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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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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張顯耀案 調局今赴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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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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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08.19 03:39 am

張顯耀
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工作上有疑點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在政壇投下震撼彈,陸委會指稱張去職原因是「工作上有重大疑點」待釐清,調查局長汪忠一表示,調查局目前並無立案偵辦張顯耀涉及洩密案,陸委會也沒有將相關案件移送調查局偵辦,調查局今天會派人至陸委會了解相關案情,如有必要會協助調查。

據了解,檢調單位曾掌握情資,指張疑洩漏國安機密,但因檢舉內容不具體,因此尚未立案調查。

張顯耀,極為錯愕不滿
張顯耀上周被「高層」告知,將調整他陸委會特任副主委一職,連兼任的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也一併被拔除;張對此極為錯愕不滿,沉默一天後提出聲明,強調「國家需要我時全力以赴,長官不需要我時,也坦然接受!」

據了解,陸委會指稱張顯耀因「工作上有疑點」,所以須去職接受調查,這個疑點指的是張疑洩漏公務所悉之機密,檢調曾掌握這方面情資,但礙於張身分敏感特殊,加上內容不具體,暫未立案調查。

依刑法洩密罪規定,洩漏或交付國防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若是過失犯可處二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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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再亂爆 兩岸關係就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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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特稿】
2014.08.23 03:06 pm
 
馬政府緊咬張顯耀洩密,據說事證已十分具體。然而,張顯耀是馬政府兩岸談判隊伍的成員,洩的密據說又與談判有關,這就涉及政治了;是兩岸敏感而脆弱的互信,可能崩解的危機。可是,過去一周,大家搞「法律」,不搞「政治」,一堆罪名搬來,沒人鳥兩岸關係。

現在「共諜」這個悚人聽聞的字眼,開始被人嗅到血腥味了;要是海基會的負責人、陸委會的特任官是「匪諜」,那還有誰不是匪諜?

「共諜」是一個足以讓兩岸關係立即窒息的伊波拉病毒,拋出它的人,以為就像「房東」吸的大麻,可以爽一下,現在清醒一點,知道不是鬧著玩的。

於是,昨天上午,陸委會高層跳出來表白,「共諜」是調查局說的,陸委會從來沒說;下午,國台辦發言人打破沈默,要「台灣媒體」不要有不負責任、子虛烏有的猜測。警惕媒體不是不可,但卻漏了馬政府內的始作俑者。

老共向來說話、發稿都字斟句酌,這篇宣示,劍尖挑向媒體,就是不指著馬政府;意思大約是:過去幾天你們在那兒胡搞,放什麼共諜的消息就算了,我老共就當沒看見。兩岸還得繼續下去,別忘了大局。

兩岸其實都已看到,這案子再無限上綱下去,恐怕張顯耀最後還是全身而退,但兩岸關係可能就此奄奄一息;這種虧本生意,誰做誰就是笨蛋?

立了案,該約談就約談,該收押就收押,共諜大戲適可而止,別再鬧了;兩岸關係垮了,對藍的綠的誰誰誰,都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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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逆襲信寫什麼? 馬英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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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市報導】
2014.08.24 03:08 am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自稱「被請辭」當天,曾寫信向總統馬英九說明,馬英九昨面對媒體詢問信件內容,馬只回應「謝謝」。

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到嘉義市輔選,國民黨的嘉義市長選情危機暫告化解,原退黨參選的嘉義市農會總幹事蕭淑麗宣布退選後,藍營從分裂形成三強鼎立局面,再度回歸藍綠對決;面對整合成功,馬英九呼籲團結合作,延續嘉義市長黃敏惠的施政,讓嘉義市在年底選戰開紅盤。

馬英九說,陳以真三年前踏入政治圈首度參選嘉義縣立委,表現較為生澀,歷練最後一任青輔會主委後已完全改變,從叢林中的「小白兔」蛻變為「小飛俠」,充滿自信,「已非昔日『吳下阿真』」,他對打贏選戰充滿信心。

陳以真喊出「嘉義接棒」,就是要接下市長黃敏惠的棒子,為嘉義市民服務,她會一步一腳印爭取勝利。

【記者鄭超文/桃園機場報導】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昨晚率領副院長洪秀柱等八位立委搭機赴尼加拉瓜參加「中美洲暨加勒比海盆地國會議長論壇」成立廿周年紀念活動。

王金平一行將拜會尼加拉瓜總統、副總統及當地僑界人士,並與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國國會議長互動與交流。

對於張顯耀案,王金平說,他不太瞭解,沒有辦法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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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選舉前傳洩密 兩岸議案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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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河名】
2014.08.24 03:08 am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辭職風波雖進入司法程序,但政治效應還在擴大,除已重創馬政府威信,立院處理中的兩岸相關議案,也讓在野黨找到「反對有理」的阻延理由。

立院處理中的兩岸重大議案,包括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及兩岸服貿協議,其中僅示範區條例草案因民進黨團也提出修正意見,不再反對到底,朝野立委預定九月初同赴上海考察自貿區,立法進度較為樂觀;其他兩案在委員會仍爭吵不休,還處於膠著狀態。

兩岸重大議案在立院卡關已久,偏偏年底又逢九合一選舉,本已預期難以過關;執政黨雖要求立院新會期於九月中旬提早開議,但因碰上預算會期,在施政總質詢之外,光是審查民國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間都嫌不夠,幾乎已無餘裕處理其他議案。

在選舉因素及審議時間被擠壓下,兩岸相關議案已找不到討論空間,如今又遇到張顯耀案的洩密爭議,連執政黨立委都主張成立調查委員會,重新檢視張顯耀經手的兩岸法案、政策,「包括已通過和沒通過的」,更讓在野黨及反服貿團體找到反對理由。如果馬政府執意強渡關山,反彈力道恐不下於「太陽花學運」。

馬向來視兩岸議題為強項,卻因張顯耀案左支右絀,也讓在野力量「反對有理」,情勢出現大逆轉,政治衝擊還看不到停損點。缺乏人和的馬團隊現在自亂陣腳,已經落在人後的台灣經濟,以及難進易退的兩岸關係,卻要陪著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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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事件 卡住兩岸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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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孫偉倫、李昭安、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4.08.24 03:08 am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經濟日報提供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風波引發政治風暴,馬政府卡在立院的重要議案包括服貿協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都涉及兩岸問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23)日說,想在年底前於立法院通過的機會相當渺茫,連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恐怕都要受到拖累。

據了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因朝野攻防仍無法處理,造成草案無法交付委員會審查,在新會期開始後,尚須等到對閣揆施政總質詢結束後,才可處理議案。

若無法在新會期前完成付委,依慣例就要等到11月左右才可能付委審查,因此年底前幾已確定無法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與服貿協議。

代理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立院黨團書記長費鴻泰日前表示,會將示範區特別條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與服貿協議列入下會期優先議案;貨貿協議若簽署完成,也將列入優先議案。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廖國棟則說,國家第一線談判官有工作上疑慮,恐傷害兩岸互信基礎,「我方應檢討、沉澱一下,但也不宜太久」,畢竟正在談判的貨貿協議,對台灣整體經濟影響層面廣,應盡速完成談判。

廖國棟表示,過去民進黨團杯葛復議,拖延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進度,但張顯耀案會讓各界更重視兩岸協商制度化,相信朝野各黨下會期會努力讓監督條例三讀通過。

柯建銘說,他上會期剛開始就說過,服貿協議在會期中通過的機率趨近於零,現在張顯耀案引起風暴,重要議案不可能不受影響;立法院將要求成立張案調閱委員會,張任內處理的兩岸協議都將被要求檢視。

柯建銘說,張顯耀案也顯示兩岸簽署協議時,國會監督權的重要性,立院未來勢必更嚴格檢視,現在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將有更大爭議。

至於示範區條例,民進黨將持續在委員會中嚴審,不會放鬆。

反服貿民主陣線總召賴中強表示,兩岸談判法制化未完成,且張顯耀案凸顯兩岸協商流程、風險控管、查核機制都發生問題,在張案未查明,以及貨貿中包含有石化等高汙染低利潤產業問題,都是兩岸協議應停止談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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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法律沒定義共諜 調局不該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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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君碩/台北報導】
2014.08.24 03:08 am

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座車在西子灣被潑漆,外傳與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有關,陸委會對此否認。
圖/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疑雲演變為洩密案,調查局日前一度放話,說張顯耀恐是歷來層級最高的「共諜」,但究竟洩密對象是否為大陸人士,陸委會高層昨天直言「調查局不該先去講這些」,希望外界不要揣測,靜候司法調查,「讓證據說話」。


圖/聯合報提供
 
陸委會高層官員昨天表示,調查局當初只要求陸委會協助判斷資料的機密等級,對張顯耀交付機密的方式和對象仍無法判定,張顯耀所涉的責任問題,陸委會一直是就事論事,且「沒有法律定義共諜」,「調查局不該先去講這些」。
張顯耀十七日曾寫信向馬英九總統喊冤,馬總統廿一日將信交給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王郁琦有沒有看過該封信?一名高層官員認為「應該有」,另一位則稱,「不方便透露」。

陸委會高層官員指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配合調查局處理,呼籲各界靜待司法調查,不要再用揣測的方式評估案件。有媒體報導稱,陸委會早在兩年前就接獲匿名檢舉,並於一年多前展開內部行政調查,陸委會昨天發表聲明嚴正駁斥,強調「絕無此事」。

張顯耀去職風暴延燒,陸委會內部也展開檢討。陸委會表示,自民國一百年就成立內控小組,由副主委擔任召集人,在張顯耀去職風波後,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已責成全面性檢討,並要求提出檢討及精進方案。

大陸國台辦前晚就張顯耀恐涉共諜案表態說,希望「不要作不負責任和子虛烏有的猜測,以免對兩岸關係造成負面影響」;陸委會高層官員也坦言,「再報導下去,對兩岸關係和國家的傷害都很大」,全案移送調查局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希望各界勿做過度揣測,靜待結果釐清真相。

府:不便評論張來信
【記者林庭瑤/台北報導】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傳出張顯耀曾寫信給馬英九總統,張顯耀並在信中提及,確曾被長官告知涉及資料外洩等。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昨天證實,馬總統確實有收到張顯耀的信函,不過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府方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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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關鍵事證:張顯耀洩密陸對台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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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08.24 03:08 am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左)今年初結束南京「王張會」後返台,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張顯耀(右)前往接機。昔日親密戰友,今一涉洩密,一遭質疑處理不當,兩岸談判團隊元氣大傷。

圖/聯合報提供


圖/本報資照料照片
調查局偵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專案小組已具體掌握張洩密關鍵事證,認定張將機密資料交付大陸對台事務機構高層官員,不排除再追加張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罪,預定明天發動偵查及約談。
張明赴檢說明 「內心坦蕩」
張顯耀昨天透過律師指出,他明天將主動赴地檢署說明案情,讓司法還他清白;針對遭檢方境管,張則說「我內心坦蕩」,他會向檢方和盤說出所有事情真相。

據了解,張顯耀即使主動向檢方到案說明,檢方人別訊問後,還是會先發交調查局國家安全工作站先行訊問,待偵訊完畢再送北檢複訊,檢方再依相關證據決定是否做強制處分。

北檢代理發言人張介欽指出,張顯耀如要主動赴地檢署說明,那是他的權利,檢方只有尊重,至於相關偵查作為、偵訊地點,檢方無法對外透露。

洩漏的是負責談判的業務

圖/聯合報提供
 
陸委會昨天說不知張顯耀洩密對象,但據透露,張洩密對象是有分量的對台事務機構官員,洩密內容並非傳聞的兩岸經貿資訊,而是張在陸委會負責談判的業務,這部分證據已被辦案人員充分掌握。
據了解,調查局過濾張顯耀洩密的內容,發現張除涉犯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兩罪外,他利用陸委會副主委談判職權洩密,恐另涉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罪責。

該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受託處理台灣與大陸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或協商簽署協議,逾越委託範圍,致生損害於國家安全或利益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調查局上周以張顯耀涉犯外患罪章之「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向高檢署報請指揮,但高檢署認為適法性有疑義未收案,雖然全案轉向一審,但調查局仍仔細研究法條,發現張可能還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調查局將與檢察官討論張顯耀是否適用此條款,若張的違法行為構成此罪,等於再多加一條罪名,此法條罪刑比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三年以下)還重,張有可能會背負三條刑責。

此外,媒體報導陸委會早在兩年前就接獲檢舉,陸委會昨天澄清「絕無此事」,調查局也說「毫無所悉。」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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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政府危機控管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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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詹德恩/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系助理教授(桃縣龜山】
2014.08.23 01:32 am
 
近日平面媒體以重要版面報導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下台案,電子媒體談話性節目不分黨派幾乎一面倒的為當事人「抱不平」,先不論當事人行為是否構成違法性,但可以論斷:行政當局的危機控管,實在大有問題。

政務官本屬政治任命,「順我者昌」或許太沉重,但是上台或是「偶然」,下台卻為必然,不要說長官要你走時必須離開,應該是當「長官」對你信賴感或支持度不再,或是你的理念與「長官」的政策有異時,即應留下漂亮身影,自動請辭,何需聲嘶力竭、淚留滿面說些情緒性言詞,凸顯自己的情緒管理失當以及暴衝的性格。

既認為當事人有失職違法情事,陸委會首長理應啟動政風機制,發動行政調查。擔心當事人妨害調查?機關首長本就有對所屬的工作職掌分配權力,因「擔心」卻安排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似乎不是正辦。不但造成當事人如接受本案即「私了」的負面印象,亦凸顯主政者似乎不諳首長權限的窘境。

司法警察機關協助偵查犯罪,本是刑事訴訟法賦予的權限,但偵查不公開亦受規範。在尚未展開偵辦,僅在與本案告發機關接觸後,即對外表示「懷疑」是共諜,不免讓人質疑:原來政治偵防案件,就是隨著掌權執政者的劍起舞。

無罪推論本為現代法治國基本精神,相信如當事者所云,司法機關不是誰可以掌控的,因為獨立審判在台灣已是客觀事實,但司法警察機關的表現,讓人感受彼等距離法治精神仍然遙遠。

長期以來,台灣媒體對於刑案未審先判,一旦司法機關判決結果與原報導不符時,實難對當事人名譽損害予以回復。本案恰恰相反,媒體似乎「忘記」本案件才開始偵查,一面倒的「同情」當事人,除表現出理盲煽情外,再度顯現台灣媒體的擅斷。倘最後司法機關認定當事人有違法情事,難道還是以為滿足民眾知的權利而善盡報導職責而自圓其說?

主管兩岸關係的重要官員「可能」涉及洩密,甚至是「共諜」時,我們看到除不斷透過媒體放話,讓本案成為羅生門外,老百姓似乎看不到政府如何對當事人在位期間經手的涉密公文清查,以及損害控管的能力。

我們不必太在乎,當事人究竟有無違法,因為司法機關最後必定會有定論。共同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必須在乎,如果真有洩密,究竟有無損害國家利益,如果有,政府該如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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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案 調查局病急亂投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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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午後熱評】
2014.08.23 03:17 pm
 
調查局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向台灣高檢署與台北地檢署請求授權,舉報速度快得驚人;結果高檢署不從,北檢答應。張顯耀案的真相在調查局眼中是什麼病?為何不從門診進入而跑去急診室求診?

張案本質透詭異的氣息,辭官理由一日數變;從家庭因素到工作疑點,再到行政調查,最後走上司法解決這條路。查案的權責機關,從專辦共諜的高檢署,變成辦普通洩密的北檢,穿梭者都是調查局。

法律賦予調查局「犯罪偵防」與「國安偵防」的職掌,按照道理講,這個老店蒐證、舉報經驗老到,卻在放話握有檢舉函後,竟在報案時敲錯機關大門;全案發展至今,顯示調查局對案情陌生,不像握有可靠情資,而且非得在事件當口上匆促出手,原因啟人疑竇。

洩密罪在普通刑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特別法中皆有規範,違法要件須要有洩漏交付文字、圖畫、消息為前提。張顯耀說,參與兩岸談判,他親寫文稿、親自繪圖,會蠢到將文字、圖畫拿給對方留下證據嗎?或許不會。不過,會不會將消息說給對方聽,就很難斷定了。

誰能證明張顯耀說出「不能說的秘密」?必然要靠截獲對話或與談的大陸官員透露,不是指控張顯耀的政府高層說了算。如果是陸方人士提供消息,陸方已是既得利益者,反咬張顯耀的動機又是為何?該如何查證?查證的難度極高。

刑事訴訟有一定作業程序,即先熟悉案情,再設法蒐證,然後才可以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這和生病投醫的邏輯相似,要先確認疾病的種類,才能找到合適的專科醫師掛號、看病。

調查局在高檢署碰釘子,轉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的動作,像極了闖急診室的病患;但為何如此病急亂投醫?也留下法律以外的想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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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言‧洩密‧匪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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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4.08.23 01:32 am
 
張顯耀是兩岸事務首席談判代表,當然滿腦子一肚子都是「機密」。此番他若是禍從口出,不外三種可能:失言、洩密,或擔任共諜。

先談失言:在兩岸折衝的動態過程中,有些原本能說的臨場不能說,或有些原本不能說的臨場必須說,再者言語難免閃失,吃燒餅沒有不掉芝麻粒的,這是失言。再說洩密:是有意識地洩漏機密,但對方是站在被動接受的立場,雙方未必有共犯關係。

共諜昔稱匪諜,首須有叛國的主觀意識,且進入敵方的體制中,與敵方形成互為主從的共犯關係;此即「專案小組」放話指張顯耀「長時間有計畫地洩密,屬故意犯」,而將全案指向「外患罪」的邏輯,甚至稱「張顯耀恐是歷年來層級最高的共諜」。

據目前所獲資訊,張顯耀所涉似較「失言」嚴重,卻在「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洩密),及「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外患/共諜)之間,出現不同見解。如今高檢署拒絕接案,即可說陸委會被打了臉。

問題是:司法程序能夠釐清本案的真相嗎?過去有幾件共諜案,涉案者皆為軍職人員,因均無社會網絡,形同在與社會隔離的狀態下定讞。而張顯耀卻是兩岸關係複雜的角色,他更直接訴諸社會全力反撲,司法方面則連防止滅證串供的動作也未採取。此外,此案未來的審判,北京這個「共犯」將如何應對,亦為變數;而台灣司法獨立、媒體自由及藍綠惡鬥的社會特質皆將使本案前路難卜。例如,如今已生「若非兩國論/豈有外患罪?」的爭議。

這類案件,可以預言其「司法認定」、「政治認知」與「事實真相」必有落差。張顯耀「共諜」的罪名若不成立,陸委會就等著後座力造成魚死網破的結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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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兩岸若挫 傷的是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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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 林庭瑤】
2014.08.23 02:28 am
 
張顯耀案釀成軒然大波,首席談判代表涉嫌共諜案,馬政府已浮現「信任危機」。對內,陸委會不信任談判團隊,將形成寒蟬效應,沒人敢坐上談判桌衝鋒陷陣;對外,我方與中共之間互不信任,可能導致兩岸關係倒退,衝擊台灣經濟發展。

一分檢舉資料致使馬政府陣形大亂。首先是行政決策失當,引爆了火藥庫。當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決定「先去職、再調查」,而不是先餵假情報、放長線釣大魚,再經檢調單位進入當事人的辦公室搜索,並查扣電腦等相關資料,早已喪失先機。

陸委會要指控張顯耀涉洩密之前,似乎沒評估可能性及後續效應。如果張顯耀是洩漏兩岸經濟協議,陸方對這類情報的需求很低,因為在兩岸經濟協議中,大多是大陸方面「讓利」,而我方只是加碼爭取更多利益,底線幾乎都攤在檯面上。

陸方最大需求是政治談判的情資。但是,如果張洩漏給陸方的是「馬習會」,涉及政治談判的敏感議題,在台灣未形成內部共識下,如果張顯耀被逼到牆角反撲,掀開潘朵拉之盒,必然掀起巨大風暴,這份機密資料反而成了他的「保命符」。

而張顯耀案構成的最大衝擊是,政府指控首席談判代表是洩密的共諜,形成對內對外的信任危機:一方面,後勤單位不信任前線談判代表,重創政府威信,另一方面則是衝著對岸而來,指控中共收買我方前線談判官員,必然衝擊到兩岸長期建立的互信。

當前台灣經濟坐困愁城,與全球和大陸接軌是對外通道,兩岸服貿協議還卡在立法院,動彈不得;中韓FTA年底將上路,但貨貿協議還在未定之天;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可能停滯不前。如果再加上張案,不論調查結果是洩密、共諜還是烏龍,對兩岸關係和台灣經濟皆成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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