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笫三波國會改革 還要再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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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陳洛薇】 2013.06.26 11:21 am  

國會第三波改革工程 刻不容緩 / 方彥迪
前言:立法院上會期「夜襲」通過會計法引發爭議,要求國會變革聲浪再起。本報規畫「國會改革工程」系列專題,今起推出,分別從朝野協商、立法效率、國會亂象及黨政運作四大面向,為國會把脈,針對朝野政治惡鬥、立委競逐作秀疏於問政、委員會弱化、議事效率低落等問題,對症下藥,提供建言,引導立法院正向改變。

朝野惡鬥、議事空轉、修法荒謬戲碼重創立法院的形象,「朝野協商」制度再度被批評。如何讓朝野協商既能繼續增進立法效率,又能揮別「密室政治」陰影,從「必要之惡」邁向「必要之善」,回應國人對立法院的高度期許,本屆立委諸公們已責無旁貸。

立法院長王金平曾表示,朝野協商有其必要之處,他也親自帶領立法院推動國會改革。但這幾年朝野協商制度實際執行以來,常面臨部分黨團杯葛不簽字,延宕重大議案的審議,立法效率不彰。

立法院朝野協商制度引人詬病之處在與「透明度不足」。參與協商除了黨鞭,鮮少立委知情,每遇重大爭議法案,幾個人就在密室裡急就章協商,造成修法粗糙,法條漏列重要文字,不但沒有定紛止爭,反而引發更大爭議,連帶也造成國會亂象、朝野惡鬥的弊害。

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先由非正式「朝野協商」開始,第三屆國會時,許多法案被關鍵少數做為癱瘓議事的工具,院會一再上演動員表決戲碼,霸占主席台上演全武行,重創國會形象。

為回應全民期待,前立法院長劉松藩推動第一波國會改革,在民國八十八年制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將「黨團協商」法制化,自此立法院通過的議案倍數成長,動輒表決或立委個人冗長發言延宕議事的情況也減少。

但也因為黨團協商決定重大議案,相形削弱委員會的專業性,法案審查品質堪慮,立法院長王金平推動第二波國會改革,於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日首先完成提高黨團門檻、議案屆期不連續兩項改革,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再次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讓制度更完備。

朝野協商機制雖然能快速解決重大爭議,但最後決定權仍得由各黨團幹部簽字同意,加上會議並不公開,時常被批評「密室協商」。

從立法運作的實務,協商制度有存在的需要,但朝野協商造成的弊端,也是不爭事實。朝野政黨有責立刻著手進行朝野協商制度的檢討反省,啟動「笫三波」國會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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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拚國政 修憲非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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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政忠】
2014.05.20 03:05 am
 
七合一大選前,民進黨再度啟動修憲戰場。從一九九一年起,台灣歷經七次修憲手術,每次動刀前,朝野領袖都矢言要讓國家脫胎換骨,但這部憲法似乎「修得愈多,傷得愈重」,國家沒有改頭換面,憲法反而遍體鱗傷。

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先後主導台灣七次憲改,國、民兩黨都有參與。陳水扁曾批評修改後的憲政體制就像「烏魯木齊」、「很大的政治笑話」,但現在政治體制的運作或紛擾,藍綠都有「貢獻」,誰也無法卸責。

憲改有過也有功,若非當時朝野對重大修憲議題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也無法推動國會減半、廢除國大、單一選區兩票等現行政治制度的變革。

修憲是國家的重大工程,必須具有絕對民意的基礎,避免輕易變動國家根本大法。現行修憲門檻必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案,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四分之三的同意,且經公民投票全體公民數的過半同意,才能通過。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批評的「修憲高門檻,形同凍結修憲」,卻是扁政府在二○○四年啟動第七次修憲時所確認的遊戲規則;不論誰執政,都必須朝野合作,才有可能啟動「修憲之鑰」。

每一任總統都必須在這部憲法前宣示就職,任何一位從政者都必須尊重國家大典。修憲不是萬靈丹,朝野領袖必須有國政方針的藍圖,不是一時興起隨口開出「修憲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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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國會改革首要廢除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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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雅筑、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3.06.26 03:30 am 
 
「就制度面而言,立法院最為人詬病的,是政黨協商制度」,台大政治系主任王業立說,朝野協商是台灣「密室分贓的保護傘」,其位階凌駕在專業分工的委員會甚至院會之上,決定絕大多數的重要法案,根本「本末倒置」。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張佑宗主張,廢除朝野協商才是國會改革的根本之道。

對於在野黨主張朝野協商能保障小黨的議事權力,張佑宗批評這是「似是而非」的觀念。他說,在野黨應花時間提出對案,和執政黨的主張併案審查,在委員會中好好討論。

王業立說,朝野協商制度存在十多年有其原因,不可能馬上廢掉,目前只能努力降低弊端,並健全委員會運作。他主張,委員會的決議不應送朝野協商,為避免密室政治,應對協商內容留下正式會議紀錄,張佑宗主張應全程錄音、錄影並對外公開,讓國會接受監督、對選民負責。

其次,王業立提議將「共識決」改為「多數決」,避免重要法案遭少數人「綁架」,以及將協商冷凍期由一個月縮短為兩周等,逐步達成國會改革的最終目標,讓立法院「回歸正軌」。

張佑宗說,協商過程不公開,容易淪為密室政治,讓朝野政黨私下交換政治利益,形成「黑盒子」。

他表示,朝野協商源自劉松藩擔任立法院長的時代,當時有其歷史背景,但既然時過境遷就應該廢除,以免給予立法院長、各黨團黨鞭太大權力。「如果幾個黨鞭就可決定政策,不是違反民意嗎?」

王業立表示,朝野協商很大程度上必須仰賴主持者的個人魅力,若非在政壇有地位、夠分量的人物,很難發揮制度功能;相對地,主持者也希望透過此平台,發揮影響力、鞏固自身權勢。

根據目前制度,經委員會審查決定的內容,在朝野協商時很可能被全盤推翻,但王業立認為,專業分工的委員會才應是政策辯論、審查議案的主要場域;張佑宗同樣主張立法應回歸「委員會中心主義」,讓法案好好審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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