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政府疑弊蠢懶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桃縣副縣長葉世文涉收賄1820萬 遭解職
 瀏覽20,114|回應116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張宏業、鄭國樑/連線報導】
2014.05.31 04:07 am

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興建案,上個月由遠雄建設公司得標,卻傳出副縣長葉世文(中)涉嫌收賄,昨天晚間葉世文被移送北檢偵訊,檢方訊後聲押。
記者王騰毅/攝影

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前教授蔡仁惠,涉嫌擔任白手套,昨晚被送到台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後聲押。
記者林伯東/攝影

遠雄集團被控行賄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晚被傳後聲押。

記者林伯東/攝影
遠雄建設公司被控為了取得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標案,透過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前教授蔡仁惠擔任白手套,行賄擔任標案主持人的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在葉的住處及辦公室查獲一千八百多萬元賄款,以有串證之虞聲押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及葉世文、蔡仁惠。

遠雄集團開發副總魏春雄被懷疑居中協調角色,今天凌晨也遭聲押;遠雄財務副總許自強廿萬元交保、葉世文女性友人陳麗玲四十萬元交保。檢方懷疑在葉世文住處搜出一千七百萬元與合宜住宅招標案有關,另在他辦公室搜到的一百廿萬元,疑是他案賄款。

據了解,趙藤雄否認犯行,堅稱對送錢一事完全不知情;葉世文表示被查到的錢是雙方借款;蔡仁惠因得知葉的住處被查獲大筆贓款,且辦案人員一路蒐證,承認犯行。

桃園縣政府今年推出的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是全台第一件由地方政府主導的合宜住宅。檢方調查,擔任標案主持人的葉世文主動接觸遠雄,暗示可以護航該公司取得標案,隨即透過蔡仁惠擔任「送錢角色」,葉並遴選經常與他配合的評選委員參與標案,讓遠雄今年四月以將近十三億元得標,並在今年五月完成簽約。

辦案人員監控葉世文許久,一個多月前葉突然和蔡說「該我的先給我」,蔡回答「要回去跟老闆討論」,還提到「財務副總」。辦案人員認為雙方說話吞吞吐吐,懷疑跟錢有關,決定出動「廉政查緝隊」(前身為政風特搜組)跟監。

廉政查緝隊前晚跟監蔡,發現他提著裝著疑似賄款的包包從遠雄公司離開後轉交給葉,向檢察官陳玉萍報告後,聲請搜索票於昨天清晨七點兵分二十路搜索,約談葉、蔡和趙藤雄等十八人到案。

辦案人員昨天先搜索葉世文住處,查獲一千多萬元現金,等縣長吳志揚離開縣府十二樓赴議會出席總質詢時,隨即帶葉到同樓層的副縣長辦公室搜索,並在上鎖抽屜裡起出約一百廿萬元現金,還查扣八德合宜住宅評選資料。辦案人員押著葉世文從縣府地下停車場離開時,葉世文轉身神情黯然地向送他的同事說:「我對不起大家。」

辦案人員指出,公共工程委員會有一份公開的專家學者評審名單,國內相關公共工程標案如果要找外部評審委員,就要找名單上這些人;葉世文疑長期和蔡仁惠等學者合作,主導標案;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其他標案,甚至從中獲利,辦案人員正持續追查。

【記者鄭國樑、游文寶/桃園縣報導】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弊,縣長吳志揚昨天中午掌握案情後,表示「極為痛心和震怒」,下令立即解除葉所有職務。

吳志揚昨晚緊急召開主管會議,指示政風處及縣府所有局處全面清查葉經手的所有案件。吳志揚同時要求相關局處必須用最高標準檢視,並在端午節連假結束前完成清查。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105459
 回應文章 頁/共1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葉世文貪汙案全數定讞 移回北監今裁定得關14年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葉世文貪汙案全數定讞 移回北監今裁定得關14年

2019-05-13 16:25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圖/報系資料照

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林口合宜住宅案收受遠雄企業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賄賂,2016年判刑7年定讞;他另涉八德合宜住宅收賄案、財產來源不明罪等2案,最高法院分別判刑7年6月、3年,共10年半徒刑定讞。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高等法院今裁定葉世文應執行14年,褫奪公權5年,可抗告。

檢方起訴,趙藤雄為了標得建案,在林口A7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中,與葉世文談妥交付400萬元、2200萬元、2600萬元賄賂,葉世文並已經收下2000萬元。

趙藤雄在二審宣判前認罪,二審判趙2年徒刑,趙支付公庫2億後,獲緩刑5年確定。葉世文二審則被依兩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期約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1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葉世文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2016年認為,二審用趙藤雄自白作為認定葉有罪的證據,沒給葉交互詰問機會,新竹眷改案部分採證不適法。八德合宜住宅部分,採用的證據與卷證資料不符。財產來源不明部分,二審沒記載併科罰金理由,併科罰金數額和沒收犯罪所得金額,是否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有審酌餘地,撤銷二審判決發回。

另外,葉世文於林口合宜住宅案部分,判刑7年定讞,人已經在監服刑中。

高院更一審除新竹眷改無罪,其餘八德合宜住宅、財產來源不明罪分別判刑7年6月、3年,共10年半徒刑,宣告沒收賄款4917萬5678元,最高法院上月2日駁回上訴定讞,且葉世文原在外役監服刑,但他再被判10年半徒刑定讞,已不符合外役監條例,矯正署收到北檢執行命令後,將葉移監台北監獄執行。

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今天裁定林口合宜住宅案、八德合宜住宅、財產來源不明案,葉世文應執行14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抗告。

葉世文。本報資料照片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966820
葉世文財產藏匿女密友帳戶遭監院罰 提告抗罰敗訴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葉世文財產藏匿女密友帳戶遭監院罰 提告抗罰敗訴

2017-10-05 11:02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擔任桃園縣前副縣長、及營建署長期間,利用經辦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等土地開發案機會向建商收受賄賂,遭判刑入監;監察院也因他在2011年時漏報財產,裁處90萬元罰鍰。他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他敗訴,可上訴。

內政部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 本報系資料照/記者王騰毅攝影

葉世文原擔任營建署長,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應向監察院辦理財產申報,但他借用「女密友」帳房兼人頭陳麗玲名義,共兩筆存款,分別是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內的466萬7860元,以及華南銀行帳戶內的239萬8905元(共706萬6765元),另有4家公司股票,兩部分共879萬8265元。

監察院認為,葉世文故意隱匿財產、不實申報,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裁處罰鍰90萬元。葉不服提告抗罰。

法院指出,葉世文故意隱匿為不實申報的金額為879萬8265元,依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第1點規定,裁處罰鍰90萬元,核無不合。

法院認為,葉世文雖主張帳戶是陳麗玲個人自用,非屬他的財產,並舉陳麗玲回覆書函為證,但法院查出陳麗玲在書函中陳明,台北富邦銀行存款帳戶存款餘額確屬葉世文所有,而華南永昌證券公司、富邦證券公司證券帳戶股票餘額也是,且葉世文在監察委員調查時,自承有借用陳女所有的台北富邦銀行及華南銀行存款帳戶,因此認定他隱匿其本人借用陳女名義財產,事證明確,監察院裁罰無誤。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711303
已判7年定讞 葉世文另3案涉貪再判10年半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已判7年定讞 葉世文另3案涉貪再判10年半

2017-03-16 10:2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在林口合宜住宅案收賄4百萬,最高法院去年4月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他7年徒刑定讞。葉另涉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等3部分,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八德合宜住宅案部分因收受賄賂,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扣案的1600萬元沒收;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處3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未扣案的3317萬5678元沒收。而新竹眷改案部分雖收受趙藤雄2200萬元,但當時他非營建署長,此部分無罪。

服刑中的葉世文上午未到庭聽判。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用趙藤雄自白作為認定葉有罪的證據,卻沒給葉(69歲)交互詰問機會,新竹眷改案部分採證不適法;八德合宜住宅部分,二審採用的證據也與卷證資料不符。財產來源不明部分,二審沒記載併科罰金理由,且併科罰金數額和沒收犯罪所得金額是否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有審酌餘地,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

檢方起訴指控,遠雄企業團創辦人趙藤雄為了標得建案,在林口A7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中,與葉世文談妥交付4百萬元、2千2百萬元、2千6百萬元賄賂,葉收下2千萬元現金。

趙藤雄在二審宣判前突認罪,還加碼承認在一審中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行賄,二審判趙徒刑2年;趙支付公庫2億後,獲緩刑5年。葉世文則被依2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期約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1年,併科罰金1千萬元、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2千萬元、追繳沒收未扣案的3317萬元。葉世文上訴,最高院維持林口A7合宜住宅部分判決,葉7年徒刑定讞,其餘3罪發回。

高院去年底開庭時,葉世文向法官說「我出獄後,有生之年還能貢獻國家社會,彌補我犯下的錯誤!」。高院表示,八德案中,葉世文自白犯罪,檢察官也請求減輕其刑,但一審時未減刑,因此更一審時減輕其刑。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貪,林口合宜住宅案收賄4百萬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7年徒刑定讞...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貪,林口合宜住宅案收賄4百萬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7年徒刑定讞,而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及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高等法院更審,今合計再判10年6月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597482
林口合宜宅案 葉世文收賄7年定讞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林口合宜宅案 葉世文收賄7年定讞

2016-04-22 02:58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所涉林口A7合宜宅收賄案被判刑7年定讞,必須入監。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在林口合宜住宅案收賄四百萬,最高法院昨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他七年徒刑定讞。葉另涉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等三部分,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用趙藤雄自白作為認定葉有罪的證據,卻沒給葉交互詰問機會,新竹眷改案部分採證難謂適法;八德合宜住宅部分,二審採用的證據也與卷證資料不符。財產來源不明部分,二審沒記載併科罰金理由,且併科罰金數額與沒收犯罪所得金額是否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有審酌餘地,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

檢方起訴指控,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為了標得建案,分別在林口A7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中,與葉世文談妥交付四百萬元、兩千兩百萬元、兩千六百萬元賄賂,葉並已經收下兩千萬元現金。

原本喊冤的趙藤雄,在二審宣判前夕認罪,連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加碼」承認犯行,二審日前判趙兩年徒刑,同意他支付公庫兩億元後,緩刑五年定讞。葉世文部分,被依二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期約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廿一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元、褫奪公權五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兩千萬元、追繳沒收三千三百一十七萬餘元。

葉世文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林口A7合宜住宅部分維持二審判決,判葉七年徒刑定讞,其餘三罪發回。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470349
行賄官員 趙藤雄道歉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6-03 01:47:45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貪汙案,昨天傳喚涉嫌行賄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趙藤雄出庭說,如果不滿足葉世文的要求,對方一定在興建或驗收過程中刁難,他得罪不起;趙藤雄也首次為行賄官員道歉。

全案一審判葉世文十九年徒刑,判趙藤雄四年半徒刑,高院昨天第一次傳趙藤雄出庭。

趙藤雄說,這次事件後他體會到,付錢給公務員不是正當國民應有的行為,也證明一味委屈配合其實沒有解決問題;本案帶給遠雄員工、社會大眾困擾及浪費司法資源,他深感抱歉。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332684
葉世文收賄判刑19年 公懲會:撤職、停止任用5年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4-11 02:13:36 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營建署前署長、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嫌八德合宜宅等弊案,被台北地院依收賄等罪判刑19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葉世文的犯行嚴重傷害國家興辦合宜住宅、照顧弱勢民眾的政策,斲喪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昨天處以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

公懲會書記官長沈美姬表示,案發時葉世文已從內政部退休並轉任桃園縣副縣長,無法追繳他的退休金;案發後他已離職,撤職對他也沒有實質影響;停止任用5年是指葉世文收到議決書後起算5年不能再當公務員。

公懲會指出,葉世文於2010年擔任營建署長期間,督導辦理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招商案,提供遠雄建設老闆趙藤雄招標所需的資訊,協助遠雄得標,事後收遠雄400萬元賄款。

2013年間,葉世文轉任桃園縣政府副縣長,擔任八德合宜住宅案評選委員召集人,向遠雄索賄1600萬元,協助遠雄得標。檢方偵辦時又查出葉世文有3317萬元財產無法說明來源,去年將他依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今年3月20日台北地方法院依收賄等罪判他19年徒刑,併科罰金3317萬元,本案上訴中。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312743
合宜宅弊案/賄款各說各話 沒「消失的100萬」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3-21 01:54:53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劉時均/台北報導

林口A7合宜住宅案,葉世文承認收賄四百萬元,但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卻說給五百萬元,雙方對賄款金額的說法不同,相差一百萬元;合議庭認為,這一百萬只是趙的單方說法,並沒有所謂「消失的一百萬元」。

另外,趙藤雄去年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五百萬元,隨即指示下屬銷毀六十九箱的公司會計憑證等資料,廉政署截獲後,成為檢方聲押他獲准的關鍵。辦案人員「解密」部分資料,懷疑遠雄另涉其他案件,另案調查中。

檢方起訴林口A7合宜住宅案,認定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副總魏春雄,在A7案得標後,透過蔡仁惠以四百萬元行賄葉世文,不過趙藤雄去年八月間在台北地院出庭時指稱,A7案行賄的金額是五百萬元,不是四百萬元。

趙說,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他與魏拿四百萬元給蔡轉交葉,蔡事後說葉嫌錢太少,所以同年十月廿四日,他再拿一百萬元給蔡轉交,他在檢方偵查中記不起金額,直到交保後整理相關資料,才發現行賄金額是五百萬元。

合議庭訊問葉世文時,他當庭表示,只收到一次由蔡仁惠轉交的四百萬元,沒有後來的那一百萬元;蔡也說,A7案轉交的賄款,只有一筆四百萬元,並沒有趙所說的另一筆一百萬元 。

合議庭認為,蔡仁惠是退休教授,以他在台北地區擁有房產的資力,沒有必要暗藏一百萬元,且他已經自白,沒有必要說謊,趙藤雄當日確有領用一百萬元的紀錄,但趙經營的事業體龐大,個人進出款項頻繁,並無證據足以證明這錢是交給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300813
合宜宅弊案一審宣判 葉世文判19年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3-21 01:54:51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劉時均、江碩涵/台北報導

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右)涉貪案,台北地院昨天重判葉世文十九年徒刑。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貪汙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兩個貪汙罪及一個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併科罰金三千三百多萬元,褫奪公權五年,並沒收自動繳交的兩千萬元犯罪所得。

行賄葉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依兩個行賄罪判處應執行徒刑四年半,併科罰金九十萬元、褫奪公權兩年,遠雄前副總魏春雄也是依兩個行賄罪,判處應執行徒刑四年,併科罰金五十萬元、褫奪公權兩年。蔡仁惠依行賄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廿萬元、褫奪公權兩年,葉的陳姓女性友人無罪。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說,遠雄對判決表示失望。遠雄企業團也表示,趙藤雄對部分判決結果甚感遺憾,法院顯然沒有將案件事實查證清楚,以致於部分判決結果與事實完全不符,對趙藤雄不公平,趙藤雄收到判決書後將委請律師上訴。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行賄葉世文,台北地院昨天依行賄罪判決趙藤雄四年半有期徒刑。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合議庭指出,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爆發之後,桃園縣政府與遠雄公司解約,必須重新招標,重大工程延宕,趙藤雄雖稱自己是被迫給錢,但他與葉多次餐敘,且偵查中供述迴護葉,不採信趙的說法。
判決指出,葉世文擔任營建署長期間,營建署執行林口A7合宜住宅案,他透過台北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詢問趙、魏「有無興趣?」暗示要索賄,因此趙、魏透過蔡行賄葉四百萬元。

葉從營建署署長退休,轉任桃園縣副縣長後,桃園縣府執行八德合宜住宅案,趙、魏、蔡因與葉有「合作經驗」,為求遠雄順利得標,便主動與葉接觸,並行賄一千六百萬元,去年五月廿九日交款時,遭檢廉鎖定跟監,翌日展開同步搜索。

檢廉在葉世文住處及辦公室找到一千八百四十萬多元,也發現他使用陳姓女性友人的兩個銀行帳戶,存款總金額高達三千三百十七萬五千多元,蔡仁惠轉為汙點證人後,咬出A7案,葉承認財產來源不明和一時貪念,在A7案和八德案中收賄,趙、魏則不認罪。

檢方另指控葉藉營建署長職務,協助陳姓女性友人購買新北新莊一品莊房屋,讓興富發建設公司降價售屋,葉涉嫌藉勢藉端罪,葉並在新竹眷改基地案中,與趙、魏期約索賄兩千兩百萬元;不過合議庭認為,兩案證據不足,都判無罪。

圖/聯合報提供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300812
葉世文貪汙案/葉求刑61年 趙藤雄9年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2-03 03:08:37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貪汙案昨天辯論終結,檢方引清康熙皇帝所言「貪官之罪、斷不可寬」,依葉世文所涉五案,共向合議庭求刑六十一年、併科罰金三千萬元,葉的女性友人陳麗玲則求刑十二年半,全案訂下月廿日宣判。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和前副總魏春雄也被控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行賄葉,檢方向合議庭求處趙有期徒刑九年、魏求刑七年半,兩人皆併科罰金一百五十萬元;汙點證人蔡仁惠則免刑或減輕其刑。

葉世文承認因一時財迷心竅,才會收受遠雄送的錢,但他強調不是自己主動強索,沒有藉勢藉端勒索,更沒有施壓要求興富發公司不合理降價售屋給陳麗玲;這段日子以來,他知道自己錯了,春節將屆,希望合議庭讓他交保回家與家人團聚,他要向孫女說「阿公錯了」。

趙藤雄說,他拿錢給葉世文,並不是要求對方提供協助,而是為了企業生存被迫給錢;如今他知道這不是正當國民應有的行為,但他是以自己私人的錢給葉,絕沒有檢方所謂「轉嫁消費者」情形,他是被害人,他無罪。

魏春雄則強調自己奉老闆之命行事,本身沒有犯意。

陳麗玲說,她因換屋選購新莊一品莊房屋,就跟一般人買屋一樣,希望能便宜買到,所以葉世文找興富發公司董事長鄭欽天幫忙,她並沒有多想;廉政署搜索時,她也全力配合說明,沒想到卻遭檢方起訴,對她猶如晴天霹靂。

檢方指控,葉世文擔任營建署長及桃園縣副縣長期間,在林口A7、八德合宜住宅及新竹眷改土地案,向遠雄收賄兩千萬元和期約兩千兩百萬元賄款;又在協助陳麗玲購買一品莊房屋時,藉營建署長職務令興富發公司降價、送裝潢,獲取八百十一萬元利益,另有來源不明鉅款三千三百多萬元寄藏在陳女帳戶。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270261
葉世文貪汙案 趙藤雄出庭:送錢為生存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9 02:35:26 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台北報導

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貪汙案,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昨天出庭指出,葉對八德合宜住宅案索賄兩千六百萬元遭拒後,主持會議時刻意壓低停車位售價,致遠雄損失近兩億元,而集團在桃園另有航空城等約兩百億元建案,為了遠雄生存,他才同意給葉一千六百萬元。

葉世文稍後舉手向法官說,趙藤雄等人都把責任推給他,與事實不符。不過審判長認為葉可以在辯論時說明,沒讓他繼續發言,合議庭裁定下月二日上午開辯論庭。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葉世文貪汙案,葉被控在林口A7合宜住宅案,透過大學教授蔡仁惠向遠雄集團索賄四百萬元,八德合宜住宅案索賄兩千六百萬元,新竹眷改基地案期約索賄兩千兩百萬元。

趙藤雄說,遠雄標得新竹眷改基地案後,葉世文透過蔡仁惠來索賄兩千兩百萬元,他拒絕支付;後來遠雄又標得八德合宜住宅案,葉再透過蔡開口要兩千六百萬元,他也拒絕,沒想到議約之際,葉主持會議時率先發言,把每個停車位的售價從一百萬元降為九十萬元。

趙藤雄指出,八德合宜住宅案共有車位一千一百十五個,遠雄因此將立即損失一億一千多萬元;葉後來又要把車位售價壓至八十五萬元,再加上架設網路等其他費用,遠雄將損失一億九千多萬元。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5267359
頁/共1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