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12.03.01 02:20 am
替媒體發聲,國民黨中常委邱復生昨天在中常會臨時動議提案,推動新聞從業人員「誹謗罪刑事除罪化」,在高度開放的民主社會是很重要的一大步。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莊伯仲表示,馬主席當場裁示,請法務部等相關單位研究辦理,再向中常會回報。
邱復生表示,我國新聞自由缺乏保障,在國際評比中屢遭降等,也常有新聞主管因為媒體新聞報導被連坐處罰,此舉已違背公平正義原則,使新聞業成為高度危險行業。
邱復生以媒體經營者身分發言並提出連署,獲得包括姚江臨等五位中常委連署。
他說,憲法賦予人民言論自由,大法官會議解釋也針對媒體報導,只要不是「真實惡意」的新聞刊登,或記者「信以為真」都可以免罰;但美中不足的是誹謗罪的刑事除罪化。
邱復生認為,新聞處理有其急迫性、侷限性,查證上很難臻於完善,容易發生疏失,加上新聞媒體沒有調查權,所以對沒有公權力的新聞從業人員科以刑事責任,比例上似有過當,也不符比例原則。
他建議,誹謗罪刑事部分除罪之餘,可透過民事訴訟,提高民事賠償等保障,足以讓媒體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