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7 01:29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身障者身亡,停車證可以繼續用享優惠?台北市今年查到類似案件高達一七七件,追繳金額高達一百九十萬!甚至還有親人死亡五年卻仍繼續使用身障停車證的案例,也有人欠款金額高達十八萬,至今仍未繳交。
台北市停管處營運科長黃莉雅說,明年二月起,北市停車管理員開單用的手持PDA機器,將加入「黑名單」功能,若遇已註銷或車牌號碼不符之身障者停車證,可當場直接開立全額繳費單,亦不許事後銷單。
根據台北市停管處統計,今年查獲一一七件違規利用身障停車證者,追繳金額高達一八九萬八千餘元,其中大多是身障者往生後,家屬將證件註銷卻未繳回,或是先申請補發,留下證件正本後,繼續掛在車上,偽裝成仍具身障停車資格。甚至有人冒用整整四年多,才被停管處發現。
不過,台北市議員陳建銘認為,根本問題還是在「身障停車證管理不嚴」。他指出,九十六年起,北市核發身心障礙手冊僅四萬一千餘本,但身障停車證卻超過五萬人申請,遺失補發者則超過三千件。更有甚者,被查獲之冒用者,除追繳過去停車費外,僅三年之內不得再申請,罰則稍嫌過輕。
對此,黃莉雅強調,身障資格認定是由社會局主管,目前停管處的職場只能就黑名單部分進行限制;但明年七月修正後法規正式實施後,身障停車證會陸續更換,並加入評估機制,藉時應該有助於減少遭到冒用或濫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