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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張顯耀案 調局今赴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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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08.19 03:39 am

張顯耀
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工作上有疑點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在政壇投下震撼彈,陸委會指稱張去職原因是「工作上有重大疑點」待釐清,調查局長汪忠一表示,調查局目前並無立案偵辦張顯耀涉及洩密案,陸委會也沒有將相關案件移送調查局偵辦,調查局今天會派人至陸委會了解相關案情,如有必要會協助調查。

據了解,檢調單位曾掌握情資,指張疑洩漏國安機密,但因檢舉內容不具體,因此尚未立案調查。

張顯耀,極為錯愕不滿
張顯耀上周被「高層」告知,將調整他陸委會特任副主委一職,連兼任的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也一併被拔除;張對此極為錯愕不滿,沉默一天後提出聲明,強調「國家需要我時全力以赴,長官不需要我時,也坦然接受!」

據了解,陸委會指稱張顯耀因「工作上有疑點」,所以須去職接受調查,這個疑點指的是張疑洩漏公務所悉之機密,檢調曾掌握這方面情資,但礙於張身分敏感特殊,加上內容不具體,暫未立案調查。

依刑法洩密罪規定,洩漏或交付國防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若是過失犯可處二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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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者:張顯耀不起訴 衝擊兩岸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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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25 聯合報 記者郭乃日/台北報導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及洩密不起訴,曾任陸委會副主委的政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特聘教授童振源和淡江大學戰略所助理教授黃介正都表示,張顯耀案不起訴對兩岸關係的衝擊最小。

童振源說,張顯耀一旦被起訴,就會牽扯到洩密、共諜等敏感事項,過去張顯耀曾參與的兩岸談判也都失去正當性了。

黃介正也表示,張顯耀若被起訴,對兩岸關係的衝擊會高於不起訴。雖然起訴不代表有罪,但仍表示國家首席談判代表對國家有傷害行為。

童振源指出,雖然張顯耀不起訴,但也顯示我方兩岸團隊中有政治和權力鬥爭,也會讓外界認為執政團隊內部的分歧都不能處理,怎能對外談判爭取我方的利益?

黃介正說,張顯耀案應是一些誤解所累積而來的。他相信出發點並非有惡意,而是相對競爭所造成的。無論是控方或被控一方的作為,都是為了促進兩岸關係,所以不管張顯耀有沒有被起訴,都不代表政府在兩岸關係的態度上有所變化。

童振源說,雖然張顯耀不起訴,但兩岸互信難免受到影響。而且日後接任人選,即我方談判主將將會有心理壓力,與陸方互動分寸很難拿捏,所作所為也會被放大檢視,甚至無法被全權授權。

童振源表示,新接手的繼任者也要重新熟悉相關事務,建立人與人間的互動與互信。雖然推動兩岸關係的方向沒有改變,但是這些人事上的變化,將使得兩岸關係進展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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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安官員 皆未發現張顯耀有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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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22 聯合報 本報記者張宏業、藍凱誠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監聽時間長達五年,都聽不到犯罪證據,檢方偵查後不起訴,也不令人意外!」律師周武榮認為,陸委會內部沒有深入調查可能的洩密者及洩密管道,就倉促把矛頭指向張顯耀,並移送檢方偵辦,當然搞得灰頭土臉收場。
檢方偵辦張顯耀案,曾經調閱陸委會相關資料與監聽譯文勾稽比對,發現張顯耀揭露的訊息,有些無法確定是否存在、有些語意不明,無法與具體事件聯結,或是相關對話內容並無具體文件存在,無法斷定是否屬於機密。

檢方也發現,張顯耀部分談話內容僅涉事務性行程安排,而非談判的實質內容,或者是假設性問題的利弊得失討論,都無法認定是機密事項。

檢方認為,助理陳宏義和司機李其政與張顯耀有委任關係,兩人是替張執行事務人員,幫忙撰擬報告、繕打草稿,目的是完成工作任務,未發現相關報告外流,根本無從認定張有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之機密犯意。

最重要的是,前國安局長蔡得勝及兩任國安會前秘書長袁健生、胡為真等人,都沒發現張顯耀與大陸往來有異常現象。

依檢方辦案模式,只要涉嫌人有「犯罪嫌疑」,十之八九會起訴,尤其像張顯耀這種事關國家機密安全的重大案件,檢方一定不會輕易放過,但最終結果是不起訴,顯然張顯耀連一點點「犯罪嫌疑」都沾不上。

國安局、陸委會發現對岸掌握我方機密資料,應該不是空穴來風,但內部調查夠深入嗎?能找出確實的洩密者或釐清洩密管道嗎?有查到張顯耀涉案的確切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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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溥聰告知王郁琦:張顯耀恐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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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16 聯合報 記者李仲維/台北報導

金溥聰(右,聯合報資料照片)與王郁琦(左,記者黃威彬攝影)。
分享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去年八月遭控涉洩密案,昨獲不起訴處分。而陸委會聲稱接獲檢舉並對張顯耀做出調職的決定,其實只是來自台商的口頭訊息,沒有白紙黑字的檢舉函。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曾表示,張案的檢舉函是來自於「外部」,但據熟悉內情的官員透露,其實沒有所謂的檢舉函,精準的說法應該是「檢舉資訊」。
王郁琦昨天坦承,去年在一場與台商社交的場合,有台商告知張顯耀與大陸官員走得很近,要他注意一下。因當時沒有具體事證,他也沒放在心上;但去年七月下旬他與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開會時提及此事,幾天後金溥聰告訴他從國安單位得知,「張顯耀恐怕真的有問題」,因此他才將張顯耀調離現職接受調查。

至於金溥聰聲稱來自國安單位的資訊究竟為何?王郁琦說,他無法代金說明。對於外傳此案是政治鬥爭,王郁琦重申,他與張顯耀毫無私怨,但張顯耀涉案的部分內容,他事前並不知情,更遑論對張有授權,馬總統也不可能會跳過他,直接授權張顯耀處理兩岸事務。

至於原訂七日舉行的「王張會」是否因辭職案而延期,王郁琦說,決定延期時,他並不知道檢察官昨天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因此他辭職與「王張會」延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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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不起訴 調查局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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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24 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被控替張顯耀傳遞機密事項的張姓台商未到案,檢方就對張顯耀處分不起訴,調查局直言「對檢方的處分結果感到意外」;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陳清茂表示,如果檢方根據已掌握的資料認為這個關係人不是有罪或無罪的關鍵,可以不傳訊逕自結案。
台灣高檢署一名資深檢察官雖認為調查局的看法有理,但這屬於檢察官的職權。他舉例,高檢署在處理再議案件,也常有當事人抱怨地檢署檢察官未等被告全數到齊案就偵結,但從卷證資料來看,案件已經清楚明白,毋須等所有人都到案才偵結;傳不傳當事人「這種事見仁見智」。

陳清茂表示,是否傳訊案件所有相關人再結案是檢察官的職權,檢察官偵辦案件時會衡量手中掌握的證據,斟酌未到案者的重要性,如果此一被告或證人的說法是全案有罪或無罪關鍵,當然要盡力找到此人出庭調查;如果檢方認為此人不重要,或認為傳喚此人出庭,他會以不做對自己不利的證詞為理由拒絕作證,如此一來,此人有沒有到案說明都一樣。

陳清茂認為,檢方如果要做得「功夫一點」,當然可以等所有相關人都到案,釐清案情後再偵結,這樣各界都沒有話講。

例如特偵組現正調查電台節目主持人周玉蔻爆料馬英九總統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疑案,陸續傳喚所有消息來源來場口供大比對,未來偵結時公布各方說法,大家就沒有話講,但這要看檢方是否有時間並拿捏有無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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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密案沒檢舉函…僅台商口頭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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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24 經濟日報 記者 李仲維

前陸委會副主委兼海基會秘書長張顯耀去年8月遭控涉洩密案水落石出,張顯耀還得清白,據了解,陸委會聲稱接獲檢舉並對張顯耀調職,其實只是來自台商的口頭訊息,並沒有真材實料的檢舉函。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曾表示,張案的檢舉函是來自於「外部」,但據熟悉內情的官員透露,其實並沒有所謂的檢舉函,精準的說法應該是「檢舉資訊」。

王郁琦昨天坦承,去年在一場與台商社交的場合,有台商告知張顯耀與大陸官員走得很近,要他注意一下,因為當時沒有具體事證,他也沒放在心上,但去年7月下旬他與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開會時提及此事,幾天後金溥聰告訴他從國安單位得知,「張顯耀恐怕真的有問題」,因此他才將張顯耀調離現職接受調查。

但根據檢方的新聞稿顯示,多位國安高層官員包括前國安會秘書長袁健生、胡為真、前國安局長蔡得勝,皆表示張顯耀與大陸往來並無異常;張被監聽多年,都沒有被究辦,「因此無損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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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扣人帽子」的時代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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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21 聯合報 記者林庭瑤、林新輝/台北報導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天中午召開記者會,對台北地檢署就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予以不起訴處分表示無法認同,但因本案處理過程已引發社會紛擾,願負起政治責任,請辭陸委會主委一職。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獲北檢不起訴,張顯耀昨天引述聖經所言:「正義使邦國高舉」,感謝北檢秉公調查,還原真相,終得洗雪沉冤。
張顯耀友人昨天深夜轉述張顯耀的談話表示,「動用國家機器扣人帽子的那個時代已經過去」,請辭的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或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若想再扳回顏面,再次羅織入罪,他會適時的反擊。

張顯耀表示,凡事都要講證據,不起訴書已經寫得很清楚,王郁琦昨天中午的記者會根本是胡說八道、顛三倒四、沒有認錯,「他們現在慌掉了、亂掉了」。

張顯耀表示,王郁琦如果真的還有什麼證據,當時王到北檢作證時就可以全部講出來,包括消息的來源、具體的事證等,但從不起訴書內容證明,王郁琦根本拿不出證據來,連消息來源都拿不出來,「王郁琦已經是毫無公信力的人」。

張顯耀表示,他不是那麼窮凶惡極的人,母親過世後,他也極盡容忍、低調,可是王郁琦或金溥聰如果繼續對他作不實、惡毒的指控,他會捍衛他的權益與名聲。

張顯耀昨發出新聞稿指出,他戮力從公廿多年,深受國家栽培,受馬總統囑託服務於陸委會、海基會,自始至終,兢兢業業,無不為台灣爭取最大利益、維護兩岸和平與穩定為最高目標。

「近半年前,一場政治風暴襲來,莫名匪諜冤錯名號黥於額前。」張顯耀說,他一心為國,親歷兩岸事務,竟蒙洩密之冤,為己辯白恐又誤入罪責,內心痛苦實難言喻。「高齡老母聞兒蒙辱,臥榻以淚伴眠,四十餘日後,惶惶而終,撒手人寰。顯耀不孝,莫甚於此。兩岸關係因之受挫遇阻,則為最大之遺憾。」張顯耀說,「歷史終將還原真相,回應初心,回歸初衷,願母親安息,不再有憾;台灣向前,兩岸天青,天佑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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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琦:無法認同「不起訴的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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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20 聯合報 記者陳君碩/台北報導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 記者黃威彬/攝影
分享喧騰一時的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昨上午北檢以不起訴處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中午隨即召開記者會,宣布請辭負責。王郁琦表示,對「不起訴的洩密」無法認同但只能尊重,並質疑檢方對機密資料的認定方式,反問檢調若不涉機密,「難道可以打包送給陸方?」
王郁琦宣布辭職,對張顯耀案不起訴結果感到非常失望與無奈,但因處理過程引發社會紛擾,願擔負政治責任請辭。王郁琦強調,對此結果無怨無悔,「就算時間重來,還是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陸委會將許多張顯耀經手的資料,鑑定為一般公務機密、國家機密、極機密,不過檢方並未採納,也認為許多張顯耀提供給陸方的資訊無具體文件。王郁琦反駁說,口頭資訊若涉及國安仍可能變成機密,參與談判的人依照個人好惡,把政府機密資訊交給民間人士(張顯耀助理)處理,檢方卻認為沒有違法,「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王郁琦強調與張顯耀沒有私怨,是「職責所在,不得不然。」去年張案爆發時,張顯耀上政論節目喊冤,強調做任何事都有經馬總統授權,王郁琦昨指出,他當時看到的第一個反應是「怪事了,為什麼你做那些事我都不知道?」認為以他對馬總統的了解,不會允許越級處理兩岸事務。

王郁琦也質疑張顯耀在致馬總統的信函中公然說謊,若馬總統同意,他日後願意將此封信件公開。

媒體曾質疑,張顯耀若涉洩密,代表王郁琦督導不周,需下台;若未洩密,平白掀起風波,也該下台。王郁琦昨表示,對這種無論結果如何都要下台的「兩刀論」,他不想做口舌之爭,只想做認為對的事情;至於會不會接受慰留,王郁琦辭意甚堅,表示「沒什麼慰留不慰留,決定了,大概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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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不起訴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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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3:05:18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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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獲不起訴,昨天感謝北檢秉公調查,並引述聖經稱「正義使邦國高舉」。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由陸委會移請調查局調查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調查局認定張涉透過秘書張素玲輾轉告知張姓台商兩岸談判底線,由張姓台商洩漏大陸國台辦官員。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相關訊息非談判實質內容,雖未能傳喚到張姓台商釐清,昨仍對張顯耀等人處分不起訴。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中午獲知消息,立即開記者會宣布請辭負責。王郁琦表示,無法認同檢方「不起訴的洩密」,但只能尊重,他質疑檢方對機密的認定方式,強調對結果無怨無悔,「就算時間重來,還是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調查局移送資料指出,二○一二年六月至二○一四年二月間,張顯耀透過秘書張素玲、助理陳宏義、司機李其政,以簡訊、電話或電子郵件寄發方式,將我國參與ICAO(國際民航組織)、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降低陸配申請身分證年限、自己的人事任命案轉告張姓台商,由張姓台商告知大陸國台辦高層。

另外,張顯耀也將兩岸會議報告、談話重點或赴大陸參與會議聯繫過程,以手稿或口頭方式洩漏給陳宏義、李其政,要兩人將相關內容打成書面並儲存為電子檔,此部分也涉洩密。

調查局認定張顯耀總計洩漏兩件「極機密」、四件「機密」、十八件「一般公文密件」,觸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案,北檢昨偵結不起訴,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請辭負責。 記者陳正興/攝影
分享不過檢方認為,張顯耀被控洩密的「證據」,幾乎都是監聽譯文,檢方調閱歷年監聽簽核文件,發現執行單位從未在簽呈上加註意見,也沒表示張的通聯內容或通訊對象有危及國家安全疑慮。
檢方另以證人身分約談國安局前局長蔡得勝,他證稱在局長任內持續關注張顯耀與大陸交往情形,下屬若有偵辦間諜案會呈報,但沒有此案。檢方另約談兩任國安會前秘書長袁健生、胡為真、前副秘書長鄧振中(現為經濟部長),他們說,二○一三到二○一四年政府推動台灣參與國際特定組織,推派張顯耀前往大陸協商,看不出張與大陸往來有異常現象。

檢方據此認定,張顯耀等人被監控三年,國安單位對張與大陸人士的互動模式、談話內容知之甚詳,卻始終未依法究辦,顯然張並無危及國家利益及安全。

此外,陸委會主委王郁琦雖證稱,有台商提醒他張顯耀與大陸官員走得很近,未來可能會出事,但檢方認為,王郁琦聽聞的檢舉資訊,不能當作洩密的證據,也不能依此推論張顯耀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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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局追查 張顯耀疑洩24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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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12.21 03:18 am
 
調查局偵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案,相關調查已經完成,專案小組認定張涉嫌洩漏兩岸談判內容有兩件「極機密」、四件「機密」、十八件「一般公文密件」,日前將張列洩密罪被告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全案近日偵結。

張顯耀負責兩岸談判業務期間,多次將出訪人員的名單及陸委會對陸工作方針事先告知對岸,被認定有洩密與洩漏談判底線等疑慮,檢調因此將張列為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被告。

調查局也認為張顯耀秘書張素玲、前助理陳宏義(前金門縣長陳水在之子)是洩密案共犯,但檢方目前仍將兩人列為證人,近日是否會依調查局移送資料轉列被告,值得關注。

今年八月,張顯耀無預警去職,在政壇投下震撼彈,陸委會稱張去職原因是有「工作上有疑點」待釐清,接著爆發張涉及外患罪、洩密罪、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不和等情事。

檢方搜索約談張顯耀到案後,張否認洩密,強調沒有對不起國家,檢方訊後將張列洩密罪「偵」字案被告、限制住居;調查局歷經四個月偵查,發現張涉嫌洩漏「兩案航權分配」、「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簡稱APEC)等廿四件敏感資料。

據了解,張顯耀代表陸委會赴大陸談判時,曾將談判人員名單透露給一名台商,請這名台商幫忙訂飯店,由於這名台商與大陸官方往來頻繁,檢調懷疑台商是傳遞訊息的中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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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洩密案 女祕書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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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8日電】
2014.10.09 03:52 am
 
 調查局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疑涉洩密案,8日約談張顯耀祕書張素玲等2人作證,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將他們請回。

檢方指出,為釐清張顯耀是否透過張素玲等人交付涉及祕密的資料,調查局今天約談張女等2人作證;張女在8月底曾首度接受檢調偵訊。

調查局8日晚間8時許,將2人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訊問後,將2人請回。

檢方表示,目前本案仍然只有張顯耀一人列為被告,偵訊內容及偵辦進度涉及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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