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中央巡視組副組長董宏昨天在青島受審。檢方指控他貪腐長達21年,受賄金額人民幣4億6000餘萬元,外界預料將重判。董宏曾長期追隨中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被視為他的「大管家」。
新華社昨天傍晚披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董宏受賄一案。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至2020年,董宏利用擔任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清算組成員、海南省委副秘書長、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前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
據檢方的起訴,董宏在上述時間內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億6000餘萬元(約合新台幣19.78億元)。
報導說,檢察機關在庭審中出示了相關證據,董宏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中共中紀委今年4月開除董宏的黨籍,並公布了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多項罪狀。
68歲的董宏曾任中共元老薄一波的秘書,2000年以後跟隨王岐山至多地任職,被視為王岐山的「大秘」、「大管家」。
1998年,王岐山擔任廣東省副省長時,董宏為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王岐山之後回京出任中國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董宏則任辦公室的產業體制司長。
2002年,王岐山再南下海南出任省委書記,董宏也擔任海南省委副秘書長;2003年,王岐山在「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期間臨危受命接任北京市長,董宏也擔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
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之後,王岐山晉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並出任中紀委書記,董宏也擔任副部級巡視專員。
董宏受查一事陸續引發有關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與王岐山關係生變的猜想。
美國之音稍早前則引述分析說,習近平不太可能對王岐山下手,原因是王岐山不構成對習近平的威脅,而且王岐山在習近平上屆任期內助他反貪「打虎」,盡心竭力鞏固習近平的權力,若拿下王岐山,會有嚴重負面效應。
除了董宏,今年初被控受賄17億餘元並判處死刑的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賴小民以及遭判重刑的退休房地產商人任志強,也都被歸為王岐山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