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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非法工廠 政府擬使合法引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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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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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15:14:10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屏東郭烈成違法使用餿水油製成食用油,就是在農村間的違法工廠,引爆一連串廢油事件,政府研議讓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引發立委不滿。 報系資料照片、南部打擊犯罪中心
分享屏東郭烈成違法使用餿水油製成食用油,引爆一連串國內廢油的事件,郭烈成是沒有登記、位於農地上的地下油廠,現在政府想要大開方便之門,讓這類非法工廠就地合法,引發立委譁然。
行政院早在民國103年核定「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方案」,由經濟部規劃186處特定地區輔導,其中112處在特定農業區土地內,約有334公頃、共366家工廠,農委會將要採取「逐案審查」,提供內政部審議。而農委會最近正趕在6月底前要完成審查作業要點,俟要點完成後,未來這些工廠審查若符合規定者,可以變更為一般農業區,甚至再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換句話說,在農地上的非法工廠可就地合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農委會和經濟部進行專案報告。立委田秋堇說,地下工廠能夠長期在農田排放各式廢水,背後一定有人撐腰,地方政府怎麼可能去查,她要求經濟部一定要管制,工廠管理法已經通過這麼多年,但地下工廠仍不斷增加,新增非法工廠就應該積極稽查拆除。

立委丁守中表示,非法工廠是食安、公安、噪音的來源,根據內政部非都市土地編定與管制定義,特定農業區就是「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工廠設在優良農地上,不取締還讓它合法,「不是削足適履嗎?」他反問陳保基,「你支持嗎?」

由於6月底前要完成要點審查作業,陳保基坦承「很無奈」,特定農業區是完整區塊作完整的農業生產使用,農委會有審查條件,不會說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

現在112區工廠位於農地上,內政部已經核備5區能夠變更地目就地合法;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農委會審查部分,會依照個案不同,一區一區針對土地審查。

根據經濟部統計,全台非法工廠約有6、7萬家,其中7000多家由政府稽查掌握,有1000多家已輔導變更為登記的合法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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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配合政策 良田蓋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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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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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02:55:54 聯合報 記者陳皓嬿/台北報導

特定農業區是國家考量農業發展和糧食安全下,特別畫定、保護的優良農地。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就曾在一次審查某科技公司要將特定農業區,變更為一般農業區的會議中指出,「在全球氣候變遷趨勢下,要維持台灣地區四成的糧食自給率,現有特定農業區土地需要全部維持。」

台中市烏日區全區有九成以上的土地,都畫定為「特定農業區」,但如今該區用地卻工、農、商交雜,田間可見工廠零星分布並成長快速,還蓋了高鐵站,許多情況已不符農地農用原則。

國發會研究認為,這是台灣當年從農業轉工業,導致手工、代工業因考量地緣和當地特產,直接設廠於農地附近所產生的現象。

國發會研究指出,這些工廠因為面積過小,不符合法律規定變更土地使用目的的最小面積,加上政府規定工廠要合法化,得符合環保、消防、水利等法律規定,對小型業者來說難度太高,在沒有強制取締的情況下,地下工廠便繼續僥倖在農地上生存。

至於備受保護的特定農業區,為何可讓政府蓋高鐵?農委會企畫處處長曹紹徽說,特定農業區土地要變更為非農用目的,有八大原則,其中一項是「行政院核定計畫者」,高鐵便屬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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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工廠位於破碎、不良農地 才輔導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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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02:55:53 聯合報 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輔導地下工廠轉型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立委質疑農地上非法工廠「就地合法」,內政部營建署昨天表示,核定農地變更時,會優先考量農地使用,若工廠位在破碎不完整或不優良的農地上,才會核備變更為一般農地,並交由經濟部輔導工廠轉型合法,絕對不是「非法就地合法」。
行政院二○一四年通過「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方案」,全台共有一百八十六處特定地區輔導。營建署綜合組長林秉勳指出,各縣市已陸續報請內政部變更地目,已送件的包括桃園市、台南市、台中市、嘉義縣、南投縣,除了桃園市已有審查結果,其他縣市還在要求補件中。

林秉勳表示,桃園市送件包括七區,其中位於大園、觀音的兩區沒有通過,因為內政部會同農委會審核時,認定這些工廠都位在優良的好農地,因此不能把特定農業用地調整回較為寬鬆的一般農業用地。

目前全台僅通過桃園市五區,包括八德、中壢、新屋、楊梅、龍潭區。這些工廠都位在零星農地上或是工廠土地已無法再恢復農用,所以才核備變更土地。

營建署強調,審查是否變更農業用地時,內政部都會徵詢農委會意見,包括工廠是否會影響、汙染附近農田?附近農田是否為優良可耕作的好農地?絕非地方政府送件就變更。

林秉勳表示,桃園市這五區工廠雖用地已核定變更,但「還不是合法的」,工廠還得接受輔導,滿足安全、消防、水保、建築管理、回饋、緩衝區等條件,才能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並讓土地進一步變更成為工廠用地,才算完全合法。

不過,真正讓工廠合法的「 變更工業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還在經濟部,處於草案階段;全台農業用地工廠沒有一家完全走完程序,都只停在農地變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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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田種工廠「就地合法」 立院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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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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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02:55:49 聯合報 記者陳皓嬿、高詩琴、林上祚/台北報導

鐵皮工廠「種」在田間的景象,在全台各縣市隨處可見。 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立法院在九十九年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增訂未登記工廠補辦登記輔導規定,受理日期到今年六月二日。截止日在即,讓這些地下工廠在農地上「就地合法」是否合理,昨天在立法院引爆爭議。

輔導地下工廠轉型 圖/聯合報提供

輔導地下工廠轉型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經濟部官員表示,各縣市政府建管與農政單位,六月三日起理論上應該對未完成補辦登記的地下工廠開罰,但目前各縣市政府取締違章建築人力與預算極度缺乏,非法地下工廠問題恐難解決。
依經濟部推估,工廠管理輔導法九十九年上路前,全國共有六、七萬家非法工廠,就業人數近百萬人。

然而合法業者對地下工廠補辦登記,也高度不滿,上周預拌混凝土公會代表就向鄧振中陳情,要求臨時工廠輔導期不得再延長,「經濟部簡直兩面不是人!」

據了解,由於中南部縣市政府,幾乎沒有在宣導地下工廠補辦登記,對於六月二日的大限,也極度惶恐,「屆時若對轄區內地下工廠開罰,鐵定被環保團體釘死。」

由於中南部縣市地下工廠補辦登記比率偏低,立委林岱樺、陳明文昨天也提案,要求經濟部一個月內研議全部納管方案,並將登記期限再順延兩年。

依經濟部輔導法規,這些非法工廠所在的良田,將先從「特定農業區」變更成「一般農業區」,工廠再提出申請,將區內土地變更為可蓋工廠的「丁種建築用地」。立委質疑政府開方便之門。

經濟部正和各部會討論增修「特定地區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預計六月底完成。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農委會的底限,就是這些工廠不能擴大範圍,且要做好綠帶、隔離,不准影響旁邊其他仍在務農的農地。

經濟部輔導中的地下工廠現共七百零九個,畫分為一百八十六個特定輔導區,其中有一百一十三個特定輔導區位於特定農業區上,占地三百卅四公頃,超過總輔導區面積六成。而特定農業區,是指經農業主管機關認定的優良農地,須加以特別保護。

根據經濟部資料,一百一十三區中至今已有五區為內政部核備通過,可變更成一般農業區,上面的非法工廠可望進一步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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