難學生,早期蔣經國先生指示設立工讀服務與獎助學金措施,其中獎助學金中的「急難助學貸款」,用來幫助高中以上在校學生,解決如家庭經濟狀況、遭遇重大變故,或本人罹患重病等困境。

民國65年,葛永光22歲於台大就學時,因家境清寒,曾向救國團申請「急難助學貸款」4000元。學成後返國服務,除以第一筆薪資償還貸款外,另飲水思源捐贈6000元做為「急難助學貸款」基金,幫助更多青年學子。救國團在106年邀聘葛永光擔任主任,希望借重其經驗才能,協助處理當前困境。

救國團表示,葛永光因家境清寒,藉由考上競爭激烈(當時近700人報考,僅取10人)的中山獎學金,才得以追求理想赴美求學。中山獎學金雖係國民黨主辦,但是為國育才,得獎者也為各黨所用,返國後也為各黨(含民進黨)所用,大家都是在不同崗位上為國為民服務。

聲明中也強調,葛永光在留學期間,國民黨並未交付任何特別任務,但在行有餘力時,自動參與同學會活動,協助照顧和服務海外學子,讓大家能在需要時,有同學會能提供援手。

救國團今天發聲明指出,中山獎學金雖係國民黨主辦,但是為國育才,得獎者也為各黨所用,包括許信良、張俊宏等人。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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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駁高官護航說:勿以政治渲染冠上「莫須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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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駁高官護航說:勿以政治渲染冠上「莫須有」罪名

2018-01-21 14:46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針對今日有媒體報導,救國團為讓青年活動中心繼續營業,搭上教育部高官,護航「幽靈辦法」。救國團今天發出聲明稿回擊,內容指出,吳清基理事長剛上任,正在通盤了解團務,向政府反應不要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等情事,皆為「莫須有」的罪名;並強調,救國團依法所得的營業盈餘,都用於工作之推動與場地維護,並非歸於個人所有。

救國團表示,活動中心的實施成效,大家有目共睹,不僅提供了活動空間,還提供生態、環保、生活教育等服務,使青年能在接受大自然陶冶之餘,啟發自動、規律的生活習慣,以及互助合作的團隊精神。對於擴大青年休閒活動及地方經濟發展,在地居民就業也有許多貢獻,各界稱譽有加。

對於此次遭指控,救國團指出,真正的正義應該忠實、客觀地還原時空背景,才有辦法看清歷史事實與真相。轉型正義不應該忘了這個史實,才符合公義原則。救國團不但擴大「張老師」1980輔導服務,並仍持續以公益、教育、服務、健康等,協助政府成就台灣幸福的社會。對於這樣給予台灣社會正向的非營利組織,卻在此波洪流中,莫名捲入清算整肅;一個有教無類的全人教育機構,豈能以政治、政黨等因素渲染而冠上「莫須有」的罪名進而撻伐與打壓,摧毀其一甲子的奮鬥?

聲明全文如下:

自由時報今(21)日報導-救國團搭教部高官 護航「幽靈辦法」,救國團回應如下:

一、救國團吳清基理事長剛上任,正在通盤了解團務工作狀況,並無自由時報引述不知名「消息人士」稱吳理事長請教育部向行政院反應不要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情事。

二、按立法者於刪除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之同時,另新增第七十條之二規定,其立法理由為:「配合刪除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於該項修正前,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而有營利之事實者,給予其十年之過渡緩衝期限,爰增訂本條規定。」因此,目前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係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規定,可經營至114年2月。同時在立法理由中並稱該規定適用對象除救國團外,尚包含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公教會館、警光會館、林務局各山莊、勞工育樂中心、學舍、廟宇、醫院等十種提供特定對象住宿、休息之不同類型。有關單位應通盤檢討處理,不應僅針對救國團而犧牲青年學生平價、安全舒適空間的權益。

三、早期政府為增加青少年正向安全的休閒活動場所,解決青少年問題,乃要求救國團設置青年活動中心,以協助政府解決其公行政任務。活動中心一直都是合法營運,相關管理辦法早於扁政府時期即報經主管機關准予備查在案。建物的公安、消安、保險等完全符合規定,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測並作成紀錄供主管機關備查,各項緊急應變事故處理、防災救難任務編組等相關事宜,亦報主管機關核定。

四、活動中心實施成效,有目共睹,救國團不僅提供了活動空間,還提供了生態的、環保的、生活的教育,使得青年朋友在接受大自然陶冶之餘,還可以啟發青年自動、規律的生活習慣,以及互助合作的團隊精神。對於擴大青年休閒活動及地方經濟發展,在地居民就業亦有諸多貢獻,各界亦稱譽有加。

五、救國團依法所為的營業行為如有盈餘,悉數用於工作之推動與場地、設施之維護與更新,未歸於任何個人所有。將來解散所有剩餘財產均歸政府所有,自不違背公益目的,應屬合法。此證諸國內甚多公益慈善團體、基金會,亦配合其宗旨經營幼稚園、托兒所、餐廳、旅館、洗衣廠、洗車場、醫院等,亦復如是。

六、真正的正義應該忠實、客觀的還原當時的時空背景,才有辦法看清歷史事實與真相。今天的轉型正義不應該忘了這個史實,這才符合公義原則。救國團不但擴大「張老師」1980(依舊幫您)輔導專線及網路輔導服務,以繼續協助政府解決青年的困難與問題。現在救國團仍持續以公益、教育、服務、健康四大志業,協助政府成就台灣幸福的社會,這種心願永續不斷。

對於這樣一個長期給予台灣社會陽光正向的非營利組織,卻在這一波洪流中,莫名捲入清算整肅;一個有教無類的全人教育機構,豈能以政治、政黨等因素渲染而冠上「莫須有」的罪名進而撻伐與打壓,摧毀其一甲子的奮鬥?希望台灣社會能更深切認識救國團,並珍惜救國團長久以來累積的智慧與基礎,同時憶及那些年救國團無怨無悔陪伴三代青年成長的軌跡給予更多支持的聲音,讓救國團為社會做出更多的貢獻。

針對今日有媒體報導,救國團為讓青年活動中心繼續營業,搭上教育部高官,護航「幽靈辦法」。救國團今天發出聲明稿回擊,強調勿以政治渲染冠上「莫須有」罪名。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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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內部風暴擴大! 白秀雄辭理事長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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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內部風暴擴大! 白秀雄辭理事長裸退

2017-12-06 14:44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行政院黨產會調查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的民主化轉型受到外界高度關注,但救國團內部對改革的方向也一直暗潮洶湧,爭議很大,今年初被聘為救國團指導委員會召集人的白秀雄,因改革理念不同,在今天下午正式向救國團辭去理事長及指導委員職務。

白秀雄一直認為,救國團要朝向全面改革面對社會重新出發,就以指導委員會為例,白秀雄認為應回歸理監事會,他的職務應是理事長,但救國團內連這個名稱都有不同看法,經過不斷努力但仍受到內部排擠後,白秀雄正式退出救國團。

白秀雄表示,他是在今天下午1時30分向救國團正式辭去理事長及指導委員職務,決定裸退並不接受慰留。至於理事長一職,將由指導委員會副召集人吳清基接任。

針對白秀雄請辭一事,救國團至今沒有回應,包括主任葛永光等團內高層也未接電話。

白秀雄。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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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風波 馬英九勉救國團奮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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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風波 馬英九勉救國團奮戰到底

2017-10-31 10:46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今天參加救國團65周年團慶,他表示,救國團最近遭遇很多困難,受到一個法制國家國民不應該有的委屈,他希望救國團依據法律「奮戰到底」,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自由財產,沒有經過法律判決,沒有人可以剝奪這個財產。

為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行政院黨產會日前舉行第二次聽證會,黨產會提出故總統蔣介石日記,指蔣曾裁示救國團「接受黨的領導」,推論救國團屬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則反駁歷史人物的話不能盡信,還批聽證會前3天才收到補充報告,批黨產會突襲、引用資料顯有誤。救國團主任葛永光更揚言,若黨產會在沒有足夠證據下即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那麼救國團「不排除上街頭、法院見」。

救國團今天舉行65周年團慶茶會,500多名貴賓、受獎義工、救國團同仁等齊聚慶祝,前總統馬英九和前副總統吳敦義出席擔任頒獎人。

馬英九致詞時指出,希望救國團不要忘記當年經國先生的創團初衷,「時代考驗青年,青年創造時代」,希望救國團用無比的堅毅和勇氣,以及三代台灣青年受惠的歷史事實,證明救國團崇高的理想與亮眼的成績。

「國家何忍去傷害一個這樣優秀的團體」,救國團名譽理事長李鍾桂致詞時表示,最近救國團遭遇很多風風雨雨,遇到很多困難,當問題來了,就面對、接受它,而最重要的是解決它,但不可能一蹴可幾,必須依照政府法規,一步一步解決,面面顧到,才能如願以償,也需要靠大家上下一致、齊心協力,解決問題。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說,最近救國團面臨很多挑戰,面對風風雨雨,今天馬前總統和吳前副總統的出席,比以往出席團慶更具有意義,也讓救國團「風雨生信心」。

前總統馬英九。 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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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宣戰! 黨產會質疑救國團竟敢將總統指示「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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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宣戰! 黨產會質疑救國團竟敢將總統指示「蒸發」

2017-10-25 18:26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 記者杜建重/攝影

行政院黨產會昨天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行第二次聽證會,黨產會在調查報告中特別引用救國團在民國71年出版的「本團重要文獻」,書中明白記載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民國46年在國民黨中常委會上指示, 定位救國團是國民黨重要「青運機構」。文化大學助理教授倪仲俊在聽證會上踢爆,71年該書中,根本沒有當年蔣中正指示的「第六點」,有關救國團是黨青運機構的文字,甚至質疑黨產會委員有「造假」歷史文件之嫌。

黨產會今天進一步詳查比對資料,意外發現救國團文獻中,竟將當年總統、也是國民黨總裁指示的文字「書中蒸發」,真相到底如何,救國團當年敢動蔣中正的指示內容,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原因。因聽證會意外衍生的這一個歷史懸案,連黨產會都極為訝異,將發函請救國團妥為說明。

至於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下午記者會的法院見,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回應表示,黨產會在做出任何行政處分前,皆經過充分調查及相關行政程序,必然無所謂無充分證據即下處分之情形。該會就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一案業已經過兩次聽證程序,舉行聽證的目的即在於就爭點釐清相關事實。

本報整理黨產會發現的歷史懸案經過如下:

●一部曲

民國46年8月7日,蔣中正在這次中常會聽取蔣經國反共救國青年團之工作情形後,指示應注意各點如下:

一、欲成為現代國家,首先必須培植青年之服務與合作精神,除現已舉辦之各項服務工 作外,在宣傳教育方面應特別注重平時服務精神之培養。

二、今後除可仿效歐美倡導各種體育運動,以培養青年之合作精神外,並應從事各種科學 之實驗或至各種工廠中實習與參觀,冀於機械之使用中悟解合作之重要。

三、為鼓舞青年冒險犯難之精神,今後可就中外歷史名人中選擇若干足為青年楷模之人士編撰傳記,用備青年閱讀。並勗勉青年各就性格之所近選 擇一人作為努力學習之目標。

四、今後應設法使社會人士注意青年營養, 及身體之鍛鍊。

五、軍訓教官之派任,似可列入三軍職期調任制度,就現任營長級軍官中選擇若干學識品格均優者,集中受訓後派任,俟服務兩年 後再視其成績予以調升較高之軍職或其他軍中職務,俾能提高學校軍訓素 質。

六、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 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

●二部曲

救國團總團部在民國55年12月編印「本團重要文獻」,第一輯的書中第2、3頁,以「本團的工作」,將蔣中正46年8月7日的六點指示,完整列出,內容只有文字的修改,而且開頭寫明,這是「總統」的指示。

書中第3頁有關蔣中正指示第六點,修改後的完整字內容如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在社會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在黨內為本黨最重要青運機構。今後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 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修改後的文字進一步將「重要」青運機構,升級為「最重要」青運機構。

●三部曲

到了民國71年10月31日,救國團再出版「本團重要文獻」,書中第9頁、第10頁「本團的工作」仍有46年8月7日蔣中正「總統」的指示,但出自當年蔣中正在中常會上的「六點指示」,第一到第五點都在,最重要定位救國團工作本質的「第六點」,居然整條內容「全部沒了」。

黨產會調查,蔣中正對救國團工作的六點指示,包括蔣中正日記、國民黨中常會會議紀錄,所有資料都在,救國團編印的「本團重要文獻」一書,只有民國55年和民國71年兩個版本,為何55年有六點指示完整版,到了71年「第六點」不見了,這顯然是刻意刪除,至於刪除的目的為何?恐怕要救國團自己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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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戰黨產會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不排除上街頭、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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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戰黨產會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不排除上街頭、法院見

2017-10-25 17:34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 記者胡經周/攝影

行政院黨產會昨天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行第二次聽證會,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今天下午親自舉行記者會,他強調,黨產會若在沒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最後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救國團一定會打行政訴訟,「大家法院見!」

葛永光昨天聽證會結束後在臉書貼文,文中憂心表示,從黨產會在聽證會上的發言,包括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在報紙上發言及他們的論點,似乎好像有了心證,也就是聽證會還沒結束,傾向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葛永光下午記者會回應媒體詢問時指出,救國團相信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今後也會循著民主法治的機制,如果黨產會最後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下,逕行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那大家就「法院見!」救國團一定會打行政訴訟,讓法官依據證據來做最後的裁判,繼續保衛救國團。

葛永光並指出,救國團現在有一千多位員工,四千多位教師,代表著近六千個家庭的工作權,如果最後因為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影響到工作權,員工「一定走上街頭」。

面對黨產會在聽證會後隨時有可能做出行政處分,葛永光向黨產會提出最後五點呼籲:

一、籲請黨產會遵守行政程序法規定: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九條規定,行政機關應於當事人有利或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我們早已將各項有利證據,特別是政府公文書送達黨產會,但是黨產會二次的調查報告卻一字不提,反而提出一些斷簡殘篇、刻意擷取等不利資料。將來如果到法院,我們一定會力爭到底。

二、籲請黨產會遵守最高法院的確定判決以及主管機關內政部的認定:

最高法院認定本團早期是政府機構,政府機構不可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例,民事判決對行政機關有拘束力,黨產會對於司法判決與判例應予以尊重,並受其拘束。否則將嚴重破壞憲政體制。

本團主管機關-內政部去年已向立法院及黨產會提出說明,確認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基於行政一體原則,黨產會應該尊重內政部的認定。

三、黨產會對附隨組織的定義,應負最嚴格的舉證責任:

救國團現在有一千多位員工,四千多位教師,代表著近六千個家庭的工作權、財產權、名譽權,都掌握在黨產會手上。甚至我們還有3萬多個義工的義務服務工作,以及每年200萬的受益人數的權益也掌握在黨產會手上。影響台灣人民如此巨大的權益,難道不應該逐筆逐筆檢討舉證嗎? 我們至誠懇切的殷盼黨產會對附隨組織的定義,必須負最嚴格的舉證責任。

四、摧毀救國團,對台灣有甚麼好處?

救國團從來就是國家社會的一股暖流、一股清水,沒有違背國家的利益,或傷害過一個人,每年公益服務量高達200萬人次,最重要的是,救國團所有的結餘絕未流入國民黨手中或私人口袋裡,而且依照組織章程規定,將來解散後,所有財產都歸於政府。如果政府執意要摧毀救國團,對台灣有甚麼好處?

五、政府不該將救國團作為黨產條例的調查對象:

本團服務的對象不分黨派,嚴守中立,不涉入政黨活動。民進黨有很多創黨人士以及現在的政治人物都曾參加救國團活動,同時在救國團擔任主委、指導委員、會長,甚至擔任救國團的理事。65年來救國團既善盡社會責任,也創造很多的社會價值,絕對符合社會正義,政府不應該將本團作為黨產條例的調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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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隨組織?黨產會、救國團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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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隨組織?黨產會、救國團激辯

2017-10-25 00:17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

救國團由副執行長鄭斐文(左)與委任律師劉昌坪(右)出席黨產會聽證會說明。 記者杜建重/攝影

行政院黨產委員會昨天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會。黨產會引用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日記及首任救國團主任蔣經國解密檔案,欲藉歷史資料讓救國團「一槍斃命」;救國團則請出德國和國內學界公法權威,從憲法、高院判例、歷史、政治乃至民進黨從蔡英文總統以下都曾與救國團沾邊,強力主張救國團從未受國民黨實質控制。

中正大學特聘教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黃俊杰指出,黨產條例的適用必須以政黨違憲為前提,因此應先將國民黨移送憲法法庭,被大法官宣告為違憲政黨後,才有討論其附隨組織的必要。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會後受訪表示,黨產會認定救國團是否為附隨組織時,自然會敘述理由,且可受公評,務必證據要完整。至於蔣中正日記的證據力,林峯正直言:「事實就是存在那裡。」

黨產會調查報告引蔣中正日記指出,民國四十六年八月七日,蔣中正主持國民黨七屆三八○次中常會,親自定位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應接受黨的領導;蔣經國五十二年十二月對救國團同仁強調,救國團就是執行黨的政策。

但黃俊杰指出,最高法院在「志清大樓」的判決已明確指出,救國團於民國四十一年到五十八年間,隸屬國防部,屬政府機構。

中研院學者吳叡人說明國民黨在戒嚴時期的作為時,台下的國民黨行管會副主委李福軒不認同,舉手要求發言,雙方一度激辯。 記者杜建重/攝影

黨產會昨天舉行第二次聽證會。救國團副執行長鄭斐文(左)與國民黨行管會副主委李福軒(右)在會前討論報告內容。 記者杜建重/攝影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則反問,立法院長蘇嘉全大一寒假參加救國團的健行活動,蔡英文總統還曾接受救國團邀請,擔任民國八十一年冬令青年自強活動「國際經貿事務研習會」講師,如果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那民進黨政治人物為何還要與救國團沾邊?

黨產會對附隨組織的認定,是直接參引前東德及德國的法律見解,救國團特別提出一份德國公法權威學者Starck教授的法律意見書;Starck是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指導教授,他認為,一九八九年的東德和二○一六年的台灣無法相提並論,不允許二○一六年的台灣無區別地繼受一九九○年的德國法,用東德法制來處理救國團更是明顯的援用謬誤。

黃俊杰質疑聽證會連「利害關係人」都搞錯,不是國民黨,而應是救國團員工,並提醒,黨產會若違法做出處分,日後政黨輪替,一樣將被追究責任,因此奉勸林峯正,最好趕快凍結黨產會的運作,以此證明:「時代力量不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

劉昌坪在最後陳述時則說,歷史人物說的話不能盡信,蔣說要反攻大陸,還說要殺朱拔毛,「我們有反攻大陸嗎?有殺朱拔毛了嗎?日記裡寫的真的是蔣中正的意思嗎?」他對這點很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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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不當?律師:蔡英文、蘇嘉全為何也要沾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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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不當?律師:蔡英文、蘇嘉全為何也要沾邊?

2017-10-24 17:13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救國團委任律師表示,蔡英文總統(圖)曾接受救國團邀請,擔任活動講師,如果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那民進黨政治人物為何還要與救國團沾邊?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林俊良攝影
行政院黨產委員會今天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會,救國團委任律師陳昌坪在最後陳述意見時指出,立法院長蘇嘉全曾參加救國團的健行活動,蔡英文總統還曾接受救國團邀請,擔任民國81年冬令青年自強活動「國際經貿事務研習會」講師,講授「貿易與法律」;如果救國團是國民黨的,是破壞政黨公平競爭,違反民主法治,那民進黨政治人物為何還要與救國團沾邊。

陳昌坪指出,根據媒體報導,蘇嘉全大一寒假參加救國團的健行活動,事後說,八天七夜裡,看到領隊這麼能言善道,對團康活動產生興趣,回學校還買書研究怎麼帶活動。另外,蔡英文總統接受救國團邀請,擔任81年冬令青年自強活動「國際經貿事務研習會」講師,講授「貿易與法律」。

陳昌坪指出,今天擔任聽證會主持人、黨產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施錦芳,亦曾於95年擔任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主任委員

他進一步點名,不僅如此,民進黨高雄市立委林岱樺從2001年擔任高雄市團務指導委員至今,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也從2005 任委員至今,民進黨台南市議長賴美惠做了6年,台北市議員周柏雅從民國99年就是總團部的團務委員,民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顏純左更是總團部的指導委員。

至於救國團不分黨派投入的社會公益工作,包括高雄氣爆事件,救國團與紅十字會共同推出「保庇專線」,由專業人員展開為期一年關懷陪伴的服務。八仙樂園意外事件,劍潭中心對受傷學生家人提供免費住宿(含早餐);致送「急難扶助金」;「張老師」提供情緒支持以及諮詢服務

另外,台南震災事件,救國團設置供水及餐點站;「張老師」協助災後心靈重建輔導工作;協助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物資整理;致送急難扶助金。

陳昌坪表示,在民進黨兩千年首次執政的八年內,救國團從民國90年度到97年度,都獲內政部評定為全國性社會團體工作績效評鑑甲等,如果救國團是這麼邪門,該被收歸國有的團體,為何民進黨執政後不處理,當初民進黨的內政部長豈不都該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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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3天看報告 救國團批黨產會惡意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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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3天看報告 救國團批黨產會惡意突襲

2017-10-24 14:06聯合晚報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救國團副執行長鄭斐文(左)與委任律師劉昌坪(右)出席聽證會。 記者杜建重/攝影

黨產會今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辦第二次聽證會,救國團表示,收到調查報告距離聽證會僅剩三天,要求閱卷也遭刁難,根本是武器不對等的惡意突襲,黨產會委員也先入為主,這樣欠缺程序正義的報告與聽證會,如何轉型正義?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回應,這次補充報告寄出時間或許較晚,但聽政程序只是調查的一環,資料會不斷提出、更新、驗證,今天聽證會也應該還會有新的資料,委員會是委員制,不是首長制,會根據所有事證做綜合判定,做為未來行政處分參考。

救國團要求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與委員羅承宗、楊偉中等人迴避,施錦芳說,林對外發言是據補充報告調查事實,聽證會也是就報告意見充分討論,才做完整裁決,並無衝突。施說,救國團上次聽證會就主張羅承宗等人應迴避,此次並無新事證,再次駁回。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指出,黨產會以片面、偏頗的報告,強逼救國團倉促應戰,是武器不對等的惡意突襲,這次聽證會補充報告,在10月18日才給救國團,讓救國團只有三天時間反應,53頁報告還有近1百個註解,卻未附補充資料,申請閱卷,又被拖到昨天才允許,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揭示的正當法律程序。

救國團重申,救國團從民國41年成立開始,,確實是由行政院籌組,初期是行政組織,但當時是隸屬國防部,日前法院判決志清大樓是政府財產,與國民黨沒有實質關係,後來救國團也逐步轉型為社團法人。無論從歷史文件或法院判例,從未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在組織、人事、財務等各方面均與國民黨無涉。

救國團表示,根據黨產條例規定,政黨附隨組織是財務、組織上受政黨實質控制,但救國團用人只要理監事同意,財務也獨立自主,對外還要公布每年預算跟財務狀況,並未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不符合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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