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2.08.02 02:33 pm
天災造成農產品產量銳減,雖然價格飆漲,農民收入不一定增加,經常讓靠天吃飯的農民,欲哭無淚,審計部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建議,農產品因為天災、病蟲害等,威脅農民生計,政府應積極研擬農民保險法,分區、分類、漸進式開辦農民保險,安定農民收入。
決算報告指出,政府目前雖訂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但農民、地方政府、中央主管機關對救助標準的認定,屢生爭議。根據統計,民國90年度到100年度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共計發放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262億餘元,單次災害救助金額,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審計部表示,針對農作損失的農業保險,從未開辦保險,相較起先進國家,譬如美國、日本,都頒布農業保險法,讓農業保險上軌道,我國對於農業保險制度,不應一直停留在可行性研究評估的階段。
審計部認為,政府遲不開辦農民保險,以農產品長期平均損失率統計不足,難以公平擬訂保險費率,也難以估算公款投入金額,擔心形成更大的財政黑洞等為理由,但農民保險可以分攤農業生產風險,安定農民收入,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先建置完善的農情資訊,並盡快著手研擬農業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