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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入法 家庭價值與婚姻平權的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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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胡若梅、周毓翔/採訪】
2014.12.08 03:29 am

多元成家議題在校園醱酵,輔大使命副校長聶達安和性別研究社社長劉秀玲各有堅持,但也互相尊重,一場觀點對談後,更加了解彼此想法。
王騰毅/攝影
前言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對同性戀者的慈悲不敵保守勢力的抗拒,改革路迢迢,一如台灣多元成家入法面臨的態勢,街頭、議場成了雙方拔河的戰場;在天主教輔仁大學校園裡,波蘭籍使命副校長聶達安毫不隱藏反對多元成家的立場,無懼和另一方對話,劉秀玲是輔大創校以來第一位性別研究社社長,一場亦師生、亦攻防的午后交鋒,從神父會不會「被告」的話題開始。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問:聽說副校長擔心多元成家一旦立法,萬一有同志請你證婚被拒,你可能因此挨告?
聶達安(以下簡稱聶):對。因為這是教會的制度,不允許我這麼做(指證婚)。如果台灣通過這樣的法令,我是神父,如果拒絕證婚會不會受到懲罰?那我怎麼辦?法令在通過的同時,有沒有想到怎麼保護不認同多元成家的人?

現在社會最大的問題是,以自己的價值觀強迫別人一定要接受,說這樣才不算歧視。

我一直強調「尊重」,多元成家的概念你有權利爭取,我絕對尊重;但我也有不認同的權利,你也應該尊重我才對。現在問題關鍵有兩個,一是「反正我認同,你就要接受」;另一個是,「你不認同我,就是歧視」。

婚姻是聖事,我們不認同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包括婚前性行為、外遇,同性戀婚姻也是其中一部分。這是我們認同的價值。

劉秀玲(以下簡稱劉):副校長擔心的事基本上不是「會不會發生」的問題,而是「神父被告」這件事本身的邏輯就有問題的。

就事實來看,在多元成家法案通過前,同性戀者連成家的權利都沒有,為什麼有人會因為害怕自己被告,就反對別人可以成家的這個價值觀?甚至認為不同價值觀的人沒有婚姻的權利,進而剝奪?

聶:即使非宗教界,台灣仍有很多人是反對同性婚姻,是不認同的。你有權利爭取,為什麼我們沒有反對的權利?

問:請兩位說一下各自對「婚姻」的定義。

聶:兩個成年人,一男一女,都是自由的,透過合法關係、正式儀式,可以延續生命。

劉反問:你認同的生命延續,一定要在一個「關係」上出現的生命,這個生命才被認同嗎?生命有等級差異嗎?

同志也可以生養小孩。只是用的方式不同,如人工生殖、收養、代理孕母。還是有辦法繁衍後代。現在許多異性婚姻,不願意生小孩;但有同志想生養,卻沒辦法生養。

我認為,婚姻是兩個相愛、想走進婚姻體制的人,他們可以做的一種選擇。

聶:兩個女性是有愛的關係,是相愛的沒錯,但那個精子是外來的,這就是差異。科技不是問題,我們關心的是背後的價值。

劉:外來的非常重要嗎?

聶:它就是一個第三者。

問:副校長,你說「為什麼我們沒有反對的權利?」;但另一邊的人也要問「為什麼你們不認同我們?」這要怎麼處理?

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我可以不認同你的,你也可以不認同我的,我為什麼一定要認同你的?

劉:我認為這是宗教和法律的相衝突。

聶:我反對,這是兩回事,不要混在一起。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反對同性戀的婚姻。就看每個人認同什麼樣的婚姻觀。認同同性戀婚姻的,是認為這是個體的權利;認同異性婚姻的,主要的思想是生命的延續。要有異性關係,才有生命的延續。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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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同婚是分歧性議題 需更多時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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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同婚是分歧性議題 需更多時間討論

2018-12-28 22:37中央社 台北28日電

總統蔡英文今天表示,同婚議題是分歧性議題。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劉學聖、曾吉松攝影

總統蔡英文今天表示,同婚議題是分歧性議題,在其他國家處理也是一波三折,她不覺得同婚議題是拖延。這件事情需要社會多點時間討論,也必須承受社會爭議的抗衡衝突。

總統下午與媒體茶敘被問到因應年輕選票流失的問題表示,有些短期性的作法如鼓勵加薪,去年經濟開始回溫、企業獲利狀態不錯情況下,鼓勵加薪;明年報稅,一定金額以下的收入者不用繳稅;社會住宅快速到位,讓都會年輕人付得起、有個合理的生活空間。

她進一步表示,今年推出的育兒津貼,試圖用福利性政策降低年輕人負擔。在經濟持續轉好的情況下,稅收情況不錯,整體國家超收及累積賸餘下,應該可以拿來做另外一個階段的分配工作。

總統舉例執政兩年內三次提高基本工資,部分工時者的時薪也調升。她表示,有做不到的地方,包括年輕人不滿意的,例如勞動法規裡的「一例一休」,不能做到完全如他們所要求的,因為政府須考慮到轉型的中小企業能不能追得上新的勞動標準。

總統說,年輕人平心靜氣看看,或許政府做得不夠好、不夠多,但是政府真的很盡力在做,在國家可以負擔的範圍內,都盡量想辦法降低年輕人的生活負擔。

有關同婚議題,蔡總統表示,這個議題本身應該要有個過程,基於平權、人權的觀念,必須要給予同性婚姻者一定程度的保障,這是大法官釋憲的意旨。至於用什麼方法提供權益上的保障,就是爭議焦點。

總統表示,這與這次選舉中被提出學校的性平教育,一樣都沒有達到社會清楚的共識,選舉過程中,確實很多不實的資訊影響了家長對這件事情的觀感。

總統指出,這件事情確實需要社會多點時間討論,也必須承受社會在這個問題的衝突。其他國家處理這個問題的過程中也是一波三折,因為社會不同意見之間的想法差距與社會某種程度的對抗,就是分歧性的議題,必須經過社會不同意見相互的抗衡等,自然而然就會慢慢縮小差距。

總統說,她不覺得同婚這件議題是拖延,大法官設下一個基本方向之後,這個社會要進行第二階段意見整合的功夫,這個議題已經明朗化,剩下的是專法需要什麼樣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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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組織致函賴清德 籲勿落實公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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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組織致函賴清德 籲勿落實公投結果

2018-12-25 05:34聯合報 記者張加╱即時報導

人權觀察」與「國際特赦組織」近日共同致函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關切台灣針對同婚與同志教育的公投結果,並敦促台灣政府不要落實公投結果。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24日於網站公布致賴清德的公開信,由人權觀察LGBT權利部主任瑞德(Graeme Reid)與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東亞辦事處副總監塔西(Lisa Tassi)署名,信件日期為12月21日。

信件指出,11月24日台灣選民否決了同婚權與學校涵蓋同志教育,「我們敦促台灣當局不要落實公投結果」,因為這會違反人權法、強化對性傾向的歧視、削弱對於性與性別的全面融合教育。

瑞德與塔西表示,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保障同性婚姻;現在只剩不到6個月,敦促台灣政府盡快審議相關法律提案。

他們說,反婚姻平權與反包容教育的公投動員,在台灣獲得充分的支持,這令人感到失望;這對於促進保護基本權利、台灣LGBTI權利運動,以及視台灣為保障人權典範的亞洲國家而言,都是沉重的打擊。

信件指出,公投結果並未改變大法官會議對保障同性婚姻的要求,但若優先落實公投結果,則是台灣一大倒退。

瑞德與塔西表示,人權義務不取決與權利是否獲得民眾支持,公投不該用來壓制人民的權利。他們並說,將會繼續就此問題與台灣政府接觸,並期待台灣制定全面的法案,承認並保障同性婚姻。

公投結果出爐後,司法院長許宗力上個月底表示,公投會拘束行政與立法,但不能夠牴觸大法官解釋,他盼支持同婚的民眾不要因公投結果而失望、沮喪、灰心,大法官解釋「同志可享有婚姻保障」,訂專法未必不公平。

人權組織「人權觀察」24日在網站公布致行政院長賴清德的信件。圖/人權觀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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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收養子女 法官:父母登記有爭端、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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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收養子女 法官:父母登記有爭端、不准

2018-05-05 20:53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地院調查,2名女同性伴侶交往12年,其中一人4年多前赴國外人工受孕生兒,返台後和2人同住、由2人扶養,2年前雙方到戶政所註記同性伴侶關係後,去年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承認伴侶間應可結為民法上婚姻關係」,由另1人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伴侶所生的兒子。

聲請收養的伴侶指出,男嬰出生後就由她和伴侶扶養,家人也提供完整協助、共同疼愛、照顧、扶育,還帶幼子參加家庭聚會,如同「實質扶養」,她與幼兒感情深厚,並提出生母同意收養書,主張收養對幼兒最有利,希望法院裁准。

桃園地院以大法官會議解釋及理由書雖肯定同性婚姻權的保障,但沒提及同性收養子女的議題,同性伴侶只是同居、不是配偶,「註記只是戶政所參考資訊,不是身分登記」。

法官以同婚法未完成立法前,許可收養將切斷子女和生母的權利義務關係,且子女的身分認定,包括身分證、父母欄如何記載、日後能否繼承收養人或家屬財產等,都有歧異和爭端,以收養不符合孩子最佳利益,裁定不准。

桃園市女同性伴侶聲請收養幼兒,法官以同婚法尚未立法,裁定不准。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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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另立專法保障同婚 反同團體提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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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另立專法保障同婚 反同團體提公投

2018-02-09 13:32中央社 台北9日電

下一代幸福聯盟今天表示,根據調查有過半民眾不認同修法民法來保障同性婚姻,因此提出公投,希望另立專法來保障同婚權益。

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今天舉行「不改變婚姻定義專法」公投啟動記者會。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說,根據前年由聯合行銷所做的全國性民調顯示,高達52.6%的民眾不希望改變「民法」中婚姻的定義,僅有34.2%的民眾認同修改民法,因此顯見大部分民眾不認同藉由修改「民法」改變婚姻定義的方式,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曾獻瑩表示,同性關係可以透過專法,保障同性別的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且有高達76.4%民眾支持用公投來解決是要立專法或修改民法的爭議。

曾獻瑩說,幸福盟鑑於異性婚姻和同性關係間具本質上的差異,且司法院大法官748號解釋允許以另立專法方式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故發起「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的公投,作為立法原則創制,以避免衝擊現行婚姻制度。

幸福盟也呼籲關心家庭價值的每一位民眾,支持幸福盟的主張「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另立專法、保障權益」,藉由公投,讓人民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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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定義公投 幸福盟送案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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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定義公投 幸福盟送案中選會

2018-01-24 14:19聯合晚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下一代幸福聯盟上午舉行公投提案記者會,發起以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作為公投題目。 記者邱德祥/攝影

若申請順利 將在年底大選綁公投

去年大法官釋憲認為禁止同性結婚違憲,下一代幸福聯盟今表示,今早將「婚姻定義公投」提案送入中選會,題目設定為「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結合」,若申請順利,將在年底搭配大選進行公投。

不過,挺同性結婚的婚姻平權大平台認為,公投有限定題目不能違法,但同性結婚釋憲都已過了,若還設定「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結合」這種題目,顯與憲法牴觸,「婚姻定義公投」這個題目,應該過不了中選會委員會審核這關。

幸福盟今說明婚姻公投內容,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公投第一階段提案連署門檻是1800份,他們送了3154份,等中選會開委員會審查通過公投後,幸福盟即會展開第二階段連署,對連署能通過門檻28萬份很有信心。

外界對婚姻公投題目有疑義,曾獻瑩說,根據幸福盟調查,全球各國舉辦過41次婚姻定義公投,其中有33次的公投案主文都有提及婚姻定義是否要限於「一男一女」,也就是每五個婚姻定義公投,就有四個題目是婚姻是否限於一男一女,可見題目合理。

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也出席記者會,表示他們在罷免黃國昌案上雖未通過,已以高票數展現漂亮成績,認為婚姻定義公投公投也會有好成績。婚姻平權大平台則認為,就算中選會通過婚姻定義公投,公投連署門檻高,以罷昌案票數來看,恐不容易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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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提告要撤銷同婚釋憲 行政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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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提告要撤銷同婚釋憲 行政法院駁回

2018-01-10 12:39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同婚釋憲結果出來,支持同婚的群眾歡呼。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黃義書攝影
司法院釋字748號認定民法親屬編婚姻限制同性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親密性、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有違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平等權,宣告違憲;反同團體護家盟認為司法院受理釋憲的程序違法,提告要撤銷釋字748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解釋憲法是大法官行使司法權,並非行政處分,行政法院無審判權,今裁定駁回,可抗告。

釋字748號去年5月24日出爐,解釋文並要求有關機關在兩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若立法屆時未完成,同志依民法規定至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

不過,解釋文中同時表示,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是要修民法婚姻章、或在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屬於立法形成範圍。解釋中也特別強調,現行婚姻章有關異性婚姻制度不會改變。

事後,反同團體護家盟主張,釋字748號解釋聲請人台北市政府的聲請過程不合程序,應不受理,但大法官會議卻違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予以受理。另,行政院也違法函請司法院釋憲,符合「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

護家盟指出,司法院受理,包括釋憲的行政或準備程序皆違法,之後釋憲的過程與內容,應均屬無效,因此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釋字第748號釋憲處分無效」及「撤銷訴訟」之訴。

由審判長法官林惠瑜、法官張瑜鳳、法官林妙黛組成的合議庭認為,釋字748號的聲請人祁家威,2013年向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被拒,而在2015年聲請釋憲,另一聲請人台北市政府2015年11月聲請釋憲,經由司法院併案審理,在去年5月24日公布解釋。

合議庭指出,這是司法院大法官依憲法第78條規定行使釋憲權,是行使司法權,並非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即非行政處分,相關爭訟也非屬行政法院權限。因此,本件訴訟因本院無審判權,也無從命為補正,護家盟起訴為不合法,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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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修同婚法案?賴清德:一定在大法官期限內提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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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修同婚法案?賴清德:一定在大法官期限內提對策

2017-12-27 12:49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即時報導

大法官今年5月24日針對同性婚姻釋憲,要求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日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然而行政院至今尚未提出修法。

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今於年終記者會說,行政院一定會遵守司法院大法官的決議來辦理,一定會在期限之前提出一個對策,目前還在跟不同意見的人做溝通,但沒有告知確切修法日期,也沒有承諾將於明年修法。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午舉行年終記者會。記者邱德祥/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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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婚團體鳴槍 發起「婚姻定義」公投併2018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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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婚團體鳴槍 發起「婚姻定義」公投併2018大選

2017-12-13 10:41聯合報 記者程平╱即時報導

公投門檻大幅降低,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婚姻定義」公投,希望能合併明年底地方選舉,一併公投。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公投門檻大幅降低,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曾獻瑩表示,「婚姻家庭、全民公投」原本就是反同婚團體的主張,因此他們樂見公投法下修門檻,好讓全民決定這個立法院無法處理的問題。曾獻瑩並說,聯盟將發起「婚姻定義」公投,希望能合併明年底地方選舉,一併公投。

曾獻瑩說,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公投法後,公投門檻降低,人民意志有比較好的平台可以表達,聯盟非常樂見,因此聯盟要在這個平台,讓人民對婚姻定義做充分表達,所以將發起「婚姻定義」公投。

曾獻瑩說,大家形容同婚議題是二列火車對撞,且代議政治不能解決,少數委員就能主導議案,如果這個問題繼續放在立院,只會讓少數政治人物收割選票,操作族群對立,不如藉由這次公投法的修正,讓全民來決定。

曾獻瑩並說,由於公投法剛剛完成修正,先撇開電子連署系統等相關辦法的建立不談,六個月的連署期間,結束大概是明年上半年,如果連署成功,公投大約就是在下半年舉行,年底剛好有地方選舉,結合一起辦,可以節省許多經費。

至於之前大法官解釋,民法限制同婚違憲。曾獻瑩認為,這與「婚姻定義」公投並不衝突,因為大法官解釋也同時表示,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屬於立法形成範圍,因此「婚姻定義」公投只是讓全民就立法形成的空間,做立法原則決定,這樣才能去討論如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益問題。

曾獻瑩也說,依據目前諸多民調顯示,仍有過半的民眾反對同婚,如果以六成投票率來計算,應該有機會突破479萬公投有效門檻。不過曾獻瑩也說,由於這次公投法修正,將18歲至20歲這個年齡層納入,這個年齡層還需要多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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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遊行、反課綱 反同團體砲聲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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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遊行、反課綱 反同團體砲聲隆隆

2017-10-28 13:38聯合晚報 記者林良齊雷光涵/台北報導

同志大遊行今天下午登場,護家盟上午在自由廣場前召開記者會,認為今年同志遊行訴求具高度性暗示。 記者黃威彬/攝影

台灣同志遊行下午登場,主題是性別平等教育,國家教育研究院也同時舉辦包括公民的社會科12年課綱草案公聽會,都引來反同志團體抗議。抗議同志遊行的,認為同志團體藉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同志養成教育及性解放教育;到公聽會抗議的,則對課綱有太多性別平等教育表達不滿,認為草案有很大問題。

台灣公民權團結組織團長黃足貞表示,12年課綱草案把爭議性的多元性別、性傾向、甚至同婚議題都放在範例中,真正關係社會穩定的品德教育、情感教育、人際關係、自殺防治、家庭生活等卻幾乎看不到,質疑課綱該教的不教。「社會情殺事件一再上演,「難道課綱委員們都看不見?」」

民間公道連線總召劉上杭批評,先前部分國中課本出現「性別光譜」內容已飽受批評,不該再放進課本中灌輸給學生。他認為,多元性別論只是社運的意識形態,呼籲教科書不該引用社運的觀點,而是要納入其他可信的科學客觀論點。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也開記者會,指出台大潑酸事件是性平教育徹底失敗的案例,認為部分學校的性平課程不當。他們並在會後徒步前往介壽路派出所,要求警方取締並逮捕同志遊行不法的行為。

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也指出,今年同志遊行主題為「澀澀性平打開開,多元教慾跟上來」,把教育改為「教慾」,疑似訴求性解放意識形態。幸福盟呼籲更多父母關心、投入性平教育,結合家庭和學校的資源關心孩子,倡議適性適齡的性平教育可以預防勝於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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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大遊行 賴清德:同婚法不放棄本會期送入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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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大遊行 賴清德:同婚法不放棄本會期送入國會

2017-10-28 17:34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即時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同婚法不放棄本會期送入國會。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黃威彬攝影
2017年第15屆台灣同志遊行今天舉行,吸引逾11萬人走上街頭。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臉書上貼文,表示關於婚姻平權的落實,他在施政報告和立法院備詢時曾多次提到,並指出,行政院會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意旨,研擬同性婚姻自由和平等保護的法案送立法院審議,要用最積極的態度,凝聚社會最大共識,不放棄在本會期結束前,將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具體落實婚姻平權。

賴清德強調,他支持相愛的人有權利在一起,並祝福今天的遊行圓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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