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台北訊】 2011.09.16 03:49 am
民國四十七年,新修訂的「出版法」擬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新聞自由。當時因病住院的王惕吾,不顧醫生囑咐,召集言論部及編輯部同仁開會,並在其後的報導與社論中強烈表達抗議。立院通過新法後,聯合報對全體同仁作問卷調查,並發布《致全體同仁書》,堅持專業立場。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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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退報運動 言所當言
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在民國八十二年九月的一次對同仁談話中說:聯合報有兩個「有所不」。
第一個是「有所不為」,第二個是「有所不避」。
他說:「有所不為,比如說,我們報系的刊物不登所謂煽色腥的東西;即使有人覺得那些東西能夠投讀者所好。」
他說:「我常常想,我們如果是賣成衣的,或許只要回應社會流行就可以了;我們如果是賣糕點的,或許只要摸對顧客口味就可以了。然而,因為我們是辦報的,問題就不這麼簡單。我們雖然也想討讀者喜歡,卻不能欺世媚俗,為了迎合少數人卻矇蔽了大多數人。」
至於有所不避,王惕吾說:「趨吉避禍是經營事業的要著,我們也應懂得這個道理。但是,像雷震案那年的退報運動,和去年的那一次退報風潮,你躲得過去嗎?你又應該躲嗎?」
「所以,對於一個正派的報人來說,有些屈辱橫逆,如果力求苟免有損報格,也只有迎上前去,打脫牙齒和血吞。」
王惕吾的這次談話,談到「去年的那一次退報運動」,是指李登輝總統發動的那一次;至於他提到的另一次退報運動,則發生在距今半世紀前。
李登輝總統發動鋪天蓋地的「退報運動」,並非聯合報遭遇主政者如此對待的第一次;另一次當權者對聯合報發動的「退報運動」,發生在距今半世紀前,聯合報因聲援雷震案,當時的軍方下令軍事單位全面停止訂閱聯合報。
民國四十九年,《自由中國》雜誌發行人雷震與高玉樹、李萬居等人,組成「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並籌組「中國民主黨」;蔣中正政府當局以「為匪宣傳」、「知匪不報」逮捕了雷震、劉子英、馬之驌及傅正等四人,成為轟動海內外的「雷案」。
聯合報當時已是台灣銷路最大且最具影響力的媒體,對雷案進行期間的種種報導與評論最為完整與多元,如今已成研討雷案的重要史料,也使聯合報在當時與有關方面時生齟齬,最後終因聯合報自案發、宣判,至覆判三個階段,皆以社論發表與當局相左的見解,使軍方對聯合報下重手。
社論聲援雷震 寫所當寫
其實,雷案爆發以前,聯合報以台灣最具影響力的媒體地位,對雷震的政治言行及其個人境遇始終透露支持與同情的態度。例如,在民國四十五年十月,亦即雷案發生的四年前,《自由中國》雜誌刊出「祝壽專號」,藉為蔣中正總統慶祝七秩華誕的名義,發表多篇朝野矚目的政論文章,震動內外。正當風雲瀰漫之際,聯合報於十月三十一日總統華誕當日,推出了三個整版的「祝壽專刊」,直接深入「反對黨、個人崇拜及自由經濟」等議題,這個動作無疑是與《自由中國》相互響應的態勢。雷震在「祝壽專號」未出事,應與聯合報推出「祝壽專刊」表達呼應有關;而聯合報的這個動作,自也升高了與當局的緊張關係。
壓垮駱駝的稻草,應是聯合報針對雷案的三篇社論,用語行文皆遊走在剃刀的鋒刃之上;王惕吾親自為雷案的社論立場定調為「反對對言論自由動刑罰」,三篇社論一以貫之。
王惕吾曾說:「聯合報像這樣的經歷,不知凡幾。報系的一家報紙,曾被停刊過幾天;甚至,外面有時候還對報館的人事有意見。這些事件,有些我們撐過去了;有些則要傷點筋肉。」
王惕吾說:「像雷震案那年和去年發生的事情(指李登輝總統發動的退報運動),世間如果沒有那一類的勢力存在,怎能顯示報意義。我們可以說,報紙甚至是為了那一類的橫逆而存在的;面對那類勢力,可謂是報紙的天職。豈容我們走避?豈能不打脫牙齒迎上前去!」
歷史倒帶 王惕吾:出事我負責!
雷震案在民國四十九年九月四日爆發。自次日九月五日至十一月廿四日覆判定讞,在八十一天的日子裡,聯合報鉅細靡遺地全程報導了雷案的案情發展、反對黨組黨的活動,以及各方面對雷案的看法,其間發表了十二篇圍繞雷案及反對黨的社論,前後有十五個版面以頭條新聞呈現,所刊文字達數十萬言。
十月二十二日,曾任《自由中國》雜誌發行人的胡適,訪美返國,對在野黨及雷震案,均有相當坦率的發言,遂成輿論焦點;而黨政部門的「新聞協調」運作,則希望報紙能平淡處理此訊息。
當時,聯合報與當局關係十分緊張,胡適的返國談話更形成報社在採擇上的重大壓力。發稿當夜,報社負責人王惕吾雖知情勢危疑,經詢商當時的總編輯劉昌平及總主筆關潔民後,以手指敲了一下桌子說:「發一版頭條,出事情由我負責!」
次日,聯合報一版頭條標題標出「胡適昨晚返抵台北 聲明不做政黨領袖『好的在野黨,自然給予支持;不好的,保留不說話或批評的自由』。」也刊出胡適說「對於雷案判決,認為有欠公平,如被傳訊願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