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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上網龜速 消基會籲釋出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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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曾雅玲、彭慧明/台北報導】 2011.08.20 04:55 am  

上網品質差 消基會批中華電信 / 張博亭 寬頻上網速度慢引發眾怒,電信業者日前推出降價優惠。消基會批評,中華電信降價收費仍高於日韓,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督促釋出「最後一哩」用戶迴路,別讓中華電信「實質壟斷」寬頻上網市場。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會督促中華電信降價,更會督促業者加速建設。他也指出,如果號稱五十M卻實際上達不到,中華電信是不是還應該收這麼貴的費用值得商榷,NCC已經由營管等單位研究,如果實際速率與宣稱的速率差很大時,中華電信是否應該降低收費的可能。

消基會副秘書長鄧惟中批評,與日韓相反,中華電信挾過往國營企業優勢,擁有俗稱「最後一哩」的用戶迴路,雖在二○○四年後開放其他電信業者承租,但疑因價格過高,其他業者每多一個用戶,就得多付一百多元月租金,導致其他業者「租不起」。

鄧惟中說,日、韓國營電信企業低價提供民間業者承租,電信業間公平競爭,民眾上網品質才能確保;以寬頻上網而言,日本、韓國最低速率是五十M,普遍使用的是一百M,明年將升到一G以上;台灣頻寬大多只有二M到十M,月租費卻貴數百元。

中華電信說明,網路品質、網路互連與客戶端軟硬體設備等因素都會影響,會盡量為客戶調整到預定速率。

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副總經理鍾福貴表示,中華電信所謂的五十M是從機房連到家庭用數據機的速度,稱為「線路速率」,這一段的速率可以確保為五十M。但透過數據機和電腦設備或分享器、無線基地台等設備互連時,是「資料傳輸速率」,這一段變數大,無法保證一定是五十M。

用戶的電腦設備與無線基地台的規格也有可能影響速率,如果無法達到目標,會建議客戶降速,絕不會低速卻收高速網路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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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互連費 中華電再降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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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互連費 中華電再降45%

中華電數據通信分公司總經理鍾福貴。
(本報系資料庫)
中華電信昨(22)日宣布網際網路互連(IP Peering)費用降價,將一個月每Mbps的網際網路互連費用從540元降到300元,降幅近45%。中華電信並建議政府,針對網際網路的互連應採低度管制,不宜強制立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研擬台灣網際網路服務業者(ISP)網路互連費免費等相關修正草案,將於本周四(24日)舉行網際網路互連之管理機制立法規範案聽證會,探討網際網路互連是否應立法明確規範、並採不對稱管制、免費互連條件及資格,以及互連頻寬費用是否納入規範。

中華電信是台灣最大ISP業者,台灣大旗下台固、遠傳旗下速博等ISP業者均反應市場競爭不公平,希望NCC立法規範價格,或者是免費互連。

中華電信在聽證會前釋出善意,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總經理鍾福貴昨天宣布,將一個月每Mbps的網際網路互連費用從540元降到300元,降幅近45%,同時將HiNet公共互連頻寬從現在的15G提升到20G,讓小型ISP業者受惠。中華電信新費率也將送NCC核准。

鍾福貴表示,去年中華電信網際網路互連收入約2.2億至2.4億元,調降後,收入降至1億元以內。

中華電信2011年一個月每Mbps的網際網路互連費用約3,000元,近三年中華電信降價幅度已達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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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互連免費? 中華電: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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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2013.04.22 02:44 am 
 
國內民眾常抱怨固網費用比日、韓偏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華電信開放網際網路互連(IP Peering)免費服務,爆發中華電信與其他網路服務業者(ISP)意見對立。

NCC周四召開具備法律效力的「網際網路互連之管理機制立法規範案」聽證會,中華電信與國內其他大小電信、有線電視業者都提出意見書,預料將有激辯。

NCC近期修訂電信法和相關費率規則,因中華電信有市場主導地位,NCC要求價格優惠或是釋出基礎建設。最近NC

C新訂網路互連辦法,希望中華電信提供免費網際網路互連服務,讓台灣固網、遠傳速博等大型ISP業者免費和中華電信互連,降低用戶成本。

中華電信反彈,透過管道向立委、交通部陳情。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HiNet)總經理鍾福貴表示,全世界網路互連訂價策略都是「低度管制、高度商業協商」機制,規模相當才能免費互連;中華電與台固、速博之間的訊務量相差十倍,強制要求免費「是國際笑話」。

中華電信指出,HiNet連年降低互連費用,從早年每月1MB傳輸費三千元降到現在約四百多元左右,展現誠意。

鍾福貴說,中華電信配合政策大投資建設光纖,強制免費提供服務,會使其他小業者坐享其成。但業界估計,這項政策僅直接影響中華電信網路互連收入約二點四億元,卻可讓其他ISP業者降低用戶成本,每年可達百億元。

電信業者指出,國內行動與寬頻上網之數據交換規則「極度不公平」,因為規則由中華電信單方面訂定,幾乎是所有電信、有線電視網路業者單向付費給中華電信,形成所有業者補貼中華電信建設的現象,這種現象會嚴重阻礙台灣數位化發展。

威寶電信處長柯念祖已經提出意見書,建議強制所有固網業者、行動通信業者、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間,實施無條件免費專用互連。如果無法馬上免費,至少可以先從互連價格合理化開始做起;威寶也反對只有大ISP業者如三大電信業者互連免費,對小業者反而形成不對等的付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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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上網降價 月省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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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上網降價 月省111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27)日通過中華電信的寬頻上網電路費降價,全台447萬用戶受惠,最多降價15.86%,一個月可省下111元,可買兩塊大雞排,預計下周一(4月1日)上路。

寬頻上網費用分為電路費以及上網服務費,此次降價為中華電信ADSL及光世代寬頻上網同步降價,降價幅度從3.3%到15.86%不等,其中,ADSL降價幅度較少,約為3.3%到4.95%,受惠用戶約179萬戶,受惠金額1.92億元。

而中華電信今年強打的光世代寬頻上網服務,降價幅度則為3.52%到15.86%之間,其中上行4M、下行1M,上行50M、下行20M與上行100M、下行20M這3種資費降價幅度都高於10%。

今年中華電信50M寬頻上網的目標用戶數要達150萬戶,並規劃衝刺100M用戶數要達30萬戶,因此此次電路費降價幅度最高的就是上行100M、下行20M的產品,降價幅度15.86%。

中華電信也規畫調整HiNet上網服務費,目前已經送交NCC審核,中華電信總經理李炎松表示,上網服務費朝向升速不加價的目標走。

中華電信電路費零售價格跟批發價同步降價,台灣大哥大旗下台固、遠傳旗下速博等網際網路服務業者(ISP)用戶也同步受惠。

中華電信降低電路費批發價,可讓ISP業者省下約18.3億元的成本,此外,網際網路互連頻寬雙方互連費降幅約10%,從每M原本600元降到540元,省下成本也讓ISP有降價空間。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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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網速變快 無關吃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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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 2013.02.05 02:57 pm 
 
消基會今公布調查台灣平均3G平均下載速率為2.06Mbps,比之前調查的結果增加超過63%,有業者表示,會持續加速基地台建設,不過也希望消基會能增加測試的樣本數。另外,消基會也呼籲政府不要去干預業者費率訂定,而是要從根本的督促業者網路建設做起。

世新大學陳同學表示,確實有感覺到網速提升,行動上網的死角似乎變少了。上班族張靖芬則表示,網速變快應該是政府推動WiFi分流造成的結果,像她不常用3G上網,有WiFi就用WiFi,速度還是比較快。不過還是有網友抱怨3G速度仍偏慢,希望4G能盡快商轉。

遠傳電信是本次消基會調查平均下載速率進步最多的業者,遠傳表示,根據兩周前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TTC公布的檢測數據,遠傳的下載速率2.98Mbps,上傳速率與平均開啟網頁速率則均為第二名,未來會持續加速頻寬建設。

去年底曾引起熱烈討論的上網吃到飽要不要取消相關議題,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從本次網速調查結果可看出,下載速率變快的原因,應是業者增加基地台建設,以及WiFi分流的結果,而非取決於上網費率吃不吃到飽的問題,消基會樂見業者加速基地台建置,而政府應督促業者加快建設腳步,而不是去干涉費率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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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寬頻是網路時代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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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2.02.28 01:49 am

寬頻發展不但成為總統大選的話題,業者近日提出「無線上網環境是基本人權」的倡議,亦獲行政院長陳冲的贊同。

對許多民眾而言,寬頻上網已成為一種生活之所必需,甚至構成生活的一部分。但過去幾年,民眾對寬頻速度、上網品質或價格的不滿與抱怨,卻是愈來愈多;如今,寬頻發展受到政府重視,令人鼓舞,但要如何達到這個境界,卻需要更細緻、全面的政策思維。
 
無線寬頻是基本人權,講得直白一點,就是每個人都有權利,以合理的價格利用寬頻服務。這裡涉及到兩個「普及性」的問題,第一個是服務的普及,也就是不論是住在五都還是離島,民眾都應有無線寬頻可以使用;第二個是價格的普及,指的是無論所得高低,都能夠以相同的價錢,而且在不顯著影響生活支出的情況下,享有寬頻服務。要達到如此無所不在而又價格合理的無線寬頻環境,還必須能確保最低的連線品質;畢竟,倘網路能無所不在,價格又合理,但若老是塞車斷線,自然不是「基本人權」的境界。
 
要達到這樣的境界,需要幾個必備的條件。非但網路建設必須涵蓋全台,而且還需要「不計成本」,否則若基於鋪建成本與使用量的考量,高山、離島的人民,斷無以相同價格、相同品質享受無線寬頻的可能。其實,無線寬頻並不是第一個追求這個境界的服務,水、電、郵局、醫院等公用服務的普及性,都是類似思維下的產物;不過,進一步觀察可以發現,水電等民生必需的服務,很多都還是由政府或公營事業所提供。造成這個結構,背後的原因很多,但必須「不計成本」的達成服務與價格普及的目標,卻是造成民間對無線寬頻投資卻步的一個重要因素。
 
自從一九九七年推動電信產業自由化後,台灣的電信市場就以民間投資取代了政府主持;電信總局改制成為中華電信,民營電信業者扮演了整個產業發展的主要動力。在現行制度下,電信業者提供普及服務的義務,僅僅限於固網市話服務,而中華電信因網路維護及價格普及所造成的虧損,則是由全體主要電信業者共同分擔。隨著寬頻迅速深入生活,現在確實是檢討、擴大電信普及服務的範圍,將寬頻納入普及範圍的時刻。
 
欲將無線寬頻網路納為全民普及服務的一部分,現行制度必須改弦更張。首先是目前這種政府角色完全消失,單純由業者承擔、分攤成本結構的作法,充其量只是一種消極作為,非但無法產生足夠的誘因加速建設,而每年結算各家需分擔的虧損,更是爭議不斷。畢竟,政府可以不計成本,業者卻是錙銖必較。所以,要推動無線寬頻的普及,必然面對極大的反對聲浪,質疑此舉的必要性。對此,歐美各國近年來的作法,是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虧損,甚至直接投資建設,以彌合這種公益與私益間的落差。因此,第一個需要思考的,就是在無線寬頻建設中,政府如何一改消極(甚至沒有)角色的態度,改採較為積極的作為。
 
另一個更為根本的挑戰,是如何定義寬頻普及義務。寬頻服務與水、電不同;水、電只有一種品質,只要確保線路到家、價格合理,便可告成,但寬頻的品質卻有極大的差異,特別是無線行動寬頻服務,舉凡連線速度、斷線比率等,都可能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而有所差別。目前在都會區已經發生頻寬不足的塞車問題,且少數用戶占據頻寬的問題也相當嚴重;電信產業擬以差別訂價機制進行流量管理,卻又可能與基本權利人人平等的精神不符。因此,如何在技術可行及成本合理的基礎下,確保品質的普及,是首先需要克服的障礙。
 
最後,寬頻只是一種媒介工具,更關鍵的是如何豐富透過寬頻所享受的應用內容。否則,網路速度即使再快,應用內容卻未及時俱進,這也未必是「基本人權」所追求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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