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李武忠/大學兼任教授(新北市)】
2014.06.05 02:04 am
隨著極端天候發生頻度增強,國內接連幾天降雨已經造成多處農損,一旦進入颱風季節,農業可能遭受到的損失將較過去嚴重;加以看到政府部門面對國內物價上漲束手無策,農民已經開始繃緊神經。今年治水預算已過關,政府部門除趕快進行防洪疏浚外,也應該拿出更積極作為來降低風(水)災帶給農民的重大傷害。
首先可透過現代化農業生產設施,減輕天然災害對農業的損害。利用溫室從事農業生產雖然無法完全避開災害,卻可以大幅度降低農損風險,也方便日常經營管理。只是採用溫室設施需要較龐大資金,目前除了企業化經營或種植高經濟作物農民,逐漸採用溫室生產模式外,多數農民還是採行露天耕作模式,災害受損程度確實較溫室嚴重。與其災後給予有限救助,不如有計畫的輔導農民使用溫室生產模式,並給予適度的補貼和低利貸款,不僅可以減輕國庫龐大的農業災害救助支出,也可以穩定市場供需。
其次應推動農業保險制度。國外透過農業保險提高對農民災損的保護已有成功案例,原因不外:擁有完備的農業生產基礎資料庫;實施農業生產申報制度;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體系;由政府主導的農業保險體系;成立農業災害保險基金等。
為解決參保率不高的問題,許多國家通過法規,將參加農業保險和享受其他農業優惠政策聯結起來,成功吸收大量的農戶來投保,像日本、法國就把對國計民生有重要意義的糧食作物、牲畜等列為法定保險範圍,進行強制性保險;法國政府則成立農業災害保證基金,對農業保險進行補貼。中國大陸政府亦積極推動農業保險,農業保險已成為大陸農民災後恢復生產和災區重建的重要資金來源。台灣農政機關針對農保議題研議多年,應該勇敢跨出第一步。
再者,可將提高農民防災能力,列為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的重點工作。政府所屬研究機構,受到研究績效和研發獎勵金影響,重心放在低進入障礙的研發項目,導致農業科技研發成果與農漁民需求產生落差。未來應該加強抗天然災害及病害的優良苗種、生產技術以及設施的研發,實質幫助農民增加對天然災害的耐受力,並以無償方式將研發成果提供給國內農民使用。研發人員未來升遷考核,除專利、技轉績效外,應將為民服務,解決農民問題列入重點項目。
最後政府可善用社區力量,來解決搶收、勘災等人力不足問題。
政府既然鼓勵社區參與農村再生,應該結合社區力量幫助當地農民緊急搶收,以減少損失。
天災雖然難以避免,但是影響程度卻可以管控,除了給錢,政府部門是可以有其他作為,別讓民眾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