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2 02:02:14 聯合報 高朗(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一年多前,德國眾院改選,總理梅克爾領導的基民基社聯盟贏得國會最多席次,卻未過半,與其長期合作的小黨自民黨,偏偏選得太差,得票率未達門檻百分之五,無法分到議席,結果梅克爾找了競爭對手社民黨合作,籌組大聯合政府。經冗長談判,最終簽署協議。
引起我注意的是三位政黨領袖在簽約儀式的合照,每個人笑容滿面,抱了一本協議書。依據報導,梅克爾在談到與社民黨的冗長談判,引述基民黨元老艾德諾的話說,如果兩個人看法總是一樣,對雙方都不太好。社民黨黨魁加布瑞爾幽默回應:「梅克爾總理,你剛才提到艾德諾,我們今天在場並沒有兩人意見是一致的。」加布瑞爾還引述社民黨領袖布朗德的話,「政治即是妥協,但與社民黨妥協是最好的。」
基民黨與社民黨是德國兩大政黨,政治理念不同,每次選舉都拚命爭取執政權,即使需組聯合政府,優先選擇絕非對方,而是其他小黨。但當政治上不得不與對手合作時,依舊可以跨越藩籬,這一步走得不輕鬆,但兩個長期競爭對手,如今已是第三次組織大聯合政府。
如果場景換到台灣,台灣若實施了內閣制,台灣的二大政黨有可能像德國政黨那樣,既競爭又合作?各黨是否有空間願在重大議題妥協呢?從現狀看來,台灣的條件顯然不足,國民二黨對立嚴重,議事規則不彰,重大法案幾乎停擺。
內閣制是行政與立法合一的制度,成敗取決於政黨之間能否有穩定的競合關係。制度設計上,台灣大可參考其他國家的成敗,透過選制規畫,避免小黨林立;總統變為虛位後,無須再直選;未來閣員皆具立委身分;行政院長所屬選區即是一般立委選區大小,台灣不會再產生民粹型領導人。
從雙首長制轉內閣制,表面困難在跨越修憲高門檻,更深的挑戰是主要政黨必須拆掉心理的高牆。
首先,各黨不能再抱持零和心態,認為有利於對手的,對我一定不利,或道德上自認比對手優越,絕不妥協。假如主要政黨觀念不改,不論實施何種體制,運作依舊困難。
第二,政黨須信守承諾。內閣制是多數組閣,選舉不能保證單一政黨席次過半,故可能出現聯合內閣。參與執政的政黨一旦簽署協議,從閣員分配到政策實施,皆須講清楚。如果簽了約,不算數,紛爭不斷,將無法建立穩定的聯盟。戰後德國與近來英國聯合內閣能維持相當期間,即因政黨信守契約。
第三,議事規則必須嚴格遵守。多數治理是民主政治的常識,但台灣國會卻不時因圍占主席台,造成癱瘓。此一情況不改,換成內閣制,國會還是可能癱瘓。
民主可以選出多數,卻無法選出意見完全相同的一群人。當意見不同、卻又代表民意的政黨進入國會,如何實踐多數治理?如何為公共利益,彼此合作?這是漫長的學習適應過程。法國第五共和經歷三次共治,戰後德國一直是聯合政府,說明不管什麼制度,政黨之間若能發展有效的競合機制與文化,學習在分歧下謀求妥協,這樣的民主比較穩定、成熟。
台灣民主走過了四分之一世紀,朝野享有共同的自由民主價值,但如何從鬥爭轉向競爭,進而合作,還有一段長路。其實不必等修憲,政黨若願捐棄成見,跨越藩籬,可從現在做起。起步越早,未來不論選擇何種制度,越容易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