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有關媒體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旺中月底前沒併購中嘉 違約金30億
 瀏覽3,080|回應26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2012.07.27 02:51 am 
 
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不同意以切割中天新聞來交換收購中嘉,業界認為,蔡衍明應釋出更大誠意,讓中嘉大股東安博凱(MBK)願意繼續等候,否則其他買主像是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及潤泰董事長尹衍樑等,若捲土重來,重新表達收購意願,蔡衍明的「囊中物」中嘉恐將拱手讓人。

安博凱是否願意持續等待旺中寬頻收購中嘉案通過,還是將另尋買家,以及卅億元違約金等問題,旺中寬頻特助趙育培昨日不願回應。

據了解,根據旺中寬頻及安博凱簽訂的合約,如果沒在七月卅一日完成交易,旺中需付給中嘉現任大股東安博凱卅億違約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850682
 回應文章 頁/共3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中天:遭媒體霸凌 確有走路工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2012.08.01 02:58 am 
 
近七百名大學生昨天到中天電視台抗議,中天發言人黃俊仁表示,並不是要抹黑追殺任何人,但七二五「反旺中」抗議事件,確實有走路工,黃國昌身為行動發起人之一,應該和旺旺中時集團一起揪出幕後「共同的敵人」。

黃俊仁並說,近日各媒體以反旺中的角度大幅報導旺中案,這也是一種媒體霸凌。旺中集團在整起事件中,扮演著受害者的角色。

由台大、清大等卅二校組成的「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上午冒著雨到中天電視台前抗議,中天電視台則在現場準備雨衣、杯水免費放送。

黃俊仁說,黃國昌教授身為七二五行動的發起人,在行動遭受汙衊後,他應該和旺中一起找幕後真相。現場媒體詢問,黃國昌教授丟菸蒂,旺中選擇用一整個新聞版面來報導,是否過當?

黃俊仁認為,「黃教授是公眾人物,一言一行本就必須非常謹慎,這是必須負的公共責任。」

至於時報周刊副總編輯林朝鑫對學生提出誹謗告訴一事,黃俊仁強調,林是維護個人名譽,目的不在告學生,而是透過司法途徑追出幕後黑手。

另外,名作家張大春為表抗議,昨天將他在中時部落格的文章全部刪除,僅留一篇懷念中時前輩高信疆的文章。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852735
蘇蘅:旺中案已審結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2012.07.31 04:33 am  

NCC:不切割中天 旺中案就廢止 / 樂嘉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蘇蘅任期今天屆滿。針對近來引起軒然大波的旺中案,蘇蘅舉行記者會表示「此案已經審結」,本屆委員會絕非匆促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

不答應NCC條件 併購免談

她說,旺中的行政處分文書昨天出爐,旺中寬頻須完成NCC所列的停止條件,經認可後,許可案才生效。換句話說,如果旺中不願切割中天電視台,旺中併中嘉案也就形同告吹。NCC官員昨天深夜送出行政處分文書。旺中表示,收到後還要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她說,旺中案審議以來,委員都感到「壓力、壓力、壓力」,也有言論批評,這顯示台灣民主社會的成熟。但她說,委員不受影響,為旺中案提出的三項附停止條件,就是考量旺中集團在併購系統台後產生的巨大言論集中與影響力,堅持要求旺中集團蔡衍明父子遵守。

嘆部分媒體公器私用 沒改進

蘇蘅並感慨旺中案審議期間部分媒體有特定立場,對事件並不完全了解;也有部分媒體公器私用,「沒什麼太多改進」。

蘇蘅表示,旺中案過關,旺中集團將掌握近三分之一有線電視收視戶,近四分之一的有線電視系統,是國內第一大媒體集團,所以NCC堅持不同意旺中經營新聞台、財經台與購物台;系統業者並非不能經營新聞台,但未來將以此案例的門檻為判定的標準。

亮出審議時所畫 媒體版塊圖

她強調「委員絕對不是沒有做功課」,特地亮出在審議當天為旺中集團所畫的媒體版塊「雷達圖」以及與富邦集團大富案對照的權力「摺線圖」,強調委員們非常了解言論集中問題的嚴重性。

外界質疑NCC匆促通過旺中案,蘇蘅說,今年五月七日公聽會後,委員會已經可以做決定,但是委員魏學文心臟病情嚴重,必須馬上開刀,因此要等到魏歸隊後才能進行決定。她原本也無把握在任期內對旺中案審結,但魏及時回來,讓旺中案有個結局。

她也表示,旺中寬頻將廿五項承諾,列為附負擔,在數位化方面,旺中承諾配合國家數位化政策,所屬系統將在一百零三年時完成全面數位化,所屬系統台將投資八十三億元,到一百零六年累計投資達一百零二億元。

三千字新聞稿 詳述審理過程

NCC昨天也發出史上最長的七頁新聞稿,長達三千字,詳述案件審理過程。旺中案交易金額達七百六十二點五億元,是亞洲近五年來最大規模媒體併購案,但蔡氏家族掌握中視、中天電視三頻道,以及三家報紙等媒體事業,併購案後將成為國內第一大媒體集團。

NCC認為,以台灣媒體生態而言,擁有高比率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可以控制頻道上下架,間接影響消費者接收的資訊內容。因此,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若規模過大,不宜再擁有或控制意見市場中最重要的新聞頻道,避免對意見市場產生太大操控力。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852169
聯合筆記/從蔣夫人緋聞看旺中案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程嘉文】 2012.07.28 03:01 am 
 
外交界耆宿陸以正駐紐約新聞處長期間,美國出版了一本專談名人秘辛的新書「皮爾遜日記」,提及抗戰期間美國特使威爾基訪問重慶,竟與蔣宋美齡有染。消息傳回台北,蔣夫人大發雷霆,急電召回陸以正,拿出寫好的聲明稿,要求立刻在全美各大報登廣告駁斥。

陸以正帶著聲明稿回到紐約,一面設法拖延廣告刊登日期,同時勸服蔣夫人,依據美國法律,同時應向業者交涉更正。陸以正找到當初訪華的其他記者,作證絕無緋聞其事,迫使出版社公開道歉,承諾將刪除錯誤內容。由於此書並未引起話題,後來根本未曾再版。

如果當初陸以正唯命是從,立刻花鉅資登廣告「闢謠」,結果勢必適得其反,使全美大肆討論「宋美齡緋聞」,把國府引為笑柄;原本不值一哂的皮爾遜日記,還可能洛陽紙貴,因此狂賣。

最近旺中案的爭議,在董事長蔡衍明的立場,必然一肚子火:同時擁有新聞頻道與系統台的大老闆不乏其人,也存在新聞內容更「集中」的媒體,為何外界所謂「公正人士」卻專找他麻煩?

蔡董的憤怒可以理解,但該集團的反擊方式,卻是動員旗下所有媒體,強力質疑抗議學生「領走路工」,其結果,可能適得其反,愈發坐實外界對其經營媒體是否公正之疑慮。

如此一來,反對旺中經營媒體的聲浪,勢必更加強烈,中嘉購併案的難度將更高。

作為部屬,必須從大處著想,才能做出有利於上司的事。作為領導者,也要學習拒絕「表面愛之,實則害之」的奉承。就此觀之,蔡老闆身邊是否有個有謀有守的陸以正?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850996
旺中想解套 有4種可能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2012.07.28 03:11 am 
 
業界分析,旺中寬頻若不願履行切割中天新聞台,有可能進行行政訴訟,同時重新調整旺中的股東結構,撤回原案,未來重新送件。旺中寬頻特助趙育培不願對市場評論發表看法,僅強調昨晚已將25項附負擔的承諾,送交NCC相關部門。旺中寬頻昨天也發出聲明表示,尚未收到NCC的行政處分書,須等待收到正式文件後,才能評估。

業界人士分析,旺中有4個做法,1是履行停止條件,2是不履行,3是打行政訴訟,4是撤案重新送交申請案,4個做法可以同時進行,交叉應用。

業界認為,如旺中寬頻不履行3個停止條件,旺中併購中嘉的案子不會生效,一方面可以打行政訴訟,另一方面也可學習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收購凱擘,哪裡有阻礙就排除。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850995
觀察站/商場爾虞我詐 學者官員管得住?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盧沛樺/特稿】 2012.07.27 02:50 pm 
 
拖延長達18個月之久的旺中案在周三深夜獲得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有條件通過,但3停止核准的條件,旺中集團並不能接受,後續變數仍大,因此引發的漣漪更是一波未平一波再起,此案糾結難纏,除了社會輿論抨擊的媒體過度集中之外,其實關鍵點也在於旺中寬頻提出加速國內有線電視產業數位化的「利多」,讓想要推動國家數位傳播政策的相關單位難以拒絕。

政府不只一次提到加速國內影視產業數位化,今年7月無線頻道全面由類比邁進數位,緊接著,有線電視頻道何時跟進成為政府的下一步政績,期程也由原先規劃2016年盼能提前至2014年。政府一心想推動此有利產業的政策,因此,當旺中寬頻欲收購國內第三大系統業者中嘉,旗下有上百個頻道,允諾願意在2014年達成有線電視數位化,無疑是幫了政府一個大忙。

正因為這點,雖外界擔心未來旺中可能形成媒體霸權、各界學者質疑集團大老闆相關言論可能欠缺適格性時,旺中案還是能在嚴苛的附帶條件下得以放行。

但該案峰迴路轉,旺中不願放棄中天新聞台,對外談話似擺明與NCC唱反調,就法論法,旺中不願履約在先,NCC大可駁回此案,平息爭端。不過,如今NCC未立即出面說明,顯然上位者對影視數位化產業政策縈繞心頭,念著國內傳媒及數位影視產業帶動經濟,以致於考量再三,遲遲無法下決策。

對於該案綁上國家數位化政策,不少學者表示質疑,為什麼國家推動數位化的腳步非由業者承擔,NCC反而從相關職權上退位,如今才要透過准發執照的方式給業者胡蘿蔔,然後聽命行事,以致於如今陷於兩難困境。反之,要是能明白切割傳媒產業的言論發展健全性與數位化政策,旺中案的結果也就清晰可見。

不過,昨天前主委彭芸所發表的新書中明白提到:「學者在學校可以堅信自己所追求的真理,政府就要考慮多方勢力與利益。」如同主委蘇蘅日前記者會上宣稱,該案審查結果除從傳播角度之外,也要顧及產業、市場考量。學者從政,超越了學術真理的追求,真實面對各方勢力爾虞我詐的角力,同時得負擔高層行政機關的政策方向。進入了官場,學者擘劃理想傳播的考驗才真正開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850911
NCC:履行3條件 旺中併購才生效
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中央社╱台北27日電】 2012.07.27 08:44 pm  

旺中案 NCC:不接受條件便無法過關 / 蕭伯欽
NCC有條件許可旺中併購案,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今天說,不管申請人同意與否,都必須履行3項停止條件,併購案才能生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審議「旺中寬頻購併中嘉網路案」,做出有條件許可決議。

NCC主委蘇蘅當時在會後記者會表示,NCC對旺中寬頻提出3項停止條件,包含申請人及關係人應該和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應該申請營運計畫變更為非新聞台,以及中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

旺中寬頻今天針對「切割中天新聞台」與「中視變更營運計畫」發表聲明,表示這2項條件涉及中天電視及中國電視的內部營運,沒有經過2家公司的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蔡衍明不能因為個人對旺中寬頻的投資,犧牲掉其他股東權益,否則後續恐遭提起法律訴訟。

謝煥乾對於旺中併購案指出,NCC已經做出決議,等行政處分書發出並送達後就會生效,未來也沒有駁回或續審的問題。

謝煥乾說,如果申請人不接受或是不履行這3項停止條件,那整個旺中併購案的許可就不會產生效力,與駁回的結果一樣,但「結果一樣,意義不同」。

他指出,NCC委員25日會議中,旺中業者沒有同意這3項停止條件,只表達有困難,但這是NCC單方面的行政處分,並不需要當事人同意,就算當事人對外表示不同意,也不會影響NCC的決議。

謝煥乾說,假使旺中寬頻重新送件申請併購,NCC還是會依據相關法令處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850910
頁/共3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