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桑品載/作家(台南市)】
2014.08.27 02:55 am
事實已澄清:馬總統在張顯耀案爆發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已向他報告(非張顯耀所稱馬總統「不知道」)。看了報告之後,馬總統「痛心疾首」。
馬總統的「痛心疾首」,曾兩次出現在對林益世和賴素如收賄被證實後的反應。林和賴都是馬總統所信賴的人,他的「痛心疾首」,不啻是內疚神明,外慚清議,被欺騙、遭背叛的深刻感受。
現在,「痛心疾首」四字又落在張顯耀案子上。張顯耀到底做了什麼事?我們不知道,馬總統當然知道,他的感受是否也是因為被欺騙、遭背叛所致?
張顯耀宣稱,有人隻手遮天,使馬總統誤判訊息。但張是馬所冊封的特任官,對張的任務了解最深入,在此狀況下,若還有人能從中離間,那馬總統不僅「無能」,簡直是「笨蛋」了!
張顯耀給馬總統寫信,可想而知是為自己「蒙冤」、「被人陷害」叫屈。馬總統沒有接見他聽他解釋,反把這封信交給了王郁琦,這表示,張顯耀的信經不起事證的檢驗。
至於調查局,最初將案子逕送高檢署,即意味調查局認為張顯耀所涉的是「內亂外患」罪,因為這個罪只有高檢署才能偵審。高檢署未接受本案,理由是要求調查局「補足證據」;調查局繼而將案子以「洩密罪」送北檢,北檢對張顯耀從「境管」到張到案後將他從嫌疑人改為「被告」,且從「他字案」改列「偵字案」,並限制住居。案情升高,北檢承辦檢察官應有所本。
張顯耀案成為社會大猜謎,固然是民主政治言論自由常態,但各述己見總要合乎言詞邏輯,有人認為對張是「羅織罪名」,是「扣紅帽子」,卻未為此說提出證據。
電視名嘴說得天花亂墜,據稱已有九個版本,但是他們破功的例子已「族繁不及備載」,反正事後不了了之,照樣接通告,所以聽聽也好,不聽也罷。
我所信者,調查局將張案提高到國安層次,如果手中沒有確鑿證據,恐怕給他吃了豹子膽也不敢。他豈會不知,若未來證明調查局所言為子虛烏有,社會會有多大反撲力道?藍綠雙方都不會饒過他,必有一堆烏紗帽落地。
張顯耀影響兩岸關係,難免,不過說會弄得交往停頓,那是畫鬼嚇自己。一則,兩岸談判已制度化,人的重要性相對降低;再則,既發覺張顯耀不適合擔任現職,拔掉他是任何正常國家的正常決定,難道明知他有問題,還留著姑息養奸嗎?
聯合報日前社論疑慮張案會否成為「九月政爭」的另一章,使司法屈從於政治,這才是大家應該關心的。
不久後司法終須給社會以事證為憑的答案,到時大家若發現有清楚政治黑手介入的痕跡,應口誅筆伐,現在就相信司法吧,畢竟台灣不能永遠成為一個不信司法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