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7 01:47:19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的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等人,涉嫌替李全教賄選被起訴,李全教強調自己清白。 記者陳宏睿/攝影
分享台南市議長李全教的競選總幹事黃澄清,涉嫌在九合一選舉時,委由里長參選人李麗華、樁腳康清良以一票五千元賄選讓李全教當選,南檢昨將黃等三人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李全教是否涉嫌賄選,南檢另案偵辦。
「這是對手設局」,李全教昨出示手機通話紀錄說,他曾派員詢問玉井區六十多位選民,選民都稱李麗華、康清良是幫他的對手王峻潭助選。
李全教重申,不認識李麗華、康清良,他也不知道黃澄清有交付工作費給李、康二人,事後他曾當面詢問黃是否有交錢給二人,黃也否認,未來三人到法庭上對質,真相應可大白。
李全教還說,南檢未在此次賄選案對他提起公訴,等於初步還他清白;至於他被控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未來若法院判決駁回,市長賴清德要不要負起政治責任?
前南市議員王峻潭反駁李全教的指控,指李「打人喊救人」,李麗華、康清良兩人就是幫李助選。
檢方起訴指出,黃澄清(五十七歲)九合一選舉任李全教競選總部總幹事,黃為讓李全教當選,以發放「工作費」名義,去年八月中旬,將現金卅萬交給里長參選人李麗華(五十八歲)。李麗華再透過不同的樁腳,以一票五千元價格向選民買票,其中六萬元交給樁腳康清良(四十九歲),由康向手中掌握的選民逐一買票。
黃澄清偵訊時,承認有將卅五至四十萬元的工作費交給李麗華。李麗華則供稱,曾在住處收受卅萬,但黃並未要求幫忙助選。康清良供稱,有收到李三至五萬元現金,並透過名單轉發每選民每人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