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7 03:02:15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宏國集團第二代、前台北一○一董事長林鴻明,被控擔任宏國關係企業中聯信託大股東期間,透過關係人以低價買回自家不良債權,再把不良債權賣給聯享建設等宏國關係企業,造成中聯信託損失廿四億元,違反證交法背信罪,調查局北機站昨天搜索約談林等十二人,漏夜移由台北地檢署偵訊。
北機站除約談林鴻明,也帶回宏國總經理江淳信及宏國前副總、中聯信託前董事林南聰、中聯信託前催收部副理王添富、宏國投資部經理蔡裕隆、宏國關係企業仲誠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沈銀飛及企劃部經理彭光輝、白天鵝建設董事長陳清堯等人。林鴻明胞弟、現任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也是中聯信託前董事,被懷疑配合胞兄,但他昨天參加兩岸盃帆船比賽到大陸,檢調將擇日約談。
林鴻明昨晚移送北檢時表示,檢調的指控是子虛烏有,他坦蕩蕩,相信自己的人格。
據調查,原林開發、宏冠建設、國邑建設、金尚昌公司先後以土地為擔保品,向中聯信託貸款一百廿億資金,因無力償還,被中聯信託列呆帳,土地成為不良債權。二○○五年,中聯信託申請改為商業銀行,因逾放比超過百分之五,不符銀行法規定,決定出售不良債權降低逾放比例。
由於不良債權有部分土地具開發價值,林鴻明透過沈銀飛、彭光輝成立仲誠資產管理公司,由仲誠以四十六億元低價向中聯信託購買一百廿億元不良債權。林鴻明事後再找白天鵝建設合作,在基隆興建「城上城」企圖謀取鉅額利益。
林鴻明的父親是宏國集團創辦人林堉琪,宏國集團董事長林堉璘是他叔叔。
林鴻明擔任金尚昌負責人期間,借用他人名義設立資產公司,用「以物抵債」方式,取得不良債權設定抵押權的土地,再與白天鵝開發「淡水藍海」獲利十二億元,去年遭北院重判九年六月,併科罰金兩億元。
宏國:運作不受影響
【記者陳景淵/台北報導】前宏國建設副董事長林鴻明涉嫌掏空中聯信託廿四億元,昨遭檢調搜索。宏國昨天指出,目前檢調偵查中,宏國並不清楚狀況。宏國強調,公司有專業經理人,運作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