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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跳過兩道審查程序 專案搶時間打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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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01:05 中國時報 【鐘惠玲、王莫昀/台北報導】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今日解密,熟知內情官員透露,解密重點在於程序問題,以及專案辦理的妥適性。畢竟二○○七年九月才投資,何以在六個多月前即為了趕時間,跳過正常程序,以專案形式推動。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的極機密文件,應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要求解密後,國發基金火速呈文至行政院,今日將由經濟委員會召委李復興主持記者會,對外說明,經建會主委兼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也將出席。

     熟知內情官員指出,外界可能對於極機密文件解密有過度期待,相關內容在當時或許是極機密,但時機點過了之後,一些內容後來在其他不是列為極機密的公文中也有揭露。

     目前須要檢視與解釋的重點在於程序問題,也就是當初跳過兩道審查程序投資宇昌的理由何在?畢竟九月才撥款投資,二月時趕鴨子上架的急迫原因為何?

     根據經建會資料,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是○七年二月由何美玥以極機密文件簽奉閣揆蘇貞昌與副閣揆蔡英文核可後,同年四月十七日,由國發基金管理會以臨時動議方式,同意備查。同年八月三十一日何美玥核可撥款四千萬元,國發基金才於九月三日撥款入宇昌生技籌備處戶頭。

     官員質疑,國發基金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擁有多位委員,當時如經專業評估或國發基金管理會評估是否該投資、投資多少錢,就有一定合理性,沒經過相關程序,內容可能會被外界打問號。

     前國發基金召集人何美玥強調,平時一般的案子是已有明確投資案,才申請資金補助,不過宇昌案是要爭取國際一流公司與國內業者合作,引進新藥技術,需要政府承諾挹注資金,以利國內團隊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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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簽結 蔡英文全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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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8.15 04:42 pm  

查無犯罪嫌疑 宇昌案簽結不起訴 / 鄭熹 王涵秋
 
特偵組經過九個多月調查宇昌案,認定蔡英文擔任宇昌董事長並非她既有規畫,更未將國發基金中飽私囊。
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大選前喧騰一時的宇昌案,特偵組經過九個多月調查,認定蔡英文擔任宇昌董事長並非她既有規畫,更未將國發基金中飽私囊;經建會前主委何美玥也查無犯罪事證,全案簽結,蔡英文全身而退。

不過,曾擔任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國發基金召集人的胡勝正,後來擔任台懋生技董事長,是否違反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以及負責潔生、台懋及宇昌公司登記者是否涉嫌登載不實文書,特偵組發交台北地檢署另行偵辦。

國發基金管理會前副執行秘書何俊輝曾親自前往蔡英文住所、辦公室,就投資宇昌案的計畫書版本提供意見,可能涉行政責任,移由監察院調查。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指出,綜觀資金流向追查,蔡英文家族投入宇昌公司的都是自有資金,且參與投資的款項均如期、如數匯入公司帳戶;宇昌生技公司的資金流向,也沒有中飽私囊、非法濫用。

據調查,蔡英文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後到美國參訪生技產業,協助宇昌公司募資,後來由家族事業潔生投資、台懋生技、台懋創投轉投資宇昌。宇昌原本希望由中研院士何大一擔任董事長,但何旅居美國,蔡英文獲大股東推舉出任董事長。

潤泰集團以一億多元的代價買下潔生投資在台懋的股權,扣除成本,蔡家只獲利一千四百多萬元。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的主要推手,是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與何大一等人。至於國發基金後來不參與南華生技投資案,是因南華生技原擬合作的公司被併購,且南華生技未能對技術來源及投資架構作明確說明;與國發基金決定投資宇昌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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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餘波/劉憶如:對何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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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2012.07.06 02:56 pm 
 
針對媒體報導,中研院院士何大一表示在宇昌案中,前經建會主委劉憶如竄改他的文件,劉憶如今天上午發出聲明表示,她從未竄改何大一任何文件,對於何大一的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何大一昨天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宇昌案成為政治犧牲品,他既委屈又失望,並直指劉憶如竄改他的文件,是政府官員公開偽照文書可以沒事,「實在很奇怪」。

劉憶如今天上午發出聲明稿表示,「本人鄭重澄清,本人從未竄改何大一的任何文件,更沒有偽造文書。對於何大一的不實指控,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劉憶如在聲明稿表示,宇昌案中發生「宇昌法說會」影印文件日期誤植一事,她先前已多次說明,這是國發基金同仁整理資料忙到半夜所發生的疏失;而且在發現錯誤後的第一時間,她已公開說明並道歉。文件日期誤植一事為一個忙中有錯的疏失,她重申並無任何人竄改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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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餘波/何大一說法 劉憶如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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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2.07.06 03:07 am 
 
宇昌案餘波蕩漾,何大一前天投書本報表示,選舉期間,部分人士對宇昌案「惡意汙衊」;國發基金前召集人劉憶如昨晚說,當時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特偵組,都要求針對宇昌案提出調查報告,國發基金必須回應,絕非她個人名義。

國發基金執行秘書林桓昨天說,大選期間,民進黨對劉憶如提起訴訟,劉憶如曾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這是以個人名義主張的法律權利,但劉憶如所言都是與執行公務有關。

林桓也再度質疑,中研院院士何大一沒有參與第二次新藥評估。

何大一前天投書本報表示,行政院國發基金曾在二○○五年和二○○七年兩度邀請他評估,關於TNX—355新藥開發案的南華案和宇昌案。

但林桓表示,二○○七年TNX—355的新藥開發案,是行政院「專案核准」;他昨天上午翻遍所有檔案卷宗,完全看不到何大一有參與審議評估的資料,「何大一的署名只有一個,就是二○○五年的南華評估案」。

林桓說,他不知道哪一位長官邀請何大一參與評估,至少在他能夠翻閱的國發基金檔案中,都沒有何大一第二度參與的文件,「可能是何大一記錯了」。

劉憶如對這一點不願表示意見。林桓則說,他至今仍覺得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是正確的事,但大家是質疑當時政府投資、審查的程序「比較特別」,不知為何要這樣做?這種質疑不該稱為惡意汙衊。

林桓說,七月卅一日借調期滿後,他就要回東吳大學教書,他所說都是本於職責的客觀事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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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餘波/何:取得技術股 無不可告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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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12.07.06 03:07 am 
 
中央研究院院士何大一投書本報,首度說明他在宇昌案中角色。他昨天表示,取得宇昌公司(已改名中裕新藥)技術股,並沒有「不可告人之處」;個人遭受外界對宇昌案汙衊,但仍「愛台灣這塊土地」。

昨天中研院院士會議閉幕後,何大一接受媒體採訪。他表示,政府投資宇昌案,本來可以帶動台灣生技產業起飛,卻「因為政黨輪替,以致全部變了樣」,後來甚至有人說宇昌是假公司,顯然別有用心。

針對南華投資人質疑,南華與宇昌案都是開發抗愛滋新藥,何大一為何態度不一?他表示,兩案評估結果幾乎相同,且他從未參與決策,而是國發基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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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何大一根本是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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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2.07.05 02:55 am 
 
當初宇昌案爆發、扯出疑先「做」掉歐華創投董座高育仁以相同藥品申請的南華案。代表高育仁及南華生技人士昨天回應何大一最新說法指出,「根本是亂扯」、並未解釋最關鍵的「宇昌案為何要秘密進行」?

他表示,如果何大一自認無問題、兩案報告一致,「台灣司法是很嚴明公正的,請何大一回國面對」。這名接近高育仁人士表示,高育仁自認已是退休小老百姓、不想再捲入政治紛爭,才授權他回應。

他說,何大一自稱對南華、宇昌的評估報告「幾乎完全相同」,為何同樣的案子,會有不同的命運?何大一指可以理解為何國發基金先前否定南華案、後同意宇昌案,是因架構不同,根本是「亂扯」。

他解釋,南華案雖要投資建廠經費,但「我方不必出錢、只要給美方技術股」;反觀宇昌案,則需付給美方鉅款;至於何大一指如今新藥進程、未來發展多好,不就是「南華案是好提案」的最佳證明?

對於何大一指南華是設廠、宇昌是製藥,性質不同,這名代表反駁,「就是研發同一種藥,而且南華案還多了設廠」;如果政府只要製藥,為何機密公文明指「須在台設廠」?

這名人士表示,當初南華案被宇昌案取代後,高育仁原只懷疑,可能是因「我是藍軍、對方是綠軍」的政治因素干擾;去年底爆發宇昌案後,才知背後不單純。

【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當初率先揭發宇昌案、領頭向監察院告發的前立委邱毅昨天表示,何大一的說法「不是無知、糊塗,就是參與其中」;全案的重點就是,為何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先批准極機密公文、卸任後又擔任負責人?

邱毅說,何大一必須解釋,為何從評鑑者轉成技術顧問、還拿了技術股;「何大一指宇昌優勢之一是延攬人才,為何最後延攬的卻是他?難道只有他一個人才?」

邱毅也指出,宇昌案疑點重重,但政府後續的調查,卻似乎沒了下聞,也難怪民眾會質疑高層肅貪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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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基金:宇昌案與何大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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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姜兆宇/台北報導】 2012.07.05 02:55 am 
 
國發基金執行秘書林桓昨天表示,宇昌案問題在於行政院專案核准國發基金的程序異常,與中研院院士何大一無關。

宇昌案發時,前經建會主委兼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曾在國發基金官網貼出「每日一問」,與當時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隔空交火,並且質疑何的角色。

林桓說,劉憶如是以「個人名義」每日一問;而且劉憶如卸任經建會主委之後,「每日一問」的新聞稿也都撤下了。

二○○七年二月九日,當時經建會主委何美玥以「極機密」簽報本案,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與行政院長蘇貞昌六天內就核可國發基金投資宇昌生技六億元。

同年五月,蔡英文辭去公職,轉任家族投資的台懋生技創投董座,並在宇昌生技未成立前的八月卅一日兩度發簽名函給國發基金,要求撥款到宇昌生技公司籌備處戶頭,何美玥當天即准。

林桓說,國發基金規定,投資案都有評估的前置作業,宇昌案卻看不見評估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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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何大一宇昌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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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何大一】 2012.07.05 02:55 am 
 
宇昌及其創始者在這次台灣總統大選期間遭受扭曲及不公平的指責,本人深表遺憾。在選舉之前,我為了保持中立而自我克制,未出面澄清也未對媒體的不實報導做任何的回應。現在選舉已過,為了避免眾口鑠金,積非成是,我應該站出來把宇昌當時成立的經過及我扮演的角色解釋清楚,以還原事實真象。

2006年 擔任顧問評估南華案

去年底,在選戰方酣之時,爆出了宇昌案。其間有少數人別有用心,為了個人的利益,在沒有弄清楚事實真相之前就對我的人格及操守做了不實的指控。二○○六年,行政院國發基金請我以顧問的身分去評估南華案。南華提案是要在台灣蓋一個有規模的蛋白質工廠來生產一個單株抗體藥物。這個單株抗體(ibalizumab,又叫TNX-355或TMB-355)可以防止愛滋病毒進入人體細胞進行複製。我以愛滋病學者的身分接受了這件差事,並竭盡所能做了對南華提案的評估,也交給國發基金一份我自認是非常詳盡及公平的報告。

在該評估報告中,我僅列舉了該案的優點及缺點。其中包括我指出該提案只籌劃生產TNX-355這一個單株抗體藥,而未考慮生產其它生物蛋白質藥,以及該提案對於TNX-355未來市場的預估似乎過於樂觀。但我未對南華案下結論,也未建議國發基金贊成或是否決該案。

在送出我的評估報告之後,我就沒有參與後續的審核程序。數月之後,國發基金的委員會否決了南華提案。根據我們現今的暸解,當年十一月,Tanox已答應將TNX-355的開發及行銷權轉讓給美國大藥廠Genentech,南華案在該時就應撤案。

南華、宇昌 完全不同的案子

Genentech從二○○七年初開始和台灣的政府部門談起該藥的授權或合作事宜。這時,我又被國發基金邀請再一次以顧問的身分來評估是否適合在台灣成立一個生物新藥開發公司以取得TNX-355的授權。我這次也出了一個評估報告。這個第二份評估報告和先前針對南華提案的報告幾乎完全相同。(也許國發基金可以考慮將我的兩份評估報告公布在其網站。)然而,國發基金及其它準備參與投資的私人企業卻做出了不同的決定:先前否決了南華提案,但現在同意投資成立宇昌公司來進行TNX-355的後續藥物開發。為什麼呢?雖然我未參與決定,但我可以理解。

簡而言之,這兩個提案在架構上極不相同—南華提案要耗資數億美元興建一大型蛋白質藥生產工廠,而宇昌提案是成立一個小型的新藥公司。

更重要的是,大家期望宇昌能以創新為基礎,延攬專才,與世界一流的Genentech合作,共同開發新藥以創造產值,並能以高效率,隨時依市場環境而調整研發策略來帶頭開創台灣生物科技產業的前景。政府的投資也只有南華提案的幾分之一,風險較小。

2007年 任宇昌首席科技顧問

顯而易見,當宇昌拿到TNX-355的授權後,它可能成為第一家台灣生物科技公司獲得美國FDA批准的藥證(註:國內稱藥物許可證)。由此,大家應可清楚的看到二○○六年的南華提案和二○○七年的宇昌提案根本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案子。此外,在這整個評估期間,我和南華及宇昌都沒有合約及財務上的牽連或承諾。我的兩份評估報告也絕對是公正持平的。到二○○七年中之後,我才在宇昌其它創始者的邀請下答應參與擔任首席科技顧問。

事實上,時間也證明了二○○六及二○○七年的兩個決策都是正確的。如果國發基金當時支持了南華計畫而大筆投資蓋廠,這個廠到今天可能都還在空轉,沒有蛋白質藥可以量產。而另一方面宇昌(現名中裕新藥)已漸漸發展成台灣新興的生技新藥產業的一個明日之星。

在選舉期間,部分人士及媒體為了製造弊案的假象,也對宇昌公司惡意汙衊,但事實完全不是如此。宇昌(中裕)在二○○八至二○○九年間積極的在台美兩地完成了TMB-355至為關鍵的第二期二項臨床試驗,並再一次的證實了此藥的安全性及其藥效已達到了二○○七年底美國衛生部新訂的愛滋病治療的高標準。目前中裕只差一個小規模的第三期臨床試驗就可申請TMB-355在美上市。我們也積極地在和國際大藥廠進行合作及授權的洽商以便早日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

預防愛滋 中裕躍居領導地位

在愛滋病的治療之外,中裕也為TMB-355另創新局於二○○八年開始了愛滋病預防的研發,並在此一計畫上得到比爾和梅林達蓋茲基金會大力的支持。至今該基金會已對此計畫撥款近千萬美元來負擔已近完成的臨床第一期及準備於下半年開始的第二期臨床試驗。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這即將開始的愛滋病預防第二期臨床試驗,將由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屬下的愛滋病疫苗臨床試驗組織(HVTN)來主導進行。此舉等於更直接的為TMB-355在愛滋病領域發展的潛力背書。接下來我們準備在二○一四年進行第二期第二項臨床試驗,在愛滋病高危險的族群身上以適當的劑量來測試TMB-355的防範效果。在短短的幾年內,中裕在以被動免疫來預防愛滋病的領域裡已儼然躍居領導地位,並同時打開了另一個市場。

指控宇昌 報導扭曲令人刺耳

在中裕全力開發TMB-355的同時,由我領導的ADARC研究團隊也在改良TMB-355的研究上有重大的進展。我們開發出來的第二代TMB-355的藥庫中包含了多個具有更優越的抗病毒及藥動特性的變體。有的藥效巳超過TMB-355百倍,並可更穩定的留在血液中循環,使藥效更持久。此一研發成果的專利已於去年授權給中裕。蓋茲基金會也高度肯定此一新技術若開發成功後在愛滋預防上的應用,因此在數個月前又額外撥款一千二百萬美元贊助此TMB-355第二代新藥的後續開發。

我估計在三年以內可以將此一新技術帶進人體臨床試驗。在愛滋病的治療上,上述的TMB-355第二代新藥也明顯地具有高度的市場潛力。這些具高療效及持久穩定性的單株抗體還可經由融合技術而結合成新一代的複方療法,在愛滋病患者用藥上帶來革命性的突破。以後病人也許可以按月打針而不需要天天服藥了。去年我們ADARC研究團隊,也因此一技術獲得了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四百五十萬美元的贊助金。基於以上的種種,自然不難理解為什麼我認為先前的一些對宇昌(中裕)的不實指控及扭曲的報導是多麼的刺耳和使人厭惡。

宇昌案爭議 對台灣沒好處

最後,請讓我講幾句個人的心路歷程來收尾。我自小離開台灣,在美國成長及獲得了一些成就。但我一直渴望著能有機會為我的出生地及海峽兩岸效力,而過去十二年中我也問心無愧地做到了。我在台灣和大陸開動了對愛滋病患的雞尾酒療法。另外在各種公共衛生方面的突發狀況下,例如二○○三年的SARS,我全力提供專業諮詢。我也在大陸協助推動落實一些公共政策讓愛滋病患者, 及愛滋孤兒能得到更好的照顧。

在過去五年中,我們在大陸雲南省十三個縣執行的阻斷母嬰傳播愛滋病病毒計畫使新生兒的感染率降低到一趴以下,這是一個非常成功,也被大陸各地效法的典模。同樣的,我在台灣也為生技新藥產業的起飛擺上一己之力。

宇昌(中裕)是我著力最深的地方。很遺憾的是,在這次選舉中,宇昌及其諸位創始者都成了政治棋弈中的卒子,毫不留情的被犧牲掉了。

如果政客們為了政治或一時的選舉之便連無辜政治圈外人的名聲也可以隨便踐踏,往後誰還願意幫台灣做事?一場宇昌案下來,對台灣沒有好處,其對生技新藥產業及有心參與的海內外菁英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不知道要多少年才揮得掉。最後受害的還是百姓。大家應該要求從政者不可把個人及黨的利益擺在人民利益之前,否則就該追究。我們寶島上的同胞應值得被更好的對待。

(本文作者何大一為艾倫戴蒙愛滋病研究中心主任、洛克菲勒大學教授、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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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風波 愛滋新藥商機評價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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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詹建富、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2.07.05 02:55 am 
 
大選期間的宇昌案風波,當中的關係人中研院院士何大一終於打破沉默,投書本報說明原委。何大一認為宇昌案引進的愛滋新藥,可望成為第一個本土研發且成功上市的愛滋病新藥,不過醫界對未來商機,評價不一。

當年宇昌生技,現改名中裕新藥。該公司研發長王乾基說,TMB-355是治療愛滋病的新型單株抗體,能把愛滋病毒感染淋巴細胞(免疫細胞的一種)的鑰匙孔關閉,讓病毒找不到入口,無法破壞免疫系統。

王乾基說,TMB-355除治療愛滋病,甚至可達到預防感染的效果。

義大醫院感染科主任林錫勳,曾參與TMB-355第二期臨床試驗。他說不同於現行愛滋治療藥物,這種單株抗體有很高的技術門檻。該院有三名病人,因傳統用藥產生抗藥性,面臨無藥可用窘境,經新藥治療後半年內重獲生機,TMB-355的前景看好。

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及研究中心主任陳宜民說,不論是TMB-355的藥理或臨床試驗結果,都沒有人質疑其療效,它在美國及台灣等地臨床試驗,都有不錯的成績。

他說,問題是該藥最早是採靜脈注射給藥,最近雖已改為皮下注射,相較於現有許多抗愛滋雞尾酒療法都是口服藥,「叫病人回到醫院打針,多少有一些不方便。」

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則說,現階段臨床試驗效果看起來不錯,但個案數不多,未來效果如何仍待商榷。況且,有不少證實療效的愛滋病二線口服藥都前途未卜了,要病人長期回醫院打針,市場性不大。

感染科醫師還指出,鎖定多重抗藥性病患為對象,是TMB-355的另一缺點。陳宜民說,具抗藥性的患者不多,即使將來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也可能僅限於後線用藥,無法做為第一線用藥。

一位不願具名的感染科醫師甚至以「掉下來的芝麻渣」,形容未來市場規模,他說,實在看不出未來有什麼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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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應當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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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2.02.08 01:52 am 
 
大選期間,宇昌案鬧得風風雨雨,但迄仍真相未明;然而,這畢竟是一個攸關內閣紀律及政務官操行的重大事件,仍應使之水落石出,對國人作出一個交代。

可分兩方面說。一方面,特偵組在選舉期間已著手偵辦宇昌案。在現今這個時點回頭來看,特偵組在當時就立案偵辦,查扣證物,應屬正確;倘非如此,若是延至選後發動,必貽「秋後算帳」的譏評;而如今既已啟動偵辦,即必須對國人交出一個清楚的結案報告。

當然,偵辦的結果,可能證實蔡英文、何美玥等未涉不法;但偵查報告亦須向國人說明,為何在內閣中會發生如此離奇之事。因而,即使最後特偵組公布的是一本「不起訴書」,這也是特偵組對國人應負的責任。

另一方面,此案跨越蘇貞昌內閣及張俊雄內閣;相關閣員及事務官今後在配合特偵組偵辦時,應主動坦率交代因果始末。尤其是蔡英文及何美玥二人,既自認未違法,也不是「弊案」,則亦應就相關的法律依據及行政程序向國人明白交代。因為,這絕對不是一個平常事件,國人有權利知道,像宇昌案這樣的奇事,如何可以「合法」地發生?尤其,今後若再發生此類事件,是否仍屬「合法」?

我們認為,現在不必對宇昌案是否違法的問題持有定見,這點在選舉期間即是輿論主流;但畢竟這是一個暴露出內閣操作出現重大疑義的事件,仍應在特偵組的公正偵辦,及當事者如蔡英文、何美玥的坦誠說明下,向社會呈現出宇昌案的真相與全貌。亦即,無論如何,皆應藉此案來釐清內閣操作在國家法律與閣員操守上的界際為何?倘非如此,內閣豈不成了一只大黑箱?

宇昌案疑竇重重。例如:為何宇昌案勝過南華案?是否在程序上真的只是經過「三人密簽」就成案?第二次密簽,首次出現TaiMed公司的名字,並大幅改變計畫成本,卻未呈蘇貞昌院長,這是否符合內閣規制?蔡英文自己批定TaiMed案,後來又出任所有以TaiMed為英文商號的公司之董事長;而那個「蔡英文批定」的TaiMed,與她後來「出任董事長」的TaiMed,在內閣的法律認定上是否為同一主體?若不是,為何由內閣撥款?若是,則蔡如何解釋「蔡副院長批給蔡董事長」?再者,蔡後來又自設台懋生技創投公司,並主張由台懋生技創投「投資並管理」宇昌公司,以此向國發基金請撥投資十億,並預付十年十三‧二億的管理費;此一「台懋生技創投公司」與宇昌公司的「聯結」,蘇內閣或張內閣知不知情?以上種種重大情節,無一不是疑竇叢生;而涉入的當事者,如蔡英文、何美玥、何大一所作所為,也無一不是疑點重重。這絕不是要「打擊」生技,而是內閣規制絕不能糊裡糊塗。

宇昌案必須解答這一切疑問,因為,國家內閣中絕不可容許有如此不清不白的事件。此事的法律規範界際是一回事,因為可能一切皆「合法」;但此事的閣員操守界際卻是另一回事,因為無人認為國家內閣中可以容許這類事件。故而,無論是特偵組的偵辦,及蔡英文、何美玥等當事者的說明,皆應為社會釐清事實,否則內閣即成了黑箱。

我們寄望特偵組能負起責任,務必要向國人作出一個呈現真相全貌的偵結報告,即使是一本「不起訴書」,也應讓國人一睹。

我們更希望蔡英文能改變在選季中不願面對此案的態度,主動向國人說明原委;且最好能在特偵組正式傳訊前即掌握主動,以免因涉偵察不公開而錯失時機,或又導入「司法追殺」的老梗。何況,依目前情勢看,蔡英文仍有投入二○一六年大選的可能性,切勿再演成如扁案一般將大選角力與司法程序糾纏不清的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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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 劉憶如:監院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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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6 01:25 中國時報 【鐘惠玲/台北報導】

     總統大選已落幕,但競選期間引爆的宇昌案仍未止息。經建會主委兼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昨日表示,先前監察院已來函要求提供宇昌案相關報告,將會於準備好後提供。

     劉憶如說,關於宇昌案的資料,已放在國發基金網站上供外界閱覽,宇昌案確實有程序異常,接下來有賴檢調單位與監察院調查。先前特偵組已向國發基金借閱過宇昌案相關公文,在監察院的部分,劉憶如不願回答監院來函時間點,只透露「有一陣子了」。由於來函是具體詢問宇昌案相關問題,所以國發基金也會針對監院所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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