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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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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跳過兩道審查程序 專案搶時間打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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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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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01:05 中國時報 【鐘惠玲、王莫昀/台北報導】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今日解密,熟知內情官員透露,解密重點在於程序問題,以及專案辦理的妥適性。畢竟二○○七年九月才投資,何以在六個多月前即為了趕時間,跳過正常程序,以專案形式推動。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的極機密文件,應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要求解密後,國發基金火速呈文至行政院,今日將由經濟委員會召委李復興主持記者會,對外說明,經建會主委兼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也將出席。

     熟知內情官員指出,外界可能對於極機密文件解密有過度期待,相關內容在當時或許是極機密,但時機點過了之後,一些內容後來在其他不是列為極機密的公文中也有揭露。

     目前須要檢視與解釋的重點在於程序問題,也就是當初跳過兩道審查程序投資宇昌的理由何在?畢竟九月才撥款投資,二月時趕鴨子上架的急迫原因為何?

     根據經建會資料,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是○七年二月由何美玥以極機密文件簽奉閣揆蘇貞昌與副閣揆蔡英文核可後,同年四月十七日,由國發基金管理會以臨時動議方式,同意備查。同年八月三十一日何美玥核可撥款四千萬元,國發基金才於九月三日撥款入宇昌生技籌備處戶頭。

     官員質疑,國發基金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擁有多位委員,當時如經專業評估或國發基金管理會評估是否該投資、投資多少錢,就有一定合理性,沒經過相關程序,內容可能會被外界打問號。

     前國發基金召集人何美玥強調,平時一般的案子是已有明確投資案,才申請資金補助,不過宇昌案是要爭取國際一流公司與國內業者合作,引進新藥技術,需要政府承諾挹注資金,以利國內團隊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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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不到3年出任台懋生技董座 胡勝正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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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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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3.07.18 03:15 am 
 
特偵組偵辦宇昌案期間,發現金管會前主委胡勝正卸任不到三年即出任台懋生技董事長,質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旋轉門條款,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調查後認定,胡勝正曾任職的經建會及金管會均非台懋生技事業主管機關,未觸犯旋轉門條款,處分不起訴。

同案被告行政院前政務委員黃輝珍的妻子楊清筠律師,被控在宇昌等公司設立登記的會議紀錄上虛偽登載會議地點,涉嫌偽造文書罪;檢方調查認定,當時因宇昌等公司主要辦公室仍在裝潢,每次召開董事及股東會議才選在不同地點,所有會議均實際召開,處分不起訴。

宇昌案二○一二年總統大選期間爆發,特偵組認定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成立宇昌生技並由國發基金參與投資符合規定,去年簽結。特偵組當時將胡勝正涉嫌違反旋轉門條款與楊清筠涉嫌偽造文書案發交北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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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與宇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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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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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2.08.29 01:53 am
  
在宇昌案的簽結報告中,有一段蘇貞昌的證詞。他說:「以前我就沒有看過這個公文(指第二次極機密簽呈)。(我)同意派一個代表去談判後(指批准第一次極機密簽呈),當然要給派的人(蘇自稱)知道結果,但是這個公文(第二次極機密簽呈)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

整個簽結報告,只公開了蘇貞昌的這一段證詞,不知其他證詞說了些什麼,及是怎麼說的?但從這一段僅見的證詞中,可以明顯感覺蘇貞昌有怪罪蔡英文的意思。蘇說,我批准妳派人去談判,照理說,談的結果如何,「當然」應回報我;但是,「這個公文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

或許,在蔡英文及何美玥的思慮中,「極機密」是包括了不讓行政院長蘇貞昌知道。

僅從蘇貞昌的這一段證詞,即可嗅出他對宇昌案的「感覺」如何;另日若透露出更多蘇貞昌在特偵組的證詞,或可得知他對宇昌案的立場。監察院不妨向特偵組調卷。

然而,宇昌案經特偵組簽結後,蘇貞昌的姿態卻似有了大轉變。他回函拒絕了監察院對宇昌案的約詢,並強硬表示「本人決定不配合(監察院)作秀,若因此有所得罪,要糾舉、要彈劾,悉聽尊便」。

從蘇在特偵組留下「這個公文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的證詞,到他嚴詞拒絕「配合(監院)作秀」,蘇的姿態顯見轉變。因為,他在特偵組其實也不必留下「這個公文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的口氣,而這樣的口吻又有何不可再向監院表達一次?

蘇貞昌在二○○八對謝長廷時,留下了「轉移焦點,也不能改變涉案事實」的名言;如今在宇昌案又留下「這個公文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的半句話,也是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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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疑問:為何是簽結,而非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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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2.08.26 02:13 am 
 
特偵組「簽結」蔡英文的宇昌案,這是「一筆勾銷」的結案方式,縱有不服,已無任何救濟途徑;但簽結報告能否支持如此強烈的心證,則恐有商榷餘地。

檢察官如認為證據不足,應當作成不起訴處分結案;告訴人若對此不服,仍可聲請再議。若無得聲請再議之人,例如貪瀆案只有告發人,既然事涉重罪亦須由檢察官依職權送上級或檢察總長審議,始得確定。換言之,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還是有不服救濟途徑。但「簽結」卻是更強烈的表態,通常是認為連「犯罪嫌疑」都沒有,所以簽結了事,沒得再說,故謂「一筆勾銷」的結案。

但依本案簽結報告所呈現的事實看來,若謂檢察官其實是認為查無證據可認定蔡英文涉及貪瀆,應較合理;亦即蔡英文的涉案應該是「證據不足」,而非「連犯罪嫌疑都沒有」;因而自應予不起訴處分,而非簽結了事。是否如此,可按結案報告認定的事實加以檢證。

首先,蔡英文對政府政策性支持並投資宇昌案,始終擁有旁人無可比擬的第一手及極機密資訊。結案報告指出,蔡英文自九十五年八月起,即以行政院副院長的身分,主持行政院「生技會議」;而自該會議的第三次會議起,何大一提議的合作案即後來發展成的宇昌案,就已提出討論並由翁啟惠負責說明,九十六年一月,該會議的參與人員在美國參訪時,產生了國發基金投資的「共識」。這些皆是在蔡英文行政院副院長任內主持之事,亦是宇昌案的由來。

依行政院「生技會議」的美國「共識」,何美玥於九十六年二月第一次上極機密簽呈,經蔡英文之後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批示,其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原則同意國發基金投資二千萬美元。之後的談判進度,涉及合作條件變動,何美玥於九十六年三月第二次上極機密簽呈,就只由蔡英文批示,未交蘇貞昌;對此,蘇貞昌證稱:「以前我沒看過這個公文。(我)同意派一個代表去談判後(指第一次極機密簽呈),當然要給派的人(蘇自稱)知道結果,但是這個公文就是沒有送到我這邊。」也就是說,依調查結果,蔡英文乃是知道宇昌案來龍去脈、知道政府有意投資二千萬美元,及知道後續談判合作條件的「唯一人士」。何以談判結果要隱瞞蘇院長?

其次,蔡英文有無利用自己的資訊及人際關係優勢,為家族賺取宇昌案投資利益?檢察官的報告認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係於九十六年七月四日公布實施,但蔡英文是在八月間始決定投資宇昌,所以「其間尚有一定之間隔甚明」。然而,蔡英文家族為參與宇昌案成立的潔生和台懋公司,設立時間均是當年八月二十九日;而八月二十一日、三十一日,蔡英文均主持宇昌籌備會,並即數度發函要求國發基金撥款,亦均由國發基金召集人何美玥同意撥付。也就是說,蔡英文家族上億的投資是在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內作出決定、成立公司,且與國發基金所設宇昌公司的籌備同步進行。究竟是國發基金的宇昌公司在配合蔡家公司?或蔡家公司在呼應國發基金的宇昌公司?結案報告對此竟然未置一詞,這是不是「辦皮不辦骨」?

不僅如此,九十八年二月,蔡英文將家族持股全數出售予潤泰的尹衍樑,一年多之間,其家族獲利約一千四百餘萬元。據尹衍樑證稱「蔡因去當黨主席,會棄宇昌於不顧,所以我找她買股權,解決問題」云云,檢察官認為合理。但是,依據調查,蔡英文其實在九十七年六月即已辭去宇昌董事長,則至九十八年售股豈非已在蔡英文「棄宇昌於不顧」之後?事實是,蔡英文一年之間率家族進出宇昌獲利一千四百餘萬元;此一獲利有無犯罪證據是一回事,但蔡英文確曾利用了其有利地位而致獲利,乃不爭的事實。

以上情形,對照同一份結案報告中,檢察官僅因潔生和台懋公司並無實際營業行為,就認定其董事會紀錄有偽造文書的犯罪嫌疑,而移送地檢署續查,其間心證出現的輕重失衡,恐怕很難說服社會大眾。更何況,若謂潔生和台懋公司並無實際營業行為,則蔡英文家族成立此兩公司參與宇昌案,豈不更有可疑之處?又何以只是簽結,而不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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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 蘇貞昌拒監院約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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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宏斌、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2.08.25 03:48 am 
 
監察院下周將針對宇昌案約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但蘇貞昌昨天回函監察院拒絕約詢,他表示,監院不調查當權者如何下令抹黑,僅舊案新辦,「本人決定不配合作秀,若因此有所得罪,要糾舉、要彈劾,悉聽尊便」。

蘇貞昌在函文中說,他接獲監院約談通知,本要到場,但見通知單上要求保密,主事監委卻又頻頻對外放話,使媒體鎮日追問不已,「國家殿堂竟成媒體秀場,監院已自失立場」。

監委葉耀鵬說,憲法既賦與人民有訴訟權,當然也有說明的權利,他約詢蘇貞昌或其他人,並沒「對外放話」,也沒有自失立場,消息是媒體先報導出來,他一切依法行政。他表示,國家有國家的法律,監察院不會因為蘇貞昌拒絕約詢,就視為整體查案的障礙,蘇貞昌放棄自己的權利,監察院仍可依全案調查結果,自行研判案情。

相關監委表示,監察院在約詢時,現職官員所受的約束較大,但對於已退職的文官,或政務官較無約束力。依監察法二十六條,僅規定監院詢問時,得通知被調查人員就指定地點詢問,但並未載明拒絕約詢應如何處置。

另外,民進黨前黨主席蔡英文日前針對宇昌案,向特偵組提告副總統吳敦義,特偵組將全案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蔡英文辦公室表示,此案事關重大,關係台灣未來競選過程是否公平,也攸關未來民主發展,盼特偵組勿選擇性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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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宇昌案怎麼結 藍綠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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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12.08.20 02:54 pm 
 
特偵組在去年12月總統大選期間,為保全相關證據,啟動宇昌案的偵辦,如今大選結果早已底定,上周特偵組雖然簽結本案,如今民進黨更是拿宇昌案的簽結,控告吳敦義及劉憶如意圖使蔡英文不當選,作為政治訴求。

一般而言,選罷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是以不實的黑函或指控,讓競選對手落選,民進黨拿簽結的結論興訟,似乎意指特偵組是政治打手,同時以簽結作反證,認為劉憶如在選前的質疑,正是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元凶。

照民進黨陳其邁等人的邏輯,當初馬英九遭告發首長特別費案,還被檢察官起訴,最後三審無罪定讞,是否也要控告向檢方告發的民進黨人,意圖使人不當選,不同的是,馬英九當選總統,但告發及起訴,已足以讓選民產生對馬英九清廉的懷疑,進而可能不當選。

宇昌案的偵辦時機,正值敏感的總統大選期間,特偵組的任何動作均動見觀瞻,也極易遭受司法介入政治的批評,不過,平心而論,特偵組在當時的動作,頂多在要保全證據,也未傳訊蔡英文,而是遲至上個月結案前,才請蔡英文到特偵組,已刻意避免捲入政治是非。

一份簽結報告,藍綠都不爽,如今,特偵組還要被消費是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幕後黑手,恐怕是特偵組所始料未及的。

綠質疑簽結書僅57頁 特偵組:沒有評論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針對民進黨陳其邁質疑宇昌案的簽結書只有57頁,對照案情複雜的宇昌案,明顯不成比例,特偵組主任陳宏達中午表示,對此他沒有評論,他說,有關宇昌案的調查結論,已在簽結書中交代得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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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擴大行政調查 將約談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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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2012.08.20 02:54 pm 
 
宇昌案特偵組簽結,相對於特偵組就刑事責任方向調查,監委將從行政責任追查宇昌案是否有無違失、違法情事。監委葉耀鵬說,宇昌案的行政程序、公文流程等是否違失,將約詢相關人員了解,讓事實說話。

日前傳出監察院將在近日約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因為蘇貞昌是行政院及機密文件的核定者。不過對於是否已約談蘇貞昌,葉耀鵬未正面回答,他僅表示,還有其他相關人士需要約詢,釐清狀況,不光只是蘇貞昌。

雖然特偵組宇昌案調查已經簽結,但監察院的調查方向與特偵組不同,葉耀鵬說,特偵組是調查刑事責任,但監院是調查行政責任是否疏失,也就是說整個宇昌案的行政程序、公文流程是否有違失,都要追查,不僅要深度追查,也要驗廣度追究,擴大查案陣容。

目前除主查監委葉耀鵬外,還有其他三位監委參與調查。監察院要擴大調查宇昌案,相關人士包括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前經建會主委胡勝正等都有可能被約談。葉耀鵬說,由於調查尚在進行中,內容與進行過程不便公開,但為具體釐清宇昌案行政責任,一定會約談相關人士,當然蔡英文也不例外,要給她說明的機會,不能僅是從旁追查就作出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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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未了 蔡英文要告吳敦義、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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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 2012.08.20 05:51 pm  

宇昌案簽結 小英告吳敦義劉憶如 / 方柏丰 李皇萱  

針對宇昌案,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蔡英文委任律師顧立雄、連元龍等人今天中午在小英教育基金會舉行記者會,記者會就法律層面,質疑特偵組對於案情的偵查不成比例之外,也以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個人名義,控告副總統吳敦義、及當時擔任經建會主委的劉憶如,意圖使人不當選。

不過吳敦義刻正出訪友邦,劉憶如也已於日前出國,對相關指控,至截稿時間都尚未回應。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指出,今年年初總統大選時,民進黨就已經對吳敦義、蔡令怡、劉憶如等人提告,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也指示成立工作小組,對2008年以來,國民黨的抹黑及司法打擊進行分析,記取教訓。

相關人士指出,特偵組花了很多心力在宇昌案,簽結後卻只證明蔡英文的清白,並沒有讓整起抹黑案件的真相公諸於世。57頁簽結書中,與吳敦義和劉憶如相關的文字,卻只有寥寥幾百字,且都是間接資料。對比於宇昌案傳訊了32名相關人等,偵查時間長達9個月,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蔡英文,卻沒有傳喚吳敦義和蔡令怡。

親蔡人士說,吳敦義雖時任行政院長,但同時也是副總統候選人,毫不避諱動用行政院,教唆劉憶如調查宇昌案,除了違反行政中立外,也明顯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85條、90條。

親蔡人士指出,律師團也無法接受劉憶如只是誤植宇昌案文件日期的說辭。尤其劉憶如說,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口頭指示,才會調查宇昌案。這在國外的標準來說,候選人掌握行政機器,指揮政務官打擊對手,早就可以構成政治醜聞。

據了解,由於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蔡英文和律師團與幕僚討論後認為,由委任律師出面說明,以更客觀、法制的態度檢視案情,才能不模糊焦點,所以蔡英文自己不出席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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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法律簽結 社會疑問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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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2.08.15 02:15 am 
 
特偵組昨日公布宇昌案結案報告,未發現有人涉嫌犯罪;這是法律程序的結論,應予尊重,但此案留下的漫天疑雲卻非結案報告所能化解。

宇昌案的核心疑問在於:是不是「蔡副院長」批給了「蔡董事長」?特偵組的結案報告否定此說;但有目共睹的事實卻是,親手批定了TaiMed的「蔡副院長」,卸任後竟當了TaiMed所有相關公司的「蔡董事長」。於是,法律見解與社會視聽出現了矛盾。

本案雖然法律簽結,但國人要問的是:難道這是指出,在未來的政壇上,即可容許一位親批「宇昌案」的行政院副院長,毫無忌憚地在卸任後出任「宇昌公司」的董事長?在此,結案報告認為不涉犯罪的情事,卻與國人對政治道德及政風操守的期待出現了巨大的落差。

特偵組為蔡英文作出「切割」的手法,其主要的「證據」是:蔡英文係於九十六年八月間開始決定參與宇昌公司之投資,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之公布施行則係於九十六年七月四日,「其間尚有一定之間隔甚明」。也就是說,特偵組指蔡英文是在《新藥條例》公布實施一個月後始決定進入宇昌公司,因此就切割了「蔡副院長」與「蔡董事長」的聯結。這也許是嚴格的「法律見解」,卻也是可笑的「經驗法則」。

退一萬步言,即使「蔡副院長」在任內沒有為自己加入宇昌公司預作準備,但難道當蔡英文在決定出任董事長時,她竟不知這家宇昌公司就是她親手批定的那一家TaiMed?更竟然不知在道德倫理上應當迴避?正因如此,法律雖可結案,但在政治道德及政風操守上,國人當然可以對本案的人物節操有更高的要求,而蔡英文也必須為此一人格汙點承當起必然的社會質疑。

再者,在結案報告中,處處可見「辦皮不辦骨」的痕跡。例如,特偵組說,蔡家資金都是自有資金,款項也都如期如數匯入指定投資帳戶,並無「中飽私囊」或涉及不法的情形。但是,宇昌公司自始至終的操作重點,都不在侵吞公帑,而在運用權力的槓桿取得生技產業的卡位特權。這點,無論是特偵組未對準偵辦方向或自我限縮偵辦範圍,都難消釋社會大眾之疑。

再說,蔡家帳目無中飽私囊情事,也不能反證內閣官員決策或行事沒有違規濫權或徇私苟且。例如,二○○七年二月,何美玥在尚未取得國發基金主委身分前,即以政務委員身分發函請行政院同意國發基金投資TaiMed兩千萬美元;又在宇昌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即催促國發基金撥款。政務官這種作法,就算不是故意包庇或圖利,能說沒有越權及擅權嗎?這些疑問,恐怕尚待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給出答案。

其實,若不是後來遇上政黨輪替,國發基金若干撥款及時警覺叫停,未再繼續砸下重金;加上蔡英文意外出任民進黨主席,不得不辭去宇昌董事長之職,並促其家族出售宇昌股份獲利了結;今天特偵組偵辦此案,恐怕不可能用如此輕鬆的姿態以「查無不法」結案吧?

特偵組在去年十二月大選期間,「為期保全相關證據」,發動調查此案,顯示不受政治現實的拘束,值得肯定;但竟遲至今年七月始傳訊蔡英文及蘇貞昌等人,又對相關人等全無防止串供的強制處分,則顯然是眼看著必然「流案」,根本沒有劍及屨及的偵辦意志。如今,國人應當尊重特偵組作出簽結的職權,但當然也可對這一份「辦皮不辦骨」的結案報告表示質疑。

雖然已經簽結,但我們仍要主張:未來政壇上,絕不容許再發生「蔡副院長」批給「蔡董事長」的情事。即使特偵組認為「未發現有人涉嫌犯罪」,但在政治道德及政風操守上,國人應當不會鼓勵、贊成,及容許這樣的情事在以後繼續發生。

蔡英文應是唯一及最後一個出現這種行為的行政院副院長,下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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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宇昌案諸多疑雲至今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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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12.08.15 04:42 pm  

編輯台時間(2)宇昌案簽結 全案疑點都已釐清? / 彭芸芳
宇昌案簽結,國民黨發言人馬瑋國說,對於特偵組調查結果,國民黨表示尊重。對於民進黨批評國民黨和馬英九總統汙名化生技產業。馬瑋國表示,馬和當時競選總部從頭到尾未指控宇昌案為「弊案」,只是要求蔡前主席針對諸多疑點解釋清楚,坦蕩面對外界檢驗。

馬瑋國表示,去年十二月,當蔡前主席質疑馬總統收受富邦金控一千五百萬政治獻金的時候,馬總統毫不迴避,立刻舉行記者會說明,有問必答;反觀蔡前主席,只召開十分鐘記者會,用七分鐘來批馬,三分鐘談宇昌案。

馬瑋國說,蔡前主席身為法律人,不會不知道「法律責任」只是政治人物的低標,在宇昌案中,蔡在分際拿捏、利益衝突、身分重疊各方面,有無善盡一個政府高階官員該做到的利益迴避?

她表示,不論馬英九總統或競選總部,都從未指控宇昌案是弊案,因為是否為弊案最後應交由司法單位判斷。

馬瑋國表示,宇昌案有諸多疑雲至今未解,若這些有違政務官倫理、利益迴避的作法,發生在馬政府的官員身上,還不用追究法律責任,早就道歉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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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沒被傳喚:猜到特偵組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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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林政忠、姜兆宇/台北報導】 2012.08.15 02:48 am 
 
宇昌案昨天簽結,經建會前主委劉憶如昨天在國外,截稿前並未取得回應。被移送監察院的國發基金前副執行秘書何俊輝已於二○○九年九月退休,昨天他也沒有接電話。

至於在本案過程中的另一造代表高育仁及南華生技人士昨天回應,特偵組從未傳喚過高育仁或南華相關人等了解始末,也未向他們調過任何資料,「大概就可猜到特偵組的『自由心證』為何。」

宇昌案當初會遭到質疑的關鍵是,前台灣省議會議長高育仁擔任董事長的歐華創投,先向國發基金申請投資南華生技案;後來的宇昌案也是以同一種藥申請投資,審議評估者也雷同,但結果卻是否定南華、投資宇昌,讓高育仁及南華不解。

宇昌案簽結,卻意外掃到經建會前任主委、中研院院士胡勝正。由於胡勝正曾任台懋生技董事長,特偵組以違反公務員「旋轉門條款」,將胡勝正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胡勝正昨天聞訊後直呼:「趕快還我清白。」

胡勝正表示,二○○八年六月卅日他卸下金管會主委一職後,同年九月,蔡英文因任民進黨黨主席,辭去台懋生技董事長職務,在蔡請託下,他才接任董事長一職,「時間非常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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