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棄守…公投法修正 挑動兩岸敏感神經
2016-05-12 03:25 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台北報導
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公民投票法,召委陳其邁(左坐者)建議修改議程,與時代力量立委主導多項敏感條文協商內容。 記者胡經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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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公民投票法」部分修正草案,初步達成共識,將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增列「領土變更案之複決」,並新增兩岸政治協議事前、事後都必須經由全民公投才能換文生效。公投法修正草案預計今天在委員會初審通過。
相關訊息一傳出,馬上被陸媒中國台灣網引用報導,並在文中重申大陸官方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的立場,顯示審查公投法進程已挑動兩岸敏感神經。
時代力量及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高志鵬及林淑芬的公投法修正提案,都將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增列「領土變更案之複決」;雖日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直言不妥,但也說民進黨即將完全執政,行政部門也認為沒有理由再反對。
昨天審查時,僅行政部門代表、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到場,國民黨立委全面棄守。被問到看法時,中選會主委劉義周表示,中選會僅是執行部門,沒有贊成或反對,基本上尊重立委意見。
雖然憲法已明定領土變更與修憲案都必須由立法院四分之一立委提出後,經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同意,公告半年再交由人民複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能通過。但昨天內政委員會此一修法,仍引發聯想。對此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低調表示,憲法既已規定領土變更與修憲門檻,兩者都必須經由公民複決,因此將「領土變更案之複決」納入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其實增列與否的實際差別不大。
據了解,公投法修正案目前沒有民進黨黨團版本,目前民進黨內也尚未正式討論此案,未來可能利用「黨政協調會議」與黨中央溝通後,屆時才會有黨或黨團的立場。
此外,昨天也通過公投法新增十七條之一,未來兩岸之間的政治協議,事前必須經由全民公投才能進行協商,事後則須經由立法院立委四分之三出席,且四分之三同意後,公投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能換文生效。雖然劉義周當場建議,此條文應納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處理,但在陳其邁堅持之下仍納入公投法修正草案。
此外,昨天也通過將公投投票年齡從廿歲下修至十八歲,但憲法規定必須滿廿歲才擁有投票權,因此未來若涉及修憲或領土變更案複決,仍須滿廿歲才能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