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本報記者劉峻谷】
2014.08.29 03:42 am
調查局指控張顯耀涉犯外患罪被打回票後,改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一審管轄的罪名究辦,並於昨天搜索;這段時間,張顯耀不但開記者會反擊,還兩度避開調查局約詢,直接要求檢察官偵訊。
檢方在他首度主動到案後,「只當聽眾」不偵訊涉案細節,以免亮出底牌,雙方在法庭外的攻防,上演一齣諜對諜戲碼。
本月廿一日,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根據掌握的情資,認定張顯耀除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也認為他受委任處理外國事務卻向大陸洩密而觸犯外患罪,欲報請高檢署指揮偵辦;但高檢署認為大陸不屬外國政府,要求調查局應補充資料,給了調查局一根軟釘子。
當天,張顯耀即召開記者會反擊,稱這是廿一世紀白色恐怖,還指馬英九總統「被蒙蔽、被挾持」。
次日,調查局改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洩密等案,檢察官檢閱相關資料後,立即對張實施「境管通知」;張當天得知調查局將於廿五日約談他,立即宣布廿五日要主動到北檢說明案情。
本月廿五日,張顯耀第一次避開調查局約談,但他在北檢偵查庭大談戮力工作、懷疑遭同事中傷等與遭控洩密案情無關的事;檢方被動接招,採「你要講就讓你講個夠」戰術,全程大多聽張陳述,不讓張有試探檢調到底掌握什麼資料的機會。
當天,檢調單位「緘默」,未對案情發言,但檢察官卻增加對張的強制處分力道,從「境管通知」升高為「限制出境、限制住居」。
廿六日深夜,檢方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作證,確認張顯耀被控洩密內容的機密等級,昨天再約談、搜索。
檢方昨天聲東擊西,先請張顯耀到案,隔絕他與外界聯絡,再發動大搜索,直搗張顯耀住處等七處所蒐證,另傳訊他的女秘書、立委時的助理及司機。檢調單位搜索結束,欲將張顯耀交由調查官帶回詢問,張顯耀再度拒絕調查局詢問,要求由檢察官直接偵訊。
熟悉偵查作為的法界人士指出,張顯耀廿二日主動到案說明,不無試探檢方到底掌握哪些資料的用意,但是檢方顯然也不是省油的燈,不願意亮牌,等到準備妥當之後,才於昨天「出手」。雙方一連串的過招,勝負很快就會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