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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強酸廢水排後勁溪 高市環局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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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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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容喬/高雄報導】 2013.12.10 08:58 am
 
位於高雄市楠梓加工區的日月光公司,因多次濫排廢水汙染後勁溪 ,高雄市環保局對它祭出停工令。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保光攝影

國內最大晶圓半導體封裝廠日月光,被高雄市環保局查獲位於楠梓加工區的K7廠排放強酸廢水及重金屬至後勁溪,造成近千公頃農田可能遭汙染,環保局除重罰六十萬元,並勒令停工。

日月光是國內最大半導體封裝廠,K7廠負責通訊產品組件中的IC封裝製程,占日月光旗下產能約百分之二十八,若與廢水處理相關的製程遭勒令停工,供應鏈損失難估計。

高市環保局指出,日月光是累犯,從前年八月起,至去年五月止,就被查獲四次排放汙水不符標準。

今年十月一日環保局前往後勁溪抽驗,發現溪水遭強酸廢水汙染,德民橋下方廢水的pH值更達三點○二(標準值六至九),酸度極高,於是溯源追查找到日月光K7廠,並進廠採水分析,發現業者採樣槽裝的是自來水,再進工廠裡找,發現日月光竟將完全沒處理的強酸廢水直接排入後勁溪,一天就排放五千五百噸。
 
圖/經濟日報提供

環保局指出,稽查人員分別在日月光K7廠一樓採樣槽及地下一樓放流槽檢測,發現值分別為七點○六、二點六三,數字差很大,質疑廠方抽自來水到一樓採樣槽是意圖矇騙。

日月光副總林顯堂表示,十月一日因廠內維修中的儲槽感應器發生故障,導致洗滌酸液流到放流槽內,造成酸度異常,絕非故意以自來水混充放流水供採樣。

環保局長陳金德直斥狡辯,指日月光遭罰三次仍未改善,惡性重大,裁處最高罰鍰六十萬元,當場勒令停工,業者雖可在十天內提陳述書,但停工令仍將在兩周內發出。

日月光K7廠每日廢水排放量達五千五百立方公尺,後勁溪下游一點五公里處是高雄農田水利會引水口,供應梓官區、橋頭區農業用水,日月光排汙,可能造成近千公頃農地遭殃。

圖/經濟日報提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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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汙染事件歷時近4年 官司兩度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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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汙染事件歷時近4年 官司兩度逆轉

2017-08-24 10:51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即時報導

日月光K7廠排放含重金屬廢水至後勁溪,被勒令停工,圖為環保局派員到後勁溪出水口採樣。記者劉學聖/攝影

受到各界關注的日月光K7廠被控涉嫌排放廢水汙染高雄市後勁溪案,更一審判決逆轉,廠務處長蘇炳碩等4人分別被判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回顧日月光月汙染事件,從案發、勒令停工、起訴、撤銷罰鍰、一審及二審宣判,至今天更一審宣判,已歷時近四年,如果日月光上訴,這場官司還有打。

日月光K7廠汙染事件

●2013.10.01,K7廠更換鹽酸儲桶管線工程施工不當致排放不合標準廢水。

●2013.12.09,高市府勒令停工。

●2014.01.03,雄檢起訴日月光公司及相關員工,董事長張虔生不起訴。

●2014.10.20,一審判日月光罰300萬元,廠務處長煥炳碩等4名員工有罪,均緩刑。

●2014.12.15,高市府同意日月光復工。

●2015.09.29,二審逆轉全判無罪;日月光免罰定讞。

●2016.03.22,高高行判決撤銷高市府對日月光多次違規的1億200多萬元罰鍰,另為適當裁罰。

●2016.12.22,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將蘇炳碩等4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2017.06.08,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日月光1億200多萬元罰鍰定讞。

●2017.08.24,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決蘇炳碩等4人有罪,刑處與一審相同,均獲緩刑。

資料來源/聯合知識庫、聯合新聞網 製表/林伯驊、黃宣翰 ■聯合報

日月光K7廠。本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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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偷排案逆轉判有罪 高市府:重新計算後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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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偷排案逆轉判有罪 高市府:重新計算後再罰

2017-08-24 11:30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即時報導

封測大廠日月光公司K7廠涉嫌排放廢水污染後勁溪案,一審有罪、二審逆轉改判無罪,但全案上訴最高法院遭撤銷發回後,高雄高分院上午更一審宣判再逆轉判有罪。高市府肯定判決結果正面,對日月光不當利得的裁罰,市府會依法重新計算後再為裁罰。

一審原判日月光K7廠廠長蘇炳碩等4人各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均緩刑,日月光罰金300萬元;但二審逆轉改判4人無罪、日月光免罰;不過全案上訴最高法院遭撤銷發回後,高雄高分院上午更一審宣判再逆轉,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蘇炳碩等4人各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並均宣告緩刑。可再上訴。

高市府表示,此一判決結果是正面的,有助於環保機關依法執行公權力,並再次提醒廠商需妥善處理所產生的廢水與廢棄物,避免違法。而之前對日月光不當利得的裁罰,法院因計算標準認定不同而予撤銷,市府也會依法重新計算再為裁罰。

高雄後勁溪德民橋下,就是日月光廠房排水口,2014年時環保人員前往採樣。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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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重罰卻未勤查 高市汙染追凶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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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03:40:37 聯合報 本報記者薛荷玉

日月光K7廠排放汙水案二審宣判無罪,圖為當年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右),到日月光K7廠中控室察看排放水即時監測系統。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日月光排廢水案一審輕判,二審更判日月光與員工無罪。兩年前,環保署呼籲高雄市政府應妥善收集證據、謹慎執法,被譏為日月光護航;如今,法院判決日月光無罪,再度被部分網友罵翻。但此案問題實出在高雄市政府只「重罰」,卻未「勤查」,所收集證據不足以支持裁罰,自然經不起法律的嚴格審視。
許多民眾對判決不滿,是因不願再看到後勁溪繼續汙染下去、不想看到汙染累犯消逍法外。高雄市政府見「民氣可用」,輕率地找了日月光「祭旗」。沒有前後對照,光憑一件檢體,就定了日月光的「累犯」罪名。法律講求證據,而它之所以設定嚴格標準,目的當然不在縱放壞人,而是怕先入為主的偏見冤枉了無辜的好人。

環保執法單位、也就是此案中的高雄市環保局看到後勁溪汙染嚴重,早該蒐齊在法律之前站得住腳的證據,查出真正的汙染元凶,將其繩之以法。如環保署深入稽查二十八件長期汙染案,並加重追討他們因沒處理廢水的不法利得,金額逾八億元,這才真叫做大快人心。

也許有人認為,若日月光真是汙染累犯,就不該挑剔環保局執法上的瑕疵。

但根據環保署當年設的連續自動監測設備,一○二年十月一日的日月光K7場排放廢水案僅是意外,業者錯在沒有及時通報;而當初高市所指的暗管,實則為回收汙水的環保工程管線,設置時早已向高市及加工出口區報備。

二審判決結果,令我們不得不回頭檢視當年環保署與高雄市環保局的論戰,也許環保署說的才是真相,而高雄市府只是操弄了民粹。若日月光無罪,「元凶」是誰?才是接下來應調查重點。

當年的環保署長沈世宏因此案受重創,於次年三月下台;高雄市長陳菊則贏得環保英雄美名,近日更榮登國內政治人物聲望第一名。也難怪無論媒體或政治人物,總是追尋真相者寡,擁抱民粹者眾。但民粹辦案,最後極可能落得一場空,日月光案即為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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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二審無罪 環團:應建汙染指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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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03:40:36 聯合報 記者徐如宜/高雄報導

日月光汙染後勁溪案二審判無罪,地球公民基金會痛批:「沒天理!」建議應立即建立「汙染指紋庫」釐清汙染源。市府表示,應從法規面著手,對於汙染行為要加重其刑、加重其罰。

對於法院指市府未提出日月光過去汙染資料,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環保局在第一次辯時已提出,8月25日又寄給法院,在100年7月至102年10月間,日月光共6次違反水汙法而受罰,是汙染累犯。

今年1月立院三讀通過修訂水汙法,但無法溯及102年日月光汙染事件,此案也因而改用廢清法起訴。二審結果被判無罪,環保團體非常不服。

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二審改判無罪理由是缺乏過往汙染調查歷史資料,無從認定日月光長期汙染的影響,又案發後高雄市府僅送檢單一魚檢體,法官無從比對。基金會呼籲市府應加速建立工廠的「汙染指紋庫」,了解產品成分、製程,一旦發生汙染,可以立刻揪出肇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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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宋耀明、陳玲玉助陣 日月光頻傳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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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03:40:33 經濟日報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陳玲玉 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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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耀明 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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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廢水案二審全無罪,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案也順利完成,背後有強大的律師團助陣,分別是理律與國際通商兩大律師事務所。

據了解,日月光廢水案由理律合夥人宋耀明領軍,由於他昨天人在日本,無法取得聯繫,但理律執行長李念祖說,「我們認為法院判的很對」。

至於日月光併購矽品案,則由國際通商主持律師陳玲玉領軍,派出懂證交法、公司法的律師,包括訴訟部門、併購部門一起加入,陳玲玉說,這是很強的組合,共同來幫日月光達到目標。

陳玲玉表示,任何法律的征戰,雙方一定要以法律最基礎,這是基本規則,矽品之所以會勝利是因為有足夠證據,否則法官也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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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排廢水案二審改判無罪 雄檢批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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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03:40:28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蘇郁涵/高雄報導

日月光排廢水案,一審去年10月判決,依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判處日月光蘇姓廠務處長等四人有罪,但高雄高分院昨天二審逆轉,撤銷4人及法人日月光有罪判決,改判日月光公司無罪,引發環保團體不滿。 記者劉學聖/攝影
分享日月光排廢水案,一審依「廢棄物清理法」判日月光廠務處長蘇炳碩等四人有罪、日月光罰款三百萬元;二審昨宣判逆轉,法官認為日月光從排放的廢水非有害事業廢棄物,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全案屬「經驗不足」疏失,全改判無罪。

日月光K7廠排放汙水案二審宣判無罪,圖為當年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右),到日月光K7廠中控室察看排放水即時監測系統。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日月光表示,感謝二審還公司、員工清白,往後會更致力內部治理,對土地繼續付出,兌現董事長張虔生「每年捐獻至少一億元、總金額三十億元」的承諾。
「判決荒謬!」雄檢指出,二審對廢清法解釋,與高雄地院、過去實務的環保判決截然不同。業者製程產生含強酸、強鹼或環保署認定有害重金屬,不論廢水或汙泥都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與如何排放無關;二審見解令人費解,將請高雄高分檢上訴。

日月光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引發各界撻伐,雄檢偵結起訴,高雄地院去年十月判決,依廢清法判日月光K7廠務處長蘇炳碩一年四月、廢水組主任蔡奇勳一年六月、廢水組專案工程師游志賢、劉威呈分判一年十月、一年八月,均宣告緩刑,日月光公司判罰三百萬元。檢方認判決太輕,日月光主張無罪均上訴。

高雄高分院昨判決推翻一審見解,認定日月光二○一三年十月一日排放廢水遭查緝屬「鹽酸溢流」,是因漢華水處理工程人員更換鹽酸儲桶管線止漏墊片時經驗不足,未事先通知廠方關閉儲桶感應器,導致各處理池廢水酸鹼值急遽下降。

合議庭認為,案發後日月光持續處理,當晚八時排放就符合放流標準,處理能力不足待改進,但非任意棄置、惡意排放廢水;且經處理以管、溝排放的廢水非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生產的有害重金屬形成的汙泥才是,被告全判無罪。

公共危險罪部分,二審和一審持見解相同,指日月光K7廠十年來排放廢水無含銅、鎳含量或酸鹼值逾標準,遭高市環保局裁罰紀錄,檢方汙泥、魚體採樣時間過短、檢體過少,加上後勁溪上游另有二至三家電鍍酸洗工廠,無從認定廢水是日月光排放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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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排廢水 二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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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9 14:22:45 聯合晚報 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日月光排放廢水案二審,今改判涉案4人及日月光公司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報系資料照
分享日月光排廢水案,一審去年判決蘇姓廠務處長等人有罪,宣告緩刑,但法人日月光公司判罰300萬元,但高雄高分院二審逆轉,今判決4人及日月光公司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高雄地院去年10月依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判處日月光蘇姓廠務處長判1年4月、廢水組蔡姓主任判1年6月、廢水組游姓、劉姓專案工程師分判1年10月、1年8月,4人都緩刑4至5年,緩刑期間均交付保護管束。

二審合議庭認定指出,日月光102年10月1日的鹽酸溢流事件,是漢華水處理工程人員,更換鹽酸儲桶管線止漏墊片工程時,因經驗不足,未事先通知日月光 K7 廠相關人員,關閉鹽酸儲桶感應器自動補充程式設定,才發生鹽酸溢流進入K7廠廢水處理系統,才導致各處理池廢水pH 值有急遽下降的情形。

酸溢流事件發生前10年內,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對日月光公司K7廠的稽查時,並無排放廢水所含銅、鎳含量或 PH值逾排放標準遭環保局裁罰、行政處分的紀錄。

二審合議庭指出,德民橋上游還有另外2、3 家電鍍酸洗工廠,同樣有排放含有銅、鎳成分廢水的情形,德民橋下底泥重金屬含量、編號103-1魚塭之魚體鎳含量0.03mg/kg,均是一段時間累積而成,無從認定是因月光 K7廠長時間或是鹽酸溢流事件造成。

並且檢方所提底泥及魚體採樣數量僅為單一,並無其他先後時間、同處、同魚塭採樣檢測結果,可供對照勾稽,更未能涵括後勁溪其他流域範圍,高雄高分院認定單一的鹽酸溢流事件,是否已具體達到危及環境生態程度,無從由卷證資料獲得證明,因而不適用公共危險罪。

判決表示,日月光公司 K7廠在102年10月1日10時許發現鹽酸溢流事件後,以投放較平日多一倍的大量液鹼方式,中和處理池的酸鹼值,而廢水的pH值也逐漸獲得改善,持續處理後,當晚8時許已符合放流標準,處理過程雖有應變處理能力不足、處置方式或許有改進之處,惟應非任意棄置、惡意排放廢水,與廢棄物清理法的構成要件不符,故不成立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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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條款」 立院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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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2014.05.31 02:53 am
 
半導體封測大廠日月光去年底因偷排廢汙水引發社會撻伐,立法院昨(30)日三讀通過修正產創條例部分條文,若公司企業三年內嚴重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相關法律,將無法依產創條例申請補助,違法期間獎勵亦須追回。這項修正案被外界稱為「日月光條款」。

政府為促進產業創新,規定公司投資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的15%範圍內,可抵減當年度應繳之營所稅,但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昨三讀修法後條文規定,公司或企業若三年內嚴重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相關法律,將不得申請該條例獎勵補助,且要追回依本條例申請的獎勵。

立委林岱樺表示,業者若適用政府提供之租稅優惠、獎勵補助,更應善盡社會責任,高科技大廠排放廢水造成嚴重汙染,若繼續享有獎助優惠,無異變相鼓勵不肖業者,因此提案修法。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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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K7廠 獲准「有條件」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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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徐如宜、林保光/高雄報導】
2014.04.26 03:22 am

停工一百廿六天後,高市環保局昨天同意,日月光K7廠有條件試車。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劉學聖攝影
因汙染後勁溪被勒令晶圓製程停工的日月光K7廠,在經過一百廿六天停工改善,經過學者專家兩度審議,作出日月光應設置LED看板、公開監測資訊等七點結論,高市環保局昨天同意K7廠有條件試車。
日月光行政副總周光春表示,下星期一會開會決定K7廠晶圓製程何時試車,當然越快越好。

環保團體得知K7廠「有條件試車」很是憂慮。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日月光應盡企業的社會責任,改善後勁溪汙染、賠償下游農漁業損失,將零排放汙染物列為長期目標。

環保局局長陳金德表示,所謂的「有條件試車」,是指日月光必須依照委員所提第二次審議結論,提出承諾及具體行動,否則會影響復工申請。

專家學者第二次審查結論有七點,前三點為技術層面,其他四點則要求當水質水量異常時,K7應確實依據緊急應變標準程序辦理;應將簡報資料中內容與承諾事項納入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文件;日月光公司對中長期承諾事項應列出具體時間表及保證書;K7廠放流水應設置LED看板並將監測資訊公開。

環保局土水科科長馬振耀表示,K7廠內高濃度有機廢水已委託合格廢棄物清除處理公司,濃度較低的有機廢水交由生物處理能力較完善的凸晶二B廠處理,並建置自動監測設備,允諾放流水達較嚴格的陸放標準。

陳金德指出,日月光提出一個月的試車計畫,未來要檢具試車結果,環保局會在一個月內進行連續十五天查驗評鑑,再送委員會審查。

半導體封裝廠日月光K7廠大量排放汙染物及有毒廢水,高雄環保局去年十二月廿日依水汙染防治法,裁處產出重金屬鎳的晶圓製程停工。日月光在年後提出復工與試車申請,環保局委請專家學者在二月十四日及三月廿日兩次審查,多數委員終同意「有條件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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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連署 籲暫緩日月光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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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徐如宜/台北報導】
2014.02.12 02:55 pm
 
因排放工業廢水遭停工的日月光K7廠,高雄市政府將在後天現勘後,決定是否復工。趕在現勘前,地球公民基金會上午與來自18國的50個國際組織連署,共同譴責日月光,要求追究日月光的企業社會責任,同時要求日月光的採購商,包括台積電、蘋果、索尼等廠商,在日月光未能達到應有的環境與勞動改善前,中止給日月光訂單。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日月光迄今未協助復育後勁溪生態、賠償農漁損失、歸還不當利得,反而買廣告否認汙染,且急於申請復工,周五高市府將現勘審查日月光水汙染防治措施,為其復工做準備。由於市場盛傳日月光可望在3月復工,國際團體決定連署採取激烈行動。

李根政表示,裁罰紀錄顯示,日月光是汙染累犯,寧可花大錢請律師、登廣告,卻不願負起責任、徹底解決汙染,不僅違背台灣社會期待,更違反國際電子產業的改革趨勢。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邱花妹指出,蘋果、索尼、台積電等都是日月光的大客戶,有責任確實了解日月光生產情形,而不是單憑認證、得獎等書面資料就下採購訂單。

後勁溪底泥含鎳

高雄環保局抽取後勁溪底泥、農地水質、土壤化驗,表示農地水質及土壤結果符合標準,底泥部分雖驗出含重金屬鎳成分,但仍無法直接證明日月光是汙染行為人。高雄市環保局局長陳金德表示,日月光汙水處理改善計畫已在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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