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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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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下管線大氣爆 火衝15層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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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楊濡嘉、謝梅芬/高雄市報導】
2014.08.01 08:36 am
 

高雄瓦斯氣體外洩引起大爆炸,市區一片火光,火衝15層樓高,圖為二聖凱旋路口。
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雄瓦斯氣體外洩引起大爆炸,市區一片火光,火衝15層樓高,圖為二聖凱旋路口。
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雄瓦斯氣體外洩引起大爆炸,民眾受傷。
記者劉學聖/攝影
「爆炸、爆炸,救命啊!」高雄市前鎮、苓雅、小港等區,昨晚接連發生地下管線大氣爆,造成市區建築都有感晃動,整條街都是火,爆炸範圍涵蓋一點五公里,烈焰衝十五層樓高,三多路炸出上百公尺的破洞、多輛轎車翻覆,已知二死六十餘傷,居民嚇得奔逃,宛如災難現場。
「能救的趕快救!」一名女性躺在礫石堆裡,幾無生命跡象。因為路面破損救護車也到不了,目擊民眾焦急得哭喊,還有駕駛人在車內翻復,死傷情況不明,路邊房屋嚴重受損;三信家商對面的便利商店則趕緊拿冰塊幫助受傷路人止血。

昨晚八點四十分,前鎮區凱旋路與二聖路口,鄰近台鐵舊鐵道,及高雄輕軌捷運工地附近,傳出濃濃瓦斯味,隨後周邊水溝蓋噴出大量白煙,消防局派員噴水稀釋空氣中瀰漫的瓦斯味,不料,晚間十點左右,瑞隆路、崗山西街沿線水溝蓋,有如電影特效般,瞬間噴出火舌。


高雄凱旋路整個被炸開,一片慘況。
記者劉學聖/攝影
閃燃的強大力道,炸掀沿路上百個水溝蓋,不僅造成一名在路邊擺攤的婦人遭灼傷,還有一戶民宅地板碎裂,鄰居餘悸猶存討論著氣爆事件。
晚間十一點五十七分,苓雅區三多路與凱旋路交會口,發生大爆炸,連小港區、苓雅區、前金區等方圓一點五公里的範圍建築,明顯感到晃動,大家還以為是發生地震。消防隊全部出動灑水稀釋街道濃厚的瓦斯味,氣氛相當緊張。

本報記者在現場目擊,當時附近居民驚恐奔逃,大家身後感到一股熱浪撲來,嚇得大喊,回頭一看,爆炸的三多路段,長約一百公尺的路面被炸翻,出現四、五十公尺的大洞,有多輛汽車翻覆,有人受困車內,整個現場好像是被炸彈爆破,一片狼藉,至凌晨截稿死傷人數不明。

由於傳出氣體外洩與氣爆的區域、路段擴大,周邊居民被有如震天響的爆炸聲,嚇得不敢睡覺,有人忙著聯絡要投靠親友一夜、有人趕著把車移離水溝旁,還有多人跑到光華國中操場,「因為學校操場下面沒有瓦斯管線,應該暫時安全!」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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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化:箱涵才是釀禍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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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4.12.19 03:20 am
 
高雄氣爆發生後,李長榮化工大社廠至今停工,檢方昨起訴董事長李謀偉及五名員工,公司發言人魏正誠表示遺憾與意外,指箱涵才是釀禍關鍵,檢方並未針對這個問題釐清責任。

「箱涵設置的責任歸屬應在高雄市政府」,魏正誠說,董事長李謀偉不會討論管線維修和維護這麼細微事務。

氣爆發生後,大社廠每月約虧損一億,榮化積極爭取復工,昨天檢方偵結,廠方表示一碼歸一碼,爭取復工的程序照走。

華運也有三人被訴,公司人員指出,對於雄檢起訴暫不回應。據了解,被起訴的三人仍在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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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批中油:管線23年才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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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4.12.19 03:20 am
 
雄檢偵辦氣爆案,查出破損的四吋管中油也在使用,氣爆前一天還送丙烯給李長榮化工,中油僥倖逃過;檢方痛批中油埋管後每五年需檢測,廿三年來只做兩次,雖無刑責但有疏失。

中油副總經理張瑞宗表示,中油尊重檢方看法;中油當初向檢方表示,檢測原則五年一次,但也會依據檢測結果,縮短或延長檢測時間。

檢方調查,運送到李長榮化工的丙烯管線是「Y字形」管,中油和華運輪流使用這條管線送丙烯,氣爆當晚輪到華運使用爆開,中油前一晚才使用但沒事。

檢方指出,出事的四吋管,是由中油在廿三年前埋設,本應每五年進行緊密電位測試,但直到氣爆發生,中油僅做過兩次,其中一次為七年前,當時發現兩處電位值異常升高,卻沒有開挖檢測有疏失。

張瑞宗解釋,緊密電位測試只是檢測方法之一,中油還有其他多項檢測在做。至於檢方指中油在測試後發現異常卻沒開挖,是因電位值還在可接受範圍。

檢方綜合各項調查結果認為,氣爆是環環相扣下的「錯誤大集合」造成。廿三年前箱涵施做時遇鐵軌受阻,應先遷移管線後再做新箱涵,包商卻未遷管,直接將管線包起來,使管線曝露在水氣中。

錯誤的第二步是中油與李長榮化工均未保養管線,李長榮化工又未教導員工發生異狀時正確檢測方法,造成員工做了錯誤的保壓測試。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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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失望:市府和中油若多作為 或可阻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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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謝梅芬、劉星君、蔡孟妤/高雄報導】
2014.12.19 03:20 am
 

高雄氣爆案偵結,檢方共起訴十二人,目前災區重建進度超過九成,當時整條路被炸翻的凱旋路,已恢復通車。
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雄氣爆案偵結,檢方認定市府消防、環保局和中油無刑責,罹難者家屬自救會發表聲明,表示「失望,無法接受」,他們當時「若能多作為,或可及時攔阻一場大禍。」
「太扯了!」林榮里災民自救會會長鍾水成說,他看到起訴書非常訝異,「市府怎麼可能沒有責任?」痛批雄檢如此結論,對死難者來說「簡直天地不容」。

已向市府聲請國賠的災民呂吉三擔憂的說:「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國賠」,他怕市府沒刑責,就更有恃無恐;有人信心動搖,表示想把聲請國賠改為交給市府代位求償,「不知還受不受理?」

氣爆罹難者家屬自救會昨晚發表聲明,對檢方認定市府和中油無刑責感到失望。聲明指出,若中油能在過程中多所作為,也許可及時攔阻一場大禍,「也許,您多做的一個小動作、多說的一句話,可以拯救近百個家庭的破碎和痛苦。」

聲明也認為,檢方稱救災過程無疏失,「罹難者家屬情感上無法接受」,但感謝當天救災人員的付出。聲明說,所謂救災無疏失,卻仍發生事故,顯示中央及地方在防、救災系統建立上多所闕漏。

協助災民聲請國賠的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理事長孫健萍說,就算市長陳菊沒刑責,但本案既然有市府人員被起訴,就表示市府有缺失,應立刻啟動國賠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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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認定:市府無責 榮化董座等1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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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星君、楊濡嘉、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2014.12.19 04:28 am
 
高雄市政府養工處長趙建喬,昨天聽到自己被起訴,直說很感慨。
記者謝梅芬/攝影

高雄氣爆案偵結,被檢方起訴的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
本報資料照片
釀成卅二死、卅百廿一人受傷的高雄氣爆案,雄檢認定人為疏失釀禍,昨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九人,及當年監工的現任市府養工處長趙建喬三名官員。

高雄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五人,檢方調查後認定,氣爆當天的處置過程,五人均已盡職試圖阻止災難發生,並無故意廢弛職務,不起訴簽結。

雄檢指出,檢方多次勘驗破損丙烯管線並開挖爭議箱涵,確認禍因為箱涵未依設計施工再先,市府監工驗收不實在後,造成管線穿越箱涵,長期暴露水氣中超過廿年,厚度減薄了八成五,難耐壓力破損。

由於箱涵施工及驗收是在廿三年前,副統總吳敦義時任高雄市長,檢方調閱卷證後認為,公文層級僅到養工處,吳敦義並不知情,處分不起訴,只起訴當時承辦人趙建喬、監工邱炳文及驗收的楊宗仁。

檢方調查,高市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廿三年前,委由瑞城公司埋設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依規定應先召開協調會遷移管線,但施工過程卻未通知中油遷移。

事後又沒確實依設計監工、驗收,造成三支石化管線穿越排水箱涵,長期受水氣腐蝕,其中四吋管腐蝕最嚴重,管壁變薄,而李長榮化工又從未依美國石油協會及國際通用標準,編列預算定期維護。

七月卅一日晚間,華運透過四吋管加壓輸送丙烯到李長榮大社廠,華運與李長榮人員發現壓力、流量有異,明知丙烯可能外洩,仍要求華運加壓輸送,釀成悲劇。

針對氣爆發生後,外界質疑消防局未立即疏散、淨空,環保局未即時辨識出丙烯外洩,處置延宕才會造成重大傷亡。檢方調查後認為,傷亡多在道路上,若疏散大批居民在外移動,傷亡未必較輕。

當天消防局接獲報案及現場人員聞到的異味均疑為瓦斯,而丙烯是無色、無臭氣體,在下水道混合沼氣等氣味後,對非經常接觸丙烯的人而言,易與瓦斯味產生混淆。

陳菊氣爆案被質疑前三小時「應作為而無作為」,雄檢調查認為,陳菊第一時間就與下屬聯繫了解狀況,還請求臨近縣市及軍方支援,不起訴。陳菊表示,對此結果她尊重與肯定。強調檢方偵查結果也還給消防局、環保局人員公道。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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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災民號召 「站中」抗議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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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孟妤/高雄報導】
2014.11.13 03:27 am
 
繼9日率氣爆災民,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市長陳菊背信後,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今天下午再發起「站中」護災民行動,號召民眾穿著白色上衣,「站」在市府「中」庭廣場抗議,要求市府速與災民協商國賠。

法制局主任祕書尤天厚表示,雖然國賠法規定30天內展開首次國賠協商,但「案情有難易之分」,市府已很積極處理,檢調也還在調查,需要時間釐清國賠責任。

協助災民申請國賠的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理事長孫健萍說,市府到現在都不跟災民協商,不知道在拖延什麼,根本漠視災民訴求。今天下午2點,將率至少7、80名災民前往「站中」,要求市府「立刻進行國賠協商」、「照價賠償」。

同時,將遞交第三波國賠申請書給市府,共約70份,合併之前申請件數,已逾200人提出國賠案。

災民也指控法制局發布的「高雄市八一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法律扶助計畫」不合理,要災民自行負擔裁判費,只提供3萬元律師費補助,補助與否還要市府評估。

孫健萍說,目前災民最缺的就是錢,卻要請求國賠的災民自行吸收裁判費,反觀循市府提倡的「代位求償」,所有費用都由市府先「墊支」,明顯不公平。

尤天厚表示,法扶補助計畫出發點是善意的,是為了幫助災民。但對各界意見,法制局會尊重,虛心接受指教,內部也會再評估檢討,看是否需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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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氣爆善款? 受災戶告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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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保光、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4.11.10 03:12 am
 
一群高雄氣爆區受災戶昨天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高雄市長陳菊背信,認為各界資助災民的善款,被市府用來請律師脫免國賠責任,違反公益勸募條例,「濫用善款」。

高雄市法制局主任祕書尤天厚表示,市政府尊重不同意見的表達,對於善款的使用,一直依法處理。

有關氣爆受災戶聲請國賠案者訴訟補助,尤天厚說,只要在法律範圍內,會儘量補助,如有未實際住在災區,或請求賠償金額遠不及訴訟補助費3萬元的個案,才可能進一步評估補助方式。

20多名苓雅區福海里、林榮里等里災戶,昨天上午10點,頭綁紅布條、手持「陳菊技術性阻撓國賠」、「代位求償=(等於)脫免市府責任」等標語,由社會服務協會創辦人孫健萍帶領,到高雄地檢署前,連連高呼「雄檢硬起來」、「起訴陳菊」等口號,控告陳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及背信罪。

海福里受災戶黃媽麗說,市府找土木技師對修護她的房屋鑑價,估價要4萬多元,可是她找廠商來估價,卻要一、二百萬,差額這麼多,要怎麼修房子?

孫健萍說,高雄市政府收到善款,沒理賠給災民,也沒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在30天內與請求國賠的災民協議,反而委請律師來脫免市府的國賠責任,要跟災民對簿公堂,不但是「沒良心的市府」,也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的精神,根本是「事主假公親」的行為。

「各界捐贈的善款,並不是陳菊及市府的私產。」孫健萍指出,市府在10月27日發布「高雄市81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法律扶助計畫」,規定對訴訟費用有排外條款,等於要災民先墊付律師費、負擔裁判費,且訴訟案件要市府評估有實益,以及有勝訴可能,才給補助,相當不合理,違反捐款者的初衷,已構成刑法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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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國賠無音訊 災民嗆市府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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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孟妤、楊濡嘉/高雄報導】
2014.10.25 03:20 am
 
高雄氣爆後,高雄市政府受理氣爆受災戶聲請國賠一百廿六案,但有八十七案已過一個月協議期,災民痛批市府技術性阻撓,根本不認錯,只好「法院見了!」市府法制局說,是局處提出的資料不足,需要時間補正,絕無阻撓。

福海里里長廖富男說,福海里是第一個向市府請求國賠的受災里,共有八十七案聲請國賠,九月三日就向市府遞交國賠聲請書,當時由法制局出面收下,但之後卻毫無音訊。

反觀,市府代位求償收件日期,原本這個月十一日截止,又延長到三十一日,他們懷疑想藉此動搖災民請求國賠決心,要災民改採代位求償。

廖富男說,福海里於十一日一日下午,在里長辦公室前的戶外空地舉辦國賠說明會,由律師向災民解釋下步該如何因應。

國安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宏表示,雖市府沒有明說要拒絕,但超過一個月沒回應,擺明默許這件事走入司法程序。

一直協助受災戶提國賠的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日前不斷提醒高雄市政府,第一波聲請國賠案在十月二日就滿三十日,如果市政府未與受災戶協議,就是要跟受災戶對簿公堂;協會創辦人孫健萍氣憤說,市府不在意提醒,是在「技術性阻撓」,逼請求國賠受災戶和市府打官司。

市府法制局主任祕書尤天厚表示,國賠案相關的機關是水利局和工務局,水利、工務雖然都有提出資料說明,可是資料不足,必須補正才能進一步處理。不過,國賠委員會如果認為市府須與受災戶協議,市府仍可和災民協議。

代理水利局長的副祕書長陳鴻益說,水利局在國賠協議的時限內回文給法制局,工務局代局長鍾萬順表示,第一次送的八十七案和第二次送的案子,一起在十月九日回覆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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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區冒火 災民驚「很想快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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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星君、謝梅芬/高雄報導】
2014.10.24 04:32 am

高雄市一心一路二○三巷昨進行氣爆災區復建工程,在地下箱涵側翼牆邊冒出火花,多名環保署南區環境毒災應變隊員到場檢測採樣。
記者劉星君/攝影

積水處的水面不停冒泡。
記者劉星君/攝影
高雄氣爆陰影未散,前鎮災區尾端一心、光華路口的復建工程箱涵銜接處翼牆,昨竄出成排火花,市府緊急封鎖現場八小時,最後測出外洩氣體是「間乙基甲苯」及氫氣,幸未釀災。居民楊麗明說,現在一有風吹草動就想起氣爆的恐怖,「很想趕快搬家」,不敢住了。
現場工人表示,自八月四日施工至今常聞到臭水溝味。副市場劉世芳指出,中石化、台電、中油等單位都否認埋有管線,氣體疑是早期工廠的殘存管線或以前洩漏殘留在土裡,環保局已採樣泥土,一周到兩周可知結果;環保局今將回現場用透地雷達偵測氣體從何而來。

高市一心一路二○三巷昨進行復建工程,工人上午九時許施作箱涵水平支撐拆除作業,使用乙炔切割器時,驚見後方翼牆冒出火花立即停工,並通報市消防局,將周邊五十公尺範圍列為封鎖區。

當地疑是早期硫酸錏工廠代中石化處理廢酸的舊廠址,消防局到場後通知環保、工務單位,確認在地面下四公尺的新、舊箱涵接縫處側翼牆冒火,積水處還不斷冒泡,「好像在煮開水」;消防局噴灑水霧,降低現場逸散的氣體濃度,環保署南區環境毒災應變隊則到場檢測採樣。

昨天中午初步查出氣體有甲烷成分,接著查出有氫氣、乙苯。環保局指出,測出「間乙基甲苯」高出標準值六十六倍,因火花呈藍色,研判是氫氣。

環保局長陳金德指出,當初中石化生產「己內醯胺」,原料有氫氣、苯、環己酮、胺,「間乙基甲苯」是中間產品,疑殘留在地底下,昨因施工挖開,加上使用乙炔切割器產生高溫,而引燃外洩的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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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李長榮管線? 中油:有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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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孟妤、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2014.10.23 02:36 am
 
昨天出刊的《壹週刊》指中油明知有李長榮管線,還能監測,卻知情不報,也應對高雄氣爆負責。中油昨發新聞稿抗議並澄清,表示中油有主動告知市府李長榮管線存在,但第一時間也不清楚誰釀禍,絕無隱瞞。

對此,雄檢表示,周刊內提及的119通聯記錄和中油管線資料等事證,氣爆後檢方都已調閱,也釐清中油相關人員作為是否觸及刑事責任,全案偵查已進入尾聲,近期內會偵結,屆時將一併敘明偵查結果與認定理由,對周刊的報導和監委調查內容表示尊重。

監委日前南下調查高雄氣爆案,周刊公布相關錄音檔和通聯紀錄,指中油事前推諉、事後說謊。根據通聯紀錄,7月31日晚上9點多,119勤務中心不斷去電中油問管線情況,但中油態度消極不幫忙,直到爆炸前10秒才說有榮化管線。

周刊還說,中油直到消防局確定當地有中油管線,才派人到場。並指中油副總經理張瑞宗向監委坦承能掌握其他公司管線,等於3小時前就知情,卻沒通報。

中油對此說法昨天提出嚴重抗議,中油說,洩漏的丙烯管線是李長榮的,中油不負責該管線操作,所以工作人員沒有監控該管線的輸送壓力。當李長榮丙烯管出現異常,中油第一時間並不知情,如果知情一定通報。

其實早在8月底,中油高雄廠高層已做過同樣澄清。當時接受本報採訪時說,中油確實可以記錄其他管線壓力情況,但平常根本不會特別注意非自家管線。

那位高層昨受訪再強調句句屬實。周刊報導中油人員7月31日晚上10點多到場時,一問三不知。他說,中油人員一抵達現場,就當面告知在場的消防、市府人員,裡面有中油、中石化、李長榮3條管線存在,並非氣爆前10秒才說。

他還透露,當時一名中油的經理到場協助,看到工務局拿著老舊、又錯誤百出的管線圖在查找,擔心市府找錯位置,還主動指正。只是沒想到是榮化,絕無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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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案國賠訴訟 1案補助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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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濡嘉、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2014.10.07 03:04 am
 
高雄氣爆造成重大傷亡及財損,高雄市不僅啟動代位求償,法制局確定也會補助聲請國賠或採取其他法律行為者,每一案、每一級審補助3萬元,經費來自民間善款。

曾任法院庭長的律師林石猛不諱言,市府利用民間捐贈的善款支付律師費「不適合」,市府力推的代位求償更是「荒謬」;事發後市長陳菊為氣爆案道歉時,就該即刻啟動國賠機制。

林石猛指出,依國賠法規定,被害人只要主張受害的事實和政府道路設置或管理疏失有關,造成損害,不須證明政府有故意或過失,就可獲得賠償。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昨天也在議會質詢時,質疑善款能不能拿來付律師費。

目前高雄市受災戶採取的索賠方式,大致分兩類,第一類是市府鼓勵的「請求權讓與(代位求償)」,第二類是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及部分藍營人士主張的聲請國家賠償。

市府提案送「81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管理委員會」同意,以3056萬元辦理「洽請」律師公會推薦律師辦理受災者賠償請求權讓與等法律服務,另以3500萬元辦理受災者法律扶助計畫。

到昨天,要參與代位求償的受災戶已有1554件,提出國賠案的受災戶有126件。

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創辦人孫健萍力主國賠,並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為受災戶提供聲請國賠諮詢、協助送案。

他說,既然市府用善款支付代位求償的相關律師費,基於對等原則,市府也應協助聲請國賠或其他訴訟方式的受災戶才對;許多主張國賠的藍營議員也要求市府要協助聲請國賠者打官司。

市府法制局長曾慶崇昨天表示,聲請國賠者只要提出申請,會補助訴訟費,每一案、每一審補助3萬元。

高市律師公會表示,徵詢市府委託辦理氣爆賠償請求權讓與的公文公布在網頁上,否認對支持國賠的律師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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