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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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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張顯耀案 調局今赴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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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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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08.19 03:39 am

張顯耀
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工作上有疑點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去職,在政壇投下震撼彈,陸委會指稱張去職原因是「工作上有重大疑點」待釐清,調查局長汪忠一表示,調查局目前並無立案偵辦張顯耀涉及洩密案,陸委會也沒有將相關案件移送調查局偵辦,調查局今天會派人至陸委會了解相關案情,如有必要會協助調查。

據了解,檢調單位曾掌握情資,指張疑洩漏國安機密,但因檢舉內容不具體,因此尚未立案調查。

張顯耀,極為錯愕不滿
張顯耀上周被「高層」告知,將調整他陸委會特任副主委一職,連兼任的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也一併被拔除;張對此極為錯愕不滿,沉默一天後提出聲明,強調「國家需要我時全力以赴,長官不需要我時,也坦然接受!」

據了解,陸委會指稱張顯耀因「工作上有疑點」,所以須去職接受調查,這個疑點指的是張疑洩漏公務所悉之機密,檢調曾掌握這方面情資,但礙於張身分敏感特殊,加上內容不具體,暫未立案調查。

依刑法洩密罪規定,洩漏或交付國防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若是過失犯可處二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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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馬拒道歉 邏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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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2014.08.29 03:42 am
 
「雙英」再度駁火。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日前要求馬總統針對張顯耀案道歉,馬總統昨回應稱,「學法律要無罪推定」。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昨晚表示,馬總統把道歉的「政治責任」與無罪推定的「法律概念」混淆在一起,這不但是對民主憲政的重大無知,更凸顯馬總統不肯認錯、毫無反省。

黃帝穎說,馬政府團隊不願對張顯耀事件進行檢討、改進,是台灣最大隱憂。總統號稱法學博士,卻搞不清楚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的分別,拿法律的「無罪推定」當成不道歉的政治藉口,卻又公開拿「害蟲」比喻張顯耀,馬氏邏輯荒謬令人瞠目結舌。

黃帝穎表示,張顯耀案凸顯國安體系失靈,就算張顯耀最後判決無罪,此風波也已對兩岸關係、國家安全造成重大衝擊;但馬總統這段期間任令下屬各行其是,政府威信蕩然無存,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憲法上國家安全體系最高負責人,本就應負起政治責任,向人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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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力挺王郁琦 「沒必要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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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4.08.29 04:09 am

馬英九總統(右圖)昨天與媒體茶敘時表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左圖)處置前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明快正確,沒有必要去職。
本報資料照片、中央社非報系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爭議延燒,馬英九總統昨天四度力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處置明快、正確」,沒必要去職。

張顯耀案波及兩岸關係,也形成政治風暴,立法院九月開議在即,有國民黨立委認為王郁琦處理此案的手法拙劣,應該趕快下台,為此事設下停損點,不要留給在野黨杯葛議事的機會。

馬總統昨天表示,張顯耀案是王郁琦發現後主動調查,且明快處置,並聯繫檢調、配合偵辦,最後對外說明,「記者會開了七十分鐘,就這類事件,全世界很少有政府願花這麼多時間向大家說明」。

他說,到現在為止,「我覺得王郁琦的處置是正確的、也是適當的,因有這種事情發生,不能假裝沒看到,也不能夠包庇縱容,一定要依法處理」。

馬總統也澄清,此案「絕無政治鬥爭,自己的同仁,怎麼會去鬥爭他?但若張顯耀涉嫌犯罪,也不能夠去包庇或掩護他」。

對於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求道歉及國安單位須有人負責,馬總統回應「蔡主席可能把程序弄反了、講得太早」,因刑事程序須推定無罪,因此至今都說張顯耀是「涉嫌」,沒有人說他已經犯了什麼罪;事件尚在調查階段,結果還沒出來前就說要誰道歉、甚至要誰承認犯錯,「這是滿奇怪的」,要等真相水落石出,才能確定誰有沒有犯錯。

「學法律的都要重視人權、重視推定無罪」總統說,在張顯耀被證明犯罪前,他是無罪的,但涉嫌就要調查,讓真相大白。

馬總統表示,在這個階段,國安機制並沒問題,相反的,王郁琦接觸到這類資訊,立即主動偵查,配合偵辦,對外說明,「他的處置是正確的」,國安機制沒有失靈,而且有反省能力,「王主委的作法是正確的,任何類似狀況都應該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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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兩岸關係不會因1隻害蟲就發展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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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4.08.29 03:41 am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爆發近兩周,馬英九總統昨天首度回應。他四度力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處置明快、正確」,沒必要去職;並以大樹比喻兩岸關係表示,「發現有害蟲就要以啄木鳥的態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

馬總統昨天與媒體茶敘,會後接受媒體提問,問題聚焦於張顯耀案及兩岸關係。

馬總統表示,張顯耀案是王郁琦發現後主動調查,且明快處置,並聯繫檢調、配合偵辦,最後對外說明,「記者會開了七十分鐘,就這類事件,全世界很少有政府願花這麼多的時間向大家說明」。

他說,到現在為止,「我覺得王郁琦的處置是正確的、也是適當的,因為有這種事情發生,不能假裝沒有看到,也不能夠包庇、縱容,一定要依法處理」。

馬總統並比喻兩岸關係就好比一棵大樹,從樹苗慢慢長大,要有園丁不斷澆水、施肥;一旦在樹上發現害蟲,「一定要以啄木鳥的態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害蟲,這棵樹才能夠正常的發展。」

馬總統說,兩岸關係不會因為有一隻害蟲就發展不了,一旦有害蟲就不能夠忽視,「我們是抱著這樣的態度來看這件事情」;他上任六年來,兩岸關係已一步步制度化、常態化,「不會因為這樣一個事件就受到影響」。

他也指出,此案「絕無政治鬥爭,自己的同仁,怎麼會去鬥爭他?但如果張顯耀涉嫌犯罪,也不能夠去包庇或掩護他」。

對於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求道歉及國安單位須有人負責,馬總統回應「蔡主席可能把程序弄反了、講得太早」,因刑事程序須推定無罪,因此至今都說張顯耀是「涉嫌」、也沒人說他已犯什麼罪;在涉嫌、進行調查階段結果還沒出來前就說要誰道歉、甚至要誰承認犯錯,「這是滿奇怪的」,要等真相水落石出,才能確定誰有沒有犯錯。

馬總統說,在這個階段,「國安機制並沒有問題」;相反的,王郁琦接觸到這類資訊後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他的處置是正確的,國安機制沒有失靈,而且有反省能力」,任何類似狀況都應該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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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檢傳張後搜索扣證據 庭外諜對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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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劉峻谷】
2014.08.29 03:42 am
 
調查局指控張顯耀涉犯外患罪被打回票後,改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一審管轄的罪名究辦,並於昨天搜索;這段時間,張顯耀不但開記者會反擊,還兩度避開調查局約詢,直接要求檢察官偵訊。

檢方在他首度主動到案後,「只當聽眾」不偵訊涉案細節,以免亮出底牌,雙方在法庭外的攻防,上演一齣諜對諜戲碼。

本月廿一日,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根據掌握的情資,認定張顯耀除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也認為他受委任處理外國事務卻向大陸洩密而觸犯外患罪,欲報請高檢署指揮偵辦;但高檢署認為大陸不屬外國政府,要求調查局應補充資料,給了調查局一根軟釘子。

當天,張顯耀即召開記者會反擊,稱這是廿一世紀白色恐怖,還指馬英九總統「被蒙蔽、被挾持」。

次日,調查局改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洩密等案,檢察官檢閱相關資料後,立即對張實施「境管通知」;張當天得知調查局將於廿五日約談他,立即宣布廿五日要主動到北檢說明案情。

本月廿五日,張顯耀第一次避開調查局約談,但他在北檢偵查庭大談戮力工作、懷疑遭同事中傷等與遭控洩密案情無關的事;檢方被動接招,採「你要講就讓你講個夠」戰術,全程大多聽張陳述,不讓張有試探檢調到底掌握什麼資料的機會。

當天,檢調單位「緘默」,未對案情發言,但檢察官卻增加對張的強制處分力道,從「境管通知」升高為「限制出境、限制住居」。

廿六日深夜,檢方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作證,確認張顯耀被控洩密內容的機密等級,昨天再約談、搜索。

檢方昨天聲東擊西,先請張顯耀到案,隔絕他與外界聯絡,再發動大搜索,直搗張顯耀住處等七處所蒐證,另傳訊他的女秘書、立委時的助理及司機。檢調單位搜索結束,欲將張顯耀交由調查官帶回詢問,張顯耀再度拒絕調查局詢問,要求由檢察官直接偵訊。

熟悉偵查作為的法界人士指出,張顯耀廿二日主動到案說明,不無試探檢方到底掌握哪些資料的用意,但是檢方顯然也不是省油的燈,不願意亮牌,等到準備妥當之後,才於昨天「出手」。雙方一連串的過招,勝負很快就會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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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張拒調局選北檢偵訊 到底為哪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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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劉峻谷】
2014.08.29 03:42 am
 
張顯耀拒絕調查局偵訊,並沒有法律規定行或不行,在偵防攻防或訴訟策略也沒有特別意義;曾任檢察官的律師判斷,張顯耀想凸顯和傳達的是「不信任統治者可以直接介入及干涉的調查局」,或熟知調查局國安站的偵辦手法而刻意規避,選擇接受有利於他的檢察官偵訊。

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是偵查刑事案件的主體,檢察官有調度指揮司法警察(警、調、憲兵)協助調查取證的權力。所以檢察官可以指揮調查局的調查官偵訊張顯耀,此時調查局是協助檢察官的助手角色。

依法調查局也可以自行辦案,它可以發出通知書約談案件當事人做筆錄,待蒐證完成再移送檢察官偵辦。

如果檢察官硬要張顯耀接受調查官偵訊,張依法可以行使緘默權,用消極不合作的方式讓調查官無功而返。

況且張並非拒絕陳述,只是拒絕對調查官陳述,因此檢察官基於實務上的考量,答應張的要求,帶回台北地檢署偵訊。

張顯耀為何拒絕調查局偵訊,真正的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此舉不見得可以阻撓檢調的偵查,在訴訟攻略上也沒有特別的優勢。

一位曾任檢察官的律師判斷,張顯耀明顯要傳達,他不相信對他不友善的調查局,不信任統治者可以介入、干涉的調查局偵訊他,他可能擔心筆錄被誤導或栽贓證物,希望由他認為較公正客觀、對他沒有敵意的檢察官偵辦本案,這樣對他較有利。

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警察大學前身中央警官學校畢業的張顯耀,本身具有偵查犯罪專業知識,又曾擔任國安會專案秘書,熟知調查局國安處國安站偵辦共諜的手法,因此刻意規避國安站的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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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共諜案 一年前就懷疑張顯耀涉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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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08.29 03:41 am
 
調查局國家安全工作站執行國安監聽,依法由國安局向高等法院聲請監聽票掛線,兩年前調查一宗疑似共諜案監聽涉案台商時,意外聽到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的女秘書捲入其中,懷疑洩密源頭可能是張顯耀。

據指出,涉嫌協助張顯耀傳遞訊息的台商,因與大陸國台辦官員有密切往來,大約在兩年前就被國安局釘上;國安局懷疑他是共諜,聲請監聽。

監聽譯文顯示,這名台商的聯絡對象有時是張顯耀女秘書張素玲、有時是張任立委時的助理陳宏義,資訊相當紊亂;直到一年前攔截到一份傳真公文,發現是陸委會「極機密」資料,才懷疑可能與張顯耀有關。

據指出,國安局並未對張顯耀監聽,監聽對象只鎖定他的秘書與涉案台商;起初查獲的犯行不具體,只有截取部分監聽譯文當情資,遲遲沒有立案,直到最近張顯耀去職,調查局彙整陸委會資料後才立案偵辦。國安站位於調查局新店青溪園區,青溪園區地點在北宜路二段,從外觀看不出是調查局的辦案單位。戒嚴時代,這裡是警備總部的訓練基地,具有濃厚的軍營氛圍,戒備森嚴。

張仕途一路高升

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據了解,國安系統早在約兩年前就已實施國安監聽相關案件,間接發現張顯耀涉嫌洩密給中國大陸的情資。不過,總統府及國安高層竟狀況外,遲至王郁琦收到檢舉函向上呈報後,高層才驚覺事態嚴重。

國安系統約兩年前進行國安監聽,意外發現張顯耀涉嫌洩密,但相關事證不明確,因此國安局未向上呈報,導致總統府及國安會一路狀況外。張顯耀就這樣一路高升,去年九月出任特任副主委,今年二月更「海陸雙兼」,出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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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腹露餡…女秘書跟7年 張最信任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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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庭瑤/台北報導】
2014.08.29 04:00 am

檢調單位懷疑張顯耀分別透過陸委會時期的秘書張素玲(左圖)及立委時期的助理陳宏義(右圖),輾轉洩漏機密資料給國台辦官員,檢調單位昨天約談他們到案說明。
記者高彬原/攝影
張素玲原本是張顯耀立委辦公室助理,張顯耀接任陸委會副主委,就只帶張素玲一人,是他最信任的得力助手。張顯耀在洩密案於八月中旬爆發後,就沒有再走進辦公室,全由張素玲幫忙收拾打包,張素玲還因為壓力太大以淚洗面。

張顯耀在二○○七年底競選立委的政治獻金,也是張素玲負責製表並向監察院申報,張素玲跟在張顯耀身邊至少有七年。

張素玲約莫三十歲出頭,外型似嬌小可愛的「王心凌」,帶有南部口音;友人形容她的個性很單純,是個沒有心機的直腸子。

在公務上,張素玲一手打點張顯耀的所有大小事,主要負責安排行程,也協助行政事務。友人形容,她是位很細心的秘書,每次幫張顯耀安排餐宴,每個人要喝什麼果汁,都事先詢問清楚,照料得很妥適,讓客人滿意,也讓張顯耀有面子。

張顯耀是個急性子,有時脾氣會「大爆發」,擔任秘書的張素玲除了認真負責之外,還很「耐煩」「耐操」。為了擋掉張顯耀某些「不重要」的行程,張素玲常會用半撒嬌的方式,跟對方磨了老半天,讓對方心軟退讓,有時一個約就約了半年以上。

張顯耀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八月中旬見面,被告知要調職後,張顯耀就沒再走進陸委會的辦公室,最後還是由張素玲幫忙收拾打包。張案爆發後,張素玲手機一直關機,斷絕與媒體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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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密訊張顯耀5小時後 撲豪宅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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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李承穎/台北報導】
2014.08.29 04:10 am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檢調昨天搜索張位在台北大直豪宅住處後,將他送回北檢偵訊。
記者高彬原/攝影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檢調昨天搜索張位在台北大直豪宅住處後,將他送回北檢偵訊。
記者蘇健忠/攝影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漏卅件國家機密等文件給大陸國台辦高層官員,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搜索張住處等七處所後,要調查局國安站帶回張初訊,但張拒絕,並說若讓調查局訊問「我就保持緘默」;檢察官最後同意讓張直接到北檢偵訊。
張顯耀昨天傍晚抵達北檢,至截稿為止仍未離開地檢署。張顯耀的女秘書張素玲、立委時期的助理陳宏義及陸委會李姓司機,昨晚接受國安站約詢後,移送北檢由檢察官複訊。

辦案人員透露,張顯耀涉嫌洩密分三大類別,包括兩件「極機密」、四件「機密」,另有廿四件「一般公文機密」;其中洩漏「極機密」與「機密」資料,觸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一般公文機密」觸犯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據指出,調查局掌握張顯耀洩密事證,是長期國安監聽張素玲與涉案台商對話的結果。辦案人員指出,張顯耀涉嫌輪流透過張素玲、陳宏義交付「兩岸航權分配」、「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簡稱APEC)內容,由這名在兩岸頗具分量的台商轉交給國台辦運用;這兩件資料被核定為「機密」。

「兩岸航權分配」是陸委會與大陸重點談判項目之一,包括民航與貨運,其中陸客搭機來台的中轉議題,更是兩岸重視的業務;調查局監聽發現,張今年初參與兩岸對談前,涉嫌輾轉將陸客中轉機密洩漏給國台辦官員。

張顯耀本周一向檢方報到後遭限制住居,檢察官周二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等人作證,認為張洩密情節重大,昨天凌晨四點緊急聲請搜索票;上午先在北檢第三辦公室密訊張,偵訊五小時後,懷疑張隱匿公文,下午即搜索張的大直豪宅,歷兩小時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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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心腹 疑傳真30份機密給知名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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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08.29 03:41 am

圖/聯合報提供

張顯耀凌晨二時許訊畢請回離開北檢。
記者鄭清元/攝影檢調單位偵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案,懷疑張顯耀透過秘書張素玲與立委時期的助理陳宏義,分別以傳真公文、口頭告知方式,將國家機密資料洩給台商,再由台商攜往大陸交給國台辦官員;檢調昨天搜索張的豪宅,並約談張等三人及陸委會李姓司機到案釐清,截至凌晨二時,張等四人均被請回。
但扮演第二層中間人角色的台商人在國外,沒有到案。辦案人員透露,張顯耀等人行事謹慎,但因他的秘書張素玲以陸委會傳真機傳真機密公文給負責聯繫大陸官員的台商,讓洩密事件曝了光;調查局持續監控攔截了從陸委會傳真出去的卅件機密公文,成為發動偵查的重要事證。不過面對檢調單位的指控,張素玲與陳宏義都推稱「時間久遠記不清楚,忘記了。」

調查局國安監聽張素玲與涉案台商一年十個月,發現張女行事謹慎,從不在電話中講重要的事,直到一年前,張素玲在陸委會辦公室用傳真機傳送「兩岸航權分配」等機密資料給台商被調查局截獲,調查局進一步查證後,懷疑張顯耀涉嫌授權秘書洩密。


台北地檢署偵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昨天搜索張顯耀住家等七處所,漏夜偵訊張顯耀等人。偵訊過程中,張顯耀一度離開偵查庭上廁所,神色顯得凝重。
記者胡經周/攝影調查局共攔截卅件包括「極機密」、「機密」與「一般公務密件」等公文,這些資料也成為調查局認定張顯耀洩密的情資;調查局上周赴陸委會比對核定機密的資料,就是這些傳真公文的機密等級。
辦案小組認為,張顯耀透過兩層中間人傳遞機密文件給對岸,第一層中間人是張素玲、陳宏義,這兩人都是張倚賴的親信;張卸任立委後,陳繼續擔任他的私人特助,但薪水由義聯集團總裁林義守支付。陳宏義是張的文膽,專門幫張設計規劃「陸委會對陸工作方針」等兩岸談判草稿,三人之間交情非比尋常。

張顯耀的第二層中間人是直接與大陸國台辦官員接頭的台商,張是情治人員出身,擔心洩密被監控,重要的事都用LINE與台商聯繫,很少使用電話;調查局曾攔截張傳送的LINE訊息,但礙於沒有解碼程式,看不到對話內容。辦案人員昨天一併查扣張顯耀等人手機,過濾解讀LINE是否有關鍵對話。

此外,張顯耀多次要陸委會李姓司機開車送他和這名台商見面,調查局因此懷疑張可能曾親自交付資料給該名台商,昨天要李到案協助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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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當知如何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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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4.08.28 02:08 am
 
張顯耀案,高檢署認為以「外患罪」立案有適法性問題。而台北地檢署接案後,將張顯耀改列「洩密案」的被告,案號改為「偵字案」,並限制住居,則顯示檢察官認為本案已非尚待斟酌的「他字案」。

也就是說,本案在高檢署與地檢署之間的這個轉折似乎顯示,本案若以「外患罪」論尚待補件,但「洩密罪」則已具立案偵查的條件。

但張顯耀則公開辯稱,洩密、洩漏談判底線及外洩公文等傳言「完全不是事實」。他將此案指為陷害忠良的政治追殺,以幾近哭號的方式稱「被長官出賣」、「這是二十一世紀的白色恐怖」、「有人隻手遮天」,「我得罪了哪一位,大家心裡清楚」。也就是說,張顯耀自認一清二白,而欲將整件事說成只是政治整肅而已。

捲進人生風暴,張顯耀為自己辯護,這是公民的權利,也是人之常情。唯本案發展至今,社會輿論均聚焦在當局的處理疵誤;但隨著司法程序進行,張顯耀究竟是「洩密給對岸」或「遭到政治追殺」的真相即可能呈現。因此,張顯耀若像他自己所言「相信司法」,應知妥善節制其抗爭動作,勿為後座力所傷。

倘若「洩密案」不成立,馬政府自當負起重大的政治責任。但倘若「洩密案」成立,待社會回過頭來看張顯耀此時「吾與汝偕亡」的激烈動作,他恐將極難獲得國人原諒。因為,倘真「洩密給對岸」的事實成立,在法律上即使不稱為通敵外患的共諜,但在社會認知上又與共諜何異?而若明明已涉「洩密」,又掀政潮,教國人如何原諒這樣自私的人物?

張顯耀說:「放話人不要因一己之私而傷害國家利益。」同理,他自己今後的「放話」,也必須在「國家利益」的前提下知所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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