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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會計法 藍綠合演「夜襲3部曲」
2013/06/02 10:19 瀏覽8,495|回應57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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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乃綾、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3.06.02 04:39 am

立法院前天趕在休會前通過近廿個法案,立法院長王金平(中)與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右)、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忙著協商。其中會計法修正案「突襲」通過,引發爭議。
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前天深夜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擴大特別費除罪化範圍。知情人士表示,藍綠對民代特別費除罪化一直有共識,加上要為學術界解套,有意盡速處理,在府院、朝野都有共識下,前天深夜朝野聯手,上演「會計法夜襲三部曲」。

前天上午/故意排在第62案 造成假象

首先,前天上午變更議程時,院會通過國民黨討論事項版本,其中偷渡「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排在「第六十二案」,讓外界、媒體誤認「絕對來不及三讀」。

深夜九點/黨團幹部 院長休息室密商

其次,立法院對黨團發出「深夜九點」、以總體法案協商為名的開會通知,而不明白指出是「哪一項法案協商」,避免會計法深夜協商的消息,透過黨團助理而走漏風聲。

最後,僅由黨團幹部密室協商。過去協商時,黨團助理幾乎都可參加,但會計法除了在深夜協商,還選在議場後門、助理不得進入的院長休息室。

協商成員包括立法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洪秀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潘孟安、書記長邱議瑩、台聯黨團總召林世嘉、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德福。協商結束後,沒有任何黨團幹部攜帶出紙本協商結論,保密到家。

休會前廿分鐘/無預警三讀通過 媒體錯愕

直至晚間十一點半,院會開始二讀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結論和通過的修正條文才釋出,在黨團助理和記者一片錯愕時,即三讀通過。

前立委顏清標和台中市前議長張清堂,一九九九年四月擔任台中縣議長和副議長期間,喝花酒、報公帳一千八百餘萬元,被法院依貪汙罪判刑七年。這次修法,外界解讀,就是「要為顏清標解套」。

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二○一一年底,藍綠皆同意要將特別費除罪範圍下拉到民代、村里長,但遭外界猛烈批判,當時只通過行政部門首長部分。為解決「歷史共業」,最近幾個會期,此案一直伺機而動。

今年初,多位大學教授因不實核銷遭起訴,引起府院注意,有意一併解決學術界問題,讓教授、民代解套。民進黨人士指出,其中台大醫師柯文哲更是關鍵人物,不僅台聯力挺,也有許多民進黨支持者猛打電話,要求「搶救柯文哲」。

前天深夜,立法院發動突襲,事前外界毫無所悉。院會結束前的最後廿分鐘,無預警從第五十一案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案」,直接跳到第六十二案的會計法修正案,讓在場的媒體措手不及。

為何發動夜襲?民進黨人士說「這是策略」,既然府院、朝野都有共識,以無預警方式處理,才能避免外界干擾。

立法院前天趕在休會前通過近廿個法案,立法院長王金平(中)與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右)、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忙著協商。其中會計法修正案「突襲」通過,引發爭議。 /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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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挺政院 民進黨團堅持:應提覆議
2013/06/06 08:0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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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思慧、林河名、李昭安、羅暐智/台北報導】 2013.06.06 04:45 am  

會計法爭議 藍:立法意旨可涵蓋 / 陳乃綾
 
針對會計法修法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中)昨天上午表示,透過行政部門擴大解釋是解決方式之一,行政機關會好好研究。
記者林澔一/攝影

針對會計法修法爭議,行政院昨解釋提案意旨已包含教授在內。朝野昨晚對此反應不一,國民黨團與行政院立場一致,認為不必再修法;民進黨團堅持,漏字是行政院的疏失,馬總統應承擔憲政責任,令行政院提出覆議。

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表示,原本立法意旨寫得很清楚,朝野黨團協商大家認知理解也都包含教授在內,既然已經完成三讀送出去了,就沒有再修法的必要;但若實施一段期間,法官與檢察官針對個案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或是產生爭議,屆時再來考慮修法。
 
會計法修正案引發重大爭議,民進黨中常會昨天邀請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報告。
記者陳正興/攝影

不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表示願意提案補正,把遺漏的「教」字補上;他說,行政院雖以行政命令補充解釋,但司法單位未必會買帳,為避免有教授還是可能因此被判刑,因此願意收拾善後,承擔所有責難。

民進黨中常會昨天也定調,要求行政院提出覆議,否則,總統應該召集行政、立法兩院解決;如果總統和行政院都不願意盡其憲法責任,民進黨立院黨團將在立院臨時會提案修法。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指出,屆時民進黨團的修法重點有二:第一,把原修法過程疏漏的「大專院校教師」納入;第二,民意代表「公款私用」如「喝花酒報公帳」部分不應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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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挺公款公用除罪 假帳不寬貸
2013/06/06 08:0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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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洛薇、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3.06.06 02:44 am 
 
會計法爭議延燒,行政院昨天統一法律見解,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表示,行政院立場很清楚,「希望教授研究費涉及公款公用的部分,能夠除罪,但教授報假帳,絕不寬容」,由於一直等不到最高法院及最高檢察署的統一見解,因此同意透過會計法修正來解套,沒想到過程出現漏字風波,政院希望能先針對漏字做出法律解釋,暫解爭議,若法界仍有疑義,九月立院下會期時,他不反對可由立法院或行政院再提修法。

江揆強調,行政院做出法律解釋,是為了解除爭議,不要讓爭議再擴大,若下會期有必要再提出會計法修法,希望只是針對「教」字疏漏修正,將一字補足。

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昨晚表示,行政院請主計總處提出會計法修正案的法律見解,是提供行政部門有一個共同法律意見,並非「為立院背書」;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會計法修正案即將公布施行,才會做出法律解釋。

至於主計總處昨天以公文傳真方式,和法務部、法規會彙整法律意見,做出統一解釋,是否過程不夠嚴謹?陳威仁說,這可以再研究研究。陳威仁也說,朝野協商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時,他並不在場。陳威仁表示,法官獨立辦案,未來他們要不要參考主計總處的法律見解,不是行政部門能左右的。

行政院法規會主委陳德新表示,公務員服務法與刑法中的公務員,都有不同的定義,因此,要看主管法律的機關是誰,由誰來做解釋。例如會計法的主管機關是主計總處,可以對「職員」做認定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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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擴大行政解釋 對法院沒有拘束力
2013/06/06 08:0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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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擴大行政解釋 對法院沒有拘束力

圖/聯合報提供

行政院主計總處決定用「擴大解釋」方式,認定「大專院校職員」包含「教授」在內,這種做法一方面牴觸大學法,另方面對法院沒有拘束力,萬一有的法院認同解釋依法判決免刑,有的不理解釋而判有罪,反而造成更大紛爭。唯有立法院再提案修法,在條文中加個「教」字,才能真正解套。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立法院本會期五月卅一日結束,三讀通過的條文法案已送出,總統府也收到咨文即將公告實施,立法院已無復議空間。

行政院若要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提出覆議,必須是法案的推動有窒礙難行之處;這次會計法修正,雖少了一個「教」字,使數百名涉案教授無法除罪,但其他人除罪並不受影響,法案沒有滯礙難行,行政院沒理由提覆議。

有人建議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訂出統一起訴標準來解套,將「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解釋成包含教授一職,但涉案教授們已有多人被起訴,就算檢察總長訂出統一起訴標準,對法官並無拘束力,問題還是沒解決。

主計總處以「擴大行政解釋」方式試圖替立法疏漏解套,但大學法明文規定「教師」不是職員,嚴格來說除罪範圍僅及於大專院校職員及系主任、副校長等兼任行政職務的教授,並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主計總處的解釋,似乎出現矛盾。

法界人士指出,依大法官一三七號解釋,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效力,對於檢察官的偵辦和法官的審判沒有絕對約束力,僅能當作參考。想用「擴大行政解釋」方式解套,萬一有的法院採用,有的法院不採,反而造成更大紛爭,問題還是沒解決。

有檢察官建議,正審理教授詐領研究經費案的彰化地院可聲請大法官解釋「會計法修正是否違憲」。但是大法官解釋要一年半載,緩不濟急,且會計法二年前就已修法規定中央機關特別費除罪化,至今沒人認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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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立院遭責難 政院難袖手旁觀
2013/06/06 07:5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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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立院遭責難 政院難袖手旁觀

圖/聯合報提供

會計法修法鬧出大烏龍,行政院、立法院連續兩天互踢皮球後,昨天行政院終於由主計總處提出統一法律解釋,定調除罪對象包含大學教授。還原修法過程,行政院想讓教授除罪,立法院要讓民代除罪,倉促修法中竟漏列教授,一字之差,朝野及兩院忙善後,更凸顯這場鬧劇的荒謬。

據了解,當初會計法修法前,立法院曾將修法初稿大樣傳給行政院,行政院對於法案中有關民代特別費除罪化的部分,沒有參與朝野協商,也無置喙餘地,站在政院的立場,並不認同喝花酒、報假帳除罪;但是對於教授除罪化,政院一直很堅持必須是「公款公用」除罪,反對「公款私用」除罪。

知情人士透露,原本立院修法版本並無規範「公款私用」的條文,後來發現提案立委之一的版本有規範,因此行政院在最後提供給立法院的修法版本中,補了第三款,「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非關研究執行之財物,而報支政府機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者,不適用前項規定」,即「公款私用」不得除罪條款。

知情人士指出,正因政院只特別注意第三款,對於會計法前兩項有關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的條文,政院人員繕打時未察發生漏字的疏漏,而立院收到後,也僅複製內容,造成三讀通過的條文獨漏「教」字。

知情人士坦言,行政、立法部門在修正條文時,兩方都有疏失,立法院成為眾矢之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這幾天面對外界批評也難以招架,希望行政院「不能隔岸觀火」,所以行政院道義上有責任出來講清楚,「不能袖手旁觀,讓立法部門被責難」。

行政院內部研究後認為,此時要立法院提復議已不可能,行政院也不能提出覆議,因為前提是政院不認同修法的理念,才會提出覆議,「但是政院認同教授公款公用除罪化,並非不認同修正條文」,最後才選擇解釋法律,希望化解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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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研究費除罪 恐一國兩制
2013/06/06 07:4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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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劉峻谷、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3.06.06 04:39 am  

編輯台時間(1)會計法烏龍 抓「漏」找上行政院 / 彭芸芳
會計法修法漏列大學教授引發爭議,行政院決定不提覆議,但為了化解爭端,決定由行政部門「做出法律解釋」,昨天主計總處認定「立委原提案的意旨均包含教授,因此此次修法條文規範的『職員』,宜包括教授與行政人員在內」。但司法體系昨天對於行政院的見解,紛紛表示無法認同。

由於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不見得會對行政機關的解釋埋單,不同法官審判可能產生不同判決結果,將可能讓教授研究費除罪化案,出現「一國兩制」狀況。除非透過最高法院刑庭總會開會決議統一見解,各級法院的判決才會 一致。

法務部昨晚表示,基於不介入、不干涉、不指導偵查中個案原則,法務部不會也不能下令檢察官要將教授納入職員範圍,要由檢察官視個案認定,或由檢察總長黃世銘視整體偵查情況決定是否做出統合見解。

黃世銘則說,必須等到各地檢署見解不同才會統一見解,目前尚無此需要。

為了讓大學教授與民代特別費除罪化,立法院在上周五休會前夜襲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條文,但倉促修法之間,卻漏列了「教」字,一字之差,讓教授反而無法除罪化。

據了解,立法院曾將修法版本先給行政部門確認,但政院最後提供版本卻漏列「教」字,造成修法大烏龍。

行政院昨天指示會計法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法律見解,主計總處透過公文傳真、會商方式,與法務部、行政院法規會確認法律見解後,昨天傍晚由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對外發布統一見解。

鄭麗文表示,主計總處會同法務部與行政院法規會研討後認為,第一,修正條文雖未明列「教授」,但從委員原提案之意旨及說明,均含「教授」在內,非常明確;第二,該條文所規範之客體是「研究計劃費」,而於大專院校「職員」中參與研究計畫者,則是以教授為主要研究人員,行政人員為輔,協助投標、用印、核銷等庶務工作;故條文所稱「職員」,依該立法說明,宜包括教授與行政人員在內。

會計法修法疏漏連日來引發行政、立法兩院之間的爭議,主計總處昨天做出法律解釋後,鄭麗文重申,「行政院不會對會計法提出覆議」,院長江宜樺會副署會計法的修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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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除罪 同一案貪汙命運兩樣
2013/06/05 08:5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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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3.06.05 02:37 am 
 
民代特別費除罪,中部4名議長涉以公款喝花酒貪汙案,卻命運大不同,在監的前立委顏清標、前台中市議長張清堂,可望獲得免刑獲釋;而前彰化縣議長白鴻森、前台中市議長張廖貴專因已執行完畢,未獲新法任何利益。

同案的現任市議員江勝雄、前議員劉松梧等6人,所涉貪汙案迄今仍在審理,可能獲「免訴」、不必繳還貪汙所得、繼續參選。

14年前,台中地檢署偵辦當時的台中縣議長顏清標等人以公款喝花酒案,第一波起訴顏清標、副議長張清堂、主任秘書蔡文雄;第二波起訴縣議員江勝雄、劉松梧、以及議長機要陳國行、議事組員李邦德、議政中心主任朱為中、副主任呂志峰等6人。

時隔多年後,第一波起訴的顏清標、張清堂、蔡文雄等人去年底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分別於今年初向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第二波起訴的江勝雄、劉松梧等6人,目前更一審審理中。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合議庭,原訂於7月16日宣判,但隨著立法院三讀通過民代特別費除罪,刑事訴訟法第302條規定「犯罪後的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應諭知免訴的判決」,以公款喝花酒的江勝雄等人可能獲免訴。

民代特別費除罪,入獄的顏清標、張清堂固然可獲免刑獲釋,但繳交的貪汙所得已沒入國庫,更恐喪失參選。

反觀,江勝雄、劉松梧等六人,因案件尚未判決定讞,未來可能獲「免訴」,也不必繳交貪汙所得兩千餘萬,更因未被判決確定,將來仍可持續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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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解鈴還需繫鈴人 立委別推了
2013/06/05 08:4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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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河名】 2013.06.05 02:37 am 
 
立法院上周五趕在會期最後一天,「摸黑」且「火速」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結果忙中有錯,原本想以教授研究費護航民代特別費除罪化,卻因一字之差,可能變成「民代過關,教授被關」。如何補救?答案應是「解鈴還需繫鈴人」。

會計法修正,除罪化對象,除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外,並及於「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之研究計劃費」。

問題就出在,依大學法規定,教師並非學校職員。因此,立法院已出現「法律解釋派」,如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就主張修法意旨包含大專院校教職員,且條文中也寫到「其他相關人員」,可擴大解釋涵蓋大專院校教授,如此就沒有修法補救問題。

然而,學校人員濫用政府研究費,重者如中飽私囊,即有貪汙罪嫌;輕者如巧立名目,也有偽文罪嫌。如果「除罪化」可以包山包海到所有「相關人員」,豈非對心存僥倖之人,大開方便之門?如此解釋,真是立法原意?就算立委有人主張透過司法院「擴大解釋」,但法官是「依法律獨立審判」,也非司法院說了算。

現在立法院闖了禍,難以收拾,反倒希望行政院提覆議。只是,覆議是憲政層次的爭議,行政院須對立院決議的法律案等認為有「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而若行政院提出覆議,如經全體立委一半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雖然現在已無閣揆必須為覆議不成而辭職的規定,但立委惹出大麻煩,卻要行政院長付出政治代價,於理於情都說不過去。

此次會計法修正,文字出現烏龍,足見內容草率;過程偷偷摸摸,手段更形粗暴,但這正是立委「平時怠惰、臨時暴衝」的最佳現形之作。

既然輿論一片撻伐,各黨團也都內訌不斷,這個燙手山芋,立委別想丟給別人。如果吞不下去,就全部吐出來,讓所有爭議還原到修法之前。更何況,如果多數立委都覺得被黨鞭「耍了」,就不怕沒人提「復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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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草率修法、責任外推 荒唐立院
2013/06/05 08:3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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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劉峻谷】 2013.06.05 04:10 am  

編輯台時間(2)補救疏漏 政院不覆議 立院復議? / 彭芸芳
 
朝野立委上周五聯手演出會計法修正案烏龍鬧劇,各界譁然。朝野立委這兩天研擬補救措施,口徑一致要求行政部門擴大解釋解套。圖為朝野黨鞭上周協商討論。
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摸黑修法,為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核銷出問題被控貪汙案解套,但倉促立法,少了「教」字,教授還是除不了罪;就算拋開這項爭議,修法一舉免除高社經地位教授所有財務、民事、刑事和行政責任,同樣不符公平正義。

會計法第九十九之一修正條文,立法意旨明確,條文清晰,也能施行,只是漏了一個字「教」字,除罪範圍縮小;沒有達到立法院原先設定的「目標」,立法委員不想再修法、彌補立法疏失,卻將責任推給主管機關,要求解釋法律,讓行政機關背黑鍋,實在荒唐。

當法律不明確、有糢糊之處的時候才需要解釋,如果法律條文明確、意旨清晰,依「罪刑法定」原則,就必須依法行事,不能任意在事後加上類推、擴張或附加條件解釋,否則會造成法律不安定,令執法者無所適從。

「如果沒有鬼,為什麼要半夜立法?」一名檢方首長指出,事前沒有公開討論,也不讓行政機關參與討論,這是不公不義的立法。

要為報支出問題的教授解套,只要免除其非「授權公務員」身分即可;檢方自可依事實認定教授是否觸犯詐欺或偽造文書罪,再依犯罪情節起訴或緩起訴。

處分緩起訴者,可命教授繳回不法所得和繳交緩起訴處分金,才給予自新機會,這才符合公平正義。這次立法,企圖解除涉案教授的財務、民刑事及行政責任,形同以教授光環掩護行詐財之實的不肖教授。

我們的立委訂出這種A錢沒罪的法律條文,這種立法品質,你看得下去嗎?

朝野立委上周五聯手演出會計法修正案烏龍鬧劇,各界譁然。朝野立委這兩天研擬補救措施,口徑一致要求行政部門擴大解釋解套。圖為朝野黨鞭上周協商討論。 /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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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烏龍…教授除罪 竟要司法機關擴大解釋
2013/06/05 08:2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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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洛薇、陳乃綾、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3.06.05 04:57 am  

編輯台時間(1)字斟句酌 漏字烏龍 教授難解套 / 彭芸芳
立法院倉促修法擺烏龍,原本要為教授、民代特別費除罪化,卻漏列大學教授。行政、立法部門昨天互踢皮球,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經與學者專家研議後認為,行政院不需要提「覆議」、立法院也不用提「復議」或「再修法」,只要由司法機關提出「法律解釋」,就可解決問題。

國民黨團的「補破網」新招,是今天由立委謝國樑邀法律學者及專家提出解套方法,建議司法機關擴大解釋,將大學教授視同學術研究人員,以填補修法漏洞。

國民黨的「解套」新招,法務部不領情。法務部昨天指出,會計法的主管機關是主計總處,法務部不能越俎代庖擅自解釋。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以目前的立法條文,除罪的範圍僅及於大專院校的職員及系主任、副校長等兼任行政職務的教授,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

一名資深檢察官指出,依大法官一三七號解釋,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效力,對於檢察官的偵辦和法官的審判沒有絕對約束力,僅能當參考。

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昨晚表示,原本朝野協商時,是以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蔡正元、林世嘉等人的版本討論,孰料立院議事人員在繕打條文時漏了一個「教」字。

林鴻池說,立院的修法意旨寫得很清楚,司法機關及相關單位應可參酌修法意旨做適法性的解釋。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但是立法院本會期已於上周五結束,而且三讀通過的條文法案已送出,總統府昨天已經收到咨文,立法院已無復議空間,只能由行政院提覆議,但行政院昨重申不會提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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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案件懸宕? 等待法部統一標準
2013/06/04 16:1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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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3.06.04 02:55 pm 
 
會計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偵查中的數百名教授被控涉嫌詐領研究經費案,檢方將等法務部作出統一偵辦標準後,再行結案。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具體個案須由檢察官審酌是否符合除罪化標準,如符合,即依法律規定對涉案人不起訴。

法界人士回憶,過去幾乎「血流成河」的特別費案除罪化經立法通過後,法務部即對相關偵查機關提出統一的偵辦標準,具體指示偵辦案件的方式,這次,會計法修正案牽涉數百名公立大學教授,「也快要血流成河」,教授們是否觸法也一樣,檢察官將等法務部對查案訂出標準後再結案。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案件數量大,台北地區的主要偵查單位台北地檢署、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已將原本集中給特定承辦人員承辦的案件打散,發交由其他人員協助處理,「在法務部函示統一偵辦案件標準之前,偵查仍繼續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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