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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入主後…正義不炸油 還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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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2014.09.14 03:22 am
 
外界不解頂新集團為何捨旗下正義公司而向強冠採購香豬油?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昨天說,正義沒有GMP認證,強冠有。GMP認證是味全採購基本條件。

去年爆出大統混油案時,正義出品的寶素齋芥花橄欖健康油也「出包」,被取消GMP資格。

正義公司生產豬油起家,是強冠之外的香豬油大廠,但所屬的頂新集團卻沒向這家子公司採購,反倒向鬧出餿水油風波的強冠採買,令人不解。

熟知內情人士則透露,這種弔詭現象其來有自,頂新集團去年捲入混油事件,旗下正義公司出品的「寶素齋SUPER12低油煙芥花橄欖健康油」,就因芥花油與橄欖油含量未達規定且標示不實,被經濟部工業局取消GMP資格。

在正義工作過十三年的前吳姓員工昨表示,正義以前以傳統方式炸油,一天炸卅五到四十五噸豬油,廠內九個大油鍋炸不停,但頂新入主後,炸油班即收掉,改成電腦化作業,每月雖進五、六噸豬油,但怎麼做出大量的豬油供應國內外,外人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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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二審開庭 檢緊咬魏應充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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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二審開庭 檢緊咬魏應充涉案

2016-08-24 02:29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台中高分院昨開庭審理頂新製油被控詐欺案,因法官任期制影響,此案受命法官將換人,昨是原受命法官最後一次參與頂新案審理庭,預計將影響案件審理速度和判決時程。

昨檢方緊咬魏應充,認定他多年參與公司糧油事業群,都有具體指示和決策,在頂新案中知情且決策;頂新公司回應指魏應充未參與採購,檢方是指鹿為馬。

台中高分院昨傳11名證人,僅3名廠商到場作證,都表明未受頂新油品案詐欺,不是被害人。

頂新案一審判魏應充無罪,檢方昨緊咬魏應充知情涉案,檢方在上訴理由狀中說,台北地院在味全案一審判魏應充4年半,目前上訴二審中;從台北地院資料可知,魏應充多年都參與決策和執行,要求降低原料成本,提高產品利潤,還教業務人員應對話術,糊弄消費者和通路,因頂新也在該糧油事業群,可佐證魏應充在頂新油品中都有參與。

頂新強調「前董事事長並未參與採購事項」,還批檢察官指鹿為馬,將不相關的案件任意連結,流於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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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換法官 高分院:無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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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換法官 高分院:無黑箱

2016-08-05 03:16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台中高分院審理頂新案的合議庭傳出「陣前換將」,原受命法官吳幸芬回任一審,由一審升二審的法官簡璽容接任。檢察官李慶義對院方未公開抽籤,懷疑是內定,不排除聲請法官迴避;台中高分院強調無黑箱作業,事務分配是院方的內部幕僚作業,一切依法辦理。

李慶義說,去年台中高分院審理頂新案採公開抽籤,由800多支籤選出合議庭,由吳幸芬擔任受命法官,不該隨意調動法官,以台北高本院留任11人、台南高分院留任2人,難道這13人所辦案件,會比頂新案更受矚目嗎?

李強調,台中高分院調動理由為年度調動,因吳任滿3年歷練缺,必須回任一審,但她審理頂新案,可以不必回任一審,杜絕外界疑慮。

李慶義說,審理講究程序,外界傳受命法官由新上任二審的簡璽容擔任,如何選出來的?有公開抽籤嗎?台中高分院若未說明,檢方懷疑是內定,不排除聲請法官迴避。

台中高分院長陳東誥說,院方分案一般採電腦分案,較特殊的採人工抽籤,頂新案受社會矚目即採抽籤;一審至二審歷練3年的法官歷練缺,為了讓新人有磨練機會,從未讓回歸一審的法官留任。

陳東誥說,事務分配是院方的內部、幕僚作業,今年由一審至二審歷練的法官共有12人,分配至各刑庭、民庭,該院有3道把關手續,先由14名庭長開會決定,由庭長抽籤補上缺額後,再召開事務小組會議及法官會議。

台中高分院表示,該院事務分配並無黑箱作業,對檢察官不排除聲請法官迴避,院方「無意見」,一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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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二審開庭 越南3證人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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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二審開庭 越南3證人未出庭

2016-07-27 12:59 中央社 台中27日電

頂新案今天開庭,魏應充等人到台中高分院出庭。記者游振昇/攝影

頂新案二審今天進行審理程序,法官首度傳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呂氏幸、Vinacontrol公司2名檢驗人員,不過,這3名越南證人皆未出席。

頂新二審上午在台中高分院召開審理庭,法官除傳訊越南3名證人外,也以證人身分傳訊曾任職正義油品負責研究、生產的林穎聖,希望釐清油品原料經精煉是否仍有安全疑慮。

不過,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呂氏幸、Vinacontrol公司2名檢驗人員均未到庭。

另外,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詰問林穎聖時,辯方也多次提出異議,認為林穎聖從未參與頂新公司相關製程,且非業務職掌,不應該回答。

檢方當庭也提出反擊,要求辯方律師「不要以程序問題干擾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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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案魏應充再上訴 智財法院仍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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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案魏應充再上訴 智財法院仍限制出境出海

2016-07-25 15:20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涉味全油品案,大賺約2.1億元,台北地院今年3月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4年徒刑,味全共遭罰1550萬元;全案二審移由智財法院審理,魏應充在法庭內強調:「我多年來經營食品,一直以品質為第一優先」,法官在庭訊後,仍將魏應充繼續限制出境、出海。

魏應充出庭時指出,希望撤銷原判,改判無罪,「因為我沒有檢察官在起訴中說的詐欺,或是違反食安法的犯罪行為。我多年來經營食品事業,一直都以品質為第一優先,無論在什麼場合對於各事業員工都要求必須重視品質,滿足消費者對品質的需求,也對於員工遵法、守法、戰戰兢兢的工作態度非常有信心,非常有把握。」

魏應充說:「原判決在沒有論證基礎下,把味全公司當做犯罪集團,對我個人是嚴重污衊。但我身為味全公司大家長,對於外界批評,我願意也應該一肩擔起,但這樣的判決讓一個有60年公司的歷史,深受民眾喜愛的食品公司蒙受冤屈,幾近毀滅,影響員工與家人、影響生計,這是我最不捨也放心不下。」

魏應充說,「希望法院勿枉勿縱,秉持公平正義的審判,若有人要對油品事件負責,我願意承擔,只希望員工不要受到無故牽連,產生冤獄。」

魏應充律師余明賢表示,北院認為味全「把冬粉當魚翅賣」,其實,看完判決後,一審判決是「把判決當小說寫」,沒有任何證據、證詞;此外,判決認為魏應充以低價採購策略做犯罪行為,把集團上上下下所有人當作「犯罪集團」。

余明賢也說,若真是如此,是否要用組織犯罪條例來法辦,這真的是個非常大的偏見與誤解,若要求企業採用有競爭力的價格就是犯罪,台灣這麼多代工廠大老闆都要人人自危。

余明賢也說,二審也準備新的證人與證據,證明魏應充從未要求放寬品質,而是一再指示公司員工注重品質、滿足消費者需求,近期的風風雨雨、社會輿論,希望法官以平常心、公平且公正的程序來審理。

智慧財產法院開庭審理味全油品案,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中)在律師余明賢(右)陪同下到庭應訊。 記者袁志豪/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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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二審開庭 5名下游廠商都說不想告魏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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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二審開庭 5名下游廠商都說不想告魏應充

2016-07-05 16:07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即時報導

魏應充今天中午出庭頂新案。記者游振昇/攝影

頂新被控賣劣質油的詐欺等罪,一審判魏應充等六人無罪,檢察官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中午開庭審理,檢方聲請傳下游廠商出庭,魏應充面對五名下游業者說,頂新和廠商的交易過程,沒有施用詐術,檢察官上訴沒有理由。

台中高分院今天傳六名證人出庭,五名下游廠商出庭,檢察官問業者,是否知道向頂新買的豬油內含物和來源,業者都說不知情,前年頂新油事件爆發後,頂新已回收市售油,業者表明不想告頂新詐欺罪。

【中央社/台中5日電】

頂新案二審下午進行審理程序,台中高分檢檢察官傳訊5名中、小盤商證人,試圖釐清這些業者轉售頂新油品前,對油品成分及來源等是否知情,5名證人也表示沒打算對頂新提告。

頂新二審下午在台中高分院召開審理庭,檢方共傳訊5名分別來自花蓮、高雄、台中的中、小盤商證人,根據這些業者進貨時間、數量、金額等進行詰問,另外也試圖釐清業者進貨前是否知悉油品成分、來源等。

合議庭審判長訊問其中一名來自高雄的業者時,問到業者除向頂新購買油品外,是否曾向其他油品業者進貨?且與它廠價差為何?

業者表示,之前曾向正義油品購買與頂新同規格油品,但頂新每桶價格較正義便宜新台幣10元至20元不等金額,據當時前來推銷的頂新業務人員說,是為打入市場所以較便宜。

受命法官也問,頂新與正義油品間的價差,是否會造成下游業者進貨考量?胡姓業者回答,下游業者都是以使用習慣性選擇油品廠牌。

魏應充委任律師余明賢也當庭強調,頂新在販售油品沒有使用詐術,所以並無詐欺行為,價格高低是為打入市場考量;魏應充也表示,「交易過程沒有施用詐術欺騙廠商」。

此外,辯護律師也問證人,是否要告頂新詐欺?證人皆表示頂新案發後都已回收油品,且依進貨價格退回貨款,沒有打算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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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劣油給正義 鑫好負責人判刑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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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劣油給正義 鑫好負責人判刑6年6月

2016-06-18 02:18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鑫好負責人吳容合涉嫌詐欺、違反食安法,昨遭判刑6年6月。 記者鄭惠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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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好公司負責人吳容合將飼料油賣給正義公司,精煉後以食用豬油販售,讓許多廠商、消費者受害。台南地方法院昨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安法各判吳有期徒刑四年,合併執行六年六月;鑫好公司併科罰金五百萬元,法院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一千三百四十二萬元。

法界人士指出,吳榮合涉案時間是在二○一二、二○一四年間,犯案時適用的食安法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八百萬元以下,詐欺取財也是五年以下,法官依兩罪各判吳四年,且併科罰金五百萬,算是重判。

全案爆發是台南市民於二○一四年十月間向調查局台南市調處檢舉稱「夜市廢食用油回收後被當食用油使用」,檢調因此查獲鑫好向久豐油脂、晉鴻商行、晉瀧、福瀧公司分別購買來自越南、香港進口的不可食動植物混合油,並販售約一千四百公噸給正義公司,正義精煉、脫色、脫臭後製成「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豬油產品販售。

判決指出,這些油是以飼料用油進口,除規避進口豬油百分之廿關稅,還規避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因沒有安全證明文件,致進口油源不能確保非來自病體豬、回收豬油。

吳容合和正義公司簽立油脂採購合約、品質來源切結保證書,在供應油源時應表明原料來源,且有來源資料為證,但吳卻隱瞞油品來源,提供存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的油品給正義公司,進而製造食用豬油商品,除詐取財物,販賣攙偽或假冒的油品也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法官強調,現今檢驗科技並非萬能,正義公司的油品進廠檢驗,也無法檢測原料豬油的各種重金屬含量,因此,溯源管理為食品安全把關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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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非故意」正義vs.大統劣油案 判賠差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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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非故意」正義vs.大統劣油案 判賠差10倍

2016-06-16 03:35 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藍凱誠/高雄報導

台灣消保會去年代全國九十六所學校近二萬名師生向頂新、強冠、北海及正義劣油製造商求償近卅七億元,正義案率先宣判,判賠不到千萬。 圖/台灣消保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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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消保會代學生向正義公司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判賠每人三千元,與大統長基販賣劣油,彰化地院判賠每名受害者三萬元,相差十倍,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說,「實在太少了」會上訴;正義公司律師陳君聖則說,正義受供貨廠商詐騙,也是被害人,沒理由賠償。

徐邦瀚獲知宣判結果,立即回報行政院消保處,連衛福部也主動來電關心。他說,不懂法院為何對正義輕判?高雄地院回應,大統長基屬故意犯,判賠每人三萬,正義是過失犯,審酌後判賠每人三千。

消保會認為一審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期待、罔顧社會大眾食品安全,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研擬對策。秘書長林祺祥則說,消保會律師團擔心此次正義公司輕判,會影響其他案件判決,產生輕判連鎖效應。

正義公司在判決後發出聲明,指身為產品供應生產鏈的末端廠商,已竭力於落實溯源管理,並透過科學檢驗確認上游供應商提供之原料符合國家標準才收貨,已善盡溯源管理責任,但仍遭上上游廠商訛詐,並非故意生產劣質油品,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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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上游問題 判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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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上游問題 判賠不合理

2016-06-15 14:39 聯合晚報 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

正義公司劣質豬油案一審判決情形資料來源:高雄地院判決 製表/藍凱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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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消保會提告向正義公司求償4億多元案,一審判正義賠償936萬9千元,正義律師陳君聖表示,正義也被害人,是上上游廠商供貨出問題,騙了正義,法院判正義賠償並不合理,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評估。

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說,法院判賠太少,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向社會大眾說明。

上午宣判後,正義公司也發出聲明指出,正義油品刑事案已於2016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判決正義公司無罪,對於這次消費者所主張之權益,正義公司完全尊重,對於民事判決結果上之爭議,且有待澄清處,將於正式收到判決文後,再做評估。

正義強調,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23次庭期的審查,皆證明正義公司在「法無明文要求」情形下,已對供應商進行訪廠之溯源管理,且就所購買之原料豬油,逐一檢驗其酸價、碘價等項目,並進行脂肪酸組成之抽驗。正義公司身為產品供應生產鏈的末端廠商,已竭力落實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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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求償4億 劣油案正義判賠9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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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求償4億 劣油案正義判賠936萬

2016-06-15 14:38 聯合晚報 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

正義公司仁武廠。 聯合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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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爆發一連串黑心油事件,台灣消保會代表32校5314名學生告正義公司及總經理何育仁求償,4億7826萬元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正義公司賠償936萬9千元,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其中23校3123名學生吃下正義油品,因沒有具體健康或財產上損害,審酌正義公司也是遭上游廠商訛詐,但有監督油品責任,因此判賠每人3000元,其中1000元是懲罰性賠償金,2000元是精神慰撫金。

高雄地院指出,消保會代表32校5314名學生提告,每人求償9萬元,其中6萬元是懲罰性賠償、2萬元是財產損失、1萬元非財產損失,法官根據契約書、銷貨單、統一發票等交易憑證及團膳菜單核後,認定23校3123名學生符合提告資格。

高雄地院說,學生食用正義公司產品後,雖然都未出現具體病徵,也沒有因此求診治療,也無醫療機構開立診斷證明,但法院還是從寬認定正義侵害消費者的身體權及健康權。

法院認為,正義公司及總經理何育仁雖是遭上游廠商詐騙而不慎生產本案豬油,不是故意的,但正義就此過失情節,仍應賠償每名消費者神神慰撫金和懲罰性賠償。

2014年的一連串黑心油事件,行政院消保處委託台灣消保會受理全國中小學校學生1萬9千多人提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向「頂新」、「強冠」、「北海」及「正義」四家業者等廠商求償37億元,團訟人數、求償金額,紛紛創紀錄。

在諸多求償案件中,求償「頂新」占一半以上,台灣消保會已分別依工廠所在地提告,目前已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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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逃漏稅2億多? 律師:只有數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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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逃漏稅2億多? 律師:只有數千萬

2016-05-26 17:33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即時報導

頂新製油公司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採購橄欖油,轉賣味全等十多家下游廠商,卻涉嫌逃漏稅2億4800萬元案,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再開審理庭,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現身出庭,律師團今天說,檢方計稅未扣除營業成本,若依所得稅法83條採推計課稅方式,頂新只需補繳數千萬元漏稅,檢方則反駁,直接調銷管費用,已扣除營業成本。

魏應充今天在律師團陪同下出庭,進入法庭前面帶微笑,不過並未發言,由於彰化地院原訂2月18日宣判,卻又再加開審理庭引發議論,今天檢方再傳訊國稅局、稅捐稽徵處8名證人說明。

檢方在偵辦大統長基混油案時,也查出向大統長基購油的頂新製油從2006年到2012年間應開立而未開立的發票總額共7億3000多萬元,逃漏稅額計算下來高達2億4800萬元,國稅局因此裁罰1億6000多萬元,魏應充已補繳4億多元的漏稅及罰鍰。

不過頂新公司與檢方針對漏稅金額主張計算方式不一樣,因此申請傳訊國稅局等人員,頂新律師余明賢在審理庭中指出,檢方計算方式不能未列營業成本,直接以漏銷金額7億多元乘稅率,檢方到頂新公司查頂新內帳時,也只採漏銷金額,未採漏進金額。

頂新律師團表示,若以他們計算方式,頂新漏稅部分只有數千萬元,他們主張有必要傳喚法律專家陳清秀教授針對所得稅法83條如何計稅說明。

檢察官施教文則表示,檢方到頂新查內帳時發現頂新公司營業資料,是好幾家子公司合併記錄,難以區分哪些部分才屬於頂新公司,所以檢方直接調頂新公司的銷管資料,已都將相關成本憑證列入,並未使用內帳資料。

頂新製油公司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採購橄欖油,轉賣味全等十多家下游廠商,卻涉嫌逃漏稅案,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再開辯論庭,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後方) 仍現身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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