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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法三讀 社會住宅BOT 政府給補助
2011/12/14 08:46 瀏覽4,005|回應22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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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01:09 工商時報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立院昨日三讀通過住宅法,明訂為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以下家庭或個人獲得適居住宅,政府得依財務狀況擬訂計畫,辦理補貼住宅貸款利息租金或修繕費用。此外,政府得提供優惠或補貼部分建設、營運管理費,引進民間BOT興建社會住宅。

     討論經年的住宅法終於完成三讀立法,全文共七章54條條文,除第一章總則及第七章附則外,區分為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居住品質、住宅市場及居住權利平等專章。

     第二章住宅補貼,明訂補貼種類涵括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自購住宅貸款利息、承租住宅租金、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住宅補貼同一年度僅得擇一辦理,而接受政府住宅費用補貼者,一定年限內以申請1次為限。

     第三章社會住宅篇,明訂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的社會住宅,至少提供10%比例出租給低收入戶、65歲以上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社會住宅並引進民間BOT概念興建,提供優惠或補貼部分建設或營運管理費用,民間興辦的社會住宅,須用公有非公用土地或建築物時,得由公產管理機關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提供使用,並予優惠。民間興辦社會住宅在興建或營運期間,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地價稅,得適當減徵,以提供民間參與誘因。

     居住品質篇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要衡酌社會經濟、居住需求等條件,訂定基本居住水準,做為住宅政策規劃及住宅補貼依據。

     「居住權利平等」專章則規定,居住為基本人權,任何人都應享有公平居住權利,不得有歧視待遇。此外,任何人不得拒絕或妨礙住宅使用人自費修繕必要的居住或公共空間無障礙設施、因協助視覺功能障礙者的需要飼養導盲犬,及合法使用住宅的專有部分或非屬約定專用的共用部分空間、設施、設備及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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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要逼囤房族釋屋 讓青年住得起
2014/04/21 09:48 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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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4.04.21 02:59 am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指出,將在任內努力讓大都會房價所得比降到十倍以下,讓青年與大眾住得起房。他明確宣示,要逼手上多房卻用來等待升值的人,把房子釋出來,增加市場供給。

內政部營建署上周公布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十五點零一倍,意即想在台北市買房,賺的錢得要不吃不喝十五年,才足夠去買房;新北市房價所得比也高達十二點六七倍。江揆說,大都會的房子,不應該這樣高,以現在的高房價來看,他的兩個孩子就算獨立成家後,也買不起房。

他首度透露,都會區合理的房價所得比,應該在十倍以下。在他任內,他將採行多管齊下政策,例如在淡海新市鎮二期、林口世大運選手村預定地等多處大量增加合宜住宅,以及採取其他租稅、不動產等政策,讓房價可以降下來。

他說,最近財政部就會與台北市政府商議,針對手上多房卻閒置的人,提高房屋稅,「一定要逼手上有房卻用來等待升值的人,讓他把房子釋放出來」,增加市場供應。

太陽花學運後,府院黨加強與國內青年對話。昨天上午江揆參加教育部青年署活動,下午再與馬總統出席國民黨青年公民論壇。面對台下青年談工作難找、起薪低、買不起房,也不敢生兒育女,江揆現場開出承諾,力挺青年就業與買房。

據了解,內政部近期正積極盤點,要在房價較高的雙北市,提供大量平價的合宜住宅,例如,淡海新市鎮二期,盼結合台北港就業與生活,目前正在政策環評中;二○一七年世大運後的選手村,也預定可提供三千多戶,政院打算提供一定租、售比率,也可先租後買。

在青年創業議題上,江揆昨天也宣布,五月底青創資訊平台將上線,國內青年可以一目了然找到來自中央與地方的創業資源。目前政院已敲定三年投入卅億元,協助青年創業(不含國發基金等創業貸款),如果不夠用,將會動用第二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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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3成青年社會住宅 8折租弱勢
2013/05/21 11:26 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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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

2013.05.21 10:28 am

新北市府將以BOT在中和、三重等基地,興建一千戶青年社會住宅;圖為中和區秀峰段社宅模擬圖。
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新北市府受中央委託推動「青年社會住宅」,本月十五日與日勝生集團簽約,將以BOT方式,在中和、三重等三處示範基地興建一千戶「混居」大樓。

其中七百戶住宅的三成房屋將按市價八折、其餘按市價租給弱勢青年。日勝生須投資四十四億元,興建期三年,並有六十七年營運權。

市府說,中央在雙北市推出五處示範基地,北市兩處基地由市府自辦,新北市府則採BOT方式辦理,已與廠商簽約,「一口氣完成三處地點」。

新北三處示範基地包括三重區大同南段、同安厝小段及中和區秀峰段,面積共約一點六八公頃。

日勝生集團成立特許公司「日翔租賃興業有限公司」標得此案,負責興建及日後租賃事宜;三處基地中,中和區秀峰段將興建六百八十戶,另兩處各建一百八十戶、一百四十戶,預計二○一六年五月完工營運。

城鄉局說,日翔在此案提出兩億元履約擔保,且在契約明訂融資銀行、市府在必要時可行使「介入權」;一旦日翔在七十年內任何時期經營不善或不願履約,除履約保證金會被沒入,銀行與市府都可介入進行殘值鑑價及後續處理。

城鄉局長張璠說,過去推動社宅,周邊住戶擔心變「貧民窟」而極力反對,建商也興趣缺缺。市府改弦更張,將一千戶中的三百戶,作為包括商場及鄰里活動中心、公托中心等「社福空間」的附屬事業;其餘七百戶有四百九十戶採市價、兩百一十戶採市價八折,租給廿歲至未滿四十一歲的弱勢青年。

他說,透過「混居」設計化解居民、建商疑慮,終完成議約、簽約。未來七百戶社宅的租金將由市府與日翔合推七家估價業者評定;市府將再就七百戶租住青年的經濟條件,提供不同條件的租金補貼,弱勢青年實付租金可能低到六折,甚至更低。

城鄉局說,七百戶分小套房、兩房一廳及三房一廳三種,實坪約八至廿四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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